欧洲史话(126)何以全民杀巫师,只因梦想去移民

欧洲史话(126)何以全民杀巫师,只因梦想去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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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要点

《女巫之槌》为何从猎奇读物变成猎巫“指南”?宗教战争中,天主教与新教为何要借猎杀女巫争夺信徒?詹姆斯六世为何沉迷猎巫,还获“魔鬼的敌人”外号?莎士比亚《麦克白》竟藏着对他的致敬?五月花号为何偏离航线?清教徒移民北美真的是被詹姆斯六世迫害吗?

部分文稿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德意志地区的两个小教士,整出了一本叫做《女巫之槌》的书,对于它的内容和观点,咱们现代社会当然是嗤之以鼻,就像2002年有个学者莫伊拉·史密斯说的那样,它是历史上“最臭名昭著和最受鄙视的书之一”。

一、猎巫行动和詹姆斯

可是在1484年,它刚刚出版的时候,那可不是这样。欧洲上至达官贵人,下至普通百姓,都对书里的观点大加赞赏,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基督教从主教到信徒,几乎都对巫术很反感,因为这些同样神神叨叨的东西经常和它抢夺信徒,在基督教看来,那就是歪理学说,蛊惑人心;第二个原因就是它暗中契合了基督教的原罪说,人类之所以落到今天这个惨兮兮的地步,完全是夏娃受了一条蛇的诱惑,骗她老公亚当吃下了苹果,这和《女巫之槌》书里说的女人容易受到魔鬼诱惑,再影响自己的老爷们,那简直如出一辙,大家自然愿意相信。

但你要是说,这本书在欧洲马上就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抓捕女巫运动,那也倒是没有,因为一来当时除了天主教,其他统治阶层对抓几个女人并不感兴趣,况且,按照书里说的,这些女人可能也是受害者;二来,吃瓜群众们其实也没看见过几个巫师,也许有邻居相互仇恨,诬告对方是女巫的,但大多数,只把这本书当猎奇,和看《金瓶梅》差不多。

那么,是什么让事情起了变化,后来让欧洲的猎巫行动持续了几百年呢?两个字,新教,或者说,由于宗教改革而导致的宗教战争。

马丁•路德在1517年嗷唠的那一嗓子,对欧洲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从那时候起,天主教和新教之间就为了争夺信徒而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很不幸的是,女巫就成了双方的工具,谁干死的女巫越多,似乎谁就是那个对老百姓保护最好的宗教,信徒也就越多。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只要打开地图,把当时新教和天主教的势力范围划分一下,双方交界的地方,一般都是烧死女巫最多,猎巫行动最剧烈的地方,这一点得到了几乎所有史学家的证明。

烧死女巫一旦成为政治正确,《女巫之槌》这本书很快就从《金瓶梅》变成了《葵花宝典》,不仅理论基础杠杠滴,而且各种方法策略都给你写好了,照着做就行了。

而且当时社会上,无论是新教还是天主教,都把疾病和意外归结于女巫身上,比如说黑死病,这种在不讲卫生的欧洲断断续续流行的疾病,就被说成是女巫受魔鬼蛊惑放出来的,咋放出来的呢?当时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在城里四处游荡的猫,就是女巫的魔法宠物,这些小动物负责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释放病毒。所以,啥也别说了,一边抓女巫,咱们还要一边收拾小猫咪。

可结果呢?猫咪汤姆被大量虐杀之后,后果你都能猜到,真正导致黑死病大量传播的罪魁祸首,老鼠杰瑞先生没有了天敌,大量繁殖,黑死病又加剧了。对于这种情况,教士们当然也有说法,他们说就是因为我们杀猫杀对了,所以魔鬼它愤怒了,反扑了,那咋整?必须加大杀猫的力度,今晚觉也别睡了,杀猫去吧,一群神经病。

当时被煽动起来的人民是很极端的,前面说过那个天文学家开普勒,他的老娘因为死了老伴儿,五十多岁一个人居住,就被说成是女巫,为啥?因为你一个人住,就是为了晚上和魔鬼那个啥方便,否则你为啥没有室友?老太太简直是欲哭无泪,最后是开普勒动用了无数关系,才让老娘脱罪。

