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浅尝35 快时尚到底要多快?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最近在外媒频繁看到一家很陌生的中国公司,因为是我不太感兴趣的时尚行业也就一直没去了解,但架不住它老蹦出来,就随便点开一篇新闻看了下,就还真把我给吓到了。 居然有一家中国公司在美国电商类app的下载量超过了亚马逊。 这就有意思了,然后我就尝试去查这家公司的更多信息,但几乎都是同样的内容被翻来覆去的重复,一家公司已经发展到这个规模,居然还能保持这么低调,人家这才是闷声发大财。 找不到太多资料,我也只能是把我感兴趣的部分再重复一遍,估计应该还有不少人没听过这家公司,不过如果按这个势头发展下去,要不了多久,这家公司就该家喻户晓了。 这家公司叫作Shein,专注于海外市场女装直销。2008年在南京成立,最初是卖婚纱的,后来变成了快时尚女装品牌,据报道从2012年开始至今,每年的销售额增长都超过了100%,2020年销售额已经接近100亿美元。 今年6月在美国iOS app store正式超越亚马逊,坐上了电商类app头把交椅,Shein的产品目前销往220个国家和地区,在其中50几个地方都是电商类app No1。 它在TikTok也就是海外版抖音和Youtube上也是风头最劲的品牌,社交媒体营销玩的飞起来,据说创始人原来就是SEO专家,看来这个技能是完美的从搜索引擎时代迁移到了社交媒体时代,从他把公司名称从Sheinside改成了Shein就能看出功力颇深,这个品牌名的改动可能比想象的更重要。 Shein发展的这么快,营销能力只是原因之一,背靠珠三角服装产业强大的供应链才是核心竞争力。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目前为止在全球范围Zara应该还是快时尚界的一哥,据说Zara每年要上架一万款新品,也就是每个月都有上千款新商品,只要想象一下一款商品从调研、设计、打样到工厂下订单、生产、拍照、物流到最终进入zara门店,每个月有1000款新商品已经非常吓人了。 但Shein目前的数据是,每年有15万款新商品上架,每个月都有上万款新品,而且价格只有Zara的一半甚至更低。 估计全世界,也只有中国的供应链能支持这样一种速度。 我看到的另一个数据是,Zara每款商品的起订量是300-500件,而Shein只要100件甚至更低,这样Shein对新款的制作和试水成本就要低得多。 考虑到Shein的app下载量,它对用户数据的掌握应该也已经相当可观,这就意味着它可以根据丰富的用户数据来帮助预测流行趋势,用户在搜索哪些关键词,在哪些页面停留时间长,最终买了什么,所有这些都能帮助决定设计什么样的新款,而从设计到商品上架,整个周期可能在几天内就会完成。 另外Shein是全线上运营,它没有实体店,与上一代快时尚品牌相比,这又是一块成本的优势,而2020年的疫情无疑把这个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另一个附带的好处是,Shein的模式是所有订单直接发货给用户,几乎所有的都是小单,至少在最近两三年规避了进出口关税,而这块是Zara这类实体店无法避免的一块成本。 可以说Shein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价格提供还不错的产品,对于喜爱新事物又闲钱不多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 也许再过些年,Shein就会超越Zara成为快时尚界的新巨头,至少按照眼下的剧本,这事儿很有可能发生,到时候带着叱咤国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再杀回国内市场也是顺理成章。 不过,真的要这么快吗,移动通讯进入5G时代,社交网络进入短视频时代,餐饮进入外卖时代,现在连快时尚都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要进入究极快时尚时代了。 是的,在英文中,以Zara为代表的快时尚行业叫作fast fashion,而到了Shein大家发现这比Zara也快太多了,得整个新词儿,于是就想出了个贼没创意的说法,叫ultra-fast-fashion,直译也就是究极快时尚或极速时尚之类的,再快点真不知道该叫什么了,光速时尚? 这是不是到了速度的尽头呢,不知道,说不准这两年没什么动静的3d打印行业哪天再放大招,以后变成下单后在你家门口实时打印商品,像菜鸟驿站一样,每个小区一个打印点,甚至每家一个打印终端,真正做到即买即用。 