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史话(140)大出使眼界遂开,多战争帝国崛起本期要点 俄罗斯为何执着争夺克里米亚?只因国土辽阔却缺少终年可用的出海口,为此索菲亚两度出兵却惨败,俄土近四百年的死磕就此埋下伏笔。彼得大帝夺权后,为抗衡奥斯曼开启欧洲大出使,伪装出访竟收获满满,不仅结盟普鲁士,还决意全面改革,更被波兰点拨盯上波罗的海。俄、丹、波随即联手发动大北方战争,前期盟友接连溃败,彼得孤军对战瑞典,却借严寒与波尔塔瓦会战逆转战局,最终逼瑞典割地,拿下波罗的海出海口、定都圣彼得堡,一跃成为东北欧霸主。彼得大帝的改革究竟有多彻底?我们下集揭晓。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说俄罗斯女执政索菲亚做梦都想得到克里米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俄罗斯地盘挺大,却没有一个出海口。 一、争夺克里米亚 啥叫出海口?就是那种能建造大型港口,一年四季都能允许大量的,大型的船只驶进驶出,运出去货物,再运进来货物的。俄罗斯的北边倒是有大片的海,什么喀拉海,巴伦支海,可这些海都属于北冰洋这位大神的,几乎终年处于冰冻状态,就算春姑娘来了,把港口融化了,可船只要一出去,扑面而来的,还是大大小小的冰山,你想想,泰坦尼克号后来是咋沉的?家门口围着一堆冰山,显然不适合做港口,况且一年里,不结冰的日子还屈指可数,所以,这些地方都不能让俄罗斯商船出海做贸易。这样一来,面对大航海时代带来的经济利益,俄罗斯人十分地着急,要是冒烟能解冻港口,他们都能一下子急冒烟了,思来想去,就把目光盯到了离他们最近的黑海(Black Sea)。 黑海的南岸是奥斯曼帝国,北岸,当时就是克里米亚汗国,奥斯曼帝国的一个附庸国。 本来呢,如果俄罗斯和奥斯曼关系好,大家一起共用港口,那也没啥。可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两国都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自居,一个说俺娶了东罗马的末代公主,另一个说东罗马就是向我奥斯曼投降的,都想争一个正统,那关系要是好得了,才出鬼了,他俩之间的战争,就是著名的俄土战争(the Russo-Turkish wars),俄罗斯与土耳其的战争,而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俄土战争都可能是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系列军事冲突了,这两国家从伊凡雷帝在世时候的1568年,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干了将近四百年,就连英法这对冤家都要竖起大拇指,你俩真是战斗民族,俺们自愧不如啊。 所以,俄罗斯想获得克里米亚的出海口,那就必须真刀真枪地去抢。 不过索菲亚之所以在1687和1689这两年频繁出击,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当时恰好是大土耳其战争(Great Turkish War)。你一听名字就知道了,这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其他国家打仗的时候,哪些国家呢?主要是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波兰、威尼斯这几个国家组团抗衡奥斯曼帝国的入侵,罗马教皇给自己这边的人起了一个相当高大上的名字,叫神圣同盟。至于说为啥打起来的,原因极其复杂,最主要的,还是哥萨克人反抗波兰统治的过程中,不仅向俄罗斯求助,也有一部分哥萨克人向土耳其求援,这才引起了连锁反应。 索菲亚相当具有战略眼光,当欧洲的这些国家和奥斯曼帝国开战之后,她毅然决定放弃和波兰的仇恨,加入了这个神圣同盟,开启了争夺克里米亚的战争。只是很可惜,俄罗斯当时的实力还是不行,即便是奥斯曼有欧洲国家牵制,俄罗斯还是没能拿下克里米亚,最后铩羽而归。 顺便说一句,这个大土耳其战争最后却是奥斯曼帝国失败,以1699年签署了卡洛维茨条约(Treaty of Karlowitz)结束,对于欧洲,它的重要性在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夺回了匈牙利,从此统治这片区域一直到一战结束;而对于奥斯曼帝国,这是它第一次把土地割让给欧洲,从此之后,全面进入了战略防御,再也没有向西扩张,而是一心一意地,和北面的俄罗斯开始了死磕。 二、彼得的“大出使”的活动 言归正传,说回俄罗斯,索菲亚在这么好的条件下,都没有拿回克里米亚,这就让俄罗斯内部的贵族们对她的领导能力产生了怀疑。我们说这个民族的一大特性就是开疆扩土,谁能带着大伙儿干这事儿,出去抢地盘,谁就是王者,在这么好的形势下,都没能拿下克里米亚,那你索菲亚就是无能。 恰恰在这个时候,索菲亚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彼得长大了,结婚了。这个17岁的少年娶了媳妇儿忘了姐,在一系列的运作之下,成功把索菲亚推翻,关进了修道院。据说她在被软禁期间,连一个修女都看不到,等于是关进了监狱,16年之后,索菲亚以47岁的年纪去世。 彼得一世把姐姐关起来之后,实际上也并没有完全掌握权力,他哥哥伊凡五世是一个弱智不假,但彼得自己的老娘依靠彼得的大舅二舅三舅们,经常干预国家大事,飞扬跋扈,横行霸道。一直到1694年,他老妈死了,彼得才算是长出一口气,开始掌握权力。两年之后,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傻哥哥也死了,24岁的彼得才真正成为了俄罗斯唯一的沙皇。 和历任沙皇一样,彼得独掌大权之后考虑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吞并克里米亚,获得黑海的出海口。 但这小子比其他沙皇考虑的都要长远,他完全明白,想干掉克里米亚,必须先要解决克里米亚的大哥奥斯曼帝国,这就有点像今天你要是想把日本吞了,首先要考虑的必须是美国一样。 而巨大的麻烦是,俄罗斯当时并没有能力干趴下奥斯曼,咋整呢?彼得的想法很简单,找盟友。但是想法简单,他的做法却一点儿都不简单,为了这个目的,他采取了在欧洲历史上称为“大出使”的活动(Grand Embassy of Peter the Great)。 具体地说,也就是在1697年,他独掌大权的第二年,派出了一个庞大的使者团,开始对欧洲列强进行访问,看看有谁能支持他对抗奥斯曼的计划。最有意思的是,彼得自己改了一个名字,伪装成一名普通的使者藏进了使者团,可是因为这小子的身高实在太高,达到了2米零3,结果是无论到了哪一个国家,人家都知道,俄罗斯沙皇来了,用时髦的话说,狐狸尾巴没藏住。不过其中还是有一段时间,他在荷兰的一家造船厂里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生活了一段时间,估计是造船厂的老板平时也不刷手机,不知道俄罗斯沙皇身高2米多。 藏不藏得住尾巴只是小事,悲催的大事是,彼得很快就发现,欧洲几乎所有国家都不会和他结盟。当时最牛掰的法国,一直都和奥斯曼帝国眉来眼去,原因很简单,两者都对夹在他们中间的那个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看不顺眼,所以法国首先就被排除在外,不可能成为俄罗斯盟友; 那么,奥地利总是愿意的吧?一起打奥斯曼帝国,难道不是挺好吗?很可惜,彼得选择的这个时间点实在是太差了。 这是啥时候呢?就是我们前面说的法国和其他国家大同盟战争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那场战争为啥结束的?根本原因就是各国经济都承受不了了。当时各国都在忙着计划如何恢复本国的经济,如何在协议里占点儿便宜,就都不愿意搭理彼得,而且最重要的,西班牙的那个国王卡洛斯马上就要蹬腿去见上帝了,他的继承人问题是大家最关注的,也就是前面说过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马上又要开打,包括奥地利在内,大家真没有闲心去管俄罗斯的这点儿屁事。 那么,是不是彼得大帝就一无所获呢?当然不是,他至少有四个收获,第一个就是领略了异国美女的风情,这小子像蒲公英一样,走到哪儿,就把种子撒到哪儿,到处都有情妇,当时英国著名的歌手克罗斯(Cross)就是他的铁杆迷妹,两人成天鬼混在一起; 第二个收获是和勃兰登堡-普鲁士的老大腓特烈三世建立了盟友关系。关于这个普鲁士,我们前面说过,它是德意志土地上蒸蒸日上的一个公国,而且历任的老大,名字一般都是腓特烈·威廉,一点儿新意都没有,可是对于这位和彼得建立关系的腓特烈,我们还是要多说两句,为啥?因为这哥们的正式称呼,应该是腓特烈三世及一世(Friedrich III and I),作为普鲁士公爵,他是三世,也是最后一位普鲁士公爵,他的另一个头衔腓特烈一世实际上对应的是另一个国家,普鲁士王国(Kingdom of Prussia)。 那么,为啥普鲁士升级了呢?又是谁给它升的级呢?这件事一点都不复杂,发生在彼得大帝“大出使”的两年之后。前面说过,1701年的时候,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开打,腓特烈在第一时间,就站在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的身边,说我坚决支持您对西班牙王位的安排,一定和您一起,干死法国佬。就这么一个举动,把老皇帝利奥波德一世感动得老泪纵横,啥也别说了,关键时刻,才能看出谁是忠臣,于是主动地在秘密协约里答应,给予腓特烈国王的称号。 但利奥波德一世也没有完全被感动糊涂了,他也知道,在德意志境内,除了“罗马人民的国王”和“波西米亚国王”这两个历史造就的王,其他人是不可能当王的,如果让诸侯们知道了,别说腓特烈当王,他利奥波德这个皇帝都干不下去了。而且,普鲁士公国的一大部分土地,是在人家波兰境内的,你随便提高普鲁士的级别,人家波兰一定不干。基于这些考虑,他最后给腓特烈的头衔是“在普鲁士的国王”(德语:König in Preußen)。 关于这个称呼,你可以这么理解,首先,腓特烈三世摇身一变,从一名公爵变成了国王腓特烈一世,这是皇帝金口玉牙册封的,不能有假;其次,他既不是勃兰登堡的国王,也不是普鲁士的国王,至于说哪一国的国王,别问,谁问和谁急,他只是一个“在”普鲁士的国王,哪一国?对不起,这个真没有;第三,这个称号虽然今天听起来有一些滑稽,但在17世纪和18世纪相交的那个年代,确实很让一些公爵羡慕,比如说意大利北部的萨伏伊公爵,法国附近的洛林公爵,都在流哈喇子,因为他们也梦想着,能把自己的公爵变成国王。 最后一点是,腓特烈一世和他的后世子孙们没有让这个称号白费,经过几代人的奋斗,普鲁士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王国,并且摆脱了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现代意义上的德国也是从普鲁士王国转变而来,后来德国的一切,都起源于这位“在”普鲁士的国王,这是后话了。 言归正传,彼得大帝访问欧洲的第三个收获,也是他最大的收获,就是亲眼目睹了西欧的先进,并且被深深震撼了。当时的英国,因为急于重新打开俄罗斯广大的市场,把自己生产的越来越多的产品卖到俄罗斯去,并且从对方那里进口造船用的橡木,所以对彼得一行人特别友好。 彼得在逗留期间,除了和英国女歌手卿卿我我,还花费大量时间,考察了英国的皇家天文台、铸币厂、皇家学院、牛津大学等等科技含量极高的地方。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俄罗斯要想发展,打败奥斯曼帝国,必须进行全面改革。 彼得访欧的最后一个收获就是这哥们在回俄罗斯的路上,和波兰-立陶宛联邦的老大强者奥古斯都(Augustus II the Strong)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后者给了他一条建议,说老弟啊,你想获得出海口,未必要拿下克里米亚啊,你打开地图,往西北看一眼,难道波罗的海它就不香吗?虽然说这地方被瑞典把持着,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咱哥俩联手,此事还是很容易的。 我们说这个奥古斯都打的什么算盘,那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自己干不过瑞典,就想着驱虎吞狼,祸水东引,把俄罗斯也拉到同一条船上,干死瑞典人。以彼得大帝的才智,奥古斯都的这点儿小心眼自然是瞒不过他,但对方的建议确实也很中肯,拿下波罗的海,甚至比黑海的克里米亚还要有诱惑力。 于是,1698年8月,彼得回到俄罗斯之后,一方面开始了疾风暴雨一样的改革,按照他在英国所学习到的东西,对俄罗斯的政治、军事、教育进行全方位的变革;另一方面,积极为战争做准备,他是铁了心,要从瑞典手里夺取波罗的海的部分控制权。 三、大北方战争开打 1699年11月,在彼得的主导下,俄罗斯,丹麦-挪威,萨克森-波兰-立陶宛签署了普列奥布拉任斯科耶条约(Treaty of Preobrazhenskoe),条约很简单,我们哥仨儿抡起大棒子,揍死瑞典这个小样的,然后平分好处。 有些朋友可能奇怪,你说了一大串国家的名字,然后说哥仨儿,您小学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为了不让小学数学老师背锅,我这里必须解释一下。当时的挪威和丹麦是一个联合王国,只有一个老大,叫腓特烈四世(Frederick IV of Denmark),而刚才说过的强者奥古斯都,这时候既是波兰国王,又是立陶宛大公,还兼任着萨克森公爵。 签好协议之后,哥仨儿就开始忙活,目标是北方的强国瑞典,于是,1700年,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大北方战争开打(Great Northern War)。 事实证明,一个人要是兼职太多,还真可能忙活不过来,这哥仨刚一冲锋,腓特烈四世就被打败了,在1700年当年,就退出了联盟;强者奥古斯都倒是支撑了一阵子,但在1706年,也被瑞典干趴下了,被迫签署协议,也退出了联盟,只剩下俄罗斯彼得老哥一个。 瑞典当时的国王是卡尔十二世(Charles XII of Sweden),小伙子在战争开始的时候只有18岁,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打了六年仗,不仅把入侵的敌人相继打败,而且还攻进了萨克森和波兰的境内,占领了华沙等地,那自信心是杠杠滴,相当地爆棚。后世的一位伟人不是说了吗,“宜将剩勇追穷寇”,那还等啥,必须干死所有侵略者,包括遥远的,那个罗曼诺夫家族叫彼得的。 于是,1708年,卡尔十二亲率瑞典大军,打进了俄罗斯境内。 很不幸的是,上帝他老人家似乎很不喜欢卡尔十二,1709年的1月,是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大霜冻(Great Frost of 1709),冷到什么程度呢?卡尔十二的军队进入俄罗斯之后,有过一个晚上活活冻死2000多人的记录,别说打仗,你能站直了,别趴下,那就算是一个牛掰的爷们了。恶劣的环境,再加上彼得给他们来了一个坚壁清野,往往是几个村子都看不见一个活物,想吃点东西,都要挖洞,去和地下的老鼠抢食,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卡尔十二和他的军队:惨。 反观彼得大帝的俄罗斯,他们虽然不知道1709年冬天的特别之处,但一来他们习惯了寒冷,二来为了打仗,事先做了很多准备,所以几乎是没受到天气的任何影响,舒舒服服地过了一个冬天。 此消彼长,寒冬过去之后,瑞典军队丧失了差不多一半多的战斗力,当时间来到6月份,两军最终在波尔塔瓦会战的时候(Battle of Poltava),俄罗斯的军队如同砍瓜切菜一样,把瑞典人打得稀里哗啦。 卡尔十二本人带着残兵败将一路向南,逃进了奥斯曼帝国的地盘。而俄罗斯的死敌,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人,这时候觉得帮卡尔十二一把对自己也有利,于是悍然出兵俄罗斯,历史上称为第三次俄土战争的事件爆发。 但让土耳其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刚打了胜仗,牛气冲天的彼得大帝居然在第一时间就认怂了,说你们这些穆斯林提条件吧,只要不是太过分,我全都答应,只有一点,你们不能继续帮瑞典人,否则我们就死磕。 ……
欧洲史话(139)太阳王寿终正寝,索菲亚俄国摄政本期要点 安妮女王去世后,英国人从德意志请回 54 岁的乔治当国王,他为何能继位?原来他是斯图亚特王室的远亲且信仰新教,由此开启汉诺威王朝。因不会英语,他放权沃波尔,间接催生英国首相一职,还遭遇了南海泡沫危机。同期,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去世,曾孙路易十五继位,他资助科学、建造凡尔赛宫,却为何派人给康熙送信被截?俄罗斯则在扩张中与大清签订《尼布楚条约》,摄政索菲亚两攻克里米亚,她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说到英国安妮女王去世之后,英国从德意志地区请回来一个叫乔治的54岁大爷当国王,那么,这个乔治和英国王室是啥关系呢? 一、汉诺威王朝开启,南海泡沫事件以及英国首相职业诞生 如果你还记得那个被砍掉了脑袋的查理一世,他有一个姐姐叫伊丽莎白·斯图亚特(Elizabeth Stuart),嫁给了我们曾经说过的腓特烈五世,就是那个没胆子造反,却被推到波西米亚国王位置的窝囊废,算是间接地开启了三十年宗教战争的罪魁祸首。当然,你不记得他也没关系,我们只要知道,伊丽莎白·斯图亚特和腓特烈五世的外孙子,就是这位乔治乔大爷。 那乔治为啥能被英国人看中呢?就是两个原因,第一,他信仰新教;第二,在所有信仰新教的人里面,他和斯图亚特王室的关系最近。根据英国在1701年颁布的《嗣位法令》(Act of Settlement 1701),英国以后的国王必须是新教徒,或者说英国圣公会教徒,像血腥玛丽,詹姆斯二世这样的天主教徒,以后绝对不能再当国王了,大家再也折腾不起了。 本来即位的,应该是乔大爷的老娘,但很不幸的是,他娘比安妮女王还早死了2个月,这小子就这样捡了一个大便宜。 公元1714年8月1日,乔治登基,成了英国的新国王,史称乔治一世(George I of Great Britain),同时,他也开启了英国的汉诺威王朝(House of Hanover)。 有些朋友可能奇怪,我们为什么不继续使用斯图亚特王朝,难道乔治这小子不是因为身上哗啦哗啦地流着斯图亚特家族血液才当上国王的吗?那王朝为啥改名了?这里面的原因也不复杂,在以前的历史学家眼里,家族男性生的孩子即位,无论男女,因为还保留着相同的姓氏,王朝是没有中断的,比如安妮女王的姓还是斯图亚特,那就算是斯图亚特王朝的延续,但家族女性生的孩子,因为姓了别人的姓,那就相当于改朝换代了。 那么为啥叫汉诺威王朝呢?乔治的爹姓汉诺威?不好意思,也不是,他爹姓奥古斯特(Augustus)。之所以乔治开启的这个王朝被称为汉诺威,是因为他爹奥古斯特在1692年被指派为德意志七大选帝候之一,汉诺威选帝候(Elector of Hanover),历史学家因为这个原因,才称呼他的王朝为汉诺威王朝。这对于英国实际上也是一件大好事,因为相当于把德意志七大选帝侯之一的汉诺威并入了英国,当然,你要偏偏说,这就是汉诺威吞并了大不列颠王国,那也随你。 无论如何吧,一个德意志人,现在成了英国国王。 乔治这小子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就是他不会外语,换句话说,他不会说英语。如果说年轻人,那还可以去学一学,但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54岁的大爷学英语,那绝对是世上最艰难的事情之一,舌头根本就弯不过来,再加上他也不想在大臣们面前丢了面子,就更加不愿意学了。 可领导是一个聋哑人,这个麻烦就比较大,咋整呢?乔治一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到了当时的财政大臣,辉格党的领袖罗伯特·沃波尔(Robert Walpole),说我看好你,你能不能帮着我召开内阁会议,甚至做一些决定,我躲在幕后,你每天向我汇报一下工作就行了。之所以找辉格党,是因为乔治一世听说当时的另一大党托利党不愿意让他当国王,虽然话说不利索,但谁亲谁不亲,这小子还是一下子就整明白了。 沃波尔自然是频频点头,老大,您就交给我吧,一定帮您把国家整得明明白白的。 事实证明,乔治一世没看错人,就在1720年,英国发生了后世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South Sea Bubble),简单地说,就是英国南海公司的股票在资本炒作的作用下,六个月内,从120英镑,升到了1000多英镑,在这个暴利的刺激下,英国人开始了全民炒股的狂潮。 看一下当时的记载,“律师放弃打官司,医生丢弃病人,店主关闭铺子,牧师离开圣坛,就连贵妇也放下了高傲和虚荣”,这就是历史书上记载的炒股“盛况”。同时,无数小公司也都借着这股“妖风”成了风口上的“猪”,飘了起来,疯狂地通过股票来从民众手里吸血。这些小公司后来被英国人形象地称为“南海上的泡沫”,现在经常说的经济有泡沫了,出处就是这次南海公司的泡沫事件。它和我们前面说到的荷兰郁金香危机,还有同时期法国的密西西比公司爆雷事件(Mississippi Company),并称为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的三大泡沫。本质上,都是包括股票在内的某一种商品,价格被严重高估,老百姓疯了一样滴往里投钱,最后从高位上狠狠掉下来的过程,当然,伴随着价格掉下来的,还有爬上天台的无数破产者,很多家庭一夜之间一无所有,也不知道找谁算账,只有一死了之。 顺便说一句,在这种全民炒股的热潮下,我们的大科学家牛顿也不淡定了,也不炼金子了,把历年积蓄都投了进去,最后当然是亏了个一塌糊涂,事实证明,在资本面前,牛顿三大定律不好使。 面对这次几乎动摇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根本的南海泡沫,沃波尔展示了其超人的政治和经济手段,他借着南海公司和大多数议员勾结的事实,以反腐败的名义,先是打击了内阁里不听话的家伙,然后推出了多项措施挽救金融危机,包括重组南海公司,没收董事们财产,积极救助平民百姓等等,终于在1721年4月,不仅让英国渡过了南海危机,而且加强了王室的权威,真正做到了在英国议会上的大权独揽。 现代史学家一致认为,这哥们开启了英国首相这个职业(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也就是说,沃波尔虽然没有首相的名头,但一直到今天,英国首相干的事,和拥有的权力,其实和他是一样的。 也正因为沃波尔的本职工作是财政大臣,还是英国的第一财政大臣(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所以今天的英国首相,一般都会兼任这个职务。又因为沃波尔晚年的时候,接受了国王赠予的唐宁街10号(10 Downing Street)作为自己理财的办公地点,后来所有的英国首相,便也都选择住在这里。 但必须强调一下的是,英国并没有明文规定,说唐宁街10号是首相官邸,它在1736年的一份文件里说的是:“(唐宁街10号是)附属于英皇陛下财政部办公厅,现为英皇陛下财政部的第一专员官邸。”首相入住,只是一个传统罢了,据说,后来很多首相都不喜欢这个窄小闷热的家,但咱也没住过,也不知道具体咋样,就不便评论了。 二、路易十四时代,巴黎皇家科学院和凡尔赛宫 言归正传,就在安妮女王去世的第二年,1715年9月1日,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也魂归天国,不过这老家伙活得是特别长,享年77岁,在位时间72年110天,是全人类历史上,有确切记录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前段时间去世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只差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可以打破这个记录,但很遗憾,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新冠,老太太还是没熬过2022年,以70年214天的成绩排在第二的位置上,不过,她是有确切记录在位时间最长的女性君主,也足以自豪了。 可也正是因为路易十四活得太长了,导致他死的时候,儿子、孙子都去世了,只能选择自己的一个曾孙子即位,老爷爷路易拉着惊恐不已的曾孙子小手,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要像我一样沉溺于战争”。 路易十四死的同一天,这个也叫路易的五岁的孩子登上了法国国王的宝座,史称路易十五(Louis XV)。 通过我们前面的讲述,和路易十四临死的忏悔,你可能认为,路易十四这家伙就是穷兵黩武,一辈子都在打仗,什么法荷战争,大同盟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不都是他惹的事儿吗?我们说打仗多可能是事实,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说,也正是他,把法国带到了王权时代的顶峰,法国之所以在欧洲有那么强大的影响力,有一小半的原因,都是拜他所赐。 我这里用一件事来说明太阳王路易十四绝对不像是后世所说的,只知道穷兵黩武的莽夫,啥事呢?17世纪初,在巴黎出现了很多非正式的学术圈子,或者叫做学会,这些学会里面有很多后世很出名的科学家,比如前面说过的笛卡尔,还有提出了费马大定理的数学家费马(Fermat),以自己名字定义了国际标准压强单位的帕斯卡(Pascal)等等,这些老家伙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喝酒吹牛,很是快活。 1666年,在听说了这么一群人的存在和他们的活动之后,在大臣的建议下,路易十四大手一挥,说老子来资助你们这些知识分子,给钱给地方,并且还在这些科学家的建议下,在1672年建成了巴黎天文台,白花花的银子像水一样流进了科学和科学实验。 到了1699年,路易十四还正式给这个组织命名,叫“巴黎皇家科学院”(法语:Académie royale des sciences de Paris),把大家安置在卢浮宫的图书馆里,所有经费都由国王提供,当时大概56名顶级科学家从他的手里领工资,过着相当奢侈的生活。 在路易十四的努力之下,那个时代,他和法国就是欧洲的标杆,全欧洲的人都以说法语为荣,很多方面,欧洲其他国家都要模仿法国的行为。比如说因为羡慕大臣家里的豪宅,路易十四以贪污的罪名把大臣扔进了巴士底狱,随后自己建了一座宫殿,取名为凡尔赛宫(Palace of Versailles),结果是这玩意一建成,全欧洲都开始了大兴土木,建造宫殿,并且图纸一定要和凡尔赛差不多的,路易十四还一个劲地谦虚,说建得不咋地,让大家见笑了,那叫一个“凡尔赛”; 再比如说这小子因为身材矮小,只有1米54,所以特意让人给他做鞋的时候,在后面加上一个高跟,结果全欧洲的王室,无论男女,都开始穿这种“高跟鞋”,这也是现代高跟鞋之所以流行的一个根本原因,当然,今天的男人是不穿了。实际上,这种鞋在早期的时候,是骑士们用来把脚卡在马镫里面,防止滑动而发明出来的,基本上很多人都知道,后来还被个子矮小的凯瑟琳王后借鉴了一下,但只有在路易十四穿过之后,那才变成了整个欧洲人都追捧的玩意儿。 顺便说一下,路易十四建造的凡尔赛宫,号称是欧洲“巴洛克艺术”(法语:Baroque)的巅峰之作,所谓的巴洛克,来自葡萄牙语,原意是不规则的珍珠,引申一下,就是“怪诞和凌乱的美”。这种风格是整个17世纪欧洲的一个文化动向,它继承了文艺复兴的写实主义和整体的统一性,但是加入了高度华丽和繁琐的特色,比如说那时候贵族男人的服饰,很多都是多层的灯笼袖,密密麻麻的细褶,绣花精美的长筒袜,鸵鸟毛装饰的宽沿帽,撒着香粉的假发,再加上一双恨天高的高跟鞋,可以说从古至今,爷们儿们就没有这么妖娆过。对了,当时还开始流行男人在脖子上戴围巾丝巾什么的,叫做领饰,后来就演变成现代的领带。 你可以这样认为,巴洛克艺术风格上接文艺复兴,下面开启了浪漫风格的新古典主义,都是曾领风骚百多年。 还有一件事,也值得提一下,那就是路易十四所在的时代,欧洲正在兴起一股中国热,几乎所有欧洲君主都知道,遥远的东方,有一个伟大的皇帝,叫康熙。路易十四这家伙一时兴起,在1686年的时候,给康熙写了一封信,还派了一支传教士组成的团队,让他们去中国传教,顺便捎封信给康熙皇帝。 用一句话总结就是路易十四想组团去忽悠康熙,万一对方真信了天主教,这得是多么大的功德啊,凭此一点,上天堂肯定是十拿九稳了,必须滴。 可惜的是,这封信最终也没送到康熙手里,为啥?因为被人给截胡了,那么,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截取法国太阳王给中国康熙大帝的信呢?你还别说,此人无论是能力,还是历史上的名气,都不比路易十四和康熙差,他就是俄罗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 ……
