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朗读金 磊发表于 2001年《青年文学》第3期的作品:《没有人要我》。
文章中,巴特尔的乐队里,贝斯手常乐性格偏执情绪化,琴技平庸,却一心追逐摇滚与爱情。乐队计划赴北京发展,常乐主要是为了恋人白依云,在北京期间他沉溺恋爱荒废练琴,搞砸演出机会,耗尽经费后乐队落魄返乡,白依云也出国离开,乐队近乎解散。
回到本地后,常乐结识朋克女乐手杜秋,二人迅速相恋,尝试重组乐队。常乐自卑敏感、占有欲极强,反复拿旧爱白依云折磨杜秋,时常暴怒施暴,二人冲突不断。一次激烈争吵厮打后,常乐宣布退出乐队,杜秋赌气搬去单云翔住处。
小说采用多视角叙事,分别借巴特尔、安宁、黄海、杜秋、常乐、常乐父亲、周商等人的口吻,展现这群底层摇滚青年的处境:理想受挫、经济窘迫,人际关系猜忌撕裂,在爱情、友情里互相伤害。常乐活在被抛弃的恐惧中,既被家庭不理解,也被乐队同伴疏远;杜秋在感情里受尽伤害,陷入精神痛苦。
故事结尾迪斯科舞厅内,醉酒的杜秋当众歇斯底里呐喊“有没有人要我?”,道尽这群边缘年轻人孤独、迷茫、不被接纳的生存困境。
接下下我开始朗读文章:
巴特尔
常乐踢门冲进来时,我就想骂他,但终于没骂出来,他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把我吓了一跳。我知道有什么事要发生了,真的,我一直有这种预感,他和杜秋,还有一个未知的男人之间,总会发生点什么的。原来我草率地把这个未知数解为周商。事实上,我觉得常乐自己也有这样的顾虑。要不然,当初大家都建议把周商从北京拉回来打鼓,为什么单单他不同意,偏要另找人呢?技术上,周商肯定没问题。
常乐当初找我的时候,我确实挺高兴。你们也知道,我唱了那么多年了,什么名堂也没唱出来。有这么个机会,我是很珍惜的。我只盼望大伙争气一点,抓紧时间排练,争取早点出去演出,挣钱糊口以后再说。但我始终摆脱不了那样的担忧。哎,该发生的总会发生,怎么也避免不了。
常乐径直冲到杜秋面前,很霸道地说:“你跟我来!”杜秋带着点傲慢的神情,把脸别过去。常乐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拽进了厕所间。
我问周商怎么回事。周商对我的问话很感冒,白了我一眼:“我他妈怎么知道!”
那天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到我那儿去,没有常乐,我就问:“常乐呢?”没人回答我。我觉得气氛怪怪的,好象大伙都藏着什么心事。后来开始喝酒。杜秋唱了首新歌,旋律很好。可她唱起来阴阳怪气,好象在取笑谁。我听出来,整首歌只有两个词“Missing you”。
他们进了厕所以后就吵了起来,越吵声音越大。我听不清他们到底在吵什么。等听清楚时,他们已经在用很难听的话互相咒骂了。我说:“这么着不行吧?咱们去劝劝吧。”周商说:“劝个屁。早晚有这一天的,劝有鸟用。”然后他们在里边撕打起来,我听到咣当咣当的声音,那是我的脸盆,掉地上了,被他们在脚下踢来踢去。我忍不住站起来,想冲进去拉开他们。单云翔抬眼瞪着我,说:“你凑什么热闹?还不够乱吗?”这时候杜秋披头散发地冲了出来,衣服被撕破了,胸脯上有好几道红色的指痕,长长地延伸,消失地胸罩里。常乐紧跟着也出来了,他站在我们面前,气急败坏地说:“我宣布,我退出这个乐队。”杜秋瞧也不瞧他一眼,用讥讽的口吻说:“不是你退出,是你把我们集体开除了吧?”常乐上去就是一拳,骂:“你这个贱货,你给我滚!立刻滚!我不想再见到你。”杜秋说:“你滚才对。没人欢迎你来。”常乐气得脸色发白,转身要走。杜秋在他身后用极其尖厉的声音轻蔑地说:“Missing you!”常乐突然呆住了。