你期待这样的未来吗,我是觉得有点倒不过时差了。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34 在高速公路上,做一匹马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今天想要聊一本诗集,就是香港作家也斯的《雷声与蝉鸣》。 如果你平时没有读诗的习惯,那正好,我也没有。 诗对我来说,一直是个,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地方,我对诗的理解基本停留在小学课本阶段,一首诗一旦不押韵,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尤其对于现代诗,一下子没了格律,好像突然变得谁都能写,写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再使劲换行就行了。 好在我还没那么虚无主义,把现代诗整个判死刑,对于真正的诗人,始终保持着敬意,至于谁算是真正的诗人,由于自己缺乏判断的能力,只能诉诸于公论,也隔三岔五的尝试去阅读那些公认优秀的作品,只不过通常还是get不到这些诗好在哪。 尤其是外国诗,一经翻译,就更复杂了,觉得不知所云时,就搞不清到底是我的问题、诗的问题还是翻译的问题。 不过,偶尔,还是有诗句能够打中我,让我觉得语言的美,在诗中才能得到最恰当的体现,当然这些通常都是广为人知的诗句,可以说是现代诗中的爆款,例如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或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北岛一篇散文中的几句也广为流传,“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 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 杯子碰到一起 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总之,当一首好诗传到我耳朵里时,通常这首诗已经传遍半个互联网了。 但今天要聊的这本《雷声与蝉鸣》不同,这里没有爆款,也不是网红,当然对于真正的诗歌爱好者来说,这本诗集绝对不是小众,作者也斯更是香港文坛的泰斗级人物,只不过对于我这种诗歌的路人粉,找到这本诗集的确有种捡到宝的喜悦,自然也就想分享出来。 先是偶然看到一些诗句,然后找到了整首诗,最后找到了收录这首诗的诗集,就是这本《雷声与蝉鸣》。 最先发现的诗叫作《中午在鲗鱼涌》,鲗鱼涌是香港的一处地名,普通话读起来很奇怪,但粤语我又不会读,所以私下里我把它叫作摸鱼之歌,我先来读一部分 有时工作使我疲倦 中午便到外面的路上走走 … 在篮球场 有人跃起投一个球 一辆汽车响着喇叭驶过去 有时我走到码头看海 学习坚硬如一个铁锚 有时那里有船 有时那是风暴 海上只剩下白头的浪 … 有时我在拱门停下来 以为听见有人唤我 有时抬头看一憧灰黄的建筑物 有时那是天空 有时工作使我疲倦 有时那只是情绪 有时走过路上 细看一个磨剪刀的老人 有时只是双脚摆动 像一把生锈的剪刀 下雨的日子淋一段路 有时希望遇见一把伞 有时只是 继续淋下去 烟突冒烟 婴儿啼哭 路边的纸屑随雨水冲下沟渠 总有修了太久的路 荒置的地盘 有时生锈的铁枝间有昆虫爬行 有时水潭里有云 走过杂货店买一枝画图笔 颜料铺里永远有一千罐不同的颜色 密封或者等待打开 有时我走到山边看石 学习像石一般坚硬 生活是连绵的敲凿 太多阻挡 太多粉碎 而我总是一块不称职的石 有时想软化 有时奢想飞翔 这首诗写于一九七四年六月,当时作者25岁,正是一个不想上班的上班族,我非常能理解这种心情,读这首诗时几乎能够想象当时的情景,趁着午休的一小时逃离格子间、写字楼,走在街上,一路走一路看,恨不得把外面的世界都装到眼睛里,好在下午回到工位后能时时浏览,让自己挺到下班时间。 这么多有时,这么丰富的细节,显然这不是一天的经历,八成是一有机会就要下楼走走。 喜欢这首诗大概就是由于这份同为打工人的共鸣,虽然相隔四十余年。 从诗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疏离,一种与城市与标准化的格格不入,社会告诉你你是块石头,但你发现自己有时想软化,有时想飞翔,这种感受贯穿整本诗集。 