欧洲史话(138)法兰西未成霸业,不列颠终是王国本期要点 安妮女王一生历经 17 次怀孕却痛失所有子女,身体饱受摧残。她力排众议对法宣战,依靠战神约翰・丘吉尔扭转战局;1707 年促成英苏合并,大不列颠王国诞生。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后期英国因盟友格局突变、军费高昂选择议和,签订《乌德勒支条约》攫取直布罗陀与黑奴贸易特权。安妮死后为何继位的是一位德国大爷乔治?他与英国王室究竟有何渊源?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37岁才当女王的安妮,前半生是痛苦和悲惨的,其中最悲惨的,就是她不停地在怀孕和生孩子。你可能很诧异,从古至今,不停怀孕和生孩子的女人多了去了,她有啥悲惨的?我们接着往下看。 一、大不列颠王国横空出世 安妮女王是18岁嫁给丹麦王子的,后来英国人曾经有一句谚语,总结玛丽、安妮和她们的丈夫说:“威廉国王不断地思考,玛丽女王不停地说话;安妮女王不断地吃饭,乔治亲王不停地饮酒。”乔治亲王就是安妮的老公,丹麦王子,全英国人都知道他是一个酒鬼。 我们现在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却有相当大的可能性,这哥们的喝酒导致了下面的事情,从安妮18岁开始,到她当上女王的19年期间,一共怀孕了17次,其中流产7次,死胎5次,孩子生下来很快夭折有4次,只有一个叫威廉的孩子,带着一身病痛,挣扎着活到了11岁,最后还是死掉了。 所以,当安妮当上国王的时候,她也是一个孩子都没有,而且17次怀孕生产的经历,严重地摧残了她的身体,她已经不能再怀孕了。而且我绝对相信,这个在体内孕育了17次生命,又17次失去了他们的女人,心中一定蕴藏着巨大的悲伤,这种精神痛苦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但尽管身体孱弱,精神痛苦,并且才智平庸,还经常自卑,不过你既然当上了女王,那就只能把这一切都深埋在心里,奋勇向前,所谓的“欲戴其冠,必承其重”,这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这里顺便说一句,曾有人问我,如果你有机会选择,你愿意当古今中外哪一个王朝的帝王?说心里话,了解了一些历史之后,我对当帝王这件事,实在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远远不如一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败家仔对我的吸引力大。 虽然很艰苦,但幸好安妮女王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她实事求是,杀伐果断。上台的第一件事,她就召开会议,讨论英国是不是要加入对抗法国的同盟,去参加前面说的那个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在经过充分讨论之后,她认为她死了的那个姐夫威廉三世是对的,英国需要显示它的肌肉了,于是,仅仅10天之后,新的女王安妮正式对法宣战,这份魄力,足以弥补她治国的才能了。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法那就是老冤家了,没事就撕吧撕吧,为啥这次说打个仗还需要魄力了呢?原因当然是法国这时候相当地牛,在路易十四率领之下,法军神勇无比,占领了南部尼德兰,意大利的北部,并且在西地中海上耀武扬威,面对同盟军,大有以一己之力降服整个欧洲的势头。 在这样的情况下,英国参战那就需要勇气,不过安妮女王的魄力和勇气也是有实力做后盾的。1704年,英国的一位战神登场了,此人就是前面我们说过很多次的约翰·丘吉尔。 丘吉尔在光荣革命之后,也顺应形势,改换了主人,可无论威廉三世,还是玛丽二世,都不待见他,原因有两个,一是他和老主人詹姆斯二世的关系实在太铁了,大家怕他反水;二是此人和当时的安妮公主相当好,但你别误会,不是那种好,安妮公主正忙着怀孕,流产,再怀孕,再流产,没功夫干别的,丘吉尔和安妮的这个好,是因为他娶了安妮最好的闺蜜莎拉,然后就站到了安妮的阵营里。很明显,和自己妹妹天天吵架的玛丽二世,绝对不会对丘吉尔有什么好脸色的。 但郭德纲说了,活得久那才是王道,玛丽和威廉死了之后,安妮上位,丘吉尔的春天就来了。他很快就被授予马博罗公爵(Duke of Marlborough)的头衔,然后以英荷联军总司令的身份,加入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事实证明,安妮女王看人的眼光也相当准,丘吉尔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扭转了大同盟的劣势。 他在1704年的布伦海姆战役(Battle of Blenheim)中,与奥地利主帅,神圣罗马帝国的陆军元帅欧根亲王(Prince Eugene of Savoy)联手,大败法国与巴伐利亚的联军。这场胜利对于盟军的精神鼓舞,可以说巨大无比的,你要知道,法国陆军在这场战役之前,已经整整60年没有失败过了。 所以,安妮女王知道消息后,一定要给丘吉尔修一个大宅子,不要都不行,名字就叫布伦海姆宫(Blenheim Palace),这也是英国历史上唯一一座不是王室或者教会拥有,名字却叫做宫殿的大园子,后来二战时期的英国首相丘吉尔,就出生在这座布伦海姆宫里。 就连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都被约翰·丘吉尔的牛掰震撼了,赏赐了一个明德海姆亲王的称号,一直到今天,丘吉尔家族还可以使用这个称号,这份荣光在整个欧洲,那可也没有几个家族可以享受到的。 房子帽子都得到了的约翰·丘吉尔也没让他们失望,后来在1706年的拉米依战役和奥德纳尔德战役里,又接连打败法军,甚至一度打进了法国的境内。 不过实事求是地讲,当时的法国,拜路易十四多年集权高速发展所赐,还真的是强大得一塌糊涂,即便联军有丘吉尔和欧根亲王这样的战神,法国依旧不是大同盟能够彻底打败的,双方渐渐地陷入了胶着状态。 也就在此时,1707年,英国通过了一个划时代的联合法令(Act of Union 1707),这个法令的本质内容其实就是一条,英格兰和苏格兰从此合并为一个国家,新的名字叫大不列颠王国(Kingdom of Great Britain),当然,我们依旧称呼它为英国。 我们说在1707年之前,以安妮女王为例,英国国王的头衔往往是这样的,“安妮,蒙上帝恩典,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法兰西女王以及信仰的捍卫者等”,法兰西女王这个头衔是英国人在百年战争之后自吹自擂的一个头衔,我们前面解释过了。其他三个,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女王那才是货真价实的头衔,但它们这样并列出来,也表明了另一件事,那就是这三个地方虽然都遵奉安妮为女王,但他们可是独立的,都是王国,说不定过几年,苏格兰一生气,自己整出一个国王,只要实力够强,你英格兰的国王就要滚蛋,啥安妮女王,不认识,从来没听说过。 但1707年这个联合法令的发布,意味着一件事,从此之后,安妮的称号变成了“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颠王国和法兰西及爱尔兰女王”,从此之后,英格兰和苏格兰那就是地名了,而不是国名,谁再敢自称苏格兰国王,那就是以下犯上,而不是割席分坐,这里面的法理区别,那是相当重要的。 我们说对于安妮本人,她当然是举双手双脚赞同合并的,并且这次合并的幕后就是她的那只小白手。 可为啥这苏格兰和英格兰两个王国的议会老爷们和民众也同意合并呢?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基于以大吞小的自豪心理,英格兰的民众也许同意合并,但苏格兰的大部分民众应该是不同意合并的,就连当时明确支持合并的苏格兰议员詹姆斯·克拉克都直言不讳,认为合并一事“至少与四分之三苏格兰国民的意愿相违背”,虽然这种反抗并不坚决,但你说苏格兰老百姓心甘情愿,显然不是。 不过老百姓的意见肯定没有议员老爷们的意见重要,苏格兰议会之所以最后答应和英格兰合并,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是整个苏格兰的利益。当时的苏格兰,用一句时髦的话说,经济已经到了快要崩溃的边缘,大同盟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这些长时间战争带来的秩序混乱,让苏格兰的商业船只在海上被劫掠的机会大大增加。苏格兰自己的海上力量完全不行,而基于当时的法律,英格兰皇家海军还没有责任保护他们,再加上海外殖民计划的失败,1695年的大饥荒又饿死了十分之一左右的人口。种种这些,让苏格兰整个社会叫苦连天,几十万英镑的国债更是压得大家喘不过来气。 在这样的情况下,英格兰议会落井下石了,说只要你们和我们合并,这些都不是一个事儿,国债我们替你还,我们的海军从此保护你们的商船,有钱大家花,有酒大家喝,那岂不美哉?实话实说,面对如此大的诱惑,苏格兰议会当时很难有拒绝的勇气。 让苏格兰议员们同意合并的第二个原因就是他们自己的利益了。这些老爷们都是大商人,大资本家,英格兰在合并之后给予他们的贸易优惠,让大家这心跳得是砰砰的。况且,英格兰还拿出了大笔金钱,私下里偷偷地塞给了还在犹豫的苏格兰议员们,以至于一位从始至终都支持合并的苏格兰议员,罗伯特·伯恩斯,曾经以不屑的口吻说道,“(议员)被人以英格兰的金币买卖,可谓一群国家中的无赖”,当然,这位伯恩斯因为一开始就是铁杆合并派,应该是没收到多少钱的。 无论如何,1707年,大不列颠王国横空出世,至于说爱尔兰并入这个不列颠,要等到90多年之后,到时候我们再说。 二、让英国获益多多的乌德勒支条约 虽然国家的新名字起得很霸气,但是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战场上,名字没用,你就是称呼自己为亚历山大·凯撒·李元霸,那也还是要看实力的。成为大不列颠王国的英国虽然有丘吉尔这个战神,人家法国的总体实力却超过了你,双方又在战场上僵持了一段时间,英国议会终于决定不再打下去了,有两件事促使他们做出了这个选择。 第一件事是1711年,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去世,奥地利推出来的那个想争夺西班牙王位的小伙子查理,必须去接位,否则神罗就绝后了,于是,他变成了查理六世(Charles VI, Holy Roman Emperor)。英国这边一琢磨,我们为啥要打法国?是因为怕法国和西班牙合并,可现在的局势是,如果继续打下去并且胜利了,那神罗的皇帝就兼任了西班牙国王,一个整合了德意志、奥地利和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将再度出现,我怕不怕?很显然,怕得要死。那我现在再继续和法国打下去,真的把神罗皇帝整到西班牙王位上,我是不是傻? 第二件事就是钱不够花了,英国不仅自己要维持庞大的陆军和海军,还要和荷兰一起给那些贫穷的盟友输血,1711年一年的军费预算,就达到惊人的700万英镑。想当年查理一世为了100万英镑的税收,就和议会闹翻了,最后还掉了脑袋。即便克伦威尔的军政府时代,一年军费也仅仅是250万,现在是700万,那还受得了?所以,议会里主和的托利党人逐渐占了上风,而安妮女王的态度是没有态度,她多次表态,“我没有野心,只想见到光荣与和平”。言下之意就是你们这帮老爷们拿主意,别指望往我身上甩锅。 于是,1711年,主战的丘吉尔被英国议会罢免了职位,理由是受贿。丘吉尔被迫流亡之后,英国和法国开始了秘密的和谈,也是在这一年,两国在伦敦签订了初步和约。坦白地讲,这就是对盟友的背叛,可是这种事在当时大混战的欧洲那根本就不是一个事儿,荷兰干过,法国干过,奥地利也干过,只要对自己有利,为啥不干,道义?你是不是傻? 英国这么一搞,荷兰自然也撑不下去了,而荷兰这个出钱的金主爸爸一撂挑子,整个大同盟也就玩不下去了,实际上,法国国内的经济也撑不下去了,路易十四一看对方不玩了,自己马上就坡下驴,咧着大嘴嚷嚷着,俺们法国一向是爱好和平的。只能送他四个字:真不要脸。 ……
欧洲史话(137)太阳王单挑欧洲,西班牙王朝绝嗣本期要点 路易十四野心勃勃,1688 年出兵奥地利引发欧洲反法,开启九年大同盟战争,最终双方因灾荒与内耗议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近亲通婚恶果尽显,卡洛斯二世无嗣,路易十四借机让孙子继承西班牙王位,引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英国国王威廉三世正欲参战却意外坠马身亡,他的离世如何深刻改变英国国运?又为何让如今欧洲所有王室都拥有共同祖先?安妮女王又有着怎样悲惨的经历?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说到英国安妮女王去世之后,英国从德意志地区请回来一个叫乔治的54岁大爷当国王,那么,这个乔治和英国王室是啥关系呢? 一、汉诺威王朝开启,南海泡沫事件以及英国首相职业诞生 如果你还记得那个被砍掉了脑袋的查理一世,他有一个姐姐叫伊丽莎白·斯图亚特(Elizabeth Stuart),嫁给了我们曾经说过的腓特烈五世,就是那个没胆子造反,却被推到波西米亚国王位置的窝囊废,算是间接地开启了三十年宗教战争的罪魁祸首。当然,你不记得他也没关系,我们只要知道,伊丽莎白·斯图亚特和腓特烈五世的外孙子,就是这位乔治乔大爷。 那乔治为啥能被英国人看中呢?就是两个原因,第一,他信仰新教;第二,在所有信仰新教的人里面,他和斯图亚特王室的关系最近。根据英国在1701年颁布的《嗣位法令》(Act of Settlement 1701),英国以后的国王必须是新教徒,或者说英国圣公会教徒,像血腥玛丽,詹姆斯二世这样的天主教徒,以后绝对不能再当国王了,大家再也折腾不起了。 本来即位的,应该是乔大爷的老娘,但很不幸的是,他娘比安妮女王还早死了2个月,这小子就这样捡了一个大便宜。 公元1714年8月1日,乔治登基,成了英国的新国王,史称乔治一世(George I of Great Britain),同时,他也开启了英国的汉诺威王朝(House of Hanover)。 有些朋友可能奇怪,我们为什么不继续使用斯图亚特王朝,难道乔治这小子不是因为身上哗啦哗啦地流着斯图亚特家族血液才当上国王的吗?那王朝为啥改名了?这里面的原因也不复杂,在以前的历史学家眼里,家族男性生的孩子即位,无论男女,因为还保留着相同的姓氏,王朝是没有中断的,比如安妮女王的姓还是斯图亚特,那就算是斯图亚特王朝的延续,但家族女性生的孩子,因为姓了别人的姓,那就相当于改朝换代了。 那么为啥叫汉诺威王朝呢?乔治的爹姓汉诺威?不好意思,也不是,他爹姓奥古斯特(Augustus)。之所以乔治开启的这个王朝被称为汉诺威,是因为他爹奥古斯特在1692年被指派为德意志七大选帝候之一,汉诺威选帝候(Elector of Hanover),历史学家因为这个原因,才称呼他的王朝为汉诺威王朝。这对于英国实际上也是一件大好事,因为相当于把德意志七大选帝侯之一的汉诺威并入了英国,当然,你要偏偏说,这就是汉诺威吞并了大不列颠王国,那也随你。 无论如何吧,一个德意志人,现在成了英国国王。 乔治这小子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就是他不会外语,换句话说,他不会说英语。如果说年轻人,那还可以去学一学,但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54岁的大爷学英语,那绝对是世上最艰难的事情之一,舌头根本就弯不过来,再加上他也不想在大臣们面前丢了面子,就更加不愿意学了。 可领导是一个聋哑人,这个麻烦就比较大,咋整呢?乔治一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到了当时的财政大臣,辉格党的领袖罗伯特·沃波尔(Robert Walpole),说我看好你,你能不能帮着我召开内阁会议,甚至做一些决定,我躲在幕后,你每天向我汇报一下工作就行了。之所以找辉格党,是因为乔治一世听说当时的另一大党托利党不愿意让他当国王,虽然话说不利索,但谁亲谁不亲,这小子还是一下子就整明白了。 沃波尔自然是频频点头,老大,您就交给我吧,一定帮您把国家整得明明白白的。 事实证明,乔治一世没看错人,就在1720年,英国发生了后世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South Sea Bubble),简单地说,就是英国南海公司的股票在资本炒作的作用下,六个月内,从120英镑,升到了1000多英镑,在这个暴利的刺激下,英国人开始了全民炒股的狂潮。 看一下当时的记载,“律师放弃打官司,医生丢弃病人,店主关闭铺子,牧师离开圣坛,就连贵妇也放下了高傲和虚荣”,这就是历史书上记载的炒股“盛况”。同时,无数小公司也都借着这股“妖风”成了风口上的“猪”,飘了起来,疯狂地通过股票来从民众手里吸血。这些小公司后来被英国人形象地称为“南海上的泡沫”,现在经常说的经济有泡沫了,出处就是这次南海公司的泡沫事件。它和我们前面说到的荷兰郁金香危机,还有同时期法国的密西西比公司爆雷事件(Mississippi Company),并称为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的三大泡沫。本质上,都是包括股票在内的某一种商品,价格被严重高估,老百姓疯了一样滴往里投钱,最后从高位上狠狠掉下来的过程,当然,伴随着价格掉下来的,还有爬上天台的无数破产者,很多家庭一夜之间一无所有,也不知道找谁算账,只有一死了之。 顺便说一句,在这种全民炒股的热潮下,我们的大科学家牛顿也不淡定了,也不炼金子了,把历年积蓄都投了进去,最后当然是亏了个一塌糊涂,事实证明,在资本面前,牛顿三大定律不好使。 面对这次几乎动摇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根本的南海泡沫,沃波尔展示了其超人的政治和经济手段,他借着南海公司和大多数议员勾结的事实,以反腐败的名义,先是打击了内阁里不听话的家伙,然后推出了多项措施挽救金融危机,包括重组南海公司,没收董事们财产,积极救助平民百姓等等,终于在1721年4月,不仅让英国渡过了南海危机,而且加强了王室的权威,真正做到了在英国议会上的大权独揽。 现代史学家一致认为,这哥们开启了英国首相这个职业(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也就是说,沃波尔虽然没有首相的名头,但一直到今天,英国首相干的事,和拥有的权力,其实和他是一样的。 也正因为沃波尔的本职工作是财政大臣,还是英国的第一财政大臣(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所以今天的英国首相,一般都会兼任这个职务。又因为沃波尔晚年的时候,接受了国王赠予的唐宁街10号(10 Downing Street)作为自己理财的办公地点,后来所有的英国首相,便也都选择住在这里。 但必须强调一下的是,英国并没有明文规定,说唐宁街10号是首相官邸,它在1736年的一份文件里说的是:“(唐宁街10号是)附属于英皇陛下财政部办公厅,现为英皇陛下财政部的第一专员官邸。”首相入住,只是一个传统罢了,据说,后来很多首相都不喜欢这个窄小闷热的家,但咱也没住过,也不知道具体咋样,就不便评论了。 二、路易十四时代,巴黎皇家科学院和凡尔赛宫 言归正传,就在安妮女王去世的第二年,1715年9月1日,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也魂归天国,不过这老家伙活得是特别长,享年77岁,在位时间72年110天,是全人类历史上,有确切记录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前段时间去世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只差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可以打破这个记录,但很遗憾,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新冠,老太太还是没熬过2022年,以70年214天的成绩排在第二的位置上,不过,她是有确切记录在位时间最长的女性君主,也足以自豪了。 可也正是因为路易十四活得太长了,导致他死的时候,儿子、孙子都去世了,只能选择自己的一个曾孙子即位,老爷爷路易拉着惊恐不已的曾孙子小手,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要像我一样沉溺于战争”。 路易十四死的同一天,这个也叫路易的五岁的孩子登上了法国国王的宝座,史称路易十五(Louis XV)。 通过我们前面的讲述,和路易十四临死的忏悔,你可能认为,路易十四这家伙就是穷兵黩武,一辈子都在打仗,什么法荷战争,大同盟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不都是他惹的事儿吗?我们说打仗多可能是事实,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说,也正是他,把法国带到了王权时代的顶峰,法国之所以在欧洲有那么强大的影响力,有一小半的原因,都是拜他所赐。 我这里用一件事来说明太阳王路易十四绝对不像是后世所说的,只知道穷兵黩武的莽夫,啥事呢?17世纪初,在巴黎出现了很多非正式的学术圈子,或者叫做学会,这些学会里面有很多后世很出名的科学家,比如前面说过的笛卡尔,还有提出了费马大定理的数学家费马(Fermat),以自己名字定义了国际标准压强单位的帕斯卡(Pascal)等等,这些老家伙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喝酒吹牛,很是快活。 1666年,在听说了这么一群人的存在和他们的活动之后,在大臣的建议下,路易十四大手一挥,说老子来资助你们这些知识分子,给钱给地方,并且还在这些科学家的建议下,在1672年建成了巴黎天文台,白花花的银子像水一样流进了科学和科学实验。 到了1699年,路易十四还正式给这个组织命名,叫“巴黎皇家科学院”(法语:Académie royale des sciences de Paris),把大家安置在卢浮宫的图书馆里,所有经费都由国王提供,当时大概56名顶级科学家从他的手里领工资,过着相当奢侈的生活。 在路易十四的努力之下,那个时代,他和法国就是欧洲的标杆,全欧洲的人都以说法语为荣,很多方面,欧洲其他国家都要模仿法国的行为。比如说因为羡慕大臣家里的豪宅,路易十四以贪污的罪名把大臣扔进了巴士底狱,随后自己建了一座宫殿,取名为凡尔赛宫(Palace of Versailles),结果是这玩意一建成,全欧洲都开始了大兴土木,建造宫殿,并且图纸一定要和凡尔赛差不多的,路易十四还一个劲地谦虚,说建得不咋地,让大家见笑了,那叫一个“凡尔赛”; 再比如说这小子因为身材矮小,只有1米54,所以特意让人给他做鞋的时候,在后面加上一个高跟,结果全欧洲的王室,无论男女,都开始穿这种“高跟鞋”,这也是现代高跟鞋之所以流行的一个根本原因,当然,今天的男人是不穿了。实际上,这种鞋在早期的时候,是骑士们用来把脚卡在马镫里面,防止滑动而发明出来的,基本上很多人都知道,后来还被个子矮小的凯瑟琳王后借鉴了一下,但只有在路易十四穿过之后,那才变成了整个欧洲人都追捧的玩意儿。 顺便说一下,路易十四建造的凡尔赛宫,号称是欧洲“巴洛克艺术”(法语:Baroque)的巅峰之作,所谓的巴洛克,来自葡萄牙语,原意是不规则的珍珠,引申一下,就是“怪诞和凌乱的美”。这种风格是整个17世纪欧洲的一个文化动向,它继承了文艺复兴的写实主义和整体的统一性,但是加入了高度华丽和繁琐的特色,比如说那时候贵族男人的服饰,很多都是多层的灯笼袖,密密麻麻的细褶,绣花精美的长筒袜,鸵鸟毛装饰的宽沿帽,撒着香粉的假发,再加上一双恨天高的高跟鞋,可以说从古至今,爷们儿们就没有这么妖娆过。对了,当时还开始流行男人在脖子上戴围巾丝巾什么的,叫做领饰,后来就演变成现代的领带。 你可以这样认为,巴洛克艺术风格上接文艺复兴,下面开启了浪漫风格的新古典主义,都是曾领风骚百多年。 还有一件事,也值得提一下,那就是路易十四所在的时代,欧洲正在兴起一股中国热,几乎所有欧洲君主都知道,遥远的东方,有一个伟大的皇帝,叫康熙。路易十四这家伙一时兴起,在1686年的时候,给康熙写了一封信,还派了一支传教士组成的团队,让他们去中国传教,顺便捎封信给康熙皇帝。 用一句话总结就是路易十四想组团去忽悠康熙,万一对方真信了天主教,这得是多么大的功德啊,凭此一点,上天堂肯定是十拿九稳了,必须滴。 可惜的是,这封信最终也没送到康熙手里,为啥?因为被人给截胡了,那么,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截取法国太阳王给中国康熙大帝的信呢?你还别说,此人无论是能力,还是历史上的名气,都不比路易十四和康熙差,他就是俄罗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 三、俄罗斯的扩张 前面说过,俄罗斯已经变成了俄罗斯沙皇国,“沙皇”就是“凯撒”的俄语发音,因为娶了拜占庭的末代公主,他们不仅十分确定以及肯定自己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而且很不要脸地称呼自己为“第三罗马”(Third Rome)。当然,说不要脸有点冤枉俄罗斯了,因为这个称呼有很多欧洲国家也用,像早期的加洛林王朝,还有教皇国,神圣罗马帝国,都声称自己是罗马继承人,俄罗斯和他们一样,拿着罗马的名号,往自己脸上玩了命地涂抹金粉。 前面我们还说过,1648年的时候,因为今天乌克兰境内的哥萨克人被欺负的太狠了,他们爆发了著名的,反对他们宗主国波兰的哥萨克大起义。为了胜利,他们请求俄罗斯帮助他们,结果是乌克兰这块区域从此就算是并入了俄罗斯的势力范围,当时和乌克兰签署这个条约的,是俄罗斯沙皇阿列克谢一世(Alexis I of Russia)。 这个阿列克谢也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位大规模开发西伯利亚的君主,这也导致了俄罗斯的急速东扩,最终在50年后,和远东的大清王朝碰在了一起,这个一会儿我们就会说到。 阿列克谢死后,他儿子费奥多尔三世(Feodor III of Russia)只干了六年,就在21岁的年龄去世了,没留下儿子和女儿,但留下了一个姐姐和两个弟弟。在这三个孩子里,姐姐索菲亚(Sophia )和弟弟伊凡是一个妈生的,但另一个弟弟彼得,也就是我们要说到的彼得大帝,却是阿列克谢后娶的一个小媳妇生的。 俄罗斯的贵族们端详了一下伊凡和彼得,很明显,伊凡身体不行,而且看起来还很弱智,于是大家就准备推举彼得接任沙皇的位置。 