常乐走后,杜秋说:“没事。我们早该这样了。”周商说:“没什么,早该换换人了。”到这时候我还在怀疑他,心里有些为常乐愤愤不平。不错,整个乐队就他水平最差,也不会做人,可要换也不是这么换的呀。我说:“这么着你最高兴了,是吧?”周商面红耳赤,愤怒地说:“你什么意思?”我说:“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最清楚。”“我操!”周商激动地站了起来。这时候杜秋说:“你们别吵。巴特尔,你别瞎猜,跟周商没关系,跟任何人没关系。这个流氓,傻B!”然后就哭了起来。
当天晚上,我们陪着杜秋到常乐那里收拾了东西,帮她搬了出来。你知道她搬谁那儿去了?你肯定猜不到,单云翔那里。我错怪周商了。后来单云翔跟我说,杜秋是为了赌气才搬到他那儿去的,因为常乐猜疑他们俩人背着自己眉来眼去,所以杜秋就故意要假戏真做,气气他。单云翔说:“我无所谓,反正我也看不惯他,更没什么交情。杜秋自己要来的,我没有理由推她。”
安宁
巴特尔说:“要不,我还是跟你们混得了。”目光在我们脸上扫来扫去。黄海笑笑,说:“跟我们混?你瞧我们自己混成啥样啦?”李哲非也笑,却不言语。我说:“周商不是在重找贝司手嘛,哪儿的?”巴特尔说:“还没定吧,据说最有可能是一个湖南佬,一直在北京混着。没准你们还认识。”黄海对我说:“安宁,常乐这小子还真是个人才,到哪儿都能整出点事来。”李哲非说:“可怜,可笑,可悲。”黄海笑着,说:“做人做到这份上,还真不容易,没人说你好,也没人理睬你,这比没人说你不好更难。”我说:“谁又说我们好了,谁又愿意理睬我们?”他们的幸灾乐祸让我很反感。说到做人,我们同样地失败于这个社会。谁都不比谁强多少,大家都是异类,都是社会底层,都在被排斥,为什么我们自己还要四分五裂、相互不齿呢?为什么不能多一点谅解,多一点宽容呢?
昨天常乐来找过我,哭丧着脸,样子很可怕。虽然我知道这对他不是什么大问题,不断地去爱,不断地失去爱,不断地痛苦,不断地忘却痛苦,他就是这样的人,但还是很为他难过。我默默地听着他的苦诉,一句话也没说,因为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存在那样的一种误解,包括常乐自己,总认为常乐最听我的话,认为我可以左右他。其实谁也左右不了他,左右他的是他自己的性格。
去北京前,常乐的母亲打电话给我,求我别让她儿子去,她说:“只有你能阻止他。我们做父母的,也不是一定不让他摇滚。问题是他是那块料吗?这么多年了,他那琴弹成什么样?整天鬼混,就知道鬼混。”他妈高估我了,我阻止不了他的,他去北京主要还是为了白依云。乐队去北京谋求发展也是他鼓动起来的。关于白依云,我的想法也和大家一样。事情明摆着,她不会为了常乐而放弃出国。他们的露水爱情,前提是没有明天,有明天她也不会爱上常乐,除了人长得有点帅,嘴皮子有点能翻以外,常乐在她心中一文不值。要不然,为什么断断续续追了那么多年一向爱理不理,到确知半年后要出国了又突然受肯了呢?这最后的疯狂他常乐玩不起,只要他还有梦想。可我又能做点什么呢?我阻止得了吗?他迷了心窍。即使乐队不准备去北京,他独自也会去的。
常乐的问题不在这里。我对他的失望也不在这里。