例如另一首诗《抽奖》 他得到一套北欧家私 他得到一个耳塞 … 他得到两个富有的姑婆 和一头鹦鹉 … 他得到一只不断上升的股票 一所不断下沉的大厦 只有我 仍然两手空空 每次仰望 就仿佛听见 有人在远处发笑 … 在错误的火车站 等候下一班车 在高速公路上 做一匹马 … 人们捧着抽到的东西 赶着跑去把奖品收藏 我扔在这里 慢慢地走 再会了先生 再会了 女士 我在后面叫 再会了 南瓜和玉蜀黍 捧着这么多东西走路 小心不要摔倒 但他们以为我要赶上去 却都跑得更快了 把人生比作抽奖,每个人都紧紧攥住自己抽到的东西,并时刻提防着有人赶上来,有些可笑有些可怜,但现实就是如此,如果可能,谁不想抽到更好些的人生呢。 而作者却像一个局外人,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和那个从写字楼逃到街上的石头一样,在错误的车站,等下一班车,在高速公路上,做一匹马。 他想提醒那些跑的太快的人,拿这么多东西小心摔倒,但人们却以为他在追赶,都跑得更快了。 在高速公路上,做一匹马,对我来说这样的意象就是诗的魅力,一下子就把某种久久徘徊的情绪凝聚成了一幅画面。 一个背离时代的人,但与高速公路上疾驰的车辆相比,马才是有生命的存在。 前几期节目聊过一部万玛才旦导演的电影《撞死了一只羊》,里面也有大量类似的对照,徒步者与司机、拉萨与百威、藏服与皮衣。 上周末又看了一部万玛才旦导演的作品《气球》,影片开头的一段对话,就让我想起了这首诗,那段对话大概是这样的,老人问儿子你这摩托车骑了好几年了吧,儿子说五年多了,毛病也挺多,老人说,现在都骑这个,怎么可能比马好呢?儿子说,是啊,都把马卖了换摩托了,现在哪有什么马呀,时代变了。 时代变了,但总有些人并不想跟随,无力抵抗,就变成了诗,做一匹在高速公里上奔跑的马。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33 如何成为一名“好”读者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前些期我们聊过如何养成阅读的习惯,也就是成为一名长期的读者,今天就来聊一下如何成为一名“好”读者,这个“好”字要打上引号,因为阅读通常是件非常私人的事,怎么阅读算是好其实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但如同任何技艺一样,如果你打算认真对待阅读这件事,总还是要有些基准的,这样才不至于落入完全的相对主义,认为你喜欢红楼梦,我喜欢庆余年,只是偏好有别,并无高下之分。 别误会,这里可没有拉踩庆余年的意思,我个人读过不少网文,猫腻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一,只是并不会因为我的偏好,就认为它可以和文学经典相提并论。 如果我们能够接受作品有高下之分,阅读方法也有好坏之别的话,作为读者,我们想要获得的也就是识别及欣赏优秀作品的能力。 唐诺把读者分成了三种,一是正确的读者,二是假装的读者,三是误会的读者。 当然,唐诺在谈论这个问题时,针对的是图书市场不断萎靡的现状。 假定一本新书上市,购买这本书的人中,正确的读者是明确知道这本书的价值,一定会读的人,假装的读者则是因为这本书或作者的声名,慕名而来的人,而误会的读者则是单纯买错了书,或是其他与作品无关的原因偶然出现的人。 唐诺最寄希望于假装的读者,因为这部分人正是读者群体的生力军,可以说每一个正确的读者都是从假装开始的,你先是对阅读有向往,开始尝试阅读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书,然后一点一点,装着装着也就变成真的了。 而从读者出发,这三种类型其实经常是集于一身的,拿我自己来说,在上学那会,买金庸的书,我自认为就算是正确的读者,我明确知道我买的是什么,而且阅读过程也乐在其中。 而当时买《百年孤独》的我,就可以说是个假装的读者,我知道这本书很厉害,也听到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个搞不懂的词,所以就买来了,但读了十几页就被里面的人名搞得头昏脑胀,直到许多年后,才重新翻出这本书,读了下去。 至于误会,就更多了,当初购书成瘾的一段时间,只要有200减100的活动,不买就好像是亏了,那会可买了不少莫名其妙的书,只为了凑满减。 所以,可以说,“好”的读者,从假装开始,偶尔主动尝试去阅读那些慕名已久的书,那些可能对当下的自己稍显艰涩的书。 而具体该怎么阅读呢? 我看到过的最好的答案来自CS路易斯,非常简单,只有一句话。 好的阅读,搁置信念。 就是说,当你选择阅读一本书时,作为一名普通读者,应该把姿态放低一些,少一些自我,而尝试跟随作者的文字,进入书中的世界。 如果缺乏来自读者的初始善意,任何书都难以幸免。 曾经这是读者很自然的一个状态,不需要额外的说明,在阅读一本书时,我们很自然会把自己放在一个较低的位置,顺从书籍的指引,有时甚至把书放得太高太尊贵,以至于需要强调尽信书不如无书。 