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 年,天津一座佛堂里,三声枪响震惊全国。
前军阀孙传芳被当众枪杀。凶手是一位 30 岁的女性,名叫施剑翘。她杀人之后没有逃跑,而是把事先印好的传单撒满庭院,大声宣告:为父报仇,一人做事一人当。
本期节目将时间拨回 1935 年,讲述这起"民国第一奇案"的来龙去脉。从一个 20 岁女孩目睹父亲被虐杀暴尸开始,到她十年隐忍、改名换姓亲手复仇,再到民国三级法院如何在现代刑法与传统孝道之间反复博弈,最终国民政府以"主权特赦"画下句号。
这是「礼法之间」系列的第 3 期。继唐代徐元庆案之后,我们把目光投向 20 世纪,看古典中国的"孝道复仇"如何在现代法治的刀锋上走了一遭。
本期关键人物
施剑翘:原名施谷兰,后改名施剑翘。生父施从云为辛亥革命烈士,养父施从滨为北洋奉系中将
孙传芳:直系军阀首领,五省联军总司令,杀害施从滨后皈依佛门,化名"智圆法师"
施从滨:施剑翘养父,奉军第二军军长,1925 年被孙传芳斩首暴尸
冯玉祥:施从云滦州起义战友,施案特赦的关键推动者
施中诚 / 施靖公:施剑翘曾先后托付复仇的两位男性,均食言背信
本期关键法律
1935 年《中华民国刑法》第 271 条第 1 款: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62 条(自首):对"未发觉之罪"自首者,必减其刑
第 59 条(酌量减轻):犯罪情状可悯恕者,得酌量减轻其刑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 68 条:国家元首之大赦、特赦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