“我看他压根就不是个认认真真做事的人。”哲非说,“乐队到今天这个地步,这狗日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话倒是没错。在北京的半年,他天天和白依云混在一起,从来不练琴,也从来不为乐队的前途操心。因为他,我们丢失了好多次机会。有次我们在三里屯的一家酒巴和另一个乐队比武,老板说了,谁的水平高留谁。结果,黄海的吉它,李哲非的键盘都把对方比下去了,我和周商也不比人家差,轮到他,一看对方的贝司,吓得差点没敢上台。话又说回来,那贝司手是真牛B,二十岁不到的小丫头,手指在琴把上乱飞乱飞的。可也用不着怕成那样呀。他真是丢尽了我们的脸,一上台,慌张得音都摸不准了。结果自然前功尽弃,鸡飞蛋打了。其实这还不要紧,知道自己不行赶紧练就是了。他不,立刻就忘了双腿发颤的耻辱,照样鬼混。真是没得救了,那时候,我就对他彻底地失望了。所以,大家提出要换贝司手,我也同意了。可一时之间又到哪里去找合适的人呢?等好不容易找了一个,运气又开始特别地背。半年过去,带的钱用完了,吃饭都要成问题了,大伙就只能打道回府。白依云恰好也出了国,常乐再呆下去也没了意义。只有周商一个人不甘心,还在那里熬着。回来后,乐队基本上也就名存实亡了。黄海和李哲非甚至连好脸色都不愿给他了。我们三人还在一块儿。常乐慢慢地不来找我们了,偶尔的几次见面,我发觉他情绪也很不对头。听他的口气,好象是我们不够意思,把他扔在半道上了。后来有次我们去“迪克”看演出,也就是杜秋原来的那个女子朋克乐队,碰到了他。他正在和杜秋聊得畅快,看上去关系已很不一般。那天晚上她们的演出失败了。
我说:“不错,他不是个认真做事的人。”
常乐
惊醒的时候,鼻尖冻得生生地疼。我把头缩进被窝,屏住呼吸,里边的空气浑浊得令人作呕。片刻之后我探出头来换气,冰冷的空气更刺得鼻腔一星星地痛。伸伸缩缩之间,头阵阵地发晕。
总是相同的梦境反反复复地重现:飞机要开了!飞机要开了!要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再也见不着她了!来不及了!
屋子里漆黑而狭窄,低矮的天花板沉甸甸地向我压下来,直压到胸口。我喘不过气来。我象睡在一副棺材里。我就是睡在一副棺材里!我恐惧极了,猛然从床上跳起来,扑向那扇巴掌大的气窗。些微的光从那里射进来。眼前是一堵墙,显得庞大无比,我看不到天,看不见地。此时阴冷惨淡的光一如既往地散漫在对面的墙上,辨不出是黄昏还是清晨,晴或者阴。
平静下来以后,才感觉到自己正猛烈地发抖。我唏吁着缩回被窝,卷成一团。很快,那种沉重的压抑感又向我直扑过来。
我必须立刻离开这里。
稀稀落落的树叶丛中,路灯正在启动,一闪一闪地发着微弱的光。天还没黑尽,空中象蛋清一样朦胧粘稠。四下里喧嚣一片,人们行色匆匆地向家扑去,那里温暖而光明,正飘出饭菜的香味。
我和这一切毫无关系。她抛弃了我。他们抛弃了我。这世界抛弃了我。没有人关心我,没人在乎我。
我无处可去。寒风抽打着我的脸,抽出了我无尽的悲哀。我终于哭了出来。
安宁开门看到我,淡淡地一笑,闪身让我进去。我尴尬而笨拙地对他笑。他说:“坐吧”,转身进了厨房。“谁啊?”黄海从房间里探出头,我冲他点头,他理也没理,缩回头去。
我手足无措地坐着,逐渐地心灰意冷。
安宁出了厨房后又进了厕所,长时间不出来,看样子是掉进抽水马桶了。砰!黄海把本来开着的房门很响地关上。李哲非出来取桌上的烟,看也没看我就回房间去了。
我决定离开这里。我知道,我连请求谅解的机会也不会有。他们晾着我!我恼羞成怒:我有什么错?我为什么要他们谅解?这帮狗娘养的!北京回来时,我身上一分钱也没了,他们都知道。黄海和李哲非居然借口钱不够,只买了三张火车票,愣是没我的份。如果不是安宁的一再坚持,我此刻正流落在北京街头。
我甩上门出去的那一刻,心里恨透了自己,一点自尊都不要了吗?
我永远也不会承认,我和白依云的爱情是“一场愚不可及的错误”。
我爱她。十年前她从北京来她姨妈家度暑假时我就迷上了她。十年间,我一直在盼望成为她的爱人,哪怕就只有一天也好。十年后,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了,我当然奋不顾身。
我何错之有?
