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自由主义之父” 洛克主张统治者需获人民同意、保障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其思想影响深远。1688 年英国 “光荣革命” 中,威廉三世推翻詹姆斯二世,1689 年签署《权利法案》限制王权、保障议会权力,1694 年英格兰银行诞生并逐步转型为央行。这场革命真的 “不流血” 吗?英格兰银行如何影响英国乃至世界金融?洛克与牛顿又有怎样的交集?让我们走进历史,探寻真相。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我们说在今天的历史书上,出生于1632年的洛克被毫无争议地定义为“自由主义之父”,前面说过,霍布斯定义了人的自然状态,然后说,需要有一个超越了所有自然人的怪物利维坦来管理人群,否则的话,秩序一被破坏,这世界就完犊子了。
一、洛克的主张
洛克也并没有否认这种权力,但他却往前走了一小步,说利维坦的存在没关系,可能也是对的,这些都不重要,那啥重要呢?他说这个利维坦只有在得到人民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管理人民,这才是重要的。
上面就是洛克最经典的统治理论,用他的话说就是,“统治者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
很明显,洛克在认可人有掠夺,占有更多资源这种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下,又提出了人的“自然权利”,那就是生命、自由、财产等等。统治者只有在保障这些自然权利的情况下,霍布斯说的那种利维坦的威权才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拥护的。
请注意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洛克把财产加入了人的自然权利,而且他还坚持私人财产,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社会和政府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很明显,这是当时以及后来资本主义者无比赞同,无比推崇的一个定义,也是他之所以在后世得享大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无论如何,洛克的政治哲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实在是不小。不久之后发生在欧洲的启蒙运动,里面有很多人都是深受洛克影响,包括卢梭、伏尔泰这样的大咖,再后来,法国的大革命,和美利坚的建国,洛克的影子也是随处可见,美国的十大国父里面,像麦迪逊,杰斐逊,汉密尔顿,那全都是洛克这小子最忠诚的粉丝。
除了政治哲学,洛克还是知识论(Epistemology)里面经验主义(Empiricism)的代表人物。这个理论并不复杂,它说的就是你出生的时候,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只知道哇哇大哭,后来的一切知识都是经过“感官体验”获得的,这就是经验主义。与它相对的,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也就是在知识的获得上,理性的,符合逻辑的推演要远远大于感官的接触。
在我看来,这两者都对,单独强调其中任何一个,都是耍流氓。
二、《权利法案》和“光荣革命”
言归正传,当查理二世举起大刀,逼走了很多像洛克这样的辉格党人之后,詹姆斯的即位已经毫无悬念。公元1685年,查理二世蹬腿去见了上帝,随后詹姆斯就变成了詹姆斯二世,又一位天主教国王在英国诞生了,这绝对是一件让人啧啧称奇的事情。
