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四大贤母之岳母·岳母刺字中华典故

No4·四大贤母之岳母·岳母刺字

7分钟 ·
播放数1
·
评论数0

岳母(姚太夫人,公元 1066—1136 年),姓姚,北宋末年至南宋初年人,抗金英雄岳飞之母,与孟母、陶母、欧母并称中国古代四大贤母

岳母深明大义,在国家危亡之际,她不仅鼓励岳飞 “从戎报国”,更在其背上刺下 “精忠报国” 四字,成为岳飞一生恪守的信条和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象征。

核心原文 清・钱彩《说岳全传》(第二十二回 “刺字岳母训子”)

(岳飞)就将历年所得束脩,变卖为盘费,拜别母亲,欲往相州投军。

姚太夫人曰:吾儿此行,是为国家出力,为天下百姓造福,娘不拦你。但娘有一言,你须牢记。

岳飞曰:母亲请讲,儿当遵命。

姚太夫人乃命岳飞跪下,取过笔墨,在岳飞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大字,然后以醋墨涂之,使其永不褪色。

太夫人曰:吾儿,你此去,当尽忠报国,不可有丝毫懈怠。若能立功成名,光耀门楣,娘死亦瞑目矣!

岳飞拜谢曰:母亲教诲,儿不敢忘。

  • 正史记载

    • 元代 脱脱等《宋史・岳飞传》:“(岳飞)初命何铸鞫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这是正史中关于岳飞背上有字的最早记录,但未明确提及 “岳母” 刺字。

    • 明代 李桢《宋史纪事本末》:“飞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访,迎归。母有痼疾,药饵必亲。母卒,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上宵旰,岂大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少豪饮,帝戒之曰:‘卿异时到河朔,乃可饮。’遂绝不饮。帝初为飞营第,飞辞曰:‘敌未灭,何以家为?’或问天下何时太平,飞曰:‘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这里重点记载了岳飞的孝行和报国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