在这个关键时刻,索菲亚站了出来,为了维护自己老妈家族和自己姐弟俩的利益,她成功地煽动了1682年的莫斯科大动乱,最后迫使贵族们妥协,达成了一个协议,让16岁的伊凡和9岁的彼得并立为沙皇,史称伊凡五世和彼得一世,而索菲亚自己则成为了摄政王。上朝的时候,前面坐着一个只知道傻笑的少年和一个不停擤鼻涕的小孩,后面是一个25岁的大姑娘,这就是1682年俄罗斯沙皇国的主席团成员,领导人。 当然,在金庸老先生的《鹿鼎记》里,他说这事儿吧,有一个叫做韦小宝的中国人也参与了,是一边和金发碧眼的索菲亚调情,一边给对方出的主意,我们对此现在还没考证出来,只能说存疑。不过有一件事要说一下,你要是对索菲亚的长相有期待,那可能要失望了,按照画像,对方身材矮胖,长相平庸,容貌远远没有金庸老先生写的那样艳丽,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是在哪儿看见的索菲亚。 金庸不仅说韦大人参合了莫斯科内乱的事儿,还说他从头到尾都参与了《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同样的,韦大人是不是在场我们现在也搞不清楚,但这个尼布楚条约倒确实是1689年,在索菲亚摄政期间,俄罗斯和大清之间签署的一个边境条约。实际上,就相当于双方在原来西伯利亚的无人区画了一条线,说这就是我们两国的边境了,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参考我的《中国史话》。 客观地说,这个条约阻止了俄罗斯沙皇国从阿列克谢一世开始的,向东扩张的脚步,等于是刹车了,所以在俄罗斯人的历史上,一直都认为这是一份不平等的条约。当然,这也是他们自说自话,国际上,还是认为这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合约,那旮沓本来就没人,不存在谁占谁大便宜的问题,而且,这也是世界第一次使用“中国”这个词来指代咱们的国家,对我们的意义,还是挺重大的。 索菲亚当政期间,第二件大事就是这个女人曾经在1687年和1689年两次派出军队,试图占领一个地方,这地方在今天也是大名鼎鼎,那就是克里米亚(Crimean Khanate)。 今天说起克里米亚,往往指的是克里米亚半岛,但那时候说起它,指的却是一个疆域很大的汗国,这个汗国本来是蒙古人建立的,但蒙古不行了之后,它就被南边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揽入了怀中,变成了穆斯林世界的一个小弟。 俄罗斯的索菲亚之所以想得到它,并不完全是为了开疆扩土,甚至可以说不是主要原因,那不为了领土是为了啥呢?这是因为俄罗斯这个沙皇国虽然地域广阔,可有一件事说出来却是相当地尴尬的,啥事呢?这个,我们下集再聊。160字概括要点,要用一些问句,引人入胜 安妮女王去世后,德意志的乔治一世被请回英国登基,开启汉诺威王朝,因不会英语,他重用沃波尔,间接催生英国首相一职,而南海泡沫事件中沃波尔力挽狂澜。同期路易十四去世,其曾孙路易十五继位,他资助建立巴黎皇家科学院、建造凡尔赛宫,还曾派传教士给康熙送信,却为何被截胡?俄罗斯彼得大帝与索菲亚的权力之争如何展开?索菲亚两征克里米亚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全文将揭晓这些谜底。需要我调整问句的数量和节奏,让悬念感更足吗? 本回答由AI生成,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如有需求请咨询专业人士。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发生在1689年的英国光荣革命,让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是又气又恨,因为当时这哥们正和哈布斯堡家族进行一场争夺奥地利的重要战争。 一、大同盟战争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拥有的军力当时是冠绝欧洲,傲视群雄的,而且因为他坚决地带领大家反对哈布斯堡家族,个人威望也是如日中天,这就导致了此人的集权统治极为彻底,甚至在他公开喊出“朕即国家”(法语:L'état, c'est moi)的口号之后,得到的,都不是白眼和口水,而是全体法兰西大臣和很多老百姓的山呼万岁。这就极大地刺激了路易十四称霸欧洲的野心,他内心最隐秘的地方,未尝没有一个重建罗马帝国,或者法兰克帝国的梦想,既然祖宗们都能统一,拥有一个辽阔的大帝国,那俺差哪儿呢? 于是,就在英国光荣革命的前一年,公元1688年,路易十四趁着哈布斯堡家族在东方和奥斯曼帝国苦战的时候,突然出兵,占领了德意志西南边大片属于奥地利的领土。 路易十四的策略是速战速决,他认为西班牙和奥地利这两个哈布斯堡家族的基本盘现在都很衰弱,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在三十年战争之后,也一直都没缓过来,在他快速占领这些地方之后,只要牢牢地守住,最终总能弄一个既成事实。 他的这一举动,震惊了当时欧洲各国,法国人和奥地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们却出兵强占人家的土地,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信号,法兰西意图称霸欧洲,那怎么行呢?于是,荷兰,西班牙,勃兰登-普鲁士,萨克森,巴伐利亚这些国家都站了出来,和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结成了联盟,对付法国。 路易十四本来是不在乎的,因为这些同盟军一个个虽然义愤填膺,但都不强大,也在他的预料之中。可是光荣革命一声炮响,荷兰的女婿威廉三世篡了老丈人的王位,成为了英国国王,就像前面说的,这一下,路易十四有点慌了,他知道麻烦了,因为没有了詹姆斯二世这个表哥的英国,有极大的可能性,会站在同盟国那一边,背叛两国的盟友关系。 果然,1689年,光荣革命一结束,威廉三世旋即宣布,加入反法大家庭,与上面那些国家组成大同盟,宣誓一起干死法国,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大同盟战争开始了(War of the Grand Alliance)。 这场战争整整打了九年,一直打到了1697年,在这期间,威廉三世的媳妇儿玛丽二世去世,这个荷兰人开始在英国大权独揽,成了唯一的国王。 顺便说一句,玛丽的去世,被支持詹姆斯二世的人认为是报应。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你玛丽难道不是违反了《圣经》十诫里面的“孝敬父母”吗?把你亲爹赶下了台,还赶到了海外,让其流亡,难道不是不孝? 这事儿呢,我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但实话实说,玛丽二世本人的道德品行极其端正,在英国人,甚至美国人的心里,她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北美著名的常春藤学校之一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 Mary),就是她帮助创立的,也是以他们两口子的名字命名的,今天在美国,名气依旧很大。 最有意思的就是她老公威廉三世,这哥们本来也是有情妇的,平时没事也是莺歌燕舞,花花草草地游戏人间,结果媳妇儿一死,也不知道咋地,他就觉悟了,先是在媳妇儿遗体旁边哭晕在地,下葬之后,还不死心,继续跑到墓碑旁边捶胸顿足地痛哭,这还没完,回家马上和情妇分了手,然后拒绝再娶老婆,孤老终生。 所以,问题就来了,要怎么来描述这哥们对玛丽的爱呢?这事儿,我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但有一件事我相信威廉三世还是很清醒的,那就是英格兰人对他的支持,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玛丽二世的老公。 言归正传,大同盟战争最后停战的原因很简单,双方都打不动了。 路易十四根本就没想到这仗会打这么长时间,而反法大同盟这边内部勾心斗角,都想着让对方当炮灰,死和尚不死贫道,加上公元1695年的欧洲大寒灾,粮食普遍减产,大家一琢磨,再打下去,国内那些快饿死的泥腿子老百姓可能撑不下去了,不说造反吧,交不上粮食,我们也得饿肚子,于是,双方握手言和。1697年9月20日,大同盟战争以《雷斯威克条约》(Treaty of Ryswick)的签订收场。 根据这个条约,西班牙拿回了加泰罗尼亚,洛林公国要从法国独立出来,而且路易十四还承认了威廉三世的合法性,等于是大家一起抛弃了老丈人詹姆斯二世。 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你要是说,法国这一下损失够大的,路易十四咋这么怂?那你就错了,因为根据合约,这小子在欧洲、美洲、亚洲,都获得了土地,包括今天加勒比海的海地共和国,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印度南边的本地里,都是在这个条约里被划归到法国,成了它全球殖民地一部分的。大家要明白一点,从17世纪开始,欧洲的战争基本上就开始向世界大战靠拢,因为这群家伙仗着船坚炮利,几乎占领了整个世界。 以一己之力,单挑全欧洲,还获得了这样的成绩,路易十四自然是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但这种感觉和抽烟,喝酒,吸毒一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那感觉就渐渐消失了,要想重温这个感觉,就必须再来。路易十四也是如此,三年之后,这小子的药劲过去了,又不满足了,恰恰在此时,西班牙的国王卡洛斯二世病重的消息传来,他眼珠子一转,马上就觉得,这对法国称霸欧洲是一个天赐良机。 Why?为啥西班牙国王要死了,对法国是好事呢?这还要从西班牙的这个卡洛斯二世说起。 前面我们就说过,哈布斯堡家族最喜欢玩弄的,就是婚姻,他们靠婚姻起家,真正牛掰之后,就不去外面找亲家了,自己内部消化,号称保持血统纯正,结果纯正是纯正了,但这质量确实也是一代不如一代。 到了卡洛斯二世这里,家族的所有隐形疾病全都爆发出来,从画像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卡洛斯的下巴像一把铲子,硕大无比,历史上,称为“哈布斯堡下巴”,据说卡洛斯这个下巴尤其严重,甚至不能吃饭,并且导致舌头同样巨大,说话别人都听不清,朱元璋看见他,都要对着镜子夸几十遍自己长得帅。 除了这个,卡洛斯还患有多种遗传病,智力障碍,癫痫等等疾病,你可能问了,就这么一个废物,为啥能继承偌大的西班牙帝国?这也是没法子啊,他爹腓力四世生了五个儿子,只有他活到了成人,其他全都夭折。 最大的问题是,此人还患有严重的男性功能障碍,毫无性能力,那时候也没有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啥的,自然也就生不了孩子,虽然他也娶了两个公主,但都是摆设。 就这样,卡洛斯二世痛苦地活到了1700年,39岁的他头发和牙齿全都掉光,耳朵完全听不见,眼睛接近于失明,全欧洲的人都知道,这小子没有几天可活了,这对于卡洛斯自己,那就是一种解脱,可是对于欧洲,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问题,谁来接任西班牙国王呢? 哈布斯堡西班牙王室里,男性后代是一个都没有了,但卡洛斯二世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大姐,玛丽·泰蕾莎(Maria Theresa of Spain)却是有后代的,和谁生的呢?或者问,这位大姐活着时候的老公,是哪位大侠呢?哎,那可巧了,不是别人,正是药劲刚刚过去,依旧活蹦乱跳的太阳王,路易十四陛下。 所以,卡洛斯二世死后,最有资格继承西班牙王位的,就是法国当时的王太子路易,因为他管卡洛斯二世叫舅舅。 但很明显,这个王太子路易在继承法国王位之前,路易十四是不会让他去西班牙当国王的,因为到时候万一他死了之后,路易再回来继任法国国王,相当于西班牙吞并了法国,路易十四在地下都会被这个消息气得疯过去。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太子路易的儿子腓力就成了西班牙最合适的继承人,事实上,卡洛斯二世也立下了遗嘱,指定自己的这个法国外甥孙子腓力做自己的接班人,因为他也确实没别人可选了。 一切都计划妥当之后,路易十四祖孙三代就兴高采烈地等着卡洛斯的死讯了,孙子可以去当西班牙国王,爷爷继续当法国国王,儿子等着接自己的班,这真是想想,就能让人从梦里都笑醒的事情,一切安排妥当,路易十四感觉自己好像又吃了一颗摇头丸。的 可其他欧洲国家听到这个消息,却都感觉到了一阵阵的寒意,刚刚在大同盟战争里单挑整个欧洲的路易十四,如果他的孙子还能统治西班牙,那这个家族的实力将会无比恐怖,这对欧洲其他国家,当然不是什么好事。 就在欧洲各国还没拿出一个办法的时候,卡洛斯等不及了,1700年11月1日,这个有着极其显贵的身份,人生实际上极其悲惨的中年人蹬腿归天了,一天都没耽搁,路易十四的孙子马上在西班牙登上王位,成为腓力五世(Philip V of Spain)。 路易十四接下来的两个小动作,让欧洲各国彻底放弃了幻想,准备战斗,啥动作呢? 第一个是他居然保留了腓力五世在法国的继承权力。对于这一点,他的解释是万一俺孙子在西班牙当国王当不下去了,我这个当爷爷的,给他留条后路,可是谁都知道,这小子的实际想法就是为了将来法国吞并西班牙做准备的。 第二个是路易十四派出了法国大兵,占领了南尼德兰地区,借口就是,俺孙子是西班牙国王了,所以这里就是他的地盘了,那我当爷爷的,派些士兵去替孙子管理一下领土,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欧洲各国马上做出了反应。 首先是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他们推出了一个叫做查理的小伙子,说此人比你路易十四的孙子更有资格继承西班牙。这个查理是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的儿子,那凭啥奥地利人说他有继承西班牙帝国呢? 哈布斯堡家族的理由是,利奥波德一世曾经有一个媳妇儿,是西班牙卡洛斯二世的另一个姐姐,虽然这个姐姐没有生下孩子,而且已经去世多年,利奥波德一世已经换过两三个老婆了,查理也是他和别的女人劳动的产物,但这些,俺们哈布斯堡家族统统都不管,只要这个小伙子查理的爹曾经和你们西班牙公主睡过觉,那此人就有继承权。 此言一出,整个欧洲,除了法国和西班牙的一些地区,其他国家纷纷点头称是,纷纷给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点赞,您的这个逻辑完美无缺,天衣无缝,简直是真理里面的真理。 路易十四知道,这时候说啥都没用,除了拳头,别的都不好使。 于是,从公元1701年开始,法国和欧洲的大同盟再次开战。这一次大同盟除了荷兰,英国,奥地利,勃兰登-普鲁士,后期还有葡萄牙,以及意大利北部的萨沃伊家族(House of Savoy)加入。至于说法国这边,他也不是一个人,不过盟友少了一点,只有德意志的巴伐利亚公国,和西班牙的部分军队。 对于这场一直打到1715年的战争,历史上称为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War of the Spanish Succession)。 这里我们解释一下,为啥孙子腓力五世都当上西班牙国王了,西班牙还只是部分地区支持法国。这完全是因为西班牙是由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两个王国联合在一起的,卡斯蒂利亚倾向于支持法国,但阿拉贡,尤其是它的加泰罗尼亚地区(Principality of Catalonia),更加偏向于哈布斯堡家族,对于法国波旁王朝的人来统治他们,比较反感。 所以,在1705年,当加泰罗尼亚人得到英国的保证,说以后让你们从西班牙独立,这些人就反水了,直接站在了大同盟一边。 你若是问,西班牙现在的国王还是法国波旁家族的人,是不是就因为这原因,加泰罗尼亚地区的人才持续不停地闹独立的,而英国依旧充当着那根搅屎棍,这个,我只能说你很有学历史的天赋。 三、威廉三世之死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刚刚打响,英国的威廉三世就异常兴奋,你别忘了,他当年就是在荷兰抵抗太阳王起家的,终其一生,这俩人都是死敌。 可就在威廉三世厉兵秣马,准备出征的时候,也许是兴奋过了头,这哥们一不留神,从马背上掉了下来,摔断了锁骨,搁在今天,这绝对不是啥大事,甚至上午去医院接上,下午就可以坐在车里指挥千军万马了。可18世纪初的医疗条件实在不咋地,治来治去,骨头倒是给接上了,只是药吃错了,直接导致第二年威廉的肺里面得了炎症,没过多久,就蹬腿死了,这一天是公元1702年3月8日,他享年52岁。 威廉三世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但在我看来,此人对于英国历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没有他的入主英国,很可能,《权利法案》不会诞生,那么斯图亚特王室和议会之间的斗争很大概率会持续下去,也就是内战的阴影始终会笼罩在伦敦上空,而荷兰的金融系统也不会这么顺利地来到英国,这两点会导致什么结果,我也不知道,但大英帝国还会不会在18世纪这个时间点上迅速崛起,却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你要知道,错过了一班车,可能就错过了整个人生。 而且还有一点,可以证明威廉三世对历史的重要性,那就是因为他的死,导致欧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所有君主制国家,强调一遍,是所有君主制国家,都拥有了一位共同祖先。 这话的意思要解释一下,否则你可能不明白。我们说威廉三世除了是英国国王,他还是荷兰奥兰治大橘子国的亲王。他这么蹬腿一死,奥兰治就需要选一位新的亲王,这个幸运儿叫做约翰·威廉·弗里索(Johan Willem Friso),他之所以能被威廉三世指定为继承人,是因为他是后者的干儿子,也是族侄。 我们说虽然这位约翰并不是一位出色的亲王,甚至被后来的勃兰登堡-普鲁士抢占了大片土地,但他的一儿一女,以及这两孩子的后代却通过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婚姻关系,生出了2023年今天欧洲所有君主制国家的国王、亲王和大公们,包括英国现任国王查理三世,他的母系血脉,也就是伊丽莎白二世这一支,就来自于约翰的儿子威廉四世。从这个意义上说,欧洲现在所有王室,都是亲戚,也都是约翰·威廉·弗里索的子子孙孙。当然,按照欧洲人一贯的贵族只能和贵族结婚的传统,这事儿也没啥奇怪的。 威廉三世之所以把奥兰治亲王的位置传给干儿子,自然是因为他和玛丽没生出孩子来,这样一来,你当然知道,不仅仅是大橘子国,英国的王位也成了问题。 幸好,玛丽二世还是有一个妹妹的,于是,英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位安妮女王(Anne, Queen of Great Britain),这一次,没有一世,二世什么的,因为她就是蝎子尾巴,独一份,历史上英国没有第二个叫安妮的国王。 安妮当上国王的时候,已经是37岁了,你若是问在这之前她都干什么,说实话,挺悲惨的。她主要就是做两件事,一个是她姐姐活着的时候,和姐姐玛丽二世吵架,姐妹俩不是一言不合,而是所有言都不和,没事就吵架。 这还不算啥,我说她悲惨,主要指第二件事,我个人认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那才是最悲惨的,而且,也许是你想象不到的事情,到底是啥事?这个,我们下集再聊。 路易十四野心勃勃,1688 年出兵奥地利引发欧洲反法,开启九年大同盟战争,最终双方因灾荒与内耗议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近亲通婚恶果尽显,卡洛斯二世无嗣,路易十四借机让孙子继承西班牙王位,引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英国国王威廉三世正欲参战却意外坠马身亡,他的离世如何深刻改变英国国运?又为何让如今欧洲所有王室都拥有共同祖先?安妮女王又有着怎样悲惨的经历?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发生在1689年的英国光荣革命,让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是又气又恨,因为当时这哥们正和哈布斯堡家族进行一场争夺奥地利的重要战争。 一、大同盟战争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拥有的军力当时是冠绝欧洲,傲视群雄的,而且因为他坚决地带领大家反对哈布斯堡家族,个人威望也是如日中天,这就导致了此人的集权统治极为彻底,甚至在他公开喊出“朕即国家”(法语:L'état, c'est moi)的口号之后,得到的,都不是白眼和口水,而是全体法兰西大臣和很多老百姓的山呼万岁。这就极大地刺激了路易十四称霸欧洲的野心,他内心最隐秘的地方,未尝没有一个重建罗马帝国,或者法兰克帝国的梦想,既然祖宗们都能统一,拥有一个辽阔的大帝国,那俺差哪儿呢? 于是,就在英国光荣革命的前一年,公元1688年,路易十四趁着哈布斯堡家族在东方和奥斯曼帝国苦战的时候,突然出兵,占领了德意志西南边大片属于奥地利的领土。 路易十四的策略是速战速决,他认为西班牙和奥地利这两个哈布斯堡家族的基本盘现在都很衰弱,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在三十年战争之后,也一直都没缓过来,在他快速占领这些地方之后,只要牢牢地守住,最终总能弄一个既成事实。 他的这一举动,震惊了当时欧洲各国,法国人和奥地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们却出兵强占人家的土地,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信号,法兰西意图称霸欧洲,那怎么行呢?于是,荷兰,西班牙,勃兰登-普鲁士,萨克森,巴伐利亚这些国家都站了出来,和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结成了联盟,对付法国。 路易十四本来是不在乎的,因为这些同盟军一个个虽然义愤填膺,但都不强大,也在他的预料之中。可是光荣革命一声炮响,荷兰的女婿威廉三世篡了老丈人的王位,成为了英国国王,就像前面说的,这一下,路易十四有点慌了,他知道麻烦了,因为没有了詹姆斯二世这个表哥的英国,有极大的可能性,会站在同盟国那一边,背叛两国的盟友关系。 果然,1689年,光荣革命一结束,威廉三世旋即宣布,加入反法大家庭,与上面那些国家组成大同盟,宣誓一起干死法国,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大同盟战争开始了(War of the Grand Alliance)。 这场战争整整打了九年,一直打到了1697年,在这期间,威廉三世的媳妇儿玛丽二世去世,这个荷兰人开始在英国大权独揽,成了唯一的国王。 顺便说一句,玛丽的去世,被支持詹姆斯二世的人认为是报应。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你玛丽难道不是违反了《圣经》十诫里面的“孝敬父母”吗?把你亲爹赶下了台,还赶到了海外,让其流亡,难道不是不孝? 这事儿呢,我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但实话实说,玛丽二世本人的道德品行极其端正,在英国人,甚至美国人的心里,她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北美著名的常春藤学校之一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 Mary),就是她帮助创立的,也是以他们两口子的名字命名的,今天在美国,名气依旧很大。 最有意思的就是她老公威廉三世,这哥们本来也是有情妇的,平时没事也是莺歌燕舞,花花草草地游戏人间,结果媳妇儿一死,也不知道咋地,他就觉悟了,先是在媳妇儿遗体旁边哭晕在地,下葬之后,还不死心,继续跑到墓碑旁边捶胸顿足地痛哭,这还没完,回家马上和情妇分了手,然后拒绝再娶老婆,孤老终生。 所以,问题就来了,要怎么来描述这哥们对玛丽的爱呢?这事儿,我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但有一件事我相信威廉三世还是很清醒的,那就是英格兰人对他的支持,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玛丽二世的老公。 言归正传,大同盟战争最后停战的原因很简单,双方都打不动了。 路易十四根本就没想到这仗会打这么长时间,而反法大同盟这边内部勾心斗角,都想着让对方当炮灰,死和尚不死贫道,加上公元1695年的欧洲大寒灾,粮食普遍减产,大家一琢磨,再打下去,国内那些快饿死的泥腿子老百姓可能撑不下去了,不说造反吧,交不上粮食,我们也得饿肚子,于是,双方握手言和。1697年9月20日,大同盟战争以《雷斯威克条约》(Treaty of Ryswick)的签订收场。 根据这个条约,西班牙拿回了加泰罗尼亚,洛林公国要从法国独立出来,而且路易十四还承认了威廉三世的合法性,等于是大家一起抛弃了老丈人詹姆斯二世。 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你要是说,法国这一下损失够大的,路易十四咋这么怂?那你就错了,因为根据合约,这小子在欧洲、美洲、亚洲,都获得了土地,包括今天加勒比海的海地共和国,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印度南边的本地里,都是在这个条约里被划归到法国,成了它全球殖民地一部分的。大家要明白一点,从17世纪开始,欧洲的战争基本上就开始向世界大战靠拢,因为这群家伙仗着船坚炮利,几乎占领了整个世界。 以一己之力,单挑全欧洲,还获得了这样的成绩,路易十四自然是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但这种感觉和抽烟,喝酒,吸毒一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那感觉就渐渐消失了,要想重温这个感觉,就必须再来。路易十四也是如此,三年之后,这小子的药劲过去了,又不满足了,恰恰在此时,西班牙的国王卡洛斯二世病重的消息传来,他眼珠子一转,马上就觉得,这对法国称霸欧洲是一个天赐良机。 Why?为啥西班牙国王要死了,对法国是好事呢?这还要从西班牙的这个卡洛斯二世说起。 前面我们就说过,哈布斯堡家族最喜欢玩弄的,就是婚姻,他们靠婚姻起家,真正牛掰之后,就不去外面找亲家了,自己内部消化,号称保持血统纯正,结果纯正是纯正了,但这质量确实也是一代不如一代。 到了卡洛斯二世这里,家族的所有隐形疾病全都爆发出来,从画像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卡洛斯的下巴像一把铲子,硕大无比,历史上,称为“哈布斯堡下巴”,据说卡洛斯这个下巴尤其严重,甚至不能吃饭,并且导致舌头同样巨大,说话别人都听不清,朱元璋看见他,都要对着镜子夸几十遍自己长得帅。 除了这个,卡洛斯还患有多种遗传病,智力障碍,癫痫等等疾病,你可能问了,就这么一个废物,为啥能继承偌大的西班牙帝国?这也是没法子啊,他爹腓力四世生了五个儿子,只有他活到了成人,其他全都夭折。 最大的问题是,此人还患有严重的男性功能障碍,毫无性能力,那时候也没有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啥的,自然也就生不了孩子,虽然他也娶了两个公主,但都是摆设。 就这样,卡洛斯二世痛苦地活到了1700年,39岁的他头发和牙齿全都掉光,耳朵完全听不见,眼睛接近于失明,全欧洲的人都知道,这小子没有几天可活了,这对于卡洛斯自己,那就是一种解脱,可是对于欧洲,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问题,谁来接任西班牙国王呢? 哈布斯堡西班牙王室里,男性后代是一个都没有了,但卡洛斯二世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大姐,玛丽·泰蕾莎(Maria Theresa of Spain)却是有后代的,和谁生的呢?或者问,这位大姐活着时候的老公,是哪位大侠呢?哎,那可巧了,不是别人,正是药劲刚刚过去,依旧活蹦乱跳的太阳王,路易十四陛下。 所以,卡洛斯二世死后,最有资格继承西班牙王位的,就是法国当时的王太子路易,因为他管卡洛斯二世叫舅舅。 但很明显,这个王太子路易在继承法国王位之前,路易十四是不会让他去西班牙当国王的,因为到时候万一他死了之后,路易再回来继任法国国王,相当于西班牙吞并了法国,路易十四在地下都会被这个消息气得疯过去。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太子路易的儿子腓力就成了西班牙最合适的继承人,事实上,卡洛斯二世也立下了遗嘱,指定自己的这个法国外甥孙子腓力做自己的接班人,因为他也确实没别人可选了。 一切都计划妥当之后,路易十四祖孙三代就兴高采烈地等着卡洛斯的死讯了,孙子可以去当西班牙国王,爷爷继续当法国国王,儿子等着接自己的班,这真是想想,就能让人从梦里都笑醒的事情,一切安排妥当,路易十四感觉自己好像又吃了一颗摇头丸。的 可其他欧洲国家听到这个消息,却都感觉到了一阵阵的寒意,刚刚在大同盟战争里单挑整个欧洲的路易十四,如果他的孙子还能统治西班牙,那这个家族的实力将会无比恐怖,这对欧洲其他国家,当然不是什么好事。 就在欧洲各国还没拿出一个办法的时候,卡洛斯等不及了,1700年11月1日,这个有着极其显贵的身份,人生实际上极其悲惨的中年人蹬腿归天了,一天都没耽搁,路易十四的孙子马上在西班牙登上王位,成为腓力五世(Philip V of Spain)。 路易十四接下来的两个小动作,让欧洲各国彻底放弃了幻想,准备战斗,啥动作呢? 第一个是他居然保留了腓力五世在法国的继承权力。对于这一点,他的解释是万一俺孙子在西班牙当国王当不下去了,我这个当爷爷的,给他留条后路,可是谁都知道,这小子的实际想法就是为了将来法国吞并西班牙做准备的。 第二个是路易十四派出了法国大兵,占领了南尼德兰地区,借口就是,俺孙子是西班牙国王了,所以这里就是他的地盘了,那我当爷爷的,派些士兵去替孙子管理一下领土,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欧洲各国马上做出了反应。 首先是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他们推出了一个叫做查理的小伙子,说此人比你路易十四的孙子更有资格继承西班牙。这个查理是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的儿子,那凭啥奥地利人说他有继承西班牙帝国呢? 哈布斯堡家族的理由是,利奥波德一世曾经有一个媳妇儿,是西班牙卡洛斯二世的另一个姐姐,虽然这个姐姐没有生下孩子,而且已经去世多年,利奥波德一世已经换过两三个老婆了,查理也是他和别的女人劳动的产物,但这些,俺们哈布斯堡家族统统都不管,只要这个小伙子查理的爹曾经和你们西班牙公主睡过觉,那此人就有继承权。