前面讲过,查理二世有很多私生子,这些私生子里面自然也是有不甘心的,其中一位叫做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的公爵很快就举兵造反,俺那个野爹绝对是老糊涂了,英国是有自己的国教的,咋能让一位天主教徒当国王呢?俺必须要纠正这个错误。
可惜的是,斯科特水平实在太差,都不用詹姆斯出手,他手下的一名军官独自上阵,三下五除二,就打趴下了斯科特,这小子6月份造的反,7月15日,脑袋就啪唧一声掉在了地上,可谓光速送人头的典范。
但这位光速砍人头的军官,也不是无名之辈,他就是前面说过的,据说可以排进英国历史前三强的约翰·丘吉尔,绝对是赫赫有名的战将。
我们说斯科特的这次造反失败,也并不是完全的没意义,至少它促成了一个后果,让詹姆斯二世彻底骄傲自大起来,认为自己作为国王,可以摆平一切事情,事实证明,正是这种无所畏惧的自信,最后让詹姆斯完犊子了,事情是这样的。
约翰·丘吉尔胜利之后,詹姆斯二世开始膨胀,不断地出台各种法律,中心点就是一个,废除一切限制天主教的法律,甚至让天主教拥有各种特权,同时,他还不停地提拔天主教徒,让他们一个个走上了重要的领导职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惜把那些深受百姓喜欢的新教官员全都撤职。
最过分的是,他还在首都热情地接见了罗马天主教廷的代表,这在血腥玛丽死后的英国,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引起了民众的极大恐慌。当时大家都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如果詹姆斯这小子活得足够长,或者他再生出一个信天主教的儿子,那么,天主教最终完全可能重新成为英国的国教。
所谓怕什么来什么,三年之后,1688年6月10日,詹姆斯和他那个同样信奉天主教的媳妇儿真的生出了一个孩子,而且真的是一个男孩,英国的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大多数新教徒,马上就绝望了,很显然的,这个孩子将来绝对是铁杆的天主教徒,英国国教被推翻可以说是指日可待。
于是,在辉格党的暗中活动下,一些身居高位的英国大臣开始和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官威廉三世联系,核心思想就是四个字,救救俺们。之所以和威廉三世联系,最主要的原因是威廉三世也是信奉新教的,而且在他巨大的威望下,荷兰的新教氛围也越来越浓,这也是洛克老爷子当年为啥往荷兰跑的原因。
威廉三世接到英国民众请求干掉自己老丈人的消息,简直是大喜过望,他的心里倒没有什么新教和天主教的纠结,完全是作为一名执政官的现实考虑,啥考虑呢?我们说荷兰作为一个毗邻法国的商业国家,一直都活在法王路易十四那巨大的阴影之下,如果老丈人詹姆斯把英国带回到天主教,那英国和同样信奉天主教的法国联手几率将大大上升,到时候最危险的,就是荷兰。
但如果事情反过来,自己在英国老百姓的支持下,赶走老丈人,那么英国将是荷兰的一部分,荷兰也就有了和法国平起平坐谈判的资格。
于是,几乎没有丝毫犹豫,1688年11月,威廉三世率21000人渡过英吉利海峡,大举进攻英国。当然,这次进攻是在英国内部有人配合的情况下,而且不仅是英奸配合,老天爷也来帮忙,当威廉三世渡海的时候,英国皇家海军本来想着出海去阻击对方,可是一阵大风刮来,把几乎所有英格兰船舰都困在了海港里,出不去了,导致威廉几乎是没费一枪一炮,就登上了英格兰的领土。
本来呢,威廉三世想要进攻英格兰这事儿,无论是詹姆斯二世,还是他那个法国表弟路易十四,事先都知道,情报部门早就把十万火急的鸡毛信送到了两位君主的案头,路易十四还问詹姆斯二世,说表哥啊,需不需要弟弟我去帮个忙?