他们其实早就想甩掉我。这次是一个最好不过的借口。
黄海
一进去,我就看到了常乐,趴在巴台上和一个女孩聊天。我觉得好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到他,在我脑海里面浮出来的形象总是眼前的这副模样。常乐是苍蝇,女人是有缝的臭蛋。那女孩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和他挨得非常近,头几乎靠在一起。现在谁还要说我偏激?他从来就没跳出过我的预言。早在常乐为白依云的离去而痛不欲生的时候,我就说了,瞧着吧,不用多久,他又会另觅新欢的。
常乐回头看到我们,热情地招呼,迫不及待地给我们介绍。那女孩回过头来,是杜秋,我在北京见过她。当然她不一定会认识我,现如今这些二十郎当的小毛孩,仗着年轻,仗着基本功扎实,绝不肯轻易把别人放在眼里的。看得出来,常乐正想方设法地泡她,也看得出来,杜秋还挺吃他那一套。
常乐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我一句也没听进去。他和我们勾肩搭背,好象亲密无间,什么也没发生。和上次我们在街头碰到他时的态度叛若两人,当时他冷嘲热讽地说:“没了我这只害群之马,怎能还如此垂头丧气?挺起胸,胜利在向你们招手。”我知道他仍然没有清醒认识自己,仍然没有接受教训,他心里还在怨恨我们。他现在这样,只是泡妞的需要而已,他要在女孩面前显出自己的左右逢源举足轻重来。他似乎很为难地对安宁说:“真不好意思,我要另起炉灶了,我发觉自己真正想搞的还是朋克。”他说得吞吞吐吐,目光在我们之间游离,似乎很担心这样的话会给我们造成沉重打击。我又一次惊讶于他那出色的演技,他应该去做演员,主演爱情片,准红,而且红得发紫。而安宁这狗日的,一向是习惯于做他的同谋的。这次也不会例外。果然,安宁似乎吃了一惊,然后又表现出愤怒来:“你什么意思?把我们扔在半道上?没有你,我们还搞什么搞?”常乐红了脸,怔怔地看着他,这时的愧疚完全不辨真伪了。安宁气呼呼地别过脸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一副无奈的神态,似乎在说:“我有什么办法?总不能一点面子也不给吧?毕竟是这么多年的哥们。”我观察着杜秋,显然,她对这一切深信不疑。此时她同情地看着常乐,在桌子下面握住了他的手。
“这小妞才多大?”杜秋离开以后,哲非说。常乐说:“十八。”哲非笑,说:“我操,你这B人。”常乐说:“有什么呀!早让人睡烂了。”“烂了你还照要不误。”我忍不住说。常乐瞪了我一眼,说:“玩呗。不行啊?”
她们的演出差点出了乱子。一首歌还没唱完,下面就已经哄得不成样子了。他们嚣叫着,他们觉得这三个奇形怪状的女孩弄出来的同样奇形怪状的音乐难听之极,让他们的耳朵受不了,他们要听“心太软”,要听“你是我的姐妹,你是我的BABY”。杜秋在台上气得浑身发抖,一脚踢翻了麦克风,又把电吉它高举过头,狠狠地砸烂,骂:“白痴”。台下有人高喊:“那呆B骂人!撕了她!”有好几个人向台上冲,要打杜秋。幸好保安阻拦得及时,我们才终于护着她平安撤回台后的包厢里。整个过程,常乐一直勇敢地环抱着她,虽然无险却也有惊。杜秋定下心来以后,就感到害怕了,趴在常乐的肩上,哭了起来。常乐快乐地拥抱着她,安慰她,突然又抬头冲我们得意而诡秘地笑。
哲非突然在黑暗中说:“妈的,常乐这B人还真有艳福。”我看了一下表,凌晨三点。我说:“你是不打算睡了吧?”哲非说:“你不是也没睡着吗?”
