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金融化作为数据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是值得推崇的。
数据资产作为被处置的金融资产,仍然面临着困境。一部分是制度带来的,另一部分是由于数据资产本身的特点带来的。
数据资产的相关制度梳理。
数据资产质押的法律基础,主要依托《民法典》的弹性条款。
数据资产金融化过程中,接受质押也好,或投资底层资产为数据资产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好,都是基于当事人的理性商业判断。
需要从法律上充分评估数据资产金融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围绕数据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能处置吗?怎么处置?
数据资产处置的三个风险。第一个风险:数据资产具有人身依附性(依附于生产者),难以有效占有与控制。
第二个风险:价值确定之难:成熟的价值评估法缺失
第三个风险:担保权利实现之难。
作为基础资产的数据资产无法作为独立资产进入SPV.
违约处置的三种路径。
建议在质押合同中预先约定重要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