但今天情况似乎已经发生了逆转,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在某种意义上全面推广了绝对平等主义和消费主义,面对一本书时,我们不再是单纯的读者,另外两重身份开始浮出水面,甚至占据了主导位置。 一重是消费者,我们买书,当然是消费者,但当持消费者意识进行阅读时,我们对于书的要求就很容易变成一种服务要求,未能让自己获得即刻满足的书,自然就是差评,消费者是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的,曾经代表某种智识化身的作者们,在此刻集体变成了服务员,不是说作家身份高于服务员,而是在阅读这一领域,消费者意识带来了身份的错位,也损害了阅读体验。 另一重身份则是评论者甚至审查者,通过互联网,每个人的文字都能够发表出来,这类似于某种出版行为,每个人都在某种意义上都成为自己文字的作者,读者与作者的身份瞬间被拉平,我们可以对任何人任何事发表评论,偶尔甚至会产生现实的影响,这种力量感会让很多人难以回到谦卑的读者身份。 作为评论者和审查者,我们不再能接收书籍所提供的任何好处,而只剩下赞成和反对。我们所能接收的全部信息,只是在不断加强我们的既有认知,阅读不再带来任何新的知识与体验。 所以,想成为一名“好”读者,要做的就是抛弃消费者和审查者意识,回到单纯的读者身份。 以善意开启阅读,带着好奇心进入不同书籍的世界,作为读者,我们不需要认同每一位作者的观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可以饶有趣味的游走在他眼中的世界。 最后我们用CS路易斯的一段话作结: 自己的双眼对我来说,不够,我还要通过他人之眼去看。甚至全人类之眼,亦嫌不够。我遗憾的是,动物不会写书。倘若能得知事物对一只老鼠或蜜蜂呈现何等样貌,我将很是兴奋;倘若我能感知嗅觉世界为一只狗所承载的全部信息和情感,那我将更是兴奋不已了。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32 丹麦人为什么幸福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昨天刚读了一本小书,叫作《丹麦人为什么幸福》,英文版书名是《The LittleBook of HYGGE》直译其实应该是Hygge小书,不过显然《丹麦人为什么幸福》要好理解得多。 问题就在于Hygge这个词,它是丹麦语里特有的一个词,意思接近于舒适、惬意,但就像任何一种语言一样,许多词汇是没办法准确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 而丹麦人为什么幸福的关键,就在这个词的含义中,不过在问为什么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是不是,在联合国世界最幸福国家年度排名中丹麦多次蝉联冠军,虽然最近几年的冠军被芬兰夺走,但丹麦也一直排在榜单的前三。 我们再来看Hygge这个词,它在丹麦文化中非常重要,用书中的话来说,HYGGE并非一件物品,而是一种氛围和经历。是我们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一种家的感觉,令我们安心的感觉。它让我们感觉受到了世界的庇护,从而放下所有的防备。也许你们正在交流着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或者仅仅是惬意地享受着对方无言的陪伴,抑或是你自己在悠闲地品着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 作者在一次采访中是这么说的:Hygge是一种创造舒适、惬意的氛围的艺术,是对日常幸福的追求,是内向者的社交,是与你爱的人在一起,是放松,是偶尔的放纵,是享用美食,是表达感恩,是平等,所有这些元素混合起来,就被称作Hygge。 而对Hygge的热衷,正是丹麦人幸福感的源泉。 Cathy和丈夫、孩子一家三口在三年前从伦敦搬到了丹麦的哥本哈根,她说来到丹麦后,一家人的生活品质得到了迅速的提升, 最大的变化是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度的转变。以前我们可能在邓肯9点下班后才急匆匆地吃顿晚餐,现在他5点就下班了。超过5点30分,办公室就如散场的电影院一般空空荡荡。 如果你周末仍然工作,丹麦人会觉得你疯了。他们认为一家人在一天结束前一定要抽出时间一起娱乐,一起吃饭,每天都要如此。这确实有效果。 