还有,如果那时候你家里有一个长寿的老人,可能也是一个罪过,邻居会问了,你家那老太太咋那么长寿?一定是和魔鬼达成了交易,把村子里其他人的岁数都偷了去,必须整死。

上面说了,越是新教和天主教交锋严重的地方,猎巫越是流行,而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和苏格兰地区,恰恰是这种地方,因为亨利八世为了离婚,把新教整成了国教,但也没彻底打死天主教,所以,双方在大不列颠岛斗得那叫一个激烈,势力范围犬牙交错,边界地带的大量妇女倒了大霉。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的詹姆斯六世兼一世成了猎巫最积极的一位君主。

1589年,还没继承英格兰,仅仅是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在迎娶丹麦的安妮公主时(Anne of Denmark),遇上了大风暴,此人马上宣称,这是女巫忒么做法,想整死我和我媳妇儿。于是,接下来两年,几十位所谓的高级巫师被严刑拷打之后处死,史称“1590到1591苏格兰大猎巫”。

1591年的时候,一个拍马屁的小册子出现了,名字叫做《来自苏格兰的消息》(News from Scotland),这小册子说为啥俺们的国王詹姆斯经常被女巫加害?因为他老人家就是代表上帝和魔鬼作战的,从此之后,詹姆斯就多了一个他自己极其喜爱的外号,“魔鬼的敌人”,在马屁精的推波助澜之下,这个外号很快就传遍了江湖。

1598年和1599年,詹姆斯玩上了瘾,连续发表了两篇著作,分别是《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律》(The True Law of Free Monarchies)和《国王的天赋能力》(Basilikon Doron)。这两个东西的真正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宣扬国王代表了上帝,与魔鬼在人间的代理人女巫之间仇深似海,不共戴天,最后的结论是,国王高于所有教士,包括什么乱七八糟的教皇,都不好使,俺詹姆斯就是一个老二,除了上帝,俺最大。

这个宣传策略让詹姆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苏格兰,大家都说这就是上帝派下来拯救俺们的,这个名声传到了英格兰之后,信的人也不少,间接地造成了他登上英格兰国王宝座的阻力减少了很多。

顺便说一句,莎士比亚最富震撼力的悲剧《麦克白》就是老爷子向国王詹姆斯六一致敬的作品,因为莎翁的粉丝实在太多,我这里不好意思说谄媚,但你要是这么理解了,我会微笑着不反对。

在这个剧中,主要女性角色都有邪恶和暴力的倾向,麦克白的媳妇儿就是通过摆布麦克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和《女巫之槌》里对被魔鬼诱惑的女性描写没啥区别,而且很具体地把女巫都写成是邪恶的,使用大量笔墨妖魔化女巫,同时,歌颂了君主们的优秀品质,用“两颗王球,三重权杖”来代指詹姆斯六一,把他吹得是天花乱坠。

实际上,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除了表扬国王,它的灵感还来自于另一个和詹姆斯六一有关的事件,那就是火药阴谋(Gunpowder Plot)。

所谓的火药阴谋,事件本身很简单,就是一群天主教极端分子,想要在英国的国会大厦把国王詹姆斯六一炸死,结果是阴谋败露,一群人脑袋搬了家。在这个事件里,詹姆斯六一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根本没理会炸药,在第一时间赶回国会大厦,处理这件事,后世有历史学家认为,也许就是他这样一副勇敢坚定,奋不顾身的形象,感动了莎士比亚,才有了名剧《麦克白》,这样一来,莎翁在剧里对詹姆斯六一吹捧,甚至马屁拍得响亮一些,也就很正常了。

火药阴谋里有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他负责炸药的具体操作,这本来就是一个技术活儿,盖伊作为一个搞技术的直男,对于阴谋诡计算计人也不擅长,再加上此人有点儿呆头呆脑,这就导致这小子是第一个被抓到的,严刑拷打之后,盖伊彻底怂了,把其他几个人都供了出来,不出意外地,所有人全都上了绞刑架。

英国为了庆祝国王詹姆斯没死掉,1605年的11月5日,鼓励老百姓点起篝火,欢庆胜利,有一些英国人还当场焚烧盖伊的画像,表示对国王的忠心。

可谁也没想到的是,几十年之后,这事儿被演绎出了两个版本:一个是大家做稻草人,戴着盖伊那种宽大的绅士帽,穿着黑色斗篷,然后把他烧了;还有一个版本就是一些孩子戴上一种面具,据说是和盖伊长得差不多,然后满大街要钱。

而这两个版本,今天都演化出了一个经典的盖伊·福克斯面具(Guy Fawkes mask),就是那种一个特别大的笑容,往上翘的八字胡,以及下巴上有着细细尖尖垂直胡须的模样,看过《V字仇杀队》(V for Vendetta)或者熟悉计算机黑客群体“匿名者”(Anonymous)的听友,应该是马上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形象了,因为它们使用的,恰恰都是这个盖伊的面具。

