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七审七判,终于从刑场前被翻案;十八岁的王树文一声呼冤,撕开了“就地正法”的制度漏洞;马新贻遇刺震动天下,曾国藩奉命查案,却留下一个至今难解的谜团。
这些轰动晚清的案件,真正值得追问的或许不是凶手是谁,而是公正如何被遮蔽,又如何得以伸张。透过它们,我们看到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官场自我保护的运行逻辑,以及等级社会对个体命运的塑造。
本期《历史学人》,主播陈碧对谈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林乾,重返三桩晚清奇案,寻找制度裂缝中透出的法律之光。
【本期嘉宾】


【时间轴】
三桩奇案的共同背景:晚清司法权下移与"就地正法"
"天朝的裂缝":谁偷换了他们半生的宿命?
翁同龢、慈禧与海会寺验尸:朝中有人,案才能翻
程序正义不等于司法正义:清朝"官官相护"的制度本能
"四救四不救":救生不救死、救大不救小
王树文案:一个十四岁少年的临刑一吼
强抢与窃案:地方官如何把"重罪"压成"轻罪"?
都察院驳回河南巡抚:关于"把风"与"接赃"的释法
王树文撬动"就地正法"权:一个少年改变的制度
唐咸阳与朱光帝:黑暗中的几束良知之光
刺马案:电影《投名状》的真实版本?真相为何成谜?
两江总督——清朝的"钱袋子"与湘军体系的禁地
没有判决书的案件:曾国藩接手刺马案的"潦草结案"
越往上走的案件,越脱离案件事实本身
【谈话中提到的公众人物/群体】
马新贻(1821—1870),同治年间任浙江巡抚、闽浙总督,1868年调任两江总督,1870年于江宁(南京)演武场归途中遭刺客张文祥一刀致命,史称"刺马案"。
翁同龢(1830—1904),字声甫,一字均斋,号叔平,又号瓶生,晚号松禅老人,江苏常熟人。晚清政治家、书法家,同治、光绪两朝帝师。
曾国藩(1811—1872),晚清重臣,湘军统帅,先后三任两江总督。与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并称“晚清中兴四大名臣”
丁日昌(1823—1882),广东丰顺人,洋务运动重要参与者,李鸿章核心幕僚,曾任江苏巡抚、福建巡抚。
李鹤年(1827—1890),同治、光绪年间任河南巡抚。在王树文案中坚持原判,反对刑部翻案,以"杀一儆百"为由强调地方吏治需要,最终被都察院逐条驳斥。
唐咸仰(1819-1886),字光甫,广西宣化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以拔贡身份入仕。历任河南汝阳、正阳、安阳、新蔡、太康等县知县,同治年间升至河南按察使。
朱光第,字杏簪,浙江归安(今湖州)人。光绪初年河南邓州地方官员,王树文案中冒巨大政治压力将王树文之父送往京城认亲,提供了案件翻转的关键证据。后被李鹤年罢免,连归乡盘缠都未能凑足,客死他乡,事迹被列入《循吏传》。
瞿同祖(1910—2008),中国法律社会学奠基人,著有《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其关于"中国古代法律以身份为核心、人在法律面前并不平等"的论断,是本期讨论的重要理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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