欧洲史话(136)争权利光荣革命,建银行金融先驱本期要点 “自由主义之父” 洛克主张统治者需获人民同意、保障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其思想影响深远。1688 年英国 “光荣革命” 中,威廉三世推翻詹姆斯二世,1689 年签署《权利法案》限制王权、保障议会权力,1694 年英格兰银行诞生并逐步转型为央行。这场革命真的 “不流血” 吗?英格兰银行如何影响英国乃至世界金融?洛克与牛顿又有怎样的交集?让我们走进历史,探寻真相。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我们说在今天的历史书上,出生于1632年的洛克被毫无争议地定义为“自由主义之父”,前面说过,霍布斯定义了人的自然状态,然后说,需要有一个超越了所有自然人的怪物利维坦来管理人群,否则的话,秩序一被破坏,这世界就完犊子了。 一、洛克的主张 洛克也并没有否认这种权力,但他却往前走了一小步,说利维坦的存在没关系,可能也是对的,这些都不重要,那啥重要呢?他说这个利维坦只有在得到人民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管理人民,这才是重要的。 上面就是洛克最经典的统治理论,用他的话说就是,“统治者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 很明显,洛克在认可人有掠夺,占有更多资源这种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下,又提出了人的“自然权利”,那就是生命、自由、财产等等。统治者只有在保障这些自然权利的情况下,霍布斯说的那种利维坦的威权才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拥护的。 请注意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洛克把财产加入了人的自然权利,而且他还坚持私人财产,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社会和政府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很明显,这是当时以及后来资本主义者无比赞同,无比推崇的一个定义,也是他之所以在后世得享大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无论如何,洛克的政治哲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实在是不小。不久之后发生在欧洲的启蒙运动,里面有很多人都是深受洛克影响,包括卢梭、伏尔泰这样的大咖,再后来,法国的大革命,和美利坚的建国,洛克的影子也是随处可见,美国的十大国父里面,像麦迪逊,杰斐逊,汉密尔顿,那全都是洛克这小子最忠诚的粉丝。 除了政治哲学,洛克还是知识论(Epistemology)里面经验主义(Empiricism)的代表人物。这个理论并不复杂,它说的就是你出生的时候,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只知道哇哇大哭,后来的一切知识都是经过“感官体验”获得的,这就是经验主义。与它相对的,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也就是在知识的获得上,理性的,符合逻辑的推演要远远大于感官的接触。 在我看来,这两者都对,单独强调其中任何一个,都是耍流氓。 二、《权利法案》和“光荣革命” 言归正传,当查理二世举起大刀,逼走了很多像洛克这样的辉格党人之后,詹姆斯的即位已经毫无悬念。公元1685年,查理二世蹬腿去见了上帝,随后詹姆斯就变成了詹姆斯二世,又一位天主教国王在英国诞生了,这绝对是一件让人啧啧称奇的事情。 前面讲过,查理二世有很多私生子,这些私生子里面自然也是有不甘心的,其中一位叫做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的公爵很快就举兵造反,俺那个野爹绝对是老糊涂了,英国是有自己的国教的,咋能让一位天主教徒当国王呢?俺必须要纠正这个错误。 可惜的是,斯科特水平实在太差,都不用詹姆斯出手,他手下的一名军官独自上阵,三下五除二,就打趴下了斯科特,这小子6月份造的反,7月15日,脑袋就啪唧一声掉在了地上,可谓光速送人头的典范。 但这位光速砍人头的军官,也不是无名之辈,他就是前面说过的,据说可以排进英国历史前三强的约翰·丘吉尔,绝对是赫赫有名的战将。 我们说斯科特的这次造反失败,也并不是完全的没意义,至少它促成了一个后果,让詹姆斯二世彻底骄傲自大起来,认为自己作为国王,可以摆平一切事情,事实证明,正是这种无所畏惧的自信,最后让詹姆斯完犊子了,事情是这样的。 约翰·丘吉尔胜利之后,詹姆斯二世开始膨胀,不断地出台各种法律,中心点就是一个,废除一切限制天主教的法律,甚至让天主教拥有各种特权,同时,他还不停地提拔天主教徒,让他们一个个走上了重要的领导职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惜把那些深受百姓喜欢的新教官员全都撤职。 最过分的是,他还在首都热情地接见了罗马天主教廷的代表,这在血腥玛丽死后的英国,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引起了民众的极大恐慌。当时大家都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如果詹姆斯这小子活得足够长,或者他再生出一个信天主教的儿子,那么,天主教最终完全可能重新成为英国的国教。 所谓怕什么来什么,三年之后,1688年6月10日,詹姆斯和他那个同样信奉天主教的媳妇儿真的生出了一个孩子,而且真的是一个男孩,英国的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大多数新教徒,马上就绝望了,很显然的,这个孩子将来绝对是铁杆的天主教徒,英国国教被推翻可以说是指日可待。 于是,在辉格党的暗中活动下,一些身居高位的英国大臣开始和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官威廉三世联系,核心思想就是四个字,救救俺们。之所以和威廉三世联系,最主要的原因是威廉三世也是信奉新教的,而且在他巨大的威望下,荷兰的新教氛围也越来越浓,这也是洛克老爷子当年为啥往荷兰跑的原因。 威廉三世接到英国民众请求干掉自己老丈人的消息,简直是大喜过望,他的心里倒没有什么新教和天主教的纠结,完全是作为一名执政官的现实考虑,啥考虑呢?我们说荷兰作为一个毗邻法国的商业国家,一直都活在法王路易十四那巨大的阴影之下,如果老丈人詹姆斯把英国带回到天主教,那英国和同样信奉天主教的法国联手几率将大大上升,到时候最危险的,就是荷兰。 但如果事情反过来,自己在英国老百姓的支持下,赶走老丈人,那么英国将是荷兰的一部分,荷兰也就有了和法国平起平坐谈判的资格。 于是,几乎没有丝毫犹豫,1688年11月,威廉三世率21000人渡过英吉利海峡,大举进攻英国。当然,这次进攻是在英国内部有人配合的情况下,而且不仅是英奸配合,老天爷也来帮忙,当威廉三世渡海的时候,英国皇家海军本来想着出海去阻击对方,可是一阵大风刮来,把几乎所有英格兰船舰都困在了海港里,出不去了,导致威廉几乎是没费一枪一炮,就登上了英格兰的领土。 本来呢,威廉三世想要进攻英格兰这事儿,无论是詹姆斯二世,还是他那个法国表弟路易十四,事先都知道,情报部门早就把十万火急的鸡毛信送到了两位君主的案头,路易十四还问詹姆斯二世,说表哥啊,需不需要弟弟我去帮个忙? 詹姆斯二世当即回答了一个词,NO。一来有事儿找表弟,面子上不好看,二来法国军队如果开进来,英格兰人民那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到时候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也很糟糕,所以,他选择了单独面对自己的女婿,威廉三世。 即便是威廉上了岸,詹姆斯一开始也没害怕,因为他手下有一名大将,约翰·丘吉尔,那家伙是既可以在床上征服王后,也可以在战场上干翻敌军的。 可惜的是,当丘吉尔率领三万大军准备去干死英国的驸马爷时,没等走到地方,人已经跑了一大半,为啥?因为詹姆斯二世昏了头,拨给丘吉尔的这三万大军里面,大多数是信奉新教的英格兰人,甚至很多人临阵倒戈,调转枪口往回打,最后主帅丘吉尔这心里是拔凉拔凉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再有本事,士兵不听招呼,那自然是只有投降的份儿。 最后的结果就是,詹姆斯二世一败涂地,在女婿和女儿的怜悯之下,允许他偷偷跑到法国,投靠表弟路易十四去了。 1689年1月,英国人在伦敦召开议会,一致推举威廉三世和他媳妇玛丽二世为共治君主,共同统治英国。 你若是问,为啥这次英国的这些贵族们会“一致”同意一位荷兰人当他们的君主?那你就问对了,这里面有一件事是必须要提一下的,威廉三世两口子能当上这个英国国王并不是没有条件的,而且条件相当苛刻,他俩必须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啥文件呢?那就是和《大宪章》齐名,在世界历史上同样声名显赫的《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简称《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1689),他们两口子是签了这份文件之后,才得到了英国国王的帽子的。 那么,这份《权利法案》都有啥内容呢?我这里给你叨咕叨咕,它说“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废除任何法律或者中止任何法律的执行”,“非经议会允许,国王不得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兵或者保持常备军”,“保证议会的选举自由”,“保证议会的言论自由”,“新教徒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拥有武器”,“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等等,等等,一共十三条。 总结一下,这十三条,主要就保证了两件事,第一个是限制国王的权力,或者让其实际统治权变小,第二个就是保证了议会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这些权力也恰恰是议会几百年来孜孜以求的,试图从国王手里夺取的权力。从无地王约翰的大宪章开始,什么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一直到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一路下来,英格兰的贵族们就琢磨着咋样才能和国王制定上面的条约,换句话说,这场议会和国王之间几百年的战斗,终于在威廉三世这俩口子这里,得到了一个圆满的,让贵族们比较满意的答案,这个答案就是1689年的这个权利法案。 我们说这个权利法案虽然是贵族和国王之间战斗的结果,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它的条文里面也没有一个字是让穷苦老百姓受益的,用政治术语来说,并不是一个“公民和政治自由的全面声明”,仅仅是国王向议会妥协的一面白旗。虽然如此,但并不妨碍它成为英国老百姓争取政治权利的一个里程碑文件,并且也是后来类似文件的典范,比如说美国的《人权法案》,法国《权利宣言》,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和欧洲的《人权公约》,里面都能找到它的影子。 水滴石穿,老百姓的权利是一点一点争取来的,英国的这个《权利法案》比《大宪章》又近了一步,后来美国的“权利法案”,也就是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那就把权利又扩大到了每一个有财产,有选举权的男性公民身上,再后来,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些“权利”在一些国家慢慢地扩散到了每一名公民身上,无论男女,无论种族,当然,到了今天,是不是有些过头了,那也是很多政治家津津乐道的话题。 言归正传,赶走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制订了限制国王权力的权利法案,这完全就是辉格党人,也就是过去的圆颅党人最愿意看到的事情,所以,在辉格党人的历史观里,这场老外女婿赶跑了老丈人,自己坐上王位的造反行动被赋予了一个相当响亮的名字,史称“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那女婿打老丈人这事儿,咋就光荣了呢?辉格党人的解释是,因为没打死。 他们说了,你们看后来法国的大革命啊,人头滚滚落地,多少贵族都掉了脑袋,甚至国王和王后都没能免死,而我们英国,人民(议员老爷们的别称)获得权力的方式是多么地温和,最神奇的是,法国那么激进的革命最后啥也没搞成,而我们却走上了伟大的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建立了最伟大的英帝国,这种不流血的革命(bloodless),难道它不配说一句光荣吗? 我们说“光荣革命”在英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的地位不低是真的,它是全世界君主立宪制的起点,也是真的,但要是说不流血,那这群“人民”肯定是瞎白话的。 不错,詹姆斯二世这个老丈人是活了下来,但他女婿威廉三世和英国新的政府,在镇压来自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天主教反抗时,那是大刀挥舞得猎猎作响,如同镰刀割韭菜一样,人头滚滚落地,都血流成河了,那还真的需要很不要face才能说出“不流血”这样的话来,甚至,英国今天北爱尔兰独立闹得这么欢,也是这场“光荣革命”杀戮太盛造成的恶果之一。 ……
欧洲史话(135)太阳王觊觎荷兰,不列颠新起党争本期要点 关于李约瑟难题的两个答案 —— 欧洲科技爆发源于战争需求,而中国因大一统缺乏竞争动力且儒家思想轻视 “奇技淫巧”;还讲述了法荷战争、英荷战争的始末及路易十四、威廉三世的博弈,以及英国托利党与辉格党因王位继承权的争斗。为何欧洲战争能催生科技?路易十四的野心如何影响欧洲格局?辉格党暗杀阴谋为何败露?这些疑问,都能在本集找到答案。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一集说到李约瑟难题,也就是为啥科学革命诞生在欧洲,而不是亚洲,更不是中国,总结完李约瑟自己的答案之后,我这里再来补充两点。 一、对李约瑟之问的两个补充答案 20世纪中期以来,人类在计算机,互联网,芯片,航天,太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回头看看,这些东西咋发展起来的?只要一较真儿,你就会吓出一身冷汗,原来,它们都是军工的产物。具体地说,美苏冷战期间的军备竞赛,是它们出现得这么快,这么猛的最原始动力。 是的,这就是我对于李约瑟难题要补充的第一点,欧洲17世纪的经典力学革命和18世纪的经典化学革命,全都是拜他们不要命的打仗所赐。 如果你还记得百年战争,你就应该知道,法国最后的胜利除了有贞德,还有几百门大炮在法国佬的屁股后面,这玩意包括了化学,力学,铸造术,数学,运动学等等学问,有一个拉跨的,都少轰死很多人。而且,这可是几代人前赴后继,不断探索努力的结果,那它的目的是啥?只有一个,干死英国佬。 还有那个伽利略,他只是一个科学家吗?不是的,这老爷子长期担任威尼斯兵工厂的炮击专家,用阿拉伯和古希腊的数学知识,解决炮弹往哪儿落的问题,是他的最本职工作。 反观中国,在大多数时间,它是一个大一统的,相对稳定的帝国,很自然地,就不会出现各个地区激烈竞争从而引起“军备竞赛”一样的科技爆发,也不会出现因为长期战争,想抢占先进技术,整死对方的动力。至于说王朝更替,改朝换代,往往打个十几年就结束了,这么短的周期,任何一方都不太可能有精力,有能力,有时间去开发新武器。 补充的第二点是关于文化的,大一统的帝国是稳定的,但也是不允许质疑的,一个人贪财好色,但一旦当上了官儿,那就必须是廉洁奉公的,必须是柳下惠,你不是,也要宣传你是,为啥?为什么都知道这就是弄虚作假,还要这么整呢?答案就是两个字,稳定。因为只有帝国的权威不容置疑,才能实现上下一心,社会稳定,所有的农耕文明大抵上都是这么走过来的,这也是儒家最终被选为帝国思想的主要原因,百家思想里,没有比它更强调礼仪和秩序的了,而儒家被选中之后,它所强调的“君子不器”又被推崇,导致社会大批的聪明人不去探究“奇技淫巧”,不屑于研究“小事”,把所有才智都放在了读儒家书和当朝廷官上。 但是,科学发展最需要的,恰巧就是质疑和“小事”,没有质疑,也就没有新的思想,你连想法都没有,你还能发现啥?还能发明啥?不深入研究苹果咋扑通一声掉地上这种小事,又怎么能有万有引力定律? 关于科学,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它本来的概念是对自然现象的探索和总结,换句话说,就是找规律,欧洲千年传承下来的一系列“科学方法”,都是围绕这个概念展开研究的。但是到了今天,在“科学”等于“正确”这个模糊观点的指引之下,已经有无数的人把科学扩展到了很多人文领域,包括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等,后面都冠上科学二字,比如说社会科学,心理科学等。在我个人看来,你可以这样叫,但是不是真的就合适,我持保留意见,比如说,无论经济学家用多少种方式去总结,归纳,推理经济问题,人类总是在周而复始地复制着经济危机,总是有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黑天鹅”,甚至有一句笑话:当经济学家去买股票,你就该卖出去了;再比如说在心理学上,虽然所谓的心理科学能让商人们知道如何拍广告能更打动人心,但除此之外,在个人心理幸福的建设上,到现在,它也没啥建树,甚至抑郁症越来越多了,说句不客气的话,那些心理科学家的成就,可能还不如一名西藏的和尚。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有些东西也许天生就是没有规律的,你想想,如果这世界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科学”总结出来,那么,世界就丧失了随机性,所有人的命运,都将是确定并且事先设计好的,可怕不可怕先别说,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存在的意义究竟是啥呢? 二、法荷战争和英荷战争 言归正传,牛顿死的时候,英国的王室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动,斯图亚特王朝寿终正寝,新的王朝叫做汉诺威王朝(House of Hanover),而且国名又改了,变成了大不列颠王国(Kingdom of Great Britain),当然,我们还是管它叫英国的,只不过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值得咱们好好唠叨唠叨。 前面我们说1667年查理二世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打输了,虽然签了和约,还假模假样地和荷兰、瑞典组成了三国同盟,但内心里,那一直都是愤恨不平,渴望报仇的。也就在这个时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偷偷找上门来。 这位路易十四就是前面我们说的,1643年时即位的法国太阳王,当年他五岁,我们说他连个灯泡都不是,但这时候已经长成了32岁的成年男子,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因为他的小姑就是查理一世娶的那个玛丽亚,是查理二世的亲娘,所以,路易十四要管查理二世叫一声表哥的。 路易十四对他表哥是这么说的,哥啊,您心里不舒服,俺知道啊,所以呢,我就想着给你出口恶气,以咱俩的实力,打败荷兰那绝对是没问题的,只要你到了合适的时候改信天主教,我还可以帮你加强王权,到时候你我分别在英国和法国大权独揽,岂不美哉? 查理二世听了这番说辞,居然很高兴,这小子根本就没过脑子,只要他稍微想一下,就知道让英国人重新回去信天主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此人当即就握着路易十四的手说,表弟,你说的太贴心了,谢谢啊。于是,1670年,英法达成秘密的多佛尔条约(Secret Treaty of Dover),商量一起攻打荷兰。法国每年给英国23万英镑的军费,而英国则提供60艘军舰和4000名士兵,相当于两个强盗抢劫之前凑份子买装备。 路易十四这么忽悠,当然是有他的目的的。他在1661年亲政之后,一天工作八个小时以上,对自己实行绝对的997工作政策,励精图治,以无比的热情投入了国家治理上,野心就是一条,法兰西要称霸整个欧洲。在他看来,德意志这时候是一盘散沙,人民一蹶不振不说,连带着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也开始衰落,对于他和他的法兰西,那就是天赐良机。 在和查理二世密谋之前,路易十四已经向南占领了西班牙的一些领土,只不过在他把目光投向北方,今天称为比利时(Belgium),当时仍属于西班牙的南尼德兰地区时,他产生了犹豫。犹豫的原因很简单,这个南尼德兰地区是法国和荷兰之间的天然屏障,如果法国拿下这片区域,傻子都知道,以后荷兰将彻底暴露在法国的枪口之下。 所以,对于法国来说,欲拿下南尼德兰,必须打败荷兰;而要打败荷兰,必须和英国联盟,于是,路易十四就这样找上了查理二世。 1672年,和英国商议好了之后,法国发动了对荷兰的战争,史称“法荷战争”(Franco-Dutch War),他表哥查理二世自然是顺势而起,也发动了对荷兰的海上战争,史称第三次英荷战争(Third Anglo-Dutch War)。 这场三国大战最悲催的当然是荷兰,他们在英法联军陆,海双重夹攻之下,很快就顾此失彼,丧失了还手之力。而且,法国的军力超出了包括路易十四在内所有人的估计,12万大军如同暴风骤雨一样,横扫荷兰,最令人绝望的是,法国当时有一个军事工程师,叫做沃邦(Vauban),他发明了两件东西,一个是利用挖战壕的方式,推进到城堡下面,然后近距离用炸药轰开城堡,这方法不仅仅在当时是先进的,就算拿到20世纪,依旧是攻击堡垒的标准方法之一。这哥们的另一个发明是他掌握了把刺刀固定到步枪上的技术,这样一来,近距离作战的时候,法国士兵的杀伤力大幅度提高。 荷兰人很快就丢掉了七个省中的五个,愤怒的暴民无处发泄情绪,居然把自己的执政官维特活活打死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但事实证明,群龙无首更麻烦,荷兰人各自为战,几乎打一场输一场,这样下去,谁都知道,荷兰很快就会完犊子,从欧洲地图上被抹掉,就在这关键时刻,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被选举为荷兰执政。 这位威廉三世就是前面说过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外孙子,砍了查理一世脑袋的英国护国公克伦威尔活着的时候,那是千方百计想阻止他当官,可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最终,这个外孙子威廉三世还是当上了荷兰执政,这就是命,也叫做天意。 威廉三世上台之后,马上放了一个大招,名字叫两败俱伤,他把阿姆斯特丹和法国军队之间的河流全都决开了堤口,放出大洪水,这当然可以阻止法军继续北上,但悲催的是,荷兰人自己也倒了大霉,无数田产被淹,无数百姓死去,这些人临死之前自然是对威廉三世破口大骂,但北边的荷兰人却是一片欢腾,因为这些家伙暂时安全了。从那时候起,荷兰人一直都把1672年称为“灾难年”(Rampjaar),那确实很惨。 