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097-对话【贾珍妮律师】强制执行疑难案件实务交流法言法语 | 法律人的假面舞会

EP-097-对话【贾珍妮律师】强制执行疑难案件实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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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为执业律师行业经验交流,仅面向法律同行参考探讨,不构成任何法律行动方案、操作指引。普通债权人请勿自行模仿文中线索搜集、沟通方式;所有强制执行相关举措,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在司法机关规范流程下开展。任何未经法定程序的私下调查、接触手段均存在法律风险,请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

“这个案子,法院2019年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整整7年,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属于典型疑难终本案件,最终我们成功推动款项执行到位。”

大家好,我是深海老师,本期播客,我们请到一位深耕【强制执行领域】的实战派律师——贾珍妮律师。

她执业于河南郑州,一名90后女律师,沉淀大量执行疑难案件办理经验,不少从业多年的资深律师也十分认可她的办案思路。根据贾珍妮律师统计,自执业以来,累计办结执行案件40余件,累计协助当事人执行回款超三亿元。本期对话中,她完整分享多年办案思路、真实案件复盘以及实务中频繁遇到的各类陷阱。听完能够理解:强制执行案件有清晰推进逻辑,疑难终本案件也存在盘活空间。

嘉宾简介:贾珍妮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深耕房地产企业破产业务两年有余,现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强制执行案件。她坚持一个观点:“判决书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结论,强制执行,是把纸上权利转化为当事人实际取得的财产权益。”上海申同(郑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

时间轴

[00:40] 执行难的三大核心困境——财产难以核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债权受偿顺位靠后

[06:15] 什么是“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彻底了结、权利灭失

[10:48] 轮候查封财产分配规则:三类情形,区分平均分配与优先受偿

[15:41] 河南地区执行高频案件类型: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纠纷、劳动欠薪、买卖合同纠纷

[18:19] 悬赏公告高效应用案例:一万余元劳动欠薪案件,公告发布当日促成回款

[22:44] 搁置7年终本案件盘活实录:本金40万,叠加利息罚息合计120万;通过业务渠道沟通获取线索、梳理被执行人自愿对外公开的网络信息、申请法院悬赏公告形成谈判基础

[42:06] 办案思路从何积累?贾律师:线索推演的思维可以参考刑侦题材影视作品,但所有线索调取与核实必须依托法定司法程序

[45:44] 房企作为被执行人的突破思路:小额债权查封未设置抵押、无在先查封的土地资产,倒逼双方协商清偿

[55:54] 风险提示:警惕“全风险代理”相关骗局,法院执行程序不会预先收取执行费用

[01:01:49] 当事人可以掌握的执行思路:把握首次执行六个月窗口期,主动搜集财产与人员线索

一、执行难的3个核心困境:为何法院线上查控时常找不到财产?

很多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拿到胜诉判决后,法院依托网络查控系统,能够一键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房产、车辆,直接锁定全部财产。贾珍妮律师表示,真实办案场景远比大众认知复杂。

“第一重阻碍:财产难以核查。”很多人忽略一个现实:不少主体不会使用本人名下账户进行资金往来,不动产、车辆也可能登记在第三方名下。法院完成一轮线上查控后,经常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登记财产。

“第二重阻碍: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起诉阶段提交的户籍地、暂住地址,经过一段时间很可能失效。被执行人流动性强,长期不在登记地址生活,难以联络。

“第三重阻碍:债权受偿顺位靠后。”多数当事人起诉前不会查询被告涉诉、被执行记录。进入执行阶段才发现,被执行人背负大量债务,在先查封、在先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优先分配财产,等到自身参与分配时,资产已经处置完毕。