我睡不着。我已经老了。那些娇滴滴的女孩已经让我感到自卑了,但是我爱她们。我看见自己正在枯萎,正在腐烂。我奄奄一息。我张着嘴,还有话要说,一口痰却堵住了我的喉咙。我发出奇怪的声音,呼出让我自己也无法忍受的臭气。
哲非喊:“安宁,安宁。”安宁一声不吭。我说:“别喊了,这狗日的早到梦中和狐狸精幽会去了。”安宁突然出声:“你才狗日的呢。”
杜秋
常乐说着说着就热泪盈眶了。他把我带到这黑咕隆咚、又冷又湿的小屋里来,就是要告诉我他和另一个女人的爱情故事么?我感到不舒服。但很快我的情绪就为他左右了,我的眼眶又胀又酸,有一种要和他抱头痛哭的冲动。
一个饱经风霜、遍体鳞伤的男人。一个终于被打垮、再也看不到一点光明的男人。一个总是认认真真去爱,却又总被无情地捉弄的男人。一个身边围满了人,却找不到一个知音的男人。他很可怜。
我们大家都很可怜。我们是爹妈不要的孩子,是情人自渎时洒下的汗珠。我们是异端,被社会抛弃。我们,“在长安街上象朵苍白的花,倾听着静脉里血的流淌,就象昨夜漫长而冷漠的细雨,我们睁着眼,许多门在面前紧闭。”
我终于紧紧地抱住了他。他吻我,继而把我压了下去。
没有天,没有地,没有过去,没有明天,不再孤独,不再痛苦,我们在黑沉沉的静寂里失重,舒展地飘。水流声,不停的水流声。阳光灿烂,满眼的桃花,望不到边。一个激越清亮的女高音响起。
我答应了常乐,留下来。朱虹和叶蓓回北京去了,走的时候对我愤恨至极,说:“你会后悔的。”我会后悔吗?我现在离开常乐也会后悔的。“你以为自己是颗痴情种么?”我干嘛要是颗痴情种?
常乐现在象换了个人似的,情绪很好。他正在忙着找人重组乐队。他说,有我在,我们的乐队就将是最好的。等我们打回北京去的那一天,我们会横扫千军的。但目前最现实的问题是挣钱,吃饱饭。等找齐了人,先排一些流行歌曲,去歌厅挣钱。
我讨厌流行歌曲,一摸这些东西就头痛。但他说得话也有道理,我们不能因为清高而活活饿死,我们还什么都没做,我们连饿死的资格都没有。但我还是挺担心,担心一段时间下来,我会被那些烂调子搞坏感觉。
我们应该真实地生活,还是去幻想?
我很不愿意相信常乐的水平竟如此糟糕,但这却是真的。样带上很简单的谱子,他都扒得非常吃力。有时候稍微复杂一点的指法,他就常常要乱。
他找的这几个人,应该说还是挺照顾他的。每当排练因为他而几次三番地停顿下来时,大伙尽管心里常常很不耐烦,面子上却从来不说什么。顶多是单云翔用商量的口吻说:“常乐,我觉得这么弹要好一点,你看怎么样?”后来我就把常乐的扒带工作包揽了下来,免得他老出错。常乐因为自尊心挂不住,还很不乐意。我就说:“你是队长,有许多额外的事情要你去管,我帮你做一点也是应该的嘛。再说,我从小就练了许多年的听力,这玩艺对我来说太方便了。”
但他终于一天比一天地自卑起来,对别人的言语表情格外地敏感,动不动就捕风捉影地受刺激,发火。我就成了他的撒气工具,当着大伙的面。有时候我被他气得忍无可忍,就回嘴,于是我们就吵起来。其实我很理解他的痛苦,他并不是故意的。等他冷静下来以后,他总跟我道歉。他一边哭,一边拼命地揪着自己的头发,真心实意地懊悔。我看得心疼,就和他一起抱头痛哭。虽然我知道他依旧会一次次地重犯这样的错误,但还是一如既往地原谅他。
看得出来,大伙都为我暗暗地不平。特别是单云翔,每当我委屈地喑然落泪时,他就走到我身边轻声地安慰我。巴特尔也好几次当面指责常乐的不是。他们真诚地同情我。只有周商,我觉得他是兴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切。他的目光放肆地盯着我,让我很不舒服。
常国立
单位同事在新街口看到那小贼,蓬头垢面得象个野人,长时间地在人堆里傻站着,听到有人叫他就莫明其妙地哭了,然后撒腿就跑。
真不知道前世作了什么孽,摊上这样一个现世宝的儿子。半年前他去北京时,我真希望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了。我已经不指望什么了,只想眼不见心不烦,图个清静。谁想他这么快又回来了。我又得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保不准他哪天又会做下丢人现眼的事来。
我这一辈子,真是失败透了。
“都是因为认识了那帮狐朋狗友,小乐才学坏的。咱小乐小时候又漂亮又聪明,谁见了不喜欢?”他妈眼泪汪汪地说。这蠢女人,就知道哭!没有她的溺爱,常乐也不至于变成这样。直到今天,她还执迷不悟。我敢肯定,那小贼已经回家来向她要过钱了,她瞒着我。我都懒得问。
“你去把他找回来吧。”她哀求。我何尝不想。可我再也找不回我的儿子了,他已经死了。别人到了我这年龄,都该享受天伦之乐了。我为什么不能?我一样认认真真生活,勤勤恳恳工作,我没对不起谁。为什么命运对我如此不公?
