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门遛狗至2岁幼童在家从18楼坠亡,他凭什么无罪?梅有想法

父亲出门遛狗至2岁幼童在家从18楼坠亡,他凭什么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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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名2岁幼童从18楼坠亡,事发时父亲将其独自留在家中外出遛狗。警方认定意外不予刑事立案,但刑事不立案不等于无责。《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使未满八周岁儿童处于无人看护状态,该男子已违法,民事监护过错跑不掉。对比河南一母亲明知窗户隐患仍外出致3岁儿子坠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案男子同样明知窗户未关、防盗窗拆除、阳台放桶,却称“无法预见”,本质是根本没去想。更令人愤怒的是,孩子尸骨未寒,他举报妻子侵犯肖像权,妻子在殡仪馆打他,他威胁报警。狗第一,脸第二,孩子排第几?监护不是私事,孩子不是私产,他该像河南那位母亲一样站上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