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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是无效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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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后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地经商过程中隐瞒已结婚的情况,又与当地的丙女同居生子,并以假离婚证明在当地办理了结婚登记,乙在此之后与甲协议离婚,在丙知悉该情况后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丙与甲的结婚无效,是否可以?

答:即使甲与乙已协议离婚了,但甲与丙之间的重婚也不会因此而变得有效。

1、 婚姻法律明确规定,有重婚的,婚姻无效,甲在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以虚假离婚证明与丙登记结婚,严重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原则,属于无效婚姻;

2、 虽然丙在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丙与甲婚姻无效时,甲与乙已协议离婚,但这不能因此认为丙与甲之间的无效婚姻原因已消灭了(已不存在重婚行为了),重婚有悖于社会善良风俗,法律明令禁止,即使在前的婚姻已合法解除,在后的婚姻也仍是无效行为,不能产生违法转为合法的结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