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论须透视书法的简易性

书论须透视书法的简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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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怀瓘书论提出:书则一字乃见其心。可以解读为,书法是感知总合的体现,哪怕只是一个字,也能恰当反应作者的感知。

文字内容是对具体事物或事件的描述。而彰显作者态度的则是书法。

这种整体呈现即书法简约性的体现。从张怀瓘诸多论述可以看出,书法趋于复杂,需要以分类的方式加以概括,例如把书法分为不同书体,书法家按成就分层,书作按影响力分品等。这种分类、分层、分品以把握书法整体的方式即书论简易性的体现。

可见书论作为书法的一部分,也受到简易性的制约。反之不能在思维上简一概括书法所有组份的理论,在当下都确实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