邓肯几乎每晚都给我们14个月大的女儿丽芙洗澡并带她睡觉。他们已经成为最好的朋友,而不是到了周末才试图重新熟悉亲近的陌生人。 不过,这显然是特定的社会中才能实现的事情,而长期霸占幸福榜前列的北欧国家的一个重要共同点,就是高税收、高福利,发达的国家福利保障,降低了普通人的不确定性、焦虑和压力。所以说丹麦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或者也可以换种说法,丹麦是世界上不幸福的人最少的国家。 在丹麦几乎没有穷人,贫富差距是全世界第二低。大学教育免费,18岁以上还可以领生活津贴。医疗免费,看医生、住院都是免费,此外还有高额的失业保险,如果没记错的话,在丹麦失业后第一年仍能拿到原工资的90%的失业保险,即便一年内找不到工作,还能继续领取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津贴,这些都大幅度地减少了不幸发生的可能。 每当说到北欧的福利制度,总会有不少人站在政府的高度指出这种福利制度的缺陷,担心没人再愿意工作,甘做社会寄生虫。 但问题是,没有哪一种制度是一劳永逸的,事实上当生活的不安感消除,人能更自由的选择时,并非所有人都选择躺平,一定会有很多人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为社会带来的价值也许并不比996要少。 当然,这基本是个人比较无能为力的部分,但书中也给出了一份清单,这是一份具体的物品清单,看到这份清单,大概更能体会hygge所指的是怎样一种质感,这份清单包括蜡烛、壁炉、木制品、书籍、陶器、古董、自行车、毛毯和靠垫、咖啡和蛋糕。 有几点可以稍作补充,丹麦人超级喜欢蜡烛,每年人均燃烧蜡烛大约6千克,但他们不那么喜欢香薰蜡烛,蜡烛对丹麦人来说最重要的是那种柔和温暖的光照,壁炉大概也是这个原因。 丹麦人也很喜欢甜食,这也是hygge的一个侧面,是指善待自己,宠爱自己,纵容自己,给自己一个逃离健康生活需求的时刻。 那些会让你有点“罪恶感”的食物才是HYGGE的组成部分,但绝不能太过奢靡。 丹麦人每年人均消费8.2千克的糖果,成为世界上除了芬兰外消费甜食最多的国家,是欧洲人均消费的两倍。 可见幸福感高的国家,似乎都偏爱甜食。 另外清单里的古董所指的可不是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是通常意义的二手物品,那些有年代感、有故事的物件。 丹麦人主张享受生活中简单的快乐,而无需花费太多。就像丹麦诗人本尼·安徒生的诗《斯万德幸福的一天》所说:“看,日光即将苏醒。月亮渐落太阳渐升。生活并非我们拥有的最糟糕的东西。再过一会儿,咖啡就好了。”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31 那些久负盛名的咖啡馆 1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上期节目简单聊了下咖啡和咖啡馆的诞生,今天就来具体聊一家有故事的咖啡馆。 我们先从维也纳,这个现代咖啡馆文化重镇说起,1683年维也纳被土耳其大军围城,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系。 这时,一个咖啡史上的重要人物就登场了,他叫柯奇斯基,维也纳人,曾游历土耳其精通土耳其语。 他主动请缨出城求援,凭借对土耳其文化的熟悉,他带着个仆人,装扮成土耳其士兵,一路哼着土耳其小曲儿大大方方穿过了整片土耳其营地,抵达奥地利阵地求援,然后又原路溜达回维也纳把消息告诉守城军,这才让守军放弃了投降的念头,最终奥地利和波兰的援军赶到,与维也纳守军里应外合,终于击败了土耳其。 土耳其军队撤退后,留下了大批物资,有几万顶帐篷,成千上万的牛和骆驼,另外还有几十袋咖啡豆。 为表彰柯奇斯基的英勇表现,政府奖励给他一个房子和一笔钱,但他最想要的其实是那几十袋咖啡豆,当时在维也纳几乎没人喝咖啡,要不是他及时提了要求,那批豆子就被当饲料喂骆驼了。 有了这批豆子,柯奇斯基终于如愿以偿地在维也纳开起了第一家咖啡馆,当然第一家这个说法目前还有些争议,但如果说是第一家广为人知的咖啡馆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这家咖啡馆的名字叫作the blue bottle,也就是蓝瓶咖啡,咖啡爱好者肯定对这个名字不陌生,这几年在美国、日本红到发紫的蓝瓶咖啡就是在向这家现代咖啡馆的鼻祖致敬,之前看到消息说蓝瓶咖啡要在上海开大陆首家分店,不过后来就没了消息,不知道还开不开了。 柯奇斯基这家咖啡馆的名字是对他第二任妻子的一点敬意,据说他在战争中负伤,他妻子在照顾他的过程中,就把他常用的药物放在一个蓝色小瓶中,所以就有了蓝瓶咖啡这个名字。 