同事小刘突然问:“哎呀,常工,你儿子结婚啦?”我瞪了他一眼,说:“怎么突然开起这种玩笑来了!莫明其妙!”小刘把手中的报纸递给我,说:“我没开玩笑。你看,晚报上登着你儿子的结婚照呢。”
确实是常乐,和一个女孩子的婚纱照。常乐比去北京前消瘦了许多,眼眶有些下陷,笑起来还是甜甜的,不过眼神有些忧郁。那女孩从来没见过,看上去同样不太本份,不到二十岁。女孩张着双手,常乐在后面环抱着她,风吹动衣裙和长发,背景是一条船,写着英文“TITANIC”。
小刘说:“这是电影《铁达尼号》的景头。你儿子长得帅,拍出来就跟原版片一样。所以人家照相馆才会把他们当成样板呢。”
我说:“这哪是我儿子?你看错了。我儿子在北京呢。”“不对吧,老李前些日子在新街口还见着他了呢。”“老李也看错了。”“不会吧。老李那双贼眼还能看错人?”“我自己儿子我能看不出来?”我愤怒地嚷了起来。
真不知道这现世宝又在搞什么名堂。反正不会是好事。除了丢人现眼以外,他还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可曾想起过我们?
周商
打开门,父亲有点儿陌生地站在我面前,手里拎着一个大旅行袋,鼓鼓囊囊地合不上拉链,最上面的是两盒红色包装的营养品。在他后面,哥哥正从楼梯口上来,抬头看着我们,眼神冷漠。我喊父亲,喊得很不情愿。他倒是高兴地答应我,拍拍我的肩,把手中的包递给我。哥哥进来后没理他,只是和我握了一下手。父亲在一旁尴尬地搓着手。
他们已经有多久没回来过了?我也记不清了。如果不是妈妈突然卧床不起,他们今年也不会回来的。
妈妈被邻居送进医院后,他们就分别往北京打电话,让我回来。哥哥在电话里说:“你不回来,谁去照顾她?你游手好闲了这么些年,还没玩够呐!”他的是事业,我的是游手好闲。父亲说:“你也知道我这边的情况,我不可能。当然,我会尽力帮助你们。你哥说生意忙,没功夫。我看你还是先回来吧。”他有他的难处。
窗外,烟花在城市边缘的夜空中升起,听不到声音,仿佛隔着遥远的年代飘过来的朦胧记忆。日光灯发出阴惨的光,妈妈在虚掩着门的房间里轻微地叹息。
桌上的几只菜是我临时从熟食店买来的,一丝儿热气也没有,象这气氛一样冷。我记得父亲是喜欢吃猪耳朵的,所以买了一大盘,可他瞧也没瞧过一眼。我在琢磨是我记错了,还是他改了习惯。
“这年有个屁过头!”