詹姆斯二世当即回答了一个词,NO。一来有事儿找表弟,面子上不好看,二来法国军队如果开进来,英格兰人民那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到时候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也很糟糕,所以,他选择了单独面对自己的女婿,威廉三世。
即便是威廉上了岸,詹姆斯一开始也没害怕,因为他手下有一名大将,约翰·丘吉尔,那家伙是既可以在床上征服王后,也可以在战场上干翻敌军的。
可惜的是,当丘吉尔率领三万大军准备去干死英国的驸马爷时,没等走到地方,人已经跑了一大半,为啥?因为詹姆斯二世昏了头,拨给丘吉尔的这三万大军里面,大多数是信奉新教的英格兰人,甚至很多人临阵倒戈,调转枪口往回打,最后主帅丘吉尔这心里是拔凉拔凉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再有本事,士兵不听招呼,那自然是只有投降的份儿。
最后的结果就是,詹姆斯二世一败涂地,在女婿和女儿的怜悯之下,允许他偷偷跑到法国,投靠表弟路易十四去了。
1689年1月,英国人在伦敦召开议会,一致推举威廉三世和他媳妇玛丽二世为共治君主,共同统治英国。
你若是问,为啥这次英国的这些贵族们会“一致”同意一位荷兰人当他们的君主?那你就问对了,这里面有一件事是必须要提一下的,威廉三世两口子能当上这个英国国王并不是没有条件的,而且条件相当苛刻,他俩必须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啥文件呢?那就是和《大宪章》齐名,在世界历史上同样声名显赫的《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简称《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1689),他们两口子是签了这份文件之后,才得到了英国国王的帽子的。
那么,这份《权利法案》都有啥内容呢?我这里给你叨咕叨咕,它说“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废除任何法律或者中止任何法律的执行”,“非经议会允许,国王不得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兵或者保持常备军”,“保证议会的选举自由”,“保证议会的言论自由”,“新教徒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拥有武器”,“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等等,等等,一共十三条。
总结一下,这十三条,主要就保证了两件事,第一个是限制国王的权力,或者让其实际统治权变小,第二个就是保证了议会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这些权力也恰恰是议会几百年来孜孜以求的,试图从国王手里夺取的权力。从无地王约翰的大宪章开始,什么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一直到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一路下来,英格兰的贵族们就琢磨着咋样才能和国王制定上面的条约,换句话说,这场议会和国王之间几百年的战斗,终于在威廉三世这俩口子这里,得到了一个圆满的,让贵族们比较满意的答案,这个答案就是1689年的这个权利法案。
我们说这个权利法案虽然是贵族和国王之间战斗的结果,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它的条文里面也没有一个字是让穷苦老百姓受益的,用政治术语来说,并不是一个“公民和政治自由的全面声明”,仅仅是国王向议会妥协的一面白旗。虽然如此,但并不妨碍它成为英国老百姓争取政治权利的一个里程碑文件,并且也是后来类似文件的典范,比如说美国的《人权法案》,法国《权利宣言》,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和欧洲的《人权公约》,里面都能找到它的影子。
水滴石穿,老百姓的权利是一点一点争取来的,英国的这个《权利法案》比《大宪章》又近了一步,后来美国的“权利法案”,也就是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那就把权利又扩大到了每一个有财产,有选举权的男性公民身上,再后来,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些“权利”在一些国家慢慢地扩散到了每一名公民身上,无论男女,无论种族,当然,到了今天,是不是有些过头了,那也是很多政治家津津乐道的话题。
言归正传,赶走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制订了限制国王权力的权利法案,这完全就是辉格党人,也就是过去的圆颅党人最愿意看到的事情,所以,在辉格党人的历史观里,这场老外女婿赶跑了老丈人,自己坐上王位的造反行动被赋予了一个相当响亮的名字,史称“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那女婿打老丈人这事儿,咋就光荣了呢?辉格党人的解释是,因为没打死。
他们说了,你们看后来法国的大革命啊,人头滚滚落地,多少贵族都掉了脑袋,甚至国王和王后都没能免死,而我们英国,人民(议员老爷们的别称)获得权力的方式是多么地温和,最神奇的是,法国那么激进的革命最后啥也没搞成,而我们却走上了伟大的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建立了最伟大的英帝国,这种不流血的革命(bloodless),难道它不配说一句光荣吗?
我们说“光荣革命”在英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的地位不低是真的,它是全世界君主立宪制的起点,也是真的,但要是说不流血,那这群“人民”肯定是瞎白话的。
不错,詹姆斯二世这个老丈人是活了下来,但他女婿威廉三世和英国新的政府,在镇压来自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天主教反抗时,那是大刀挥舞得猎猎作响,如同镰刀割韭菜一样,人头滚滚落地,都血流成河了,那还真的需要很不要face才能说出“不流血”这样的话来,甚至,英国今天北爱尔兰独立闹得这么欢,也是这场“光荣革命”杀戮太盛造成的恶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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