除了两败俱伤这个大招,威廉三世还先后和西班牙,奥地利,勃兰登-普鲁士结盟,让法国不得不分出兵力,去对付这些国家。这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荷兰拼尽了全力,在海上先后四次抵挡住了英国海军的冲击,最终,在1674年,威廉三世和他舅舅查理二世签署了和平协议,结束了英荷之间的第三次战争。 当英国缩回去之后,威廉三世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在接下来的对法战争中,虽然还是输多赢少,不过至少,勉强维持住了局面,法国攻城略地的势头被阻止了。 路易十四这边郁闷的同时,还在小声地骂着表哥查理二世窝囊废,不敢高声骂,因为怕被表哥听见,如果这时候英国查理二世这个舅舅,要是和荷兰大外甥联手,那他路易十四这个表舅就麻烦大了。 可是墨菲定律说的好,你最担心发生的事情,也许就是最有可能发生的。1677年,在威廉三世无比精明的算计之下,他居然娶了查理二世的侄女玛丽公主(Princess Mary)。 玛丽公主是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的女儿,当然,也是威廉三世的表妹,因为查理自己没有继承人,弟弟詹姆斯就是英国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玛丽,那就是当时英王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这样一个小丫头,和威廉三世结婚了,相当于是明白无误地告诉路易十四,英国和荷兰要联手了。 路易十四鼻子都气歪了,说好了一起打荷兰,最后你们两家打成了亲家?可对手威廉三世既有谋略,又有武力值,他也没啥好办法,终于在1678年,双方觉得都需要休息一下,签署了《奈梅亨条约》,结束了法荷战争。 荷兰恢复了所有领土,威廉三世在荷兰获得了巨大的威望,从此之后,此人也是路易十四的终身死敌。 不过法国也没白打,路易十四还是获得了南尼德兰地区的很多领土,这些地方都是属于西班牙的,并且这场持续了6年的战争彻底让法国人和欧洲人认识到了路易十四和法军的强大,太阳王这个名字,响彻了整个欧洲。 有人可能问了,路易十四外号太阳王,是不是就是因为他打仗厉害,如同太阳一样炫目,别人就送了这个外号给他?不是的,我们说这个外号的来历是路易十四曾经在芭蕾舞剧里面扮演太阳神阿波罗,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越来越骄傲自大,自以为真的是太阳了,就让周围人称呼他为太阳王,后来渐渐就流传开来,尤其是这次法荷战争之后,不仅法国人,就是外国使节,进了他家大门,也要低下头,叫他一声太阳王。 这里顺便说一下芭蕾舞(Ballet),这是一个在今天象征着高贵典雅的纯欧洲舞种,我们不得不简略介绍一下。 芭蕾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语,本意就是跳舞,只不过芭蕾这种大量使用脚尖,堪称变态的跳法,却是在文艺复兴之后才在意大利流行开来的。前面说过,那时候美第奇家族的凯瑟琳嫁到了法国,成了法国王后,她不仅仅带去了束腰的衣服,还把意大利的这个芭蕾舞带进了法国,只是当时没有什么发展,一直到路易十四上台之后,因为这小子特别喜欢跳舞,这才让芭蕾舞大放异彩,成为巴黎当时的一张名片。 今天的古典芭蕾舞,包括五个基本脚位,12个手位,和很多经典舞步,所有这些,全都是路易十四带人创造出来的,有意思的是,那时候的芭蕾舞,和中国古代的戏曲一样,是禁止女人参合进去的,所有女性角色,都必须由男人反串,路易十四主要演阿波罗,但是不是反串过雅典娜,这一点史书里倒是从没提过。 言归正传,1678年之后,因为拳打西班牙,脚踢大荷兰,法王路易十四在欧洲如日中天,同时,抗住了法国的荷兰威廉三世执政官也逐渐强大,唯一可惜的,就是我们的英王查理二世陛下,打了好几年仗,啥便宜都没得到不说,还落了一个背信弃义的骂名。但这也不怪别人,你先是和荷兰结盟,然后法国的表弟一勾搭,你就进了人家的怀抱,结果被荷兰一顿打加上一顿忽悠,你又背弃了法国,甚至把大侄女都嫁给了荷兰人,这种反复无常,确实让人不齿。 三、英国托利党和辉格党之争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英国的托利党(Tory Party)和辉格党(Whig Party)逐渐形成,前面说过,托利党的前身是骑士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保皇派,只不过现在这些家伙保卫的重点对象,还真不是查理二世,而是查理的弟弟詹姆斯。 查理二世这个人,私生子那是相当多,但王后却一直不怀孕,这就让弟弟詹姆斯成为了第一继承人。 不过呢,詹姆斯本人有一个巨大的问题,他信仰的居然是天主教,这让当时的英国民众有点恐慌,他们倒也不是对新教有多么忠诚,只是害怕某一天万一天主教廷重新控制英国,自己会不会被送上火刑架?于是,很多英国人就反对詹姆斯成为王储,这些人自动地聚拢在辉格党的旗下,大家都知道,辉格党的前身就是圆颅党,他们曾经砍掉了查理一世的脑袋,连国王都敢杀,王储的脑袋又值几个钱呢?自然不在话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辉格党的死对头,托利党就成为了保卫詹姆斯的最后屏障,两党围绕着继承权,展开了殊死搏斗。你若是问,查理二世在这件事里是什么态度,他是支持弟弟詹姆斯的,但原因绝对让你大吃一惊,他不是因为骨肉亲情,而是因为信仰。 查理二世这老小子表面是英国国教的信徒,从来不公开赞美天主教,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也是一名铁杆的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后能由弟弟接任王位,把英国掰弯,信回去天主教,他查理在地下绝对会乐出声来。我们这样说只有一个证据,而且是铁证:查理二世在临死之前,拼着最后一口气,改信了天主教。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不知道是不是上帝显灵,帮着天主教,查理二世是不断地做出政治上的正确决定,越来越压制住了辉格党的势力,并且让民众越来越相信,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君王一样能给英格兰带来和平和繁荣。 国王兄弟俩一起背叛了国教,又一起打压辉格党,在这样的情势下,辉格党被逼无奈,决定铤而走险,在1683年,密谋推翻查理二世和詹姆斯,手段也非常极端,那就是暗杀。可是水平太差,阴谋败露之后,民间舆论大哗,一边倒地支持国王,都觉得辉格党实在是太过分了。 查理二世兄弟俩自然是不会放弃这个大好机会,开始了对辉格党的大清洗,一大批辉格党人被迫逃亡,大多数人的目的地都是和英国隔海相望的荷兰,在这一大批犹如今天乌克兰难民的队伍里,有一个人,对英国,对欧洲,对美洲,乃至全世界都有很大的影响,他的名字叫约翰·洛克(John Locke)。 那么,约翰·洛克又是何许人也,他的影响力到底体现在哪儿呢?这个,我们下集再聊。
欧洲史话(134)科学革命达巅峰,约瑟难题引深思本期要点 牛顿《原理》的诞生离不开哈雷的助力,他与莱布尼茨的微积分发明权之争、与胡克的学术恩怨背后藏着怎样的细节?莱布尼茨为何能发明二进制且推崇伏羲八卦?牛顿晚年痴迷炼金、深耕神学是真的吗?更令人深思的是,为何科学革命只诞生于欧洲,李约瑟难题的答案又藏着哪些玄机?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到距今三百多年前,1687年的7月,艾萨克·牛顿出版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经典物理学的三大定律横空出世,这本书,一度让人们以为完全掌握了世界上所有物体的运行规律,大自然的秘密不再是秘密了,因为大家发现,从星体运行,到地球上所有物体的运动,甚至到细胞分裂,都遵循他的运动三大定律。所以,就有诗人在牛顿死后,给他写下了这样的墓志铭:“自然与自然法则在黑暗中隐藏,上帝说:让牛顿去吧!于是,一切都被点亮。” 这简直就是牛掰他母亲去开门,牛掰到家了。我们说也不怪当时的人们产生这种想法,因为不按照牛顿三定律运行的东西,在当时人们的头脑里并不存在,但我们现在都知道,如果物体小到光子那么大,或者它的速度接近了光速,牛掰哥哥的经典力学那可就不行了,对于这两种情况啥理论适用,我们后面也会讲到。 一、牛顿、哈雷和莱布尼茨,微积分和二进制 促成牛顿发表《原理》一书的,是一名叫做爱德蒙·哈雷(Edmond Halley)的天文学家,这哥们和牛顿算是朋友。据说1684年的某一天,哈雷在和牛顿喝酒的时候,说自己有一个远大理想,想牛掰一把,把开普勒那个行星运动的定律证明出来,因为当年开普勒只是提出了定律,他可并没有严格的数学证明。牛顿一听,说小case啊,我早就一边刷抖音,一边证明过了。哈雷说火车不是推的,牛X不是吹的,你小子现在就证明给我看。牛顿说你等着,然后就翻箱倒柜找自己当年的手稿,可是你都能想到,一个光棍儿的家,满地破酒瓶子和垃圾,想找一张草稿纸,那谈何容易?找了很久,他也没找到。哈雷见此情景,说了一句,知道俺叫啥不?哈哈哈的哈,然后转身大笑离去。一气之下,牛顿说老子重新写一份证明,就这样,两年之后,这本《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横空出世。 这个喜欢仰天哈哈哈的爱德蒙·哈雷,就是那个计算了一颗彗星的轨道,并且以他的名字命名了那颗彗星的哈雷,而那颗叫做哈雷的彗星是相当听话,每76年必然回到地球身边一次,下一次的回归时间是2061年。我算了一下,我要相当努力地养生,才可能在临死前看它一眼。 牛顿和哈雷,两人当时都是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的成员,这个所谓的皇家学会,就是一个知识分子聚集在一起讨论自然科学的圈子,只不过查理二世的眼光好,1662年7月,在他复辟的两年之后,大笔一挥,给学会发下了特许状,以后经费就由我查理老二出,大家随意。 本来呢,在哈雷和牛顿的一顿忽悠之下,皇家学会一开始答应了拿钱给牛顿出书,可是后来这群老爷们看了看书的内容,觉得这玩意还是挺高深的,没几个老百姓会买,也就是说出这本书,官府衙门要亏得一塌糊涂,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在万般无奈之下,哈雷一个人掏钱,出版了这本划时代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除了经典力学,牛顿在数学和光学上也有一些重大的发现。众所周知,他数学的最大贡献是微积分,在现在历史学家的眼里,微积分的发明者应该有两个人,一个是牛顿,另一个是德意志的一位全才,名字叫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生于1646年的莱布尼茨比牛顿小了三岁,在历史上的名气也远远没有牛顿响亮,但实际上,我们如果从全才这个角度来看,他却是甩牛顿几条大街的,牛顿是物理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了不起再加上一个炼金术士的头衔。 可莱布尼茨却是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神学、哲学、历史学、语言学、数学、物理学、医学、地质学、概率学、生物学、心理学等方面世界公认的专家。 我们这里以一个神学和哲学上的小例子来说明他有多牛掰。大家也许忘了,在很久之前,我在介绍古希腊伊比鸠鲁学派时,说到了一个伊比鸠鲁悖论(Problem of evil),说的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并且是全善的,他就应该惩治这个世界上的罪恶,创造一个只有善的世界,但现实却并非如此,这是咋回事呢?莫非上帝他老人家也是一个坏蛋?如果不是,这就是一个悖论,或者说难题,它也确实纠缠了基督教很长很长时间。当时我也交代了,说后来有一位大神,从神学和哲学上比较完美地解释了这个问题,这个大神就是莱布尼茨,他的解释是放在一本叫做《神义论》的书里。 简单地说,莱布尼茨认为我们现在这个世界,就是神创造的世界里面“最好的一个”。说是最好的,那为啥还有恶人以及恶事的存在呢?他的解释比较绕,但如果按照我对他的理论的简单理解,那就是“不允许恶的存在,就不是最大的善。” 大家可以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他的思想,思索一下,是不是很有道理?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几乎是必然导致恶的产生,如果我们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了恶,每个人的所思所想,都被框在一个叫做“善”的范围之内,那么,这种没有了自由意志的统一思想,我们又怎么好意思称呼其为善呢?况且,善和恶往往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你所谓的善,又如何知道它不是恶呢?这样一看,允许人类的“善”和“恶”同时存在,还真可能就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善,莱布尼茨的这一套解释是不是挺帅的?这也是为啥很多人对他的《神义论》极其推崇的原因。 莱布尼茨在神学和哲学上的造就远远不止于此,他还有一个著名的单子论(Monadology),感兴趣的可以去翻一翻。 就是这样一位哲学大神,和牛顿一样,在数学上也发明了微积分,从微分到积分,从幼稚到成熟,人家莱布尼茨是有着整套笔记,描述了他的思想轨迹,无可辩驳地向世人证明了一点,微积分就是我老莱独立思考出来的,甚至现在那个著名的表示微积分的数学符号,一个拉长的S,就是莱布尼茨第一个使用的。 所有历史学家和数学家全都承认这一点,除了牛顿大人。 牛顿是从来不承认莱布尼茨和他一起发明了微积分的,而且还振振有词地说,这可不是俺老牛一家之言啊,这是英国皇家学会调查之后的结论。我们说,是的,1699年初的时候,皇家学会是宣布过,说牛顿才是微积分的真正发明者,但只要不瞎,翻翻历史记录就知道了,当时为了解决微积分发明的争论,对莱布尼茨的调查是牛顿主导的,结论是牛顿下的,字也是牛顿签的,最后盖了一个皇家学会的大红章,那背后有啥猫腻,我们就不好意思说了。 不过莱布尼茨对牛顿,倒是一直很尊重,作为一名德意志人,他曾经有机会参加了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举办的宫廷晚宴,当国王问他对牛顿的看法时,他的回答是,“从世界开始到牛顿生活时代的全部数学中,牛顿的工作超过了一半。” 有些人说他心虚,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真正的高风亮节,或者说他根本不愿意去和牛顿计较这些浮名,因为他有太多事情需要去做了,这里随便就能说一件,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现代计算机的基础,二进制,就是这位老先生第一个设计出来的。 莱布尼茨在1703年完成了一篇文章,名字超级长,叫做《论只使用符号0和1的二进制算术,兼论其用途及它赋予伏羲所使用的古老图形的意义》。是的,你没听错,这哥儿们之所以想起了二进制,就是因为他涉猎太广泛了,连中国古代的伏羲八卦图,他都进行了大量的思考和研究,然后据此发明了二进制,并且断言,“二进制乃是具有世界普遍性的,最完美的逻辑语言”。 现在计算机,早就证明了这位老先生超超前的眼光,一切计算逻辑,都基于0和1这两个数字,不过很明显,当时的科学界完全理解不了这个二进制的意义,巴黎皇家科学院的秘书长甚至以“看不出二进制有啥用”拒绝发表这篇文章,弄得莱布尼茨相当地郁闷。 二、牛顿和胡克 我们说除了莱布尼茨,牛顿这位牛掰大人在光学研究上,也有敌人,那就是他的英国前辈,罗伯特·胡克(Robert Hooke)。 胡克仅仅比牛顿大8岁,不过他和牛顿一样,都是少年时候就展露了锋芒的奇才,25岁的时候,就发现了著名的“胡克定律”(Hooke's law);28岁,动手做了一个当时世界上最高清的显微镜,也不知道基于什么考虑,这哥们用这个显微镜看了一下树皮,发现了树皮上布满了一个个单独的“小玩意”,在他眼里,这些东西和当时天主教教士们住的单人房间实在是太像了,于是,胡克给它们取名为cell,这个词在当时就是单人间的意思,现在中文翻译为细胞,这也是人类第一次看到,并且命名细胞。 不过如果因为这个,你就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微生物学之父,那就错了,这个称呼要送给后来发现细菌,并且制造出疫苗的路易·巴斯德(法语:Louis Pasteur),而胡克的外号是“伦敦的达芬奇”,表明这家伙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主儿。 胡克和国王查理二世的关系相当好,大名鼎鼎的格林威治天文台(Royal Greenwich Observatory),就是受查理二世的委托,由天文学家雷恩爵士主导,在胡克的协助下建造起来的。你想不到的是,它最初的预算只有500英镑,最后完成的时候花了520英镑,超出预算的那20英镑,英国皇室和胡克扯了几次皮,最后胡克一看也要不回来了,就自己垫付了。 那这样一个人,因为啥和牛顿成了敌人呢?和上面说的莱布尼茨不一样,胡克和牛顿不是因为什么发明权,他俩就是典型的“文人相轻”。当牛顿声名鹊起时,胡克已经在英国皇家学院手握大权了,对这个新人,胡克也没客气,该打压的时候是绝不手软。 比如1672年,牛顿明确提出,他支持光的粒子学说,也就是光线是由一个个肉眼看不见的粒子组成的,这完美地解释了光的直线传播和反射。可胡克老爷子马上跳起来,说NONONO,牛顿你小子闭嘴,光就是波,只能是波,如果光是小球球,它怎么可能有折射和衍射的现象? 按照我们今天的理论,他俩都是对的,也全是错的,光具有波粒二重性,可是那时候胡克比牛顿要牛掰,牛顿只能暂时闭嘴。 到了1687年,牛顿出版了巨著《原理》,而且也升了官,就有点儿和胡克平起平坐的意思了,当胡克又给牛顿写信,要求牛顿承认,他胡克才是万有引力定律里面平方反比律的发现者时,牛顿开始反击,先是删掉了书中所有涉及到胡克的文字,并且还在给胡克的回信里说了那句著名的话,“如果我能看得更远一点的话,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胡克接到这封信,把鼻子差点没气歪了,为啥?因为这哥们身材十分矮小,1米6都不到,身高问题一直是他心里的痛。牛顿在一封充满嘲讽和指桑骂槐的信里加上这样一句话,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戳你的伤疤,我牛顿现在牛掰,是因为站在巨人肩膀上,你算老几?不信?请回家量量你的身高。 到了1703年,胡克去世的时候,牛顿已经是英国皇家学会的主席了,他直接下令,关闭胡克的实验室,撤掉胡克的所有画像。这就造成了一个不好的后果,今天研究历史的,全都搞不清胡克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到底长啥模样,今天网上胡克的画像只是后来人们瞎猜的。 在这之后,牛顿一直担任英国皇家学会主席,并且成功地成为了英国历史上第二个因为科学成就而获得爵士的科学家,第一个是前面说的弗朗西斯·培根。虽然成为了主席,还有了爵位,但他的后半生也没啥科学成就,最大的活儿只有两个,一个是在皇家造币厂找假币,这事儿他干得相当好,替英国政府干掉了很多假币贩子;第二个就是炼金子,牛顿一直都在寻找一种能够在实验室里产生金子的方法,并且为此痴迷。上个世纪70年代,科学家曾经分析过牛顿的头发,里面水银的含量比正常值高出了50多倍,最可能的解释就是他在提炼金子这个游戏里,接触了太多的汞。 ……
欧洲史话(133)因战争纽约易手,名原理牛顿出书本期要点: 克伦威尔死后,斯图亚特王室为何能迅速复辟?查理二世的 “花” 与王后凯瑟琳的 “忍” 背后藏着怎样的故事?第二次英荷战争中,英国为何没能延续胜势,还意外命名了纽约?黑死病期间闭门的牛顿,又为何能写出震惊世界的《原理》?这些关键节点串联起英国这段特殊历史,每一个疑问背后,都藏着不为人知的细节与转折。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我们说英国在克伦威尔死后,斯图亚特王室之所以能推翻共和体制,迅速复辟,走回了君主体制,这里面的原因极多,不过我认为重要的,只是下面几点。 一、查理二世的“花”和王后的“忍” 首先就是所谓的英吉利共和国,实际上它就不是共和,它只是在克伦威尔一个人统治下的独裁政府,甚至比查理一世在世的时候都要独裁。英格兰的贵族们推翻查理一世,目的是让脑袋上的紧箍咒松一些,自己这些人获得更大的好处,交更少的税,可是最后都意识到了,克伦威尔这家伙,比国王还狠,什么上议院,下议院,一概不存在了,那还咋维权,谁来保护这些大贵族的利益呢?所以,贵族们是无比怀念有国王的时候。 其次,老百姓也不满意克伦威尔,作为一名清教徒,他在台上的时候,不仅要求大家过简朴的生活,还禁止唱歌看戏,甚至连夫妻之间的事儿都要少做,万一被邻居半夜听到了,去举报你,也是一个大麻烦,所以,老百姓对这个共和,也没啥好感。大家忽然觉得,以前那种有国王的日子,其实也挺好的。 最后一点就是克伦威尔的接班人选的实在不咋地。亲儿子啥样,你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中国古代有句话叫“德不配位”,强行把他拉到那个位置,最后对国家,对他个人都只能是悲剧。就算是你一定要这么做,打着共和的幌子搞父死子继,你也应该在你活着的时候,就开始训练继承人,什么军事,政治,人脉等等,不是两手都要硬,是连带两只脚丫子都必须硬。但这些都没有,有史料表明,仅仅是在他死前的一年,儿子才被任命为牛津大学校长,成了国务委员会委员,很可惜,晚了。 无论如何吧,一个时代,或者说英国历史上的一个插曲,结束了,英国重新回到了欧洲所有国家的主旋律,上面坐着一个国王,下面是议会。 查理二世坐上国王宝座的两年之后,他结婚了,新娘是葡萄牙的公主凯瑟琳(Catherine of Braganza)。很明显的,这就是一桩政治婚姻,葡萄牙给出的嫁妆是八十万英镑,以及和英国分享它在亚洲的殖民地,这里面就包括了澳门;需要的回报是英国必须支持它彻底从西班牙队出来,您别忘了,前面我们说过,1580年的时候,葡萄牙王室因为绝嗣,导致西班牙趁机吞并了它,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这位凯瑟琳公主的老爹,布拉干萨公爵约翰(John II,8th Duke of Braganza)的领导下,已经基本上取得了胜利,如果英国能支持一下,那么,几乎可以说是百分百没问题了。 英国和葡萄牙两边戴着老花镜,盯着合约看了老半天,确定没毛病,签字画押之后,查理二世就把凯瑟琳抱回了家。这一年是1662年,新郎32,新娘24岁,而这对夫妻在后来23年的婚姻生活里,完全可以各用一个字来概括他们的行为,新郎就是“花”,新娘就是“忍”。 先说新郎的花,查理二世这辈子有多少情妇,历史学家也说不清楚,反正这哥们自从当上国王之后,就坚决地践行一个准则:吃喝玩乐找情妇。其中关系最长久,最让他喜欢的一个情妇叫做芭芭拉·帕尔默(Barbara Palmer)。 首先我们必须澄清一下,国王找情妇这事在17世纪,已经是风靡欧洲,如果哪一个国王没有情妇,那才让大家看笑话,而且情妇们不仅有地位,年金,赏赐,甚至排名第一的,还可以获得一个称号,皇家情妇(Royal mistress)。 这位芭芭拉当然也是,该得到的她一样不少,自己被封为克利夫兰女公爵,丈夫罗杰·帕尔默也被封为卡斯尔梅恩伯爵,当然,大家都知道,这哥们被封爵,不是他为国家做出了什么贡献,而是他老婆为国王做出的贡献。 不过你要是说芭芭拉这个情妇当得很好,那也不一定。当时查理二世身边有一名卫士,这名卫士的姐姐是查理二世弟弟詹姆斯的情妇,借着这层关系,他当上了皇宫卫士,小伙子长得也很精神,经常靠着取悦贵妇们来赚外快,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鸭子”。 一来二去,这名卫士就和芭芭拉好上了,据说有一次,还差点被查理二世撞见了两人在床上,卫士的身手自然是不错的,翻窗而出,凌空而去,才逃过一劫。芭芭拉在1672年生下一个女孩,据多数历史学家考证,就是这名卫士的孩子,而且他还从芭芭拉那里得到了大约5000英镑的“保养费”。 有两个原因让我们必须记住这名卫士的名字,他叫约翰·丘吉尔(John Churchill)。第一个原因是他后来成为英国军事史上排名前三的人物,可以说英国的崛起他功不可没;第二个原因是他有一个直系后代,名字叫温斯顿·丘吉尔,是二战期间英国的首相,家喻户晓的人物,我们后面会说到。 对应查理二世的“花”,他媳妇儿凯瑟琳的“忍”也是出了名的,她不仅可以忍受丈夫在外面找情妇,甚至可以让情妇们直接住进宫里,比如说芭芭拉,后来就公然搬进了皇宫,被任命为凯瑟琳的卧房夫人(Lady of the Bedchamber),就住在她隔壁,两者和平共处的日子那可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整整十年。在这期间,芭芭拉不断生出来的孩子都是谁的,凯瑟琳当然知道,但她选择了隐忍。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份隐忍是有回报的,查理二世一生都在保护着自己的老婆,无论是情妇,还是大臣,得罪他可以,得罪王后那是不行的。甚至在凯瑟琳流产了三次之后,很多大臣们以王后是一个生不出继承人的天主教徒为借口,逼迫查理二世离婚的时候,查理二世都站在媳妇儿这一边,决不妥协,杀了我可以,让我离开俺媳妇儿,坚决不从。 我们也不知道这种感情咋形容,但我觉得,你要是说这不是爱,那是不太客观的。 顺便说一句,就是这位葡萄牙的凯瑟琳公主,把喝红茶的习惯带到了英国,并很快在英国上层社会流行开来,这当然也是得利于葡萄牙在中国澳门的殖民地,大量的,品质优秀的茶叶从那里源源不断地流入了英国,红茶从此在英国扎根,并形成了独有的,英国下午茶文化,当然,你说我就喜欢绿茶,下午茶是两块玉米面大饼子就绿茶,那也随你。 二、第二次英荷兰战争 1665年,吃喝玩乐了五年之后的查理二世,在议会的支持下,对荷兰举起了屠刀,这里面的根本原因还是钱。 我们说第一次英荷战争之后,虽然荷兰顺从了英国的《航海条例》,不和英国殖民地直接做生意了,但作为一个传统的海上商业国,它在贸易方面的优势还是相当地明显,英国货物和生意无论如何是竞争不过荷兰的,更不用说国际影响力了。 举个例子,当时亚洲的日本,也像今天这样,毕恭毕敬地崇拜一个国家,不过不是美国,也不是英国,它就是荷兰。在17世纪的日本,所有先进的技术和学术,都是荷兰人教他们的,由此还诞生一个词汇,叫做兰学(Rangaku),荷兰人的学问。另外,中国人也都知道,17世纪满人入关,中国改朝换代的时候,荷兰人正在台湾岛上耀武扬威地得瑟,说一句那时候的荷兰垄断了世界贸易,那是不为过的。 这种情况下,英国,尤其是英国王室,对荷兰的财富就相当地眼红,当时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詹姆斯控制着一个叫做皇家非洲公司(Royal African Company)的武装经济体,就一直在海上劫掠荷兰船只。 英国人如此恣意妄为的主要原因,还是他们在克伦威尔领导的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胜利了,俺们国家的一个独裁者都可以干死你们荷兰人,更何况现在王师已返,天命所归,怕你荷兰小样的? 英荷之间的这第二次战争实际上是从遥远的北美洲开始的,1664年的8月27日,四艘英国海军军舰逼近了荷兰在北美洲的殖民地曼哈顿岛(Manhattan)。 曼哈顿在今天那是大大的有名,作为纽约市人口最稠密的一个区,不仅是美国的,也是世界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中心,著名的华尔街上有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旁边53街有几十所百老汇剧院,还有坐落在第一大道上的联合国总部等等,你无论怎么形容它的重要性,都不过分,而且这里也是全美国,甚至全世界最富裕的地方,人均GDP达到了令人恐怖的50万美元。 可是,300多年前,这里只不过是一名叫做彼得·米纽伊特的荷兰人,花了60个荷兰盾买下来的一小块土地而已。 你可能很好奇,放在今天,这60个“铜板”值多少钱呢?这事还真有人仔细计算过,2020年的最后一次精密计算,显示那时候的60荷兰盾,应该是现在的963美元,凑个整,算1000吧,换成人民币就是7000块钱多一点。这个价钱,把纽交所,纳斯达克,联合国总部,百老汇,再加上一个时代广场,打包卖给你,你买不? 我们说当英国四艘军舰开进港口的时候,当时的荷兰总督彼得·史岱文森(Peter Stuyvesant)选择了投降,不投降也没办法,当时荷兰人在曼哈顿岛上建立的城市叫做新阿姆斯特丹(荷兰语:Nieuw Amsterdam),市民一共才两三千人,能打仗的青壮年最多就一两百人,你咋和四艘军舰干? 英国人占领了曼哈顿之后,把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后来中文翻译为纽约(New York)。之所以叫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国王查理二世某一天在地图上乱写乱画,心血来潮,把这块当时还属于荷兰的地方封给了他的弟弟詹姆斯,而詹姆斯的爵位就是约克公爵,并且还担任着英国的海军大臣,很自然的,那四艘军舰的总指挥尼科尔斯为了拍詹姆斯的马屁,把这块地方起名为新约克,纽约,那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当然,要是尼科尔斯的子孙们不给他烧纸告诉他的话,他绝对想不到他当年命名的纽约,如今在世界上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说到这里,其实那位投降的荷兰总督史岱文森也是不应该被忘记的,他为了抵御印第安人,控制奴隶们,领着大家建造了坚固的栅栏围墙,后来英国人把墙推倒,形成了一条街道,名字叫“墙街”,那就是今天大名鼎鼎的华尔街(Wall Street);还有史岱文森曾经带着大家修整了一条运河,后来英国人把运河也给填平了,和旁边另一条街道并起来,起了一个名字叫“宽街”,也就是今天鼎鼎大名的百老汇(Broadway)。实际上,纽约人也真没忘了他,比如说史岱文森高中,史岱文森社区等等,都是纽约比较流行的名字。 言归正传,英国人就这么强占了纽约,当然让荷兰人极为愤怒,他们倒不是可惜这块地盘,也不是心疼那60个荷兰盾,关键是面子上受不了,作为当时世界上最牛掰的经济体,最大的贸易国,海上力量公认的强国,就这么被强暴了,他们很不甘心。于是,两边正式开干,史称“第二次英荷战争”(Second Anglo-Dutch War)。 简短地说,两国打了三年,基本上是不分胜负,都说自己很牛掰,对方啥也不是,但历史学家一致认为,最后是英国人输了,因为在1667年7月双方签署的《布雷达和约》(Treaty of Breda)里,虽然英国人把纽约这个丁点大的地方保留下来了,但却出让了亚洲的东印度群岛和南美洲的苏里南,并且在《航海条例》上对荷兰商船做出了重大让步。 那为啥这一次英国佬就不行了呢?主要是三个原因,第一,荷兰自从第一次英荷战争失败之后,知耻而后勇,海军硬件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第二,法国掺和了进来,和荷兰组成了联盟;第三,英国天灾不断,战争的第二年,伦敦就遭遇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火灾,整整烧了四天四夜,经济损失高达1200万英镑,超过了两次对荷兰战争军费的总和。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厉害的是黑死病卷土重来,仅仅在伦敦地区,就收割了十万个英国佬的性命,那是相当滴悲惨。 ……