简言之,执行难题集中在:查不到财产、找不到主体、分不到款项。想要突破困局,关键在于持续搜集人员线索,依托线索追踪可供执行财产。

二、搁置7年终本案件盘活之路:业务沟通摸排线索+梳理被执行人自愿对外公开的网络信息+法院悬赏公告作为谈判筹码

贾珍妮律师分享了极具代表性的疑难案件:债权本金40万元,自2017年起持续计算利息、罚息,本息合计120万元;2019年案件终本,长达七年无法联系被执行人,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我们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调取完整卷宗,复盘当年执行阶段法院所有财产查控措施。卷宗显示,法院线上财产调查措施全部落实,被执行人名下无登记资产;前往户籍地查找,无法找到本人,电话长期失联。”

团队随即向原债权人深挖过往信息,捕捉关键线索:被执行人曾经拥有稳定正规工作,这条信息成为突破口。

“我们依托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检索到被执行人自行公开发布的视频内容,从中梳理出任职相关信息,全部线索汇总后提交执行法院。”

确认目标人员身份后,团队提前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启动悬赏公告程序。再次沟通时,确认对方身份后,当场告知悬赏公告相关安排。

“合法启动法院悬赏公告,是重要的谈判筹码。这名被执行人依托行业从业身份开展业务,如果悬赏公告依法公示,会直接影响日常经营。当天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对方随即支付首期款项。”

该办案方式核心逻辑:依托法定法律工具搭建谈判基础,合法搜集被执行人自愿对外公开的信息用于司法程序。全程严格把控边界,所有线索材料最终提交法院使用。

三、区分不同被执行人类型,差异化制定执行推进方案

“不同主体需要匹配不同处理思路。”贾珍妮律师总结各类被执行人应对方式,分类施策。

1.正常经营但账面缺少流动资金的企业

可行路径:依法申请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措施、依法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排查企业对外应收账款;核查股东出资情况,符合条件依法追加未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责任。企业持续经营但账户无资金,重点围绕企业负责人施加合法压力,同时追踪对外债权。

2.已经停业、经营场所人去楼空的失信企业

可行路径:重点核查应收债权、尚未被查封处置的重大资产;审查股东出资义务,符合法定情形追加相关主体。

经典案例:某房地产企业背负大量执行案件,多数资产早已被轮候查封,仅剩一块无抵押、无在先查封的净土地。本案债权标的不大,经沟通,法院同意依法查封该宗土地。后续房企计划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查封无法完成过户。企业主动寻求和解,短期内全额结清债务办理解封。

思路核心:锁定被执行人不可或缺的核心资产,依法查封促成协商。同时提示:执行同样需要遵守善意文明执行规定,超标的查封存在被提起执行异议的风险,案例具备特定场景条件,不能直接照搬。

3.消极配合、明确缺乏还款意愿的被执行人

很多当事人疑惑:被执行人声称没有任何财产,如何核实真伪?

重点路径:向法院申请,在具备条件时依法查验被执行人手机,核查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全部资金流水。资金往来记录、账户实际使用人信息,做好完整笔录留存。相关流水记录,后续有可能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材料。

重要提醒:查阅、扣押公民手机,只能由执行法官、法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律师无权私自查验他人手机。一旦司法拘留期限届满,再次开展核查难度大幅提升,必须把握法定窗口期完整固定证据。

4.小额债权,被执行人依赖个人声誉开展业务

案例:一万余元欠薪纠纷,申请人在河南,被执行人长期在山东,异地诉讼执行成本偏高。被执行人从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行业内具备一定知名度。律师方案:依法向法院申请悬赏公告对外公示。公告发布当日,被执行人主动协商清偿欠款。根本原因:公开悬赏信息会对其个人商业信誉造成较大影响。

四、地域执行实务差异:不同法院流程尺度存在区别,提前沟通避免空跑

“各个法院执行工作细则尺度差异明显,如果不提前确认规则,很容易错过时机、徒劳往返。”结合郑州多家法院实操情况举例说明:

1. 悬赏公告影像资料:金水区法院一般要求调取户籍登记照片;管城回族区法院、新郑市法院,可使用五官清晰的其他有效影像;