柯奇斯基的名字流传至今,当然不只是因为这家咖啡馆,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或者说更为重要的原因。 一是当时维也纳人根本喝不惯咖啡的酸涩味道,柯奇斯基在尝试各种改良方法的过程中,最终确定了在咖啡中加牛奶的喝法,这在咖啡史上,绝对是里程碑式的事件。 第二点是他对自己经营的咖啡馆的定位,他不希望这只是个消费场所,他希望这里会成为人们见面的地方,大家可以在这里放松、交谈、交流各种思想与观念。 还有一个稍有争议的说法,就是柯奇斯基让当地的面包师傅把面包做成新月形,代表土耳其的国旗,庆祝战胜了土耳其,后来这种面包就成了今天的牛角包。 如果这事儿也是真的,那柯奇斯基被当作现代咖啡馆的祖师爷,可真是当之无愧。 不过可惜的是,蓝瓶咖啡馆在柯奇斯基死后就歇业了,直到300多年后,2001年,一个失落的美国音乐人决定放弃音乐,开始追寻自己的另一个爱好,咖啡。 他重新拾起blue bottle这个名字,一个人推着小车开始在农贸市场卖咖啡,这就是今天更为人所熟知的蓝瓶咖啡,这位前音乐人叫作James Freeman,他的这段农贸市场经历持续了2年多,逐步积累了几万美元的债务,和一小批死忠粉,直到2004年的一次食品博览会,蓝瓶咖啡得到了媒体的关注,之后的故事就变得耳熟能详了,一轮又一轮的融资、一家又一家的开店。2017年据金融时报报道,雀巢集团以5亿美元获得了蓝瓶咖啡68%的股份。 蓝瓶咖啡从17世纪的一个传奇故事,最终变成了一个21世纪的资本故事。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30 咖啡馆和文化是怎么勾搭上的?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上海的咖啡馆越来越多了,人流密集点的地方恨不得一条街上开出十几家来,我觉得应该是和996的普及有点关系,从那时开始,咖啡就渐渐脱离了曾经的小资情调,变成了许多人提神醒脑的刚需。 我咖啡喝的不算多,但很喜欢咖啡的味道,所以家里咖啡几乎没断过,出门在外闲逛,走累了歇歇脚,或是约人见面,咖啡馆也总是首选。 一方面是因为方便,另一方面还是喜欢咖啡馆的氛围,咖啡馆作为一个空间,总保持着一丝文化气息,并没有因为数量的增多而有所改变,除了作为社交场所供大家相聚聊天,咖啡馆里最常看到的行为就是阅读、写作、工作、学习,总之,咖啡馆可以说是个智力活动主导的空间。 但它最初可不是这样。 大概公元6世纪,在埃塞俄比亚的盖拉族已经开始食用咖啡果实,不过直到16世纪,当咖啡开始和宗教扯上关系,才开始有了较多的文字记载。 人对助兴饮食的需求是相当一致的,中国有茶,基督教国家有酒,而伊斯兰教国家禁酒,所以当他们发现咖啡后很快就变成了全民饮品。 前面说到咖啡果最早是作为食物的,而咖啡作为饮品很可能是郑和下西洋产生的影响,一方面是时间上,从6世纪开始近千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咖啡作为饮品的记录,而在郑和的船队为也门、肯尼亚等地带去了茶之后,咖啡才开始出现饮用的方法,另外,最早的咖啡杯也与郑和时期的茶碗形制非常相似。也许正是饮茶的方式,启发了当地人对咖啡的进一步开发。 不过最早的咖啡馆与文化可沾不上边,而是在许多地下酒馆提供的饮品,是社会最底层寻欢作乐的地方,时常被政府取缔。不过有眼光的商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开始把咖啡和酒划清界限,单独开只卖咖啡的店铺,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咖啡馆了。 到了16世纪中期,在伊斯坦布尔、开罗等地已经有宫殿型的豪华咖啡馆,会请名人说书、乐队演奏,这时开始咖啡馆在伊斯兰国家就开始成为了知识分子和上流社会的社交场所。 差不多半个世纪后,咖啡才开始传到了欧洲,最早是威尼斯、然后是维也纳,在维也纳开始形成了今天的咖啡馆文化,最后传遍整个欧洲。 不过咖啡在欧洲的普及过程,比在伊斯兰国家要坎坷些,一方面保守的天主教因为咖啡是黑色的而攻击它是撒旦的邪恶发明,要求禁止基督徒喝咖啡,另一方面,当时的欧洲是从一大早开始喝酒的,所以咖啡一开始流行就遭到酒商的猛烈攻击。 在普鲁士也就是现在的德国北部,腓特烈大帝为了阻止咖啡的流行,还发过一篇声明,大意是说: 现在喝咖啡的人越来越多,必须加以禁止。啤酒是普鲁士的国宝,不能就这么舍弃。朕及先祖都是喝啤酒长大的。正是靠着啤酒,我国历代官兵打赢多少战役,立下多少战功。等将来烽烟再起,一群喝咖啡长大的官兵如何上阵杀敌。 不过或早或晚,欧洲各国还是没能阻止咖啡的流行。