欧洲史话(132)断头台上国王死,共和制下独裁生本期要点 克伦威尔主持 “普莱德清洗”,执意审判查理一世,真的只是顺应兵意吗?1649 年查理一世被处死,英国改国号为英吉利共和国,可这个无国王时代为何成了最独裁的时期?《航海条例》为何引发第一次英荷战争?克伦威尔为何拒绝奎宁、犟死身亡?他死后,理查德为何迅速倒台?斯图亚特王朝又为何能顺利复辟?答案全在全文之中。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到英格兰圆颅党新模范军副总司令奥列弗·克伦威尔先生,在内战胜利之后,主持了历史上著名的“普莱德清洗”,目的就是要审判国王查理一世。我们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最大的原因是顺应“兵意”,在这次英国内战里的新模范军由激进的新教徒组成,都是底层的老百姓,对战争的伤害比任何人体会都深,而圆颅党不断地把战争的起因归于查理一世,自然是让士兵们对其恨之入骨,如果你胜利了还不审判国王,那么请问你让士兵们如何发泄他们的怒火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越是坚持审判国王,就越是能得到大多数士兵的支持,克伦威尔对此是心知肚明。 一、克伦威尔和英吉利共和国 无论如何,480多人的议会,经过一番折腾,最后只剩下200个左右议员,在历史上,被称为“残缺议会”(The Rump Parliament)。随后,这个残缺议会煞有其事地通过“民主”的办法,通过了一项决议,设立最高法庭,对查理一世进行审判。 其实就算是这个残缺议会,不愿意审判查理的议员也占了多数,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本来最高法庭应该是135个人,可最后出席的,却只有68人,剩下的那些人,不是拉肚子,就是感冒发烧得了新冠肺炎,反正就是不来了。前面说的总司令费尔法克斯本来应该是首席法官,可是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那天也选择了逃避,当工作人员叫他的名字时,他媳妇在下面喊了一句,“他比在场的更有智慧。”弄得上面的议员老爷们是尴尬无比。 在对查理的起诉书里,罪名包括了“叛国,战争造成的谋杀,掠夺,焚毁,破坏,废弃,毁坏以及对这个国家的损害。” 查理一世在被告席上,态度依旧很傲慢,他不仅否定了所有罪名,而且反复询问法官,“你们有什么权力,依据哪一个法律把我带到这里呢?” 法庭最后给出的回答是,根据英格兰的基本法律,国王并不是单独的行为个体,他是受托于所有国民的,并且行使有限权力的国家管理者……所以,我们是为“英格兰所有的好人”来审判你,当然,你查理一世如果坚决需要一个可以审判国王的法律,我们现在可以通过一个,你满意吗? 1649年1月27日,残缺议会的残缺法庭大锤子一敲,宣布查理一世全部罪名成立并判处死刑,可是最后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的,只有59个人,而且其中没有一个议员是来自爱尔兰或者苏格兰的,全都是英格兰的清教徒,或者说圆颅党。 客观地说一句,这不是一个公正的审判,而是一小撮人主导的军事政变,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 三天之后,1月30日,查理一世被带到了断头台前。照例,下面都是密密麻麻的看热闹的群众,看到这情形,查理说天气太冷了,能不能让我穿两件衣服,否则这么多人面前,我打哆嗦,他们还以为我害怕呢,这个脸绝对不能丢。 穿了两件衣服,查理一世慢悠悠地吃完了面包,喝了红酒,然后再慢悠悠地走到断头台下面,把脑袋放好,随后举起双手示意刽子手,可以了,大斧子飞速落下,这家伙当即身首异处。从始至终,“查扒皮”神色一点点的变化都没有,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将与王冠一起不朽,不复蒙尘”(I shall go from a corruptible to an incorruptible Crown, where no disturbance can be.) 一直到死,这小子也没把国王的架子放下来,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一种牛掰。后世对他的评价也是基本如此,这就是一个把他爹那套“君权神授”说辞当作是天地之间最大法则的中二青年。 顺便说一句,今天的英国国王,官方称呼是查理三世,正是从这个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处死的国王这里算起,第三位叫做查理的国王,让我们祝福他长命百岁。 查理一世死后,完全由克伦威尔掌控的英国下议院很快就通过了另外两项惊世骇俗的议案,第一,废除英国上议院,以后的贵族老爷们,你们在家混吃等死就完了,不要再来讨论国家大事了;第二件,废除国王,英国改名为英吉利共和国(Commonwealth of England,Scotland and Ireland),这就是前面说的,在第二次北方战争中,和荷兰一起干趴下瑞典海军的英吉利共和国。 没有了上议院,没有了国王,只剩下名义上是由平民组成的下议院,那是不是人民翻身把歌唱,从此做了主人呢?你要是这么想,那就和查理一世一样,变成中二青年了。从克伦威尔为了干死国王,不惜驱逐一大半议员,你就应该知道,这个人有两大特点,第一,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第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换句话说,独裁。 所以,一件很奇葩的事情就出现了,英格兰在历史上唯一一段没有国王的时代,居然是英国历史上最独裁的时代。 把持了英国政权的克伦威尔接下来用极其血腥的武力镇压,迫使苏格兰和爱尔兰重新回到了他的怀抱,所以这个英吉利共和国有时候又叫做英格兰联邦。克伦威尔在征服的过程中,采取了后来日本鬼子才用的三光政策,甚至连妇女儿童都不放过,但这哥们自己是不承认的,说自己的军队完全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带着“爱”进入爱尔兰的。 很自然,你一个人的说法如果和大多数当事人和历史学家都不一样,那你就是撒谎。后来爱尔兰有一个世界级的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写了一本著名的小说,叫做《尤利西斯》,是现代主义小说里面意识流的代表作,在那本小说里,乔伊斯说,“道貌岸然的克伦威尔和他的铁甲军把圣经里的‘上帝就是爱’贴在他的大炮上,然后对着德罗赫达的妇女和儿童疯狂射击。” 所以,联邦还是联邦,人民是不是情愿的,那就不好说了,一直到今天,爱尔兰人对这个克伦威尔还是恨得牙痒痒。 二、《航海条例》和第一次英荷战争 那么,克伦威尔领导的英国,是如何和荷兰联手,把瑞典海军干趴下的呢?这件事说来话长,1651年,也就是第二次北方战争的前四年,在克伦威尔的建议下,英国的残缺议会通过了一个法令,名字叫《航海条例》(The Navigation Acts)。 听过我《美国史话》的朋友,也许还记得,英国在北美洲殖民地的小伙伴,之所以和自己的祖国翻脸,这个《航海条例》可以说是导火索。 简单地说,它一共就四条内容,第一,只有英国或者英国殖民地造的船,才可以装殖民地的货物;第二,殖民地的一些特殊商品,只能卖到英国本土或者殖民地,不允许卖到其他国家;第三,其他国家的货物,必须先经过英国本土,才能卖到殖民地去;第四,为了保护英国本土纺织业,殖民地不允许拥有纺织业。 实际上,归纳起来就是一条,限制英国的海外殖民地(主要是北美洲)和其他国家做生意。 很不幸的是,荷兰恰恰就是那个最大的“其他国家”,他们和北美洲英国殖民地的小伙伴一直都很愉快地做着各种生意,现在克伦威尔这么一搞,等于是断人财路。《航海条例》公布之后,大概有100多艘荷兰商船被英国扣留,还有十几只直接被英国佬开炮打沉,掉到海底喂鱼去了。 这一下,荷兰共和国被彻底惹怒了,战争随即爆发,史称第一次英荷战争(First Anglo-Dutch War)。 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场纯粹的海战,双方并没有任何进攻对方领土的企图,就是在海上互相打炮,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打仗不占领陆地,然后盖房子娶老婆,你是不是傻?但历史发展到这个时候,时代确实变了,想当年雷利爵士对伊丽莎白一世说的那句话,“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真的应验了,世界的海权时代,以英国和荷兰互相炮轰,彻底拉开了大幕。 战争从1652年,打到了1654年,最后还是克伦威尔率领的英国人厉害一些,打败了荷兰,双方签署了威斯敏斯特条约(Treaty of Westminster)。 既然是因为《航海条例》打起来的,那荷兰打输了,自然是要表态,从此俺们遵守航海条例,不直接和你那个北美殖民地直接做生意了。当然,英国也表态,说我们也不和你们荷兰殖民者的那群鸟人直接做生意了,大家一起执行这个航海条例,至于说私下里做不做,将来还要不要做,那当然是另一回儿事。 但荷兰承认《航海条例》,并不是这个威斯敏斯特条约的重点,重点是在这个条约里,还有一个隐藏的条例,那就是荷兰需要放弃支持查理二世,并且不能允许威廉三世将来在荷兰担任任何官职。 那么,查理二世和这个威廉三世又分别是何方神圣?为啥克伦威尔要提出这个条件呢?答案当然还是和英国有关,查理二世是查理一世的儿子,他爹被克伦威尔砍了脑袋,现在这小子正在法国流亡,时刻酝酿着推翻克伦威尔,所以,克伦威尔说你们荷兰人不能支持他,这很合理。 而威廉三世当时是一个四岁的小孩,头衔是奥兰治亲王。我们前面讲荷兰独立战争,说了那个沉默者威廉,这个威廉三世就是他的孙子,继承了沉默者威廉最原始的地盘,奥兰治王国。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长大之后,很可能就是荷兰新的执政官,但克伦威尔现在说了,啥执政官,这个小屁孩啥官儿都不能当。 ……
欧洲史话(131)争税收开启内战,欲王死清洗议会本期要点 查理一世与英国议会决裂的真因是税收而非宗教?被称作 “查扒皮” 的他肆意搜刮旧税、强行解散议会,引发十一年暴政,最终点燃英国内战。骑士党与圆颅党因何得名?霍布斯在内战写下《利维坦》,为何同时得罪天主教与新教?普莱德清洗如何改写议会格局?克伦威尔手握军权,又为何执意要处死查理一世?一切答案,尽在全文详解。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一集说查理一世的宗教政策是偏向天主教的,但这却不是他和英国议会闹翻了的主要原因,这事儿的主要原因其实还是那两个字,税收。 查理一世在上任之后,马上就发现,他缺钱,缺得很厉害。英国在伊丽莎白一世的时候,就欠了一屁股的债,后来詹姆斯六一上台,和稀泥这门功夫更是需要时不时地拿钱出来,安慰各方人马,结果是,一屁股债变成了两屁股。 作为一个年轻的君主,查理一世自己非常渴望介入到欧洲大陆上当时如火如荼的三十年战争,更希望在北美洲和西班牙掰掰手腕子,别忘了,他人生的第一次求婚,就是在西班牙被拒绝的,传说中更是被无情地羞辱过,这时候渴望压西班牙一头的强烈愿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无论是还债,还是与他国竞争,都需要Money,可惜的是,他没钱。 一、“查扒皮”和英国内战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来了解一下当时的英国税收制度了,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当时英国税收如何?答案就是四个字,没有税收。 听到这里,你可能会惊掉下巴,怎么可能没有税收?前面你不是讲过很多次,英国国王和议会之间的无数次斗争,都是围绕税收进行的,国王想征税,议会不让,甚至那个著名的大宪章也是因为这事儿诞生的,现在你居然说英国没税收,啥意思?实际上,关于这件事,我只需要一句话你就明白了,一直到查理一世上台的这个1625年,除了海关税,英国是没有常规税收的,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大家交税,国王必须争得贵族们和老百姓的同意,以前是贤人会议,后来就是上议院、下议院,也就是议会,前面我们说过的所有争斗,都是围绕着“特殊情况”这几个字展开的。 那没有税收,国王这一大家子,靠啥生活呢?你别忘了,欧洲一直到现在,可都是封建制度,作为全国最大的地主,国王是有土地的,还是最大的那一块,和中国春秋时期的王畿是一样的。早期的时候,国王就是靠着自己土地上刨出来的那些收入过活,后来中世纪的时候,开启英法百年战争的爱德华三世对进出口的货物开始收税,今天叫关税,但那时候分别叫做“吨税”和“磅税”,这笔钱理所当然地被爱德华三世算作了自己的收入,后来的国王也继承了这个传统,关税成了他们收入的一部分,所以,英国一直到查理一世上台,国王的收入就是地主的收入加上这两笔关税,国内的老百姓是一分钱税都不用交的。 这种情况还产生了一个谚语,叫做“国王靠自己过活。”但经过上面的讲述,你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查理一世自己拎着锄头,领着法国小娇妻,下地去刨地瓜吃,仅仅是指他只能压榨自己封地上的农民而已。 所以,1625年的时候,当查理一世发现自己的钱远远不够花,王室也欠了很多债之后,他也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加大压榨自己领地上农民的力度,另一个是收税,最终,这家伙决定采用后者,也就是增加税收。 但前面我们说过,查理一世是很有一些小聪明的,这一次也一样,他并没有找“特殊情况”的借口,而是把以前国王在特殊时期收过的所有的税种,都翻了出来,什么供应税(Purveyance),监护税(Wardship)以及森林税(forest laws)等等,只要以前英国老祖宗不管什么原因,曾经收的税,他就全都翻出来,准备收钱。更神奇的是,这老小子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一本不知道哪一年制定的法律,说任何年收入高于40英镑的富裕人家,每年都必须参加骑士加冕礼,成为他手下光荣的骑士,然后,国王就有权力向骑士借钱,你不贷款给国王,那就犯法了,这样一来,凡是不来参加骑士加冕的富农,或者来了死活不肯借款给我的,我都可以按着法律来治你的罪。 可想而知,这些举措,不仅仅是让老百姓感到“查扒皮”的恐怖,那些有家产的贵族们,也完全不能接受。后果就是,议员们马上就召开大会,不仅拒绝这些税收,甚至决定废除国王拥有关税的特权。 我们说查理一世和他爹比起来,那就是一根筋,他爹詹姆斯六一活着的时候,嘴上不断地强调“君权神授”,说上帝老大俺老二,普天之下我最帅,我一言九鼎,说啥是啥。但在实际操作里,却是和议会商量着来,和得一手好稀泥。 但查理一世却被他亲爹忽悠瘸了,真的以为自己就是天之骄子了。于是,这哥们一条道跑到黑,决定和英国议会死磕。1629年3月,他强行解散了议会,从此11年里,英国再也没有召开国会,史称“十一年暴政期”(Eleven Years' Tyranny),但实际上,就是两边僵持着,在这期间,查理一世通过各种手段也搞了一些钱,当然,大多数法令直接被无视了,能被他薅到羊毛的,都是一些边缘阶层。 到了1640年,眼瞅着国家政权越来越瘫痪,令不出伦敦,一直蠢蠢欲动的苏格兰和爱尔兰部分贵族开始造反,查理一世没法子,只能再次把反对自己的议员们叫到一起,说议会还是一个好东西,大家都是好同志,但你们看看现在的形势,如果我再收不到钱,不能组织一支军队镇压造反派,那英格兰这所大船一沉,我们全都完犊子。 可议会的贵族老爷们已经和“查扒皮”明争暗斗十几年了,这时候一致认为,如果配合这小子拿钱整出一支牛掰的军队之后,虽然可以平息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动乱,但一转身,这支军队就可能把刀架在他们自己的脖子上,于是,议员们的回应是,给你钱建立军队可以,但是必须通过法案,我们下议院来控制这支军队。 查理一世也不傻,他当然知道,如果立法让下议院这些家伙控制军队,他分分钟就可能被赶下台,于是,他拒绝这个提议的同时,又提拔了一些残暴但是对他忠心的军官。 在他看来,也许这就是自保,但此事在议员们看来,那就是要大开杀戒,他们的反应非常迅速,马上在伦敦城里制造混乱,同时放出风声,把矛头指向了查理一世的媳妇儿玛丽亚,说都是这个法国天主教娘们惹的祸。 刘慈欣《三体》这本小说里有一个理论,叫猜疑链,就是互相不信任,但是又说不清,最后只能开打。1641年的英国,国王和议员之间就陷入了这种死循环,无论是议员们,还是查理,你就是把心窝子逃出来,热热乎乎地捧给对方看,对方也觉得那就是一团狗屎。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战争,也只能是战争,史称英国内战(English Civil War)。 战争的双方是保皇派的骑士党(Cavalier)和议会派的圆颅党(Roundhead)。无论骑士还是圆颅,一开始都不是他们自己称呼自己的,都是对手辱骂他们的词汇,只不过后来说得多了,他们自己也就接受了。 骑士党Cavalier这个词来自拉丁语,本来就是骑士的意思,可莎士比亚老先生在他的名著《亨利四世》,还有《温莎的风流娘儿们》里面,频繁地使用这个词形容那些傲慢,狂妄自大,虚张声势的家伙,导致一个好好的词汇,变成贬义了,你可以参照汉语里“小姐”一词的变迁。 而圆颅党从字面上看,就不是啥好词,光秃秃的大脑壳子,你说是褒义,那也没人信。那为啥议会派的人被对手称为“圆颅”呢?答案和宗教有关,议会派里的人大多数都是新教的清教徒,因为信仰的关系,一些人把头发剪得很短,这就和当时英国普遍留着长卷发,或者戴着假头套的时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这样,他们光荣地得到了圆颅党这个称呼,有头发,只是不够长,不够蓬松。 顺便说一句,在后来的历史里,双方感觉什么骑士党,大脑壳子党已经不够分量了,就发明了新的侮辱对方的词汇。骑士党大骂圆颅党的人是“辉格”(Whig),意思是“驱赶畜生的乡巴佬”,而圆颅党的人反过来骂骑士党的人是“托利”(Tory),这个词来自爱尔兰语,翻译过来是亡命之徒。 这就是英国后来大名鼎鼎的辉格党和托利党的来源,从代表议员老爷们的圆脑瓜子党到辉格党,从誓死保卫国王的骑士党到托利党,都是一脉相承的继承关系。今天英国的保守党可以算是托利党的传承,但英国的工党只能勉强算是和辉格党有点儿关系,不是一定说是爷爷和孙子的关系,关于英国党派的变迁,我们后面还会再说,你这里有个大致印象,知道它的党派都来自于这场英国内战就可以了。 言归正传,“查扒皮”的这次内战从1642年打到1648年,中间停战了两年,所以也有第一次内战和第二次内战的说法,无论如何,最后是光秃秃大脑壳子圆颅党赢了,保皇派骑士党输掉了战争,当然,这就相当于是查理一世输掉了战争。这小子在开战之后,倒是把媳妇儿和孩子都送到了法国,但自己最终没跑掉,战败之后,被关押在温莎城堡。 二、《利维坦》是本怎样的书 就在英国内战期间,有一个人,写了一本书,是我们这里不得不提及的,这个人的名字叫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书的名字叫《利维坦》(Leviathan)。 霍布斯出身在一个牧师家庭,但是他那个教士老爹经常和人打架,最后还因为伤害罪跑路了,留下孤苦伶仃的霍布斯被他伯父抚养长大,后来因缘巧合,当上了一位公爵的秘书。 我们不知道霍布斯读了什么书,或者从哪里获得了启示,长大之后,这哥们对英国的两院制尤其是下议院十分地不屑,他甚至花费了十几年的时间,把《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本书翻译为英文,就为了批评当时民主制度,因为那里面雅典就是因为搞民主而失败的,至少,那是《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本书的观点。 所以,英国内战一爆发,这哥们就赶紧跑到了巴黎,因为他根本就不信任议会里圆颅党这帮人,觉得对方实在是太可怕了,而他翻译的书,很可能给他带来掉脑袋的危险。 在1647年的时候,霍布斯在巴黎认识了查理一世那个同样叫查理的儿子,也就是英国当时的太子。霍布斯两弄三弄,就成为了太子的数学老师,也是在这个期间,他决定亲自撰写一本书,以阐述国家政权的重要性,并且描述政治混乱所造成的伤害,这本书就是我们要说的《利维坦》。这个很怪异的书名,实际上是《圣经》里面讲的一种极其强大的怪兽,这里用来比喻国家机器。 那么,为啥国家要是一头怪兽呢?因为霍布斯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必然会攫取世界上一切他认为好的东西,同时,要尽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而世界上任何一种东西,都不是无限的,这样一来,就会产生“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拉丁语: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 可人这种动物,又是贪生怕死的,都不想因为战争而死亡,对于这一点,霍布斯解释为“怕死和怕失去使人倾向于和平”,于是,社会就需要一个契约,一个我能拿到最多好东西,但又不引起战争的,彼此之间达到某种微妙平衡的契约。 可是仅仅有了契约,说大家好好过日子,共同富裕,一起奔小康也不行,因为人的自然状态总是会让一些人站出来,为了更大的利益而破坏这个规则,那咋整呢?没啥咋整的了,利维坦隆重登场,这头怪兽将惩罚一切不遵守规则的人。换句话说,必须建立一个如同利维坦一样的威权,维持内部和平和进行外部防御,它可以是君主制,或者贵族制,当然,也可以是民主制,但在这三种形式里,书的作者霍布斯明显倾向于君主制。 你可以听出来,这样一本书,主要讨论的是人、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但你想不到的是,出版之后,霍布斯却惹到了宗教的麻烦,无论是英国的新教,还是天主教,都对他挥舞起了拳头。原因异常简单,因为对于究竟是上帝,还是利维坦这个怪物来做人的主宰这件事,霍布斯明显地没把上帝当回儿事。 这样一来,天主教气氛浓厚的巴黎,他老先生也是呆不下去了,1651年,他一溜烟地逃回了伦敦,向胜利了的圆颅党妥协,从此隐居起来。 霍布斯最终在1679年以91岁的高龄去世,那个时候,英国又恢复了君主制,他在各种学术上的成就也得到了欧洲很多人的认可,所以也算是死后有哀荣。不过这个哀荣比起他后来的名声,又差了一大截,因为现在世界上公认,霍布斯是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他和他的《利维坦》对稍后出现的洛克,还有即将到来的启蒙时代的孟德斯鸠和卢梭,都有巨大的影响,这些我们都会说到。 ……