2. 查封尺度:部分法院对于5万元以下小额债权,愿意依法查封房产、土地等大额资产;部分法院持审慎态度;

3. 终本案件管理模式:中原区、惠济区法院,终本案件仍由原执行法官持续跟进;管城、金水法院设立专门终本团队,材料提交渠道、对接窗口单独划分。

建议提交各项执行申请前,主动和承办法官确认本院实操要求。

五、当事人可以自主落实的执行思路 + 风险防骗指南

债权人可主动开展的工作

1. 把握首次执行6个月黄金窗口期

案件初次进入执行程序前六个月,法院会集中开展一轮全面财产查控,覆盖房产、车辆、银行账户、公积金、保险、证券资产。尽量在本轮查控周期内穷尽线索,不要轻易同意终结本次执行。

2. 主动担任线索搜集人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检索被执行人涉诉信息。若被执行人其他执行案件顺利回款,可以尝试联系对应案件代理人、承办法官,了解财产线索来源。

3. 维系有效信息渠道

被执行人为企业,尝试维系和离职员工沟通渠道;被执行人为自然人,适度维系和亲友、旧同事联系。对方尚未被列入失信、限高时,相关人员更愿意客观提供信息;失信措施落地后,周围人员普遍会刻意回避。

4. 通过电子送达状态判断联系方式有效性

法院电子送达文书,如果被执行人点击签收,可以确定该手机号仍在正常使用,作为后续联络突破口;长期不签收,说明预留联系方式失效,需要重新寻找联络渠道。

5. 诉讼阶段提前留存关键信息

庭审过程中留意对方陈述。如其表述资金去向、不动产购置信息,及时记录,后续可转化为执行线索。

悬赏公告重要提醒

禁止个人私自编辑内容在网络曝光他人。未经法院审批、私自发布追责、曝光类内容,极易引发名誉权侵权纠纷。

悬赏公告属于法院出具的正规司法文书,加盖法院公章,具备合法效力,可以按照法院要求在合规平台公示。

防骗指南:警惕执行相关虚假代理骗局

市面上大量人员宣传“全风险代理执行案件”,以此吸引困难债权人。

核心辨别要点:

1. 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不预先收取执行费**,款项执行到位之后,依法扣除执行费用;

2. 即便需要缴纳悬赏公告相关费用,应当汇入法院官方指定账户,绝不转入私人、第三方公司账户;

3. 凡是以“公告费、启动费、执行受理费”名义,要求预先转账至个人账户的,基本属于诈骗,建议直接报警。

写给债权人:消极等待与极端方式之外,存在合规中间路线

当事人面对执行案件常常走向两种极端:一部分人认为胜诉之后一切交由法院处理,自己无需投入;另一部分人选择在网络随意发布言论施压,触碰法律红线。

律师建议:想要推动执行,需要债权人和律师互相配合。实践中不少案件推进受阻,根源在于债权人不愿提供已知线索、不配合调查工作。如果当事人完全消极被动,能够挖掘的信息不会超出法院线上查控范围,案件很难突破僵局。

六、执行律师工作的底线思维

不少听众好奇,线下核实被执行人信息是否存在安全风险。贾珍妮律师坦言自身同样会考虑安全问题,团队形成标准化预案:

1. 外勤不会单独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同行人员;

2. 所有法律文书提前确认到位:司法拘留申请、执法记录仪配备、承办法官与法警到场时间全部提前协调;

3. 现场分工明确,人员点位、沟通方案提前规划。

强制执行案件没有万能公式,需要结合每个人、每家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方案。大量案件看似无路可走,持续挖掘线索,往往能找到突破口。

 

展开Show Notes
和贾大状认识好多年了,真的从一开始就看着她走过来的,不管是做什么案件都能够用心钻研,用心的去为当事人考虑,发挥法律人的最大作用!爱贾律!
贾珍妮律师:🥰🥰谢谢~
HD767106z
HD767106z
8天前
很有思想的一期,学到了新的知识
贾珍妮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