由于备受文人的青睐,咖啡馆也在这个过程中,被赋予了经久不衰的文化气息。 改天我们再具体聊聊那些有故事的咖啡馆。 今天的节目就先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29 树木希林和英子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今天想聊几位老人,主要是因为最近看的一些东西,有一部纪录片,一场对谈,和一本书。 纪录片叫作《人生果实》,主人公是一对老夫妻,津端修一和津端英子,修一90岁,英子87,纪录片讲述的就是这两个人的日常生活。 这部纪录片在豆瓣评分高达9.5分,而且已经有14万人评分,作为一部纪录片,绝对是爆款级别了,不过我是最近才看,也想推荐给还没看过的人。 为什么两个老人的生活会拍成一部纪录片,而且得到如此多的赞誉,你看了就知道了。 虽然是纪录片,我也不想剧透,因为这部纪录片会随着两个人的生活,带来一层层的惊喜。两位老人凭着自己的双手能做到多少事情,能让生活焕发出怎样的光彩。 如果有人告诉我两个如此高龄的老人能完成这些事情,我多少会有些怀疑,但实际看着两个人的故事在片中展开,一切又都这么自然而然的发生。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早已习惯远离生活中各种物品的制作过程,我们拼命工作,然后用钱买制成品,久而久之我们已失去了诸多曾经必备的生存技能,这些物品的制作已变的神秘,仿佛不经过数十环节的流水线无从完成。 但两位老人却挽起袖子,亲手在城镇中搭建一小片世外桃源,就像片中不断重复的一句话,缓慢而坚定的前进,二人田园诗般的生活也就是这么缓慢而坚定的走出来的。 在城市生活的我们,不少人都有田园生活的梦想,但多数也就是想想,而且是很朦胧的想法,没有太多细节,看这部片子时,我脑海中关于理想生活的细节就被不断地填充,边看边想,对,就应该是这样,这样播种、这样采摘、这样做早餐、铺上这样的桌布…… 这部纪录片的旁白则是树木希林,对日剧或日本电影有些了解的话,一定不陌生,许多人认识她,可能是在是枝裕和的许多作品中例如《小偷家族》。 纪录片完成后两年后,修一已经过世,树木希林和英子又进行了两场对谈,一次在居酒屋,一次在英子家中。 两场对谈就成了又一部记录片叫作《树木希林的居酒屋婆婆》。 这时英子89岁,树木希林74岁。 二人聊起各自的生活,各自的家人,衣食住行等诸多话题。 两个老太太的个性、经历、处世哲学截然不同,英子像是位89岁的少女,走过快一个世纪的时光,但除了皱纹,岁月仿佛没给她增加任何其他东西,永远是明朗的表情和语气,真的很少见到老的这么好看的人。 而树木希林则完全是另一种风姿,好像经历过诸多磨难,但最后都在她这里变成了某种趣味,看着树木希林时常会发现她露出狡黠的目光,仿佛又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或者随时准备要做些恶作剧一样。这时她已确诊癌症末期多年。 两位老人用截然不同的生活哲学,过出了各自精彩的一生。 看完两人的对谈,我就特地找来了一本书,叫作《一切随缘》,是树木希林多年来各处发表的只言片语的结集。 从这本书里,能够更清晰的看到她的经历和她逐步形成的生活哲学,书中的许多话单独看起来其实有些老套,而且不少内容显然不符合现在的主流价值观,但当你知道她的经历后,才会明白这些话的分量。 单纯作为随笔来看,我就不推荐了,但如果你看过树木希林的作品,想对她多谢了解,这本书值得一读。 如今几位老人都已过世,修一和英子都是在90岁时离开,树木希林在2018年因癌症过世,享年75岁,她老公内田裕也也在半年后离开。 在书中树木希林写过这么一段话,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如果丈夫问我:“喂,你还好吧?”我打算这么回答他:“谢谢关心,您是哪位?”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28 《撞死了一只羊》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今天来聊一部藏语电影,万玛才旦导演2018年的作品《撞死了一只羊》。 周日晚上看完差不多12点,然后就睡不着了,躺在床上脑子里却一直在回想影片的各种细节和意象,想要拼凑出一个更为完整的表达。 对我来说艺术电影或作者电影的魅力就在这里,他不会像商业电影那样迎合你,服务你,他会挑战你,给你一些线索让你找到自己的答案,有时像在玩一个解谜游戏。 今天要聊的就是昨晚失眠的结果,是我个人的一个解读,全篇剧透,还是推荐你看完电影再来听,看看我们的理解是否一致。 