欧洲史话(130)瑞典侵入波兰衰,英王恋上法国妻本期要点 腓特烈·威廉求婚失败后,又遭瑞典新国王逼迫臣服,他如何借第二次北方战争实现普鲁士独立?曾经强悍的波立联邦为何迅速衰落?哥萨克起义为何让犹太人惨遭屠戮?英王查理一世偏爱天主教,竟成掉脑袋的伏笔?他真正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到普鲁士公国的老大腓特烈·威廉一心想和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结婚,但最后因为笛卡尔去了瑞典一趟,女王改信了天主教,威廉弄了一个鸡飞蛋打,别说结婚入洞房,后来他连女王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更加令他悲哀的是,接任克里斯蒂娜的瑞典新国王卡尔十世,是一个相当有野心的国王,他上台之后,利用瑞典当时强盛的国力,野心勃勃地计划了一番之后,率领瑞典军队开始四处征伐。 一、第二次北方战争和普鲁士公国的独立 1655年,卡尔十世带着大军来到了腓特烈·威廉的面前,强迫他签订了拉比傲条约(Treaty of Labiau)。条约是这么规定的,以后你普鲁士公国的老大就不是波兰了,而是我瑞典,并且你要把一半的关税和地方税交给瑞典,我打仗的时候,你也必须出人。 媳妇儿没娶成,还重新多了一个爹,腓特烈·威廉当然是十分恼火,可实力不行,还能咋地?他也只能率领普鲁士加入了瑞典组织的联盟里面,一起攻打波兰。你还别说,他们还挺厉害,一度占领了波兰的首都华沙,卡尔十世相当滴得意洋洋。 也就在这个时候,欧洲其他国家终于看出来了,瑞典这个愣头青它不讲武德啊,居然不按规矩出牌,想独占波兰这个大粮仓,于是纷纷起来反对瑞典,这些国家包括教皇国、神圣罗马帝国、丹麦、荷兰、俄罗斯等等。 腓特烈·威廉一看这架势,新老大要完犊子啊,马上就抓住了这次机会,1657年,他战场倒戈,背叛了瑞典,和波兰签下了一个条约,说我和你一起打瑞典,可是胜利之后,我的普鲁士公国必须完全从你们波兰独立出去,可否?这时候已经走下坡路,正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波兰自然是大喜过望,一个劲儿地点头,诺,诺。 就这样,反瑞典联盟加上腓特烈·威廉这个叛徒,瑞典最后被打败了。所有这些胜利者里面,心眼最实在的,打架的时候付出奴隶和人命最多的,就是俄罗斯,他们和瑞典人从1656年,一直打到1658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也结下了最深的死仇,后来东欧的局势,很长时间,都是瑞典和俄罗斯在争霸,也是因为这次的大战。 瑞典的卡尔十世自然不是一个傻子,面对这么多的反对者,面对着节节败退的局势,他决定在还有些实力的时候,见好就收,既能保住已经到手的胜利果实,还能有面子,也不亏。于是,1660年4月,卡尔十世和大家签署了《奥利瓦和约》(Treaty of Oliva),不打了。 这场从1655年打到1660年的战争,在历史上称为第二次北方战争(Second Northern War),因为一百年前,瑞典就和丹麦、波兰打过一次,那一次被称为第一次北方战争,只不过规模很小,我们的史话就略过了。 这次这个第二次北方战争规模就很大,至少,签署和约的都是一些显赫人物,包括瑞典国王卡尔十世,神罗皇帝利奥波德一世(Leopold I),勃兰登堡-普鲁士选帝候腓特烈·威廉,还有波兰国王约翰二世。 从历史观来看,条约里最重要的就是确认了腓特烈·威廉的霍亨索伦家族对普鲁士公国的完全主权,换句话说,彻底从波兰独立出来了,为普鲁士后来发展为现代德国,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就因为这一点,腓特烈·威廉后来被称为“大选侯”(the Great Elector),意思是这哥们和其他选帝候是有区别,人家那个普鲁士公国,既不属于波兰,也不完全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相当于独立公国。 不过在当时,腓特烈·威廉还有一个外号,叫做墙头草,这不仅仅说他背叛瑞典,后来这哥们在法国和荷兰之间也是朝秦暮楚,两边站队,这才在混了大半辈子之后,“光荣地”得到了这么一个外号。但你说如果这小子不是这样,变成一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心中只有信仰,没有利益,那普鲁士能不能独立,可就不好说了。 在临死之前,腓特烈·威廉给儿子留下了这样的遗言,“结盟是很好的好事,但自己的实力是最可靠的。”很明显,老家伙一点儿都不糊涂,他完全知道,下一步,要是想让普鲁士真正站在列强的队伍里,自己儿子的使命就是练好内功,让普鲁士真正强大起来,而不是学他,用墙头草的生存智慧苟活下来。 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这里要顺便说一下,霍亨索伦家族从腓特烈·威廉开始,继位者全都叫腓特烈·威廉,或者说名字里都有这两个单词,我们后面讲他们的历史,不是威廉几世,就是腓特烈几世,一直持续到1941年他们彻底完犊子,这样的奇葩家族,不用那些复杂的历史事件,只用名字,就可以把你搞懵圈了。 第二次北方战争在波兰还有一个称呼,叫做“大洪水时代”(波兰语:Potop),意思是就像是远古时代上帝降下大洪水惩罚人类那样,他们波兰人被蹂躏的老惨了。 二、波兰实力下降的两个原因和哥萨克人的自由 有人可能问了,你前面不是一直说波立联邦很牛掰吗?咋就不行了呢?这事儿吧,有两个原因,都是内因,换一句话说,是波兰自找的。 第一个原因就是波兰贵族们对老百姓的剥削实在是太狠了。前面就说过,他们曾经一度占领了莫斯科,因为对俄罗斯老百姓压迫太厉害,被人家赶了回来。结果是回来之后,不思悔改,对自己国内的老百姓还是一个德性,这就导致1648年,也就是三十年战争刚刚结束的那一年,原本规规矩矩的乌克兰地区的哥萨克人起义了。 哥萨克(乌克兰语:Козаки)这个词起源于蒙古语,和当年蒙古人西征肯定是有关系,但我们现在并不知道它具体是啥意思,什么逃亡者,放逐的人,强盗,冒险家等等,都可能是它本来的意思。如果你必须为这个词找一个意思,你可以理解为,它所形容的是一群没有效忠对象,只想过自己的小日子的自由人,有首歌是这样唱的,“立马千山外,听风唱着天籁”,哥萨克人,要的就是这感觉。 但古代欧洲,这种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几乎天天在打仗,你不打别人,别人就来征服你,你想过舒舒服服的小日子,那只能是想得美。 于是,哥萨克人先是臣服蒙古,后来当波兰的那个雅盖隆王朝强大的时候,乌克兰(Ukraine)的哥萨克人又被波兰收编了,本来这也没啥,跟着大哥混,虽然要孝敬大哥,但有事的话,大哥也能照顾一二,勉强混个温饱还是可以的。但问题是,大部分哥萨克人因为历史的原因,信仰东正教,而波兰是天主教的国家,这就埋下了祸根。 第二次北方战争的8年之前,也就是三十年战争结束的时候,波兰因为是天主教联盟里的一员,仗打输了,对外赔了不少钱,那就只能对内大肆搜刮,哥萨克人因为宗教信仰的关系,比其他波兰地区的人要交更多的税。 就这样,哥萨克人不干了,长久挤压的怒火被点燃,一顿操作猛如虎,终于在1654年,打败了波兰,和俄罗斯沙皇签订了《佩列亚斯拉夫和约》,宣布从此乌克兰这块地归属于俄罗斯帝国,正式成为了俄罗斯联盟里的一员。这件事在历史上,被称为赫梅利尼斯基起义(Khmelnytsky Uprising),对于欧洲也许不是大事,但对于俄罗斯、波兰和乌克兰,那确实是大事。 顺便说一句,在这次哥萨克人起义里,最受伤的,不是波兰的天主教徒,也不是哥萨克人,而是犹太人。在一百多万被屠杀的贵族和普通人中,犹太人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其他种族。那为啥呢?咋你们俩打架,我就要死呢?原因不复杂,犹太人依附于波兰贵族,积累了大量财富,可战争来临的时候,又不像那些波兰大贵族有足够的武力自保,被屠戮就是必然的结局,很多犹太人连逃出家门都来不及,就被曾经的邻居堵在家里灭门了。 所以,波兰实力下降的第一个原因是贵族们对内压迫太狠。 波立联邦走下坡路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它的制度。当时它采用的是贵族民主制(Golden Liberty),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波兰这个民主制出名的原因就在于它的奇葩。前面讲过,1572年雅盖隆王朝绝嗣之后,波兰的贵族们一商量,觉得让国王少管点事是最好的,于是,他们这些有钱有势的贵族就组成一个叫做瑟姆的议会机构(波兰语:Sejm),把国家所有大权都给这个瑟姆,包括国王的选举和废除,也在瑟姆的权力范围之内。实际上,要不是当时所有欧洲国家都有一个国王,波兰立陶宛联邦甚至连国王都不想要,一切权力归于瑟姆,国家的大事小情都是瑟姆这个议会说了算。 可这个贵族民主制的瑟姆有两个致命的缺点,当时的波兰贵族们并没有觉察到,第一个缺点是“贵族”两个字,这个议会只允许有钱人进来,制定的任何政策,从来都不考虑占人口大多数的穷人,当那些农民泥腿子不存在,这样的话,不可避免的,穷人的日子就越来越差。 第二个缺点就在于剩下的“民主”两个字上,民主挺好,可是太民主,就麻烦。瑟姆规定,凡是任何一项法案,必须所有议员全都同意,才可以通过,任何一名议员如果不同意,只要喊出一句拉丁语的“我停止活动”(拉丁语:Sisto activitatem)或者波兰语的“我不同意”(波兰语:Nie pozwalam),这法案就作废了,这种否决权被称为“自由否决权”(拉丁语:Liberum veto)。 这个制度背后的逻辑是自洽的:因为所有议员是平等的,那么,少数服从多数,就是对少数人的侵犯,就是一种不平等,所以,必须所有人都同意,我们才可以通过一个要求全体人遵守的法令。你能说不对吗?当然是对的,它的逻辑是相当自洽而且完美,也只有这样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 可惜的是,逻辑自洽,道德高尚,不代表这不是一个扯淡的制度,而且更扯淡的是,后来只要有一个提案被否决,会议就会被终止,并取消当天这个会议通过的所有立法。对于这种状态,有一位学者总结的很好,“自由否决权成了波兰通往无政府状态的邪恶象征。”因为只要有政府,就意味着我们让渡了一部分权力出去,在一些时候,政府要做的,想做的,可能和我们的个人意愿不一致,但我们必须在商量好的政治框架下服从这种不一致,否则,你要政府干啥? 事实上,波兰的这种制度,比无政府更糟糕,外部势力只要向一两个议员行贿,让他们在关键法案上行使自由否决,就可以瘫痪整个国家,这简直就是儿戏,是比无政府更加混乱的一种状态。 几乎所有历史学家,都把波立联邦的衰退,归结于它的这个贵族民主制,我个人是绝对同意这个结论的。 但不得不多说一句的是,波兰人在这个制度里彻底淡化了国王的存在,给后来者以相当大的启迪,尤其是一百多年后,遥远的新大陆,一个叫做美利坚的国家建立时,那些在历史上留下了赫赫英名的美国国父们,就汲取了波兰模式里面“国王没用”四个字,最终彻底放弃了君主,从而建立了第一个没有君主的现代国家,制定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现代宪法。 而波兰虽然从这时候起,因为上面两个原因,一再受到各种欺负,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们还是硬撑了一百年,到18世纪的时候,才彻底不行了,先后三次被瓜分,最后彻底消失在地图上,一直到一战之后,因为地缘政治的原因,老大们又让它复国了,可谓是跌宕起伏,这些,我们后面再说。 三、英王查理一世的宗教政策 第二次北方战争不仅仅有陆地上的作战,海军其实也参战了,只不过只打了一次,瑞典的海军就被人干趴下了,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干趴下瑞典海军的,是两个国家,一个是刚刚崛起的荷兰,他们海上马车夫的外号名不虚传,另一个,是一个叫做英吉利共和国的国家。 你可能一脸蒙圈地问,啥叫英吉利共和国,和英国啥关系?不好意思,它就是英国,只不过国王没有了,改成共和国了。 那为啥走着走着,英国把国王整没了呢?我们前面说过,詹姆斯六一开创了英国的斯图亚特王朝,此人在位的时候,以一手“和稀泥大法”,让国内的矛盾得到了缓解,天主教,新教,爱尔兰的反叛者,大家矛盾重重,但都凑合着过日子,相安无事。 1625年,詹姆斯六一蹬腿去见了上帝,他儿子查理一世上台(Charles I),25岁的年纪,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也正是该找媳妇儿的年纪,他很快就和法国路易十三的小妹妹,15岁的亨丽埃塔·玛丽亚(Henrietta Maria of France)结了婚。 说起来这事挺无厘头的,本来呢,查理一世先是去的西班牙求婚,结果被人家狠狠地拒绝了,俺们哈布斯堡家族如此高贵的血统,内部使用它难道不香吗?凭啥和你们英国那个小岛上的人联姻呢?鄙视加羞辱,那是一点儿面子都没给查理一世。 ……
欧洲史话(129)笛卡尔瑞典身亡,普鲁士新教立国本期要点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何强调主权国家?实则是英法瑞给哈布斯堡家族套紧箍咒,让德意志小国林立、无力抗衡!这一体系如今还在实行吗?博学的瑞典女王为何放弃王位?笛卡尔赴约讲学竟意外丧命?霍亨索伦家族的腓特烈·威廉求婚失败,他更悲催的遭遇又是什么?欢迎收听全集。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一集我们说到德意志三十年战争结束之后,欧洲各大势力签了一个和约,名字叫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在今天是鼎鼎大名,但在结尾部分,我们也问了两个问题,这里先说第一个,这个和约为什么要强调主权国家的概念? 一、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什么强调主权国家,这个合约今天还有效吗? 答案不复杂,法国、瑞典这些胜利者强调国家主权的唯一原因,就是给神圣罗马帝国,或者说哈布斯堡家族戴紧箍咒的。德意志境内诸侯就像是蚂蚁窝一样多,经过这个条约之后,一个个都是主权国家了,除了一个基本盘奥地利,和一个被严重削弱的旁支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几乎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个空架子。任何一个德意志诸侯,以后都可以一脸不屑地对着哈布斯堡家族说,少拿你那个皇帝破帽子吓唬我,老子大小也是一个国家,主权和你是一样的,主权,知道啥是主权不?没文化,可真可怕。 你要知道,德意志土地上的这些小国越多,他们对法国和瑞典的威胁就越小,那当然是要给你们主权,最好一千年以后,你们还是这熊样,一盘散沙,那俺们才高兴呢。 这里顺便说一句,三十年战争之后,德意志这块地区就算是彻底废了,战争带给这群日耳曼人的,除了经济上彻底被破坏,就是人口的锐减。我们前面说法国宗教战争,死了300多万,挺悲惨的,但德意志比那个可惨多了,大概有800万人,也就是总人口的40%死于非命,其中大多数是青壮男子,很多地区人口损失都在60%以上,后来用了一百多年的时光,才勉强算是慢慢恢复了,而这一百多年,恰恰是西欧其他国家在全世界殖民的高潮,可反观德意志地区,在这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忽悠下,内部小国林立,资源根本无法整合,那你怎么可能有资格去和英法竞争?这就是后来德国殖民地很少的一个主要原因,错过了发大财的所有机会,那是相当地遗憾。 你要是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对其他国家的约束,对不起,我没看见。我看见的是,没过几年,英、荷、法三国就开始勾心斗角,别说干涉对方的内政,荷兰人甚至大摇大摆地进入不列颠,名正言顺地当上了英国的国王,简直就是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当废纸片子来对待,这是后话了。 上一集的第二个问题是,今天威斯特伐利亚主权体系到底还在实行不?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首先嘴上大家都说实行,实行,互不干涉内政嘛,必须滴啊。可是实际上,别说五个大强国,就算是地区的小强,小霸,那也是动辄就对邻国指手画脚,说三道四。 而且,干涉别国内政现在有一个很有力量的理由,这些年来,这个理由也是越来越受到重视,那就是人道主义干涉(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换句话说,我不能看着你们政府随随便便地杀人,就算是杀你们国家自己的国民,那也不行。 我们说这当然是有道理的,天下事天下人管。但问题是,这个标准怎么定,由谁来定,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了,比如说A国的某位警察大哥,某一天piu地一下杀了一名无辜的路人,却被判无罪,回去继续当警察,那么,B国能不能以人道干涉的名义出兵呢?再比如说,某国老百姓去广场上静坐示威,要求不能强制打疫苗,结果被政府派兵强行驱散了,还有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老百姓闹独立,最后判刑的判刑,挨抓的挨抓,这些是不是都要出兵去干涉一下呢?相当滴让人头疼,幸好,我们只讲历史,不用评判这些事情的曲折是非。总之,威斯特伐利亚主权体系是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的基础,但执行的怎么样,还能走多远,我们送它一个问号就对了。 二、笛卡尔和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 言归正传,三十年战争的结束,意味着欧洲的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篇章,伴随着哈布斯堡家族以及西班牙的衰落,红衣主教黎塞留之后的法国,成为了西欧一哥,同时崛起的,还有瑞典、荷兰、英国等等。 瑞典的那个古老二死在战场上之后,他的位置被他六岁的宝贝闺女克里斯蒂娜(瑞典语:Drottning Kristina)继承,这位新任的瑞典女王在1644年开始亲政,也就是说,三十年战争也是在她的手里结束的,瑞典获得的巨大好处,军功章上有她一半。 但在历史上,人们对这女人的这个功绩往往选择了忽视,为啥?因为女王陛下别的方面实在是太出彩了,或者说太奇葩了。 首先一点,她号称是17世纪整个欧洲,乃至整个世界最博学的女人,涉猎的东西包括了书籍、历史、绘画、雕塑、宗教、哲学、数学、炼金术等等学问,外号是北方的智慧女神(Minerva of the North)。别的不说,我们以哲学为例,当时的瑞典,根本就没人能和她探讨,问出的那问题,周围就没有一个人能整明白的。没办法,她只好派人去请法国的笛卡尔(法语:René Descartes)。 这个比女王大了30岁,出生于1596年的笛卡尔在历史上的名气极大,是解析几何(Analytic geometry)的发明者,上过中学的都知道,X轴和Y轴组成的直角坐标系,那就是解析几何最经典,最基础的东西,有了那个,你才能把几何图形转换为数学方程,进行一系列的运算,这个直角坐标系,当然也是笛卡尔老先生发明的。 除了数学,笛卡尔还是一位哲学天才,甚至他在哲学上的成就要远远大于数学上的,这一点,体现在他的著名哲学著作《方法解密》(Discourse on the Method)里,在这本书里,笛卡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四个步骤。 第一步,就是怀疑一切。他说在研究问题上,永远都不要接受你自己搞不清楚的理论,任何一点点疑问,都可能导致爆发性的新发现;第二步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分成很多个简单的小问题;第三步就是从这些简单的小问题开始入手,一个一个地解决掉;最后一步,是所有小问题都解决之后,回过头来,解决掉最初的,那个大的,复杂的问题。 听完这四步很多人可能不以为然,这也能算是伟大的思想,值得你枫落白衣郑重其事地列出来?是的,它很伟大。在公元1960年之前,西方的所有科学家,几乎都是按着笛卡尔的这套理论进行科学研究的,无论是物理学,化学,机械学,还是人体医学,天文学,力学,都是分解,再分解,分成无数个简单的小部分,期待把每个小部分都研究透彻,进而得到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整体,甚至一直到现在,这还是主流的研究方法。可以这样说,这套方法对西方近代科学的飞速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它就代表着科学的方法。 但是,当美国人开始研究阿波罗登月工程的时候,他们终于发现了笛卡尔方法的缺陷,那就是有些问题是无法分解的,必须以整体的,复杂的方法来对待,因此,导致了另一个名词的出现,那就是系统工程(Systems engineering)。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现在的人工智能,也就是AI,它必须用到系统工程的研究方法,才能够突破一个机器的局限。 不过这种事,我们也没必要到处去嚷嚷,笛卡尔老先生要是知道了,肯定一脸的嫌弃,俺300多年前提出来的方法,你们这些孙子,用了这么多年才遇到问题,还不知足? 在《方法解密》这本书里,笛卡尔还说出了他那句流传了几百年的名言,“我思故我在”(拉丁语:Cogito, ergo sum)。 关于这句话的意思,网上有无数种解释,最流行的说法是,因为“我”在思考,所以无法否定“我”的存在,这里的“我”指的是个体的意识。在笛卡尔看来,所有物质上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你的胳膊,你的大腿,你周围的鸟语花香,也许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但有一个“我”,“正在怀疑这一切”的我,那绝对是真的。 这就是现代心灵哲学(philosophy of mind)研究的一个大问题,自我意识(self-awareness),从这个角度讲,笛卡尔也被认为是现代西方哲学的先驱者之一。 实际上,古今中外很多人也研究过主观自我意识这类问题,比如说古希腊有一个叫做普罗泰戈拉的学者(Protagoras),就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说的就是世界是什么鬼样子,取决于个体对它的态度;还有比笛卡尔早生了一百多年的,中国明朝的王阳明老先生,他说的“心外无物”,“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也是对这类问题的探究。 但无论是谁,都没有笛卡尔对这个问题研究的深入,也没有他对后来心灵哲学影响那么深远,所以,我们还是要向老先生致敬的。 笛卡尔在活着的时候,就取得了很大的名声,这也是为啥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要找他探讨哲学的原因,让大家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件小事却产生了两个意外。 第一个意外是因为瑞典实在太冷了,女王千叮咛,万嘱咐,说笛老啊,您千万要等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再来,可笛卡尔一听是女王召唤,一颗衰老的心脏马上就砰砰直跳,激动之余,也没仔细看信,急匆匆收拾好行李,于1649年10月就来到了斯德哥尔摩,正是瑞典即将进入冬天的时候。而且,为了配合克里斯蒂娜的时间安排,笛卡尔每天早上5点,就顶风冒雪来到王宫,和女王一起研究“我思故我在”。 极寒的天气,加上经常早起,睡眠不足,54岁的笛卡尔在第二年的一月份患上了肺炎,没多久就蹬腿翘了辫子,别管咋思,他的这个“我”在女王面前,那是不复存在了。 笛卡尔来到瑞典之后产生的第二个意外,就是他死后的第五年,28岁的克里斯蒂娜宣布退位,把王位传给了表哥,然后带着一大群人,开始了欧洲南方之旅,这女人的排场很大,一共有255名随从,247匹好马。她先是来到了西班牙,随后又到了罗马城,访问了意大利,还到过法国,反正后半辈子就是在周游列国之中度过的,最后死在了意大利的坎帕尼亚(Campania)。 有人可能问了,干得好好的,克里斯蒂娜为啥突然退位?关于这件事,你只要看看她旅游期间做的第一件事就知道了,啥事呢?她在西班牙,正式改信了天主教。而且,在随后访问的国家列表上,全都是天主教国家,一个新教国家她也没去。 ……
欧洲史话(128)运筹帷幄为国谋,硝烟散尽谈主权本期要点 黎塞留为法国利益,怂恿丹麦、资助瑞典参与三十年战争,古斯塔夫二世凭线列战术大放异彩却战死,瑞典最终退出。1635 年法国参战,1648 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荷兰独立,确立主权国家原则。可谁能想到,这场混战背后藏着怎样的利益算计?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如今又能否真正维系?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说到西班牙成功镇压了波西米亚的起义,法国首席大臣黎塞留听到消息,一路小跑地来到了他的国王路易十三面前,这小子是来报喜的?答案是NO,黎塞留当时气喘吁吁地说,老大,咱们从现在开始,要支援德意志和波西米亚的新教徒了。 这事儿别说是你,路易十三当时都给整懵圈了,老黎啊,咱们法兰西难道不是应该帮着法国盟友和我老丈人吗? 黎塞留说啥老丈人,您媳妇儿的爹腓力三世前年就死了,现在的西班牙,是你大舅子腓力四世当国王,大舅子和老丈人,那能是一回儿事吗?再说了,啥盟友啊,暂时不打仗而已。接下来,黎塞留详细给路易十三说了自己的考虑和计划。 他所考虑的问题很简单,那就是法国的利益必须摆在天主教的利益之上。如果我们和西班牙合作,一起打击新教势力,除了帮助西班牙进一步强大,对我们一毛钱好处都没有,反而坏处大大的,哈布斯堡家族整合了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所有力量之后,下一个干死的,几乎百分百,就是俺们法兰西,记住了啊,什么大舅哥,老丈人,在国家利益面前,都不好使。 路易十三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儿事,况且,他这时候和那个西班牙媳妇儿关系并不好,两口子实际上处于分居阶段,于是,他就问黎塞留,“计将安出”?咱们该咋整呢? 黎塞留说简单,英国是一个典型的新教国家,詹姆斯六一的女婿现在被西班牙天主教追得满大街跑,于情于理,英国佬都不应该袖手旁观;我们的“好邻居”荷兰人虽然不信教,只信钱,但他们做梦都想从西班牙独立出去;而北边的丹麦-挪威联合王国(Denmark–Norway)既是新教国家,又是受神圣罗马帝国威胁最大的国家,同时这群维京后代还特别热血,动不动就抄起家伙出门砍人。所以,俺的计划是把这些家伙都算计进来,我们去怂恿丹麦出兵,忽悠英国和荷兰人出钱。 简单地说,黎塞留的计划成功了。 一、瑞典加入三十年战争:古斯塔夫的成败 当时丹麦的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丹麦语:Christian IV)是一个极其有野心的主儿,在位已经37年,丹麦-挪威这个联合王国被他治理得相当出色,无论是知识文化,还是国力,此时都处于巅峰时刻,并且他的大姐,正是詹姆斯六一从丹麦娶回来的那个安娜,仅仅是为了结婚时海上的飓风,无数苏格兰和丹麦的巫师都被砍了脑袋,再杀一些西班牙人当然不是个事儿。 前有法国黎塞留的怂恿,后来加上英格兰大姐夫詹姆斯六一的忽悠,克里斯蒂安四世终于热血上涌,于1625年5月,率军进入了德意志,以维护新教信仰自由的名义,开启了三十年战争的第二阶段。 一开始的时候,丹麦还是取得了很多小胜利的,但一年之后的1626年8月,丹麦人在一场决定性战役里,被西班牙同盟打败,等到了1627年,天主教的军队已经打进了丹麦的国土,等于是被人家反攻倒算了。 到了这步天地,克里斯蒂安四世也没看到英、法、荷兰的任何军事支援,心里面那是拔凉拔凉地,他明白了,俺这是被忽悠了啊。既然这样,及时止损就是最明智的,于是,他单方面和神圣罗马帝国签署合约,保证退出这场战争,以后再也不惹事了。 远在法国的路易十三这时候也很纳闷儿,他也整不明白为啥黎塞留没有任何援助丹麦的意思,不明白就要问,尤其是面对国师,这不丢人。这哥们一边喝着白兰地,一边问出了心中的疑惑,黎塞留也慢悠悠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就是四个字,不到时候,我们法国现在还没到下场参战的时候。为啥?因为有另外一个非常牛掰的国家,现在肯定比我们更着急,他们肯定会主动去进攻德意志的天主教联盟,我们只要掏钱,资助他们,然后搬着板凳看戏就好了。 黎塞留嘴里的这个国家是瑞典。 瑞典这个国家我们前面也讲过,1520年的时候,有一个叫做古斯塔夫的家伙,带着瑞典人反抗丹麦,最终独立出来,成为了一个单独的国家,现在一百年过去了,瑞典的国王还叫古斯塔夫(Gustav II Adolf),而且是第一个古斯塔夫的孙子,称为古斯塔夫二世,我们可以简称其为古老二。 这位古老二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世界史上,都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他的名气主要来自他在战争里取得的辉煌,确切地说,来自这场三十年战争。 那么,法国首席大臣黎塞留当时为啥说瑞典一定会下场参战呢?路易十三和你一样,也有这个疑问。 黎塞留给出了解释,这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德意志境内的天主教势力主要在南方,三十年战争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德意志境内的南北方之战,打开地图一开就知道了,如果任由天主教势力囊括了整个德意志和今天的波兰地区,那就相当于占领了波罗的海南边的所有港口,到时候,新教国家瑞典在波罗的海的利益绝对是会受到严重影响,这是瑞典,尤其是高傲的古老二万万不能容忍的; 第二,瑞典王后的娘家,是当时的勃兰登堡-普鲁士联邦,勃兰登堡在德意志的东北,普鲁士在波兰的西北,两家都是新教的势力范围。坐视老丈人被人干死,这也不是古老二的风格,他肯定要帮着勃兰登堡-普鲁士联邦,这也肯定会和西班牙打起来; 第三个原因就是古斯塔夫二世自己的野心,此人在训练军队上非常有一手,当时的瑞典,不仅滑膛枪单兵作战的水平是最高的,而且还有一种后来风靡世界近两百年的战术,叫做线列步兵战术(Line Infantry)。 这种战术就像你在反映清朝末年的电影里看到的,外国士兵在打仗的时候,迈着整齐的步子走到前面,先是第一排举起步枪,一轮齐射,然后换成第二排再射,以此类推,射完了的,就跑到后面装子弹。我们今天可能觉得这玩意很傻,那是因为我们忘了一个哲理:最聪明的,最好的策略,就是解决当时最糟糕事情的策略,而不是几百年后看起来傻不傻。 当时能够发射子弹的枪支发明不久,其中有两个最糟糕的事情,一个是发射一次之后要重新装弹药,很费时间,而且没人保护的情况下,等于是活靶子,另一件糟糕的事情是枪支的准确度极其差劲儿,瞄准脑袋,可能直接把大脚趾头干掉了,咋瞄准都白扯。 而古老二的这个线列步兵不说完美地解决这两个问题,至少,部分解决了。打得不准是吧?没关系,一排士兵一起放枪,不用瞄准,反正对面都是敌人,打谁都一样,打哪儿都可以;打完了需要安静地填弹药?没事,你忙你的,后排的哥几个早准备好了,正着急开枪呢。 ……