除了面具,这个盖伊还贡献了一个今天在北美相当流行的词汇,就是大家打招呼时候经常用到的guy,你经常在电影里看到一个美国青年大咧咧地走到一群美国青年面前,说一句,hey,guys,下面bulabula地聊一大堆,比如说吃了没,您那?一会儿干哈去等等,这个guy,就来自盖伊·福克斯,以前专指男性,现在也可以指女性。

二、清教徒移民北美

言归正传,虽然在詹姆斯六一时代,还没有美利坚合众国,但英国人在北美洲的第一个永久殖民地,确实是在他的任上搞起来的,这事儿是这样的。

我们说眼瞅着西班牙在中南美洲发现了很多金矿,成船成船地往家里拉东西,发了大财,英国人很自然地就也想捞点儿外快,和西班牙人争中南美洲?那是鸡蛋碰石头,英国人琢磨了一下,觉得暂时还没有白人居住的北美洲也应该有金矿。于是,一些富有冒险精神的英国商人们在1606年,也成立了一个叫做弗吉尼亚的公司(Virginia Company),随后又拆分为两个,一个叫弗吉尼亚伦敦公司,另一个叫作弗吉尼亚普利茅斯公司,公司成立之后有两件大事要办:

第一个是向国王要特权,把自己的公司变成特许经营公司(Chartered company),说白了,就是私人和王室合作,以君主的名义形成垄断地位,然后赚到的钱大家再和王室一起分账。

第二件事,就是忽悠普通英国人加入公司,一起去北美发大财,这个行为就叫做殖民(colonial),也就是把英国人弄到北美去居住,开发那边的土地矿产。至于说当地的印第安人咋想的,那俺们管不着,你不同意我挖矿,我就揍到你同意为止,这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俺们有国王詹姆斯六一的许可证,你们这些印第安人没有,我的新住址就叫做殖民地(Colony)。

1607年,弗吉尼亚伦敦公司忽悠了几百名英国人,来到了北美弗吉尼亚。前面讲过,这是雷利爵士20年前命名的,但也仅仅是宣示了一下主权,起了一个名字,早期并没有多少英国人来到这里定居。

现在弗吉尼亚公司以国王的名义弄来了人,大家到了之后,发现了有一条河不错,就在河边找了一个地方住了下来,为了对伟大的国王詹姆斯六一表示敬意,这条河被命名为詹姆斯河(James River),定居的地方叫做詹姆斯镇(James Town),这就是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也是今天世界老大,美利坚合众国的起点,关于它的故事,那也是惨烈中跌宕起伏,曲折中感人肺腑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听一听我的《美国史话》。

实际上,詹姆斯镇虽然历史意义重大,但对于美国来说,同一时间发生的另外一件事,比它还要出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五月花号。

我们说詹姆斯六一这小子虽然是一名新教徒,但是他秉承了伊丽莎白女王的遗志,并不想对天主教赶尽杀绝,换句话说,他也试图让两派融合,至少,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还是要讲的。但国王的这个策略,却引起了很多新教徒的不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清教徒,更是老大意见了。

那么,啥叫清教徒(Puritans)呢?这个词来自拉丁语,原意是禁欲者。我个人觉得,这可能是中文翻译最传神的英语单词之一,这个清字,既有清汤寡水,过苦日子的意思,同时还有另一个意思,那就是清理和清扫,清理谁?自然是天主教的影响,这就是这个群体最本质的主张。他们认为,英国的新教实在是沾染了太多天主教的坏东西,必须来一次大扫除,清理干净,就像是清扫自己家的房子一样,不扫除,这破房子没法住人。

但这些清教徒里面,还有一小部分极端的,她们的想法又不太一样,既然房子都脏成这熊样了,满屋子老鼠蜘蛛臭虫,还扫啥?干脆,搬家算了,这些人被称为清教徒分离派(Separatists)。

公元1608年,就在北美詹姆斯镇刚刚建立的第二年,一群居住在英国斯克鲁比的分离派成员,跑到了荷兰,因为他们听说荷兰这圪塔,贼拉地好,是自由的国度,信仰的天堂,连空气都透着那么一股子清新自由的味道,觉得不管咋地,肯定比自己祖国大不列颠岛要强很多很多。

可惜的是,前面我们说过了,荷兰它就是一个神奇的存在,这里啥都不信,就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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