父亲提议干一杯。哥哥犹豫了一下,很不情愿地把酒杯凑过来。碰了一下,干了。然后,他们就走了,各回自己的家去了。
半夜,我从床上跳起来,被莫明其妙的恐惧致命地追击着,钻进了妈妈的被窝。黑暗中妈妈睁着眼睛,泪水挂满了脸庞。她的手摸着我的头,她想安慰我,却连拍打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号陶大哭起来。
杜秋
他把我当成了奴隶。我的嘴上、眼睛上挂着一把锁,钥匙就拴在他的裤腰带上。
他分明是在有意地折磨我。他没完没了地给我讲他和白依云的故事,把她描绘得完美无瑕,以让我觉得自惭形愧、无地自容。他显得痛苦异常,仿佛他们是被人为地拆散的痴男怨女,他因此而有权利痛恨一切,报复一切。
年前他接到白依云从美国寄来的贺卡,那个激动啊,真让人觉得可怜又可笑。他把它塞给我看,说话的声音直发颤:“她说‘Missing you’,她想念我,她想念我!”
我简直是和一个丧失理智的疯子在一起。
我对他说,我根本不是一个特别痴情的人,我一再地忍让他,并不是因为有多爱他,而是可怜他,我可以随时离开他,在性这方面,他并不见得比别的男人高明,我们之间,也只剩下性了。
他立刻暴跳如雷:“你果然早就有了这样的心思了!你这烂货!和谁?周商还是单云翔?说!”
我说:“跟谁都比跟你强!”
“你这人尽可夫的贱货!你给我滚!”他目眦尽裂,象一头狂暴的狮子。
我躺在周商的小床上,又困又乏,却始终无法入睡。
无处可去,什么人也不认识,一分钱没有。
我倒在滚烫的沙子上,连喊叫的力量也没有了。人们已经走远了,留下一长串杂乱的脚印。四周是无边无际的焦黄。太阳越来越近。心跳声震耳欲聋。下一秒钟我就将死亡。
刷刷刷。什么东西向我走来。人?狼?我不怕,即使是狼我也不怕。我愿意让它吃掉,总比死在这儿好。我在它的肚子里,和它作伴。
然而不是狼。一个高大的身躯逆着光挡在我面前。是周商。他肆无忌惮地盯着我,说:“让我们在极乐中死去吧。”然后就压了下来。
周商真的就进来了。他开了灯,坦然地看着我,说:“其实我哪儿也不想去。我发现门没反锁,就进来了。但是你可以让我走。”
常乐把我拽进厕所间,喝问:“昨晚你住在哪儿了?” 我甩掉他的手,说:“你管不着!”他打了我一个耳光,骂:“臭婊子!给我戴绿帽子!”我忍住了没哭,也还手打他:“我要给你戴上一万顶,压死你!”他疯了,拼命撕我的衣服,低头啃着我,同时把鼓胀的玩艺儿从裤档里掏出来。他要强奸我!
常乐
杜秋在我们面前疯狂地扭动,不时撞到桌椅。楼下的舞池里,无数的少男少女象在腐败中快乐成长的蛆。音乐大到了极限,整个世界都在震荡。
我们围坐在曼哈顿迪斯科广场二楼的一个角落里,看着这个共同的女人扭动。我和他们一样如坐针毡,一样漠无表情。
“你们今天谁想带我走?”她喝醉了。
到今天这种地步,谁也不会相信我是真的爱她了。我究竟对她做了些什么?现在想起来自己也害怕。我象是在梦游,等清醒过来,发现世界已被自己破坏得面目全非。
她终于有一天会离开我。我们的爱情在这样的一种忧虑中开始的。就象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我每一天都在害怕失去她。而事实上,害怕又有什么用?它只是加速了失去的进程。我注定要失去一切:失去家,失去爱人,失去朋友,失去整个世界,只剩我自己。
依云说我是一个太阳,无法接近,注定要孤独地燃尽。
我的方式无人可以接受。我没法改变我的方式。
她不停地扭动,一只手举着一瓶酒。她怎么也算不上漂亮,也谈不上有魅力。据我所知,大家心目中的女人都不是她这样的。但大家都迷上了她。孤独让大家没得选择。
她仍然在不停地扭动,歇斯底里地叫喊,不知疲惫。她冲着我们笑。“谁要我?把我带回家去吧。”她拉着每一个从身边经过的人。她疯了。
我也快疯了。
音乐震天地响。不停晃动的光圈让每个人都显得青面獠牙。
她还在喊:“有没有人要我?”
(全文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