欧洲史话(127)廿载治世终不久,卅年战争又开台本期要点 詹姆斯六一焦头烂额忙政务,竟不知五月花号的存在?英国现代专利制度为何能追溯到他的《垄断法》?哈布斯堡家族近亲结婚竟酿下子嗣夭折的悲剧?“西班牙治世”为何由败家国王腓力三世开启?布拉格抛窗事件如何引爆惨烈的三十年战争?黎塞留身为天主教主教,为何会因西班牙获胜坐立难安? 部分文稿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了詹姆斯六一,这位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一位君主并没有专心致志地迫害清教徒,甚至他也不知道大名鼎鼎的五月花号去了北美,因为那小子在那个时间点挺忙,而且有点儿焦头烂额。 一、专利权是怎么诞生的 当时的英国,在新教和天主教矛盾的里面,还搅合进去了英格兰、苏格兰以及爱尔兰之间的三国杀。这事儿想想也正常,本来就不是一个国家的,现在突然统一在一个国王之下,要在一口大锅里吃饭,那肯定有矛盾,还不是一般的大,大家为了议会里的几个席位,天天争斗不已,而且爱尔兰这块区域,天主教的实力极其强大,他们每天想的就是如何造反,如何恢复天主教的统治地位,詹姆斯六一陛下自然是非常头疼。 让他头疼的,还有经济问题,前面说过,欧洲由于美洲白银和黄金的大量流入,产生了“物价革命”,简单地说,就是贵金属钱币那是越来越不值钱了,物价越来越贵,这对于传统的,靠着固定地租生活的贵族们,就意味着收入急剧减少,这里面自然也包括了詹姆斯六一的王室,所以,他不得不多次向议会伸手要钱,和乞丐差不多。 问题是,这个乞丐的“谱儿”还挺大,本来你就是一个要钱的,还把自己当大爷,动不动就是“君权神授”,俺向你们要钱,那是看得起你们,你们应该心甘情愿,兴高采烈地给我钱花,否则就是大不敬。这种态度,导致他和议会之间的矛盾经常升级,有两次,被逼急了的他甚至还解散了议会,所以,詹姆斯六一在后世的评价里,昏庸、自大和独裁是他的标签。 不过如果我们客观地,不带主观色彩地评价,他这个君主还是挺厉害的,最牛掰的地方就在于虽然谱儿摆的很大,但稀泥和得也很好,上面这些国内矛盾,在他的任上,居然神奇地都没有激烈爆发出来,不解决矛盾但也能摆平的这种政治智慧,也体现在他处理国际事务上。 我们说伊丽莎白一世的后期,英国和西班牙爆发了冲突,讲究面子和气派的女王造了无数的船舰,最后虽然看起来把英国带到了和西班牙一样的地位,可代价是欠了一屁股的债,死后国库空虚,这是不争的事实。 詹姆斯六一却不是这样,他上台之后,就“有尊严”地和西班牙讲和了,而且对荷兰也是能让就让,比如说1623年,英国主动放弃了日本、印尼等地的贸易,让位给荷兰,然后自己转身去相对比较贫瘠的印度发展,在那个时代,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无论是规模,还是军力,都远远小于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他这么做,相当明智。 这些技巧性的对外妥协,给英国带来了和平,詹姆斯六一利用这段和平时期干啥呢?那就是专注国内发展,为了让后代子孙不头疼,他要练好内功,尤其是工业,在他的关注下,得到了很大的进步,这里面值得一说的,是专利权(Patent)。 所谓专利,现在大家都知道,就是一种知识产权,在一定时间内,你发明出来的这玩意,只能你自己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当然,你也可以转让,本质上,就是知识可以换钱花。 最早诞生专利的,是威尼斯共和国,这个国家我们前面着重介绍过,它可以算是欧洲最早的商业共和国,全民皆商。在1474年的时候,它就出台了威尼斯专利法(Venetian Patent Statute),内容很简单,你只要搞出我们没见过的“奇妙发明”,就可以来到城市的供应管理处,申请专利,为期十年,谁要是侵犯了你的专利,你就可以告她。 随着威尼斯人四处经商和定居,他们就把这套理论带到了欧洲的其他国家,这也包括英国。但是英国佬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深刻理解专利是啥意思,很多大贵族大地主开始滥用专利权。举个极端的例子,他们甚至“戴手套薅羊毛”都去申请一个专利,以后你要是也敢戴手套去薅羊毛,对不起,那是我的专利,交钱吧。这把威尼斯人都看得瞠目结舌,还是你们英国佬会玩啊,可这就不是专利保护了,变成黑社会敲竹杠了,搞得英国老百姓怨声载道。 詹姆斯六一针对这种情况,撤销了所有垄断专利,制定了比较详细的法律,规定如何正确地使用专利,这就是1624年发表的《垄断法》(Statute of Monopolies),实际上,就是专利法。 具体内容我们就不说了,但历史学家都承认,这是“专利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现代专利制度的一个起点,更有很多人认为,这是“(英国)经济从封建制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里程碑之一。”把它解读为英国工业革命之所以会发生的一个重要事件。 我个人认为,这个解读并不为过,甚至非常精准。 前段时间有个秘鲁的历史学家叫索托的,写了一本书,《资本的秘密》,里面有句话挺经典,他说:“如果资本主义有灵魂,那么这个灵魂就是合法的所有权制度。”对于这话,我的理解是,资本主义大发展的前提,就是要规划好所有权这件事,不仅仅是贵重金属、土地这些有形财产要有合法的所有权制度,知识、技术这些无形的资产,也必须管理好所有权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资本社会得到足够的动力,当然,你说我就是不玩资本主义,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二、西班牙治世 言归正传,詹姆斯六一温和的外交政策,也得到了西班牙的响应。这时候的西班牙,腓力二世已经一命呜呼了,他和伊丽莎白一世寿终正寝的年龄是一样的,都是70岁,只不过因为他大了五岁,就比小姨子提前五年去上帝那里报到了。 接替腓力二世的新西班牙国王是腓力二世的儿子,腓力三世。这个腓力三世并不是他的大儿子,而是排行老七,最小的儿子,那为啥要传给老儿子呢?难道是学习蒙古人“幼子守灶”?当然不是,原因是这个老七的哥哥们全夭折了,其中最长寿的一个,是以精神病状态活到23岁的大儿子,其他的,都是几岁就死了。腓力二世自己也一直搞不明白为啥儿子们都活不长,最后只能归结为自己上辈子没做好事,是上帝的惩罚,于是每天都抓紧时间祈祷,希望把罪孽减轻一点。 实际上,这事儿用现代医学解释的话,那就非常简单,四个字,近亲结婚。 地球人都知道,哈布斯堡家族之所以能拥有欧洲近一半的地盘,靠的就是无与伦比的结婚技巧,没有联姻,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怎么能和西班牙扯上关系,并且堂而皇之地鸠占鹊巢,成了人家的主人?他俩本来那是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正因为婚姻,哈布斯堡才拥有了西班牙的继承权。 可牛掰了之后,这个家族却觉得,自己这个混了欧洲几乎所有王室的血脉,是最尊贵,最优秀,最神圣的血脉,必须千秋万代保持下去,保持血脉的纯正,是家族最重要的事情,于是,开始了疯狂的“内婚”,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腓力二世的爹查理五世娶的就是自己表妹,到了腓力二世,他又娶了自己的亲侄女,从遗传学角度来说,这完全可以解释为啥腓力二世那么多孩子都夭折了。后面我们就会看到,也正是因为哈布斯堡家族越来越多的近亲结婚,导致这个家族的男性成员越来越奇形怪状,也越来越远离人类。 无论如何,腓力二世只能把王位传给唯一活着的儿子腓力三世了,但老爷子躺在病床上,喘气都费劲,眼瞅着就走了,还挣扎着给了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儿子三字评语,“败家仔”。我们说知子莫若父,他的这个论断还是比较客观的,腓力三世上台之后,每日里吃喝玩乐,骄奢淫逸,反正帝国有南美洲这个金库,不差钱,可劲儿地花天酒地就是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全国都陷入奢靡的享乐主义之后,西班牙虽然依旧强大,甚至可以说如日中天,但却一改以前积极扩张的劲头,1598年和法国签订了《韦尔万和约》,停止了战争;在英国的詹姆斯六一上台的这一年,1604年,西班牙和英国又签订了《伦敦条约》,停止了英西战争;五年之后,1609年,腓力三世又决定向荷兰暂时妥协,宣布双方休战十二年,并且在这期间,西班牙承认荷兰的独立状态。 这一连串由西班牙主导的和约,基本上结束了我们前面说的那些持续了百年以上的各种纷争,西班牙、法国、英国、荷兰这些成天打来打去的国家,终于暂时消停了,欧洲很难得地,在大航海时代之后,有了一段和平的时间,从1598年腓力二世去世,一直到1621年的这23年里,也被史学家称为“西班牙治世”(Spanish Peace,拉丁语:Pax Hispanica),意思是西班牙主导之下的和平时期,但通过前面的描述,大家当然知道,那些乱局,它本来就是西班牙折腾出来的,现在它不折腾了,自然就和平了。 不仅签和约,腓力三世还把闺女嫁给了法国的新任国王,路易十三(Louis XIII)。 今天提起路易十三,很多有钱人都砸吧砸吧嘴,说,好酒。但我们说正宗的路易十三,人家是法国国王,也是波旁王朝开创者亨利四世的儿子,他在1610年老爹死了之后,以九岁的年纪继承了王位,1615年,14岁的小国王迎娶了同样十四岁的,西班牙公主安妮(Anne of Austria),也就是腓力三世的闺女。 我们这里先来解释一下,为啥“路易十三”这款白兰地用他的名字命名,这涉及到一段往事。我们今天都知道,法国的白兰地酒,有一个著名的牌子,叫做人头马(Rémy Martin),它实际是一个人的名字,严肃的翻译应该是瑞米·马丁,流行的中文翻译却很不友好,听起来他姓马,名人头,这个自然是比较惊恐。 这个马丁家族第一次来到法国的时候,就定居在今天法国的干邑地区(法语:Cognac),那也正是路易十三当国王的时候。而且,这位国王特别喜欢喝白兰地,他在偶然之间喝过干邑地区出产的白兰地之后,赞不绝口,说这绝对是一种口味独特,可以单独成一个系列的好酒。于是,当马丁家族的后代,这个叫做人头马的家伙在一百年后成立酒厂的时候,开发出了一款白兰地,取名为人头马路易十三(Rémy Martin Louis 13),这当然是向路易十三这个酒鬼致敬的,如果没有您老人家当年的这句话,干邑地区的酒业也不会这么发达。 三、“三十年战争” 言归正传,法国国王成了西班牙的女婿,再加上还有前面的和平条约,按道理说,两国应该是紧密团结,从此更加相亲相爱才是。 但事实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在小俩口成亲的第三年,公元1618年,一场改变了欧洲格局的战争又发生了,战争从一开始的混战,到最后变成了法国波旁家族和哈布斯堡家族的对决,它不仅终结了上面说的西班牙治世,而且也是欧洲十七世纪最惨烈,也最重要的一场战争,这就是三十年战争(Thirty Years' War)。 首先必须声明一点,这场战争既不是在法国打的,也不是在西班牙打的,而是在德意志的境内干起来的,想了解它的前因后果,也必须从宗教改革说起。 我们说作为新教的发源地,马丁•路德的大字报真的是害苦了德意志地区的老百姓,这地方自从有了新教,就各种矛盾不断,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德意志各大诸侯为了自己的那点儿小利益,对宗教改革推波助澜,前面讲过,后来大家还签过一个《奥格斯堡和约》,说以后每个地方信啥玩意,都由你们自己的君主决定。 这个和约看起来解决了诸侯国之间的纷争,可惜的是,它解决不了诸侯国内部的争斗。 1617年,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哈布斯堡家族的马蒂亚斯(Matthias)任命自己的堂弟斐迪南二世(Ferdinand II)为波西米亚的国王。 ……
欧洲史话(126)何以全民杀巫师,只因梦想去移民本期要点 《女巫之槌》为何从猎奇读物变成猎巫“指南”?宗教战争中,天主教与新教为何要借猎杀女巫争夺信徒?詹姆斯六世为何沉迷猎巫,还获“魔鬼的敌人”外号?莎士比亚《麦克白》竟藏着对他的致敬?五月花号为何偏离航线?清教徒移民北美真的是被詹姆斯六世迫害吗? 部分文稿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德意志地区的两个小教士,整出了一本叫做《女巫之槌》的书,对于它的内容和观点,咱们现代社会当然是嗤之以鼻,就像2002年有个学者莫伊拉·史密斯说的那样,它是历史上“最臭名昭著和最受鄙视的书之一”。 一、猎巫行动和詹姆斯 可是在1484年,它刚刚出版的时候,那可不是这样。欧洲上至达官贵人,下至普通百姓,都对书里的观点大加赞赏,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基督教从主教到信徒,几乎都对巫术很反感,因为这些同样神神叨叨的东西经常和它抢夺信徒,在基督教看来,那就是歪理学说,蛊惑人心;第二个原因就是它暗中契合了基督教的原罪说,人类之所以落到今天这个惨兮兮的地步,完全是夏娃受了一条蛇的诱惑,骗她老公亚当吃下了苹果,这和《女巫之槌》书里说的女人容易受到魔鬼诱惑,再影响自己的老爷们,那简直如出一辙,大家自然愿意相信。 但你要是说,这本书在欧洲马上就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抓捕女巫运动,那也倒是没有,因为一来当时除了天主教,其他统治阶层对抓几个女人并不感兴趣,况且,按照书里说的,这些女人可能也是受害者;二来,吃瓜群众们其实也没看见过几个巫师,也许有邻居相互仇恨,诬告对方是女巫的,但大多数,只把这本书当猎奇,和看《金瓶梅》差不多。 那么,是什么让事情起了变化,后来让欧洲的猎巫行动持续了几百年呢?两个字,新教,或者说,由于宗教改革而导致的宗教战争。 马丁•路德在1517年嗷唠的那一嗓子,对欧洲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从那时候起,天主教和新教之间就为了争夺信徒而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很不幸的是,女巫就成了双方的工具,谁干死的女巫越多,似乎谁就是那个对老百姓保护最好的宗教,信徒也就越多。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只要打开地图,把当时新教和天主教的势力范围划分一下,双方交界的地方,一般都是烧死女巫最多,猎巫行动最剧烈的地方,这一点得到了几乎所有史学家的证明。 烧死女巫一旦成为政治正确,《女巫之槌》这本书很快就从《金瓶梅》变成了《葵花宝典》,不仅理论基础杠杠滴,而且各种方法策略都给你写好了,照着做就行了。 而且当时社会上,无论是新教还是天主教,都把疾病和意外归结于女巫身上,比如说黑死病,这种在不讲卫生的欧洲断断续续流行的疾病,就被说成是女巫受魔鬼蛊惑放出来的,咋放出来的呢?当时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在城里四处游荡的猫,就是女巫的魔法宠物,这些小动物负责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释放病毒。所以,啥也别说了,一边抓女巫,咱们还要一边收拾小猫咪。 可结果呢?猫咪汤姆被大量虐杀之后,后果你都能猜到,真正导致黑死病大量传播的罪魁祸首,老鼠杰瑞先生没有了天敌,大量繁殖,黑死病又加剧了。对于这种情况,教士们当然也有说法,他们说就是因为我们杀猫杀对了,所以魔鬼它愤怒了,反扑了,那咋整?必须加大杀猫的力度,今晚觉也别睡了,杀猫去吧,一群神经病。 当时被煽动起来的人民是很极端的,前面说过那个天文学家开普勒,他的老娘因为死了老伴儿,五十多岁一个人居住,就被说成是女巫,为啥?因为你一个人住,就是为了晚上和魔鬼那个啥方便,否则你为啥没有室友?老太太简直是欲哭无泪,最后是开普勒动用了无数关系,才让老娘脱罪。 还有,如果那时候你家里有一个长寿的老人,可能也是一个罪过,邻居会问了,你家那老太太咋那么长寿?一定是和魔鬼达成了交易,把村子里其他人的岁数都偷了去,必须整死。 上面说了,越是新教和天主教交锋严重的地方,猎巫越是流行,而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和苏格兰地区,恰恰是这种地方,因为亨利八世为了离婚,把新教整成了国教,但也没彻底打死天主教,所以,双方在大不列颠岛斗得那叫一个激烈,势力范围犬牙交错,边界地带的大量妇女倒了大霉。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的詹姆斯六世兼一世成了猎巫最积极的一位君主。 1589年,还没继承英格兰,仅仅是苏格兰国王的詹姆斯在迎娶丹麦的安妮公主时(Anne of Denmark),遇上了大风暴,此人马上宣称,这是女巫忒么做法,想整死我和我媳妇儿。于是,接下来两年,几十位所谓的高级巫师被严刑拷打之后处死,史称“1590到1591苏格兰大猎巫”。 1591年的时候,一个拍马屁的小册子出现了,名字叫做《来自苏格兰的消息》(News from Scotland),这小册子说为啥俺们的国王詹姆斯经常被女巫加害?因为他老人家就是代表上帝和魔鬼作战的,从此之后,詹姆斯就多了一个他自己极其喜爱的外号,“魔鬼的敌人”,在马屁精的推波助澜之下,这个外号很快就传遍了江湖。 1598年和1599年,詹姆斯玩上了瘾,连续发表了两篇著作,分别是《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律》(The True Law of Free Monarchies)和《国王的天赋能力》(Basilikon Doron)。这两个东西的真正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宣扬国王代表了上帝,与魔鬼在人间的代理人女巫之间仇深似海,不共戴天,最后的结论是,国王高于所有教士,包括什么乱七八糟的教皇,都不好使,俺詹姆斯就是一个老二,除了上帝,俺最大。 这个宣传策略让詹姆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苏格兰,大家都说这就是上帝派下来拯救俺们的,这个名声传到了英格兰之后,信的人也不少,间接地造成了他登上英格兰国王宝座的阻力减少了很多。 顺便说一句,莎士比亚最富震撼力的悲剧《麦克白》就是老爷子向国王詹姆斯六一致敬的作品,因为莎翁的粉丝实在太多,我这里不好意思说谄媚,但你要是这么理解了,我会微笑着不反对。 在这个剧中,主要女性角色都有邪恶和暴力的倾向,麦克白的媳妇儿就是通过摆布麦克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和《女巫之槌》里对被魔鬼诱惑的女性描写没啥区别,而且很具体地把女巫都写成是邪恶的,使用大量笔墨妖魔化女巫,同时,歌颂了君主们的优秀品质,用“两颗王球,三重权杖”来代指詹姆斯六一,把他吹得是天花乱坠。 实际上,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除了表扬国王,它的灵感还来自于另一个和詹姆斯六一有关的事件,那就是火药阴谋(Gunpowder Plot)。 所谓的火药阴谋,事件本身很简单,就是一群天主教极端分子,想要在英国的国会大厦把国王詹姆斯六一炸死,结果是阴谋败露,一群人脑袋搬了家。在这个事件里,詹姆斯六一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根本没理会炸药,在第一时间赶回国会大厦,处理这件事,后世有历史学家认为,也许就是他这样一副勇敢坚定,奋不顾身的形象,感动了莎士比亚,才有了名剧《麦克白》,这样一来,莎翁在剧里对詹姆斯六一吹捧,甚至马屁拍得响亮一些,也就很正常了。 火药阴谋里有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他负责炸药的具体操作,这本来就是一个技术活儿,盖伊作为一个搞技术的直男,对于阴谋诡计算计人也不擅长,再加上此人有点儿呆头呆脑,这就导致这小子是第一个被抓到的,严刑拷打之后,盖伊彻底怂了,把其他几个人都供了出来,不出意外地,所有人全都上了绞刑架。 英国为了庆祝国王詹姆斯没死掉,1605年的11月5日,鼓励老百姓点起篝火,欢庆胜利,有一些英国人还当场焚烧盖伊的画像,表示对国王的忠心。 可谁也没想到的是,几十年之后,这事儿被演绎出了两个版本:一个是大家做稻草人,戴着盖伊那种宽大的绅士帽,穿着黑色斗篷,然后把他烧了;还有一个版本就是一些孩子戴上一种面具,据说是和盖伊长得差不多,然后满大街要钱。 而这两个版本,今天都演化出了一个经典的盖伊·福克斯面具(Guy Fawkes mask),就是那种一个特别大的笑容,往上翘的八字胡,以及下巴上有着细细尖尖垂直胡须的模样,看过《V字仇杀队》(V for Vendetta)或者熟悉计算机黑客群体“匿名者”(Anonymous)的听友,应该是马上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形象了,因为它们使用的,恰恰都是这个盖伊的面具。 除了面具,这个盖伊还贡献了一个今天在北美相当流行的词汇,就是大家打招呼时候经常用到的guy,你经常在电影里看到一个美国青年大咧咧地走到一群美国青年面前,说一句,hey,guys,下面bulabula地聊一大堆,比如说吃了没,您那?一会儿干哈去等等,这个guy,就来自盖伊·福克斯,以前专指男性,现在也可以指女性。 二、清教徒移民北美 言归正传,虽然在詹姆斯六一时代,还没有美利坚合众国,但英国人在北美洲的第一个永久殖民地,确实是在他的任上搞起来的,这事儿是这样的。 我们说眼瞅着西班牙在中南美洲发现了很多金矿,成船成船地往家里拉东西,发了大财,英国人很自然地就也想捞点儿外快,和西班牙人争中南美洲?那是鸡蛋碰石头,英国人琢磨了一下,觉得暂时还没有白人居住的北美洲也应该有金矿。于是,一些富有冒险精神的英国商人们在1606年,也成立了一个叫做弗吉尼亚的公司(Virginia Company),随后又拆分为两个,一个叫弗吉尼亚伦敦公司,另一个叫作弗吉尼亚普利茅斯公司,公司成立之后有两件大事要办: 第一个是向国王要特权,把自己的公司变成特许经营公司(Chartered company),说白了,就是私人和王室合作,以君主的名义形成垄断地位,然后赚到的钱大家再和王室一起分账。 第二件事,就是忽悠普通英国人加入公司,一起去北美发大财,这个行为就叫做殖民(colonial),也就是把英国人弄到北美去居住,开发那边的土地矿产。至于说当地的印第安人咋想的,那俺们管不着,你不同意我挖矿,我就揍到你同意为止,这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俺们有国王詹姆斯六一的许可证,你们这些印第安人没有,我的新住址就叫做殖民地(Colony)。 1607年,弗吉尼亚伦敦公司忽悠了几百名英国人,来到了北美弗吉尼亚。前面讲过,这是雷利爵士20年前命名的,但也仅仅是宣示了一下主权,起了一个名字,早期并没有多少英国人来到这里定居。 现在弗吉尼亚公司以国王的名义弄来了人,大家到了之后,发现了有一条河不错,就在河边找了一个地方住了下来,为了对伟大的国王詹姆斯六一表示敬意,这条河被命名为詹姆斯河(James River),定居的地方叫做詹姆斯镇(James Town),这就是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也是今天世界老大,美利坚合众国的起点,关于它的故事,那也是惨烈中跌宕起伏,曲折中感人肺腑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听一听我的《美国史话》。 实际上,詹姆斯镇虽然历史意义重大,但对于美国来说,同一时间发生的另外一件事,比它还要出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五月花号。 我们说詹姆斯六一这小子虽然是一名新教徒,但是他秉承了伊丽莎白女王的遗志,并不想对天主教赶尽杀绝,换句话说,他也试图让两派融合,至少,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还是要讲的。但国王的这个策略,却引起了很多新教徒的不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清教徒,更是老大意见了。 那么,啥叫清教徒(Puritans)呢?这个词来自拉丁语,原意是禁欲者。我个人觉得,这可能是中文翻译最传神的英语单词之一,这个清字,既有清汤寡水,过苦日子的意思,同时还有另一个意思,那就是清理和清扫,清理谁?自然是天主教的影响,这就是这个群体最本质的主张。他们认为,英国的新教实在是沾染了太多天主教的坏东西,必须来一次大扫除,清理干净,就像是清扫自己家的房子一样,不扫除,这破房子没法住人。 但这些清教徒里面,还有一小部分极端的,她们的想法又不太一样,既然房子都脏成这熊样了,满屋子老鼠蜘蛛臭虫,还扫啥?干脆,搬家算了,这些人被称为清教徒分离派(Separatists)。 公元1608年,就在北美詹姆斯镇刚刚建立的第二年,一群居住在英国斯克鲁比的分离派成员,跑到了荷兰,因为他们听说荷兰这圪塔,贼拉地好,是自由的国度,信仰的天堂,连空气都透着那么一股子清新自由的味道,觉得不管咋地,肯定比自己祖国大不列颠岛要强很多很多。 可惜的是,前面我们说过了,荷兰它就是一个神奇的存在,这里啥都不信,就信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