影片开始,一个外形粗犷的男性开着辆货车行进在荒芜的公路上,途中他看向窗外飞翔的秃鹫,突然撞到了什么东西,停车、下车发现一只羊倒在路边,他把死羊扛起放到了副驾驶座上。当时我还很奇怪为什么不放到货车翻斗里,把座位都弄脏了。后面才会知道,原来这个外形粗犷的男性是个心思细腻的人,把羊放在副驾驶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 总之,从看到秃鹫撞到羊的一刻,故事才真正开始了。 在藏传佛教中,羊与人是可以相互轮回的,而秃鹫则是带领亡者灵魂上天的使者,后面他把羊带到寺庙请僧人超度,并把羊送到天葬台进行天葬,就是一种救赎,希望羊能重入轮回。 车子继续前行,遇到一个身着破旧藏服的徒步者,他主动停下车稍路人一程。在车内聊天中我们知道,徒步者叫作金巴,是活佛起的名字,他要去杀一个人,这个人二十年前杀了他的父亲,他找这个人已经找了十几年。 车行进到岔路口,金巴下车,问司机姓名,司机答我也叫金巴,也是活佛起的。 这时两个人的对照关系一下子就明确起来了,整部影片讲的就是二人的一体两面。 两个金巴,是光与暗、表与里、现代与传统、现实与梦幻。 这时前面一段的镜头也突然有了意义,一路上二人在车内的同框画面一直卡在各露半张脸,当知道两个人都叫金巴时,导演的意思就很清楚了,两个人的脸合二为一。 司机代表着现代、光与表象,徒步者代表着传统、暗与内核。 司机穿皮衣戴墨镜,徒步者一身传统藏服,司机抽香烟、徒步者吸鼻烟,司机开车、徒步者步行。 后面在康巴茶馆,二人的影像再度重合,司机要小瓶百威,徒步者要大瓶拉萨,司机用瓶起子,徒步者用牙,司机用玻璃杯,徒步者自带着碗,司机要两斤肉十五个包子,徒步者只要一碗藏面。 二人在分岔路分别时,一人带着羊走上了救赎之路,一人带着刀继续复仇的旅程。 徒步者像是藏民传统的化身,用十几年时间默默践行着复仇的责任,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但最后终于见到仇人,却因为看到仇人的孩子在边上无忧无虑的玩耍,最终选择了放下,也许在孩子身上他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如果他在此复仇,那个孩子大概也要走上他走过的那条路吧,这条复仇的轮回将无休无止。徒步者金巴,放下仇恨,也放下了那关于复仇的传统。 而司机金巴追随着徒步者的路,最后却在梦中完成了金巴的复仇。所以二人互为表里,看似截然相反的两个人,其实是一体两面。 另外两个主要的女性角色似乎也是类似的对照关系,司机的情人只出现在黑夜,是某种传统的象征,等待着男人,并担心他有了别的女人。 而茶馆老板娘则属于光明,本身就像太阳一样照耀四方,看向司机金巴的目光原始而炽烈,毫不掩饰,毫无羞怯,仿佛母神一般。 在多数影视作品中,这样的目光只在男性审视女性时存在,所以这个角色才格外的让人陌生而惊喜。 多少让我想起了《新龙门客栈》里的张曼玉,同样风情万种,但更加直白、无畏。 老板娘卖的啤酒也可以认为是一种隐喻,一瓶没有标签的啤酒,可以是拉萨也可以是百威,全看你贴上哪张标签。 影片末尾司机金巴的目光随着秃鹫渐渐的转移到了飞机,最后摘下了墨镜,在我看来是传统渐渐消逝,梦幻的属于众神的时代终将远离,飞机取代了秃鹫,而墨镜也只是面向现实的最后一层心理保护。 最后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导演应该有其用意,但我没想明白,就是在康巴茶馆,邻桌的一位老人在讲述的一段经历,他说十几年前在哪里遇到一个佩刀的康巴汉子,问他要不要买金刚杵,他花2万元买了下来,一直带在身上。 这段话在司机和徒步者的片段中都有出现,不知道究竟指的是什么,总不会就是隔壁桌的闲聊吧。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27 如何养成阅读的习惯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今天来聊一个小问题,如何养成阅读的习惯,我们先把阅读的定义给收窄一下,我想聊的阅读的习惯,指的是非功利的阅读,也就是不包括教科书或是因工作需要进行的阅读,在没有施加外力的情况下进行的自主阅读,但自主阅读中我还想把网文、漫画、轻小说这类过于缺乏挑战的阅读剔除在外,只是这个界线就有些难以明确了,因为网文、漫画、轻小说中自然也有精品,一些作品的品质要好于许多所谓的畅销书,所以这具体的边界只能由每个人自行把握了。 总之,所谓养成阅读的习惯,指的是当你有空余时间时,会很自然的拿出一本书翻上几页,就像你拿出手机刷抖音或朋友圈一样。 单独拿阅读这件事来说,其实今天的便利程度实际比任何时候都要高,无论是购买纸质书还是读电子书,当你想读一本书时,除了你自己几乎没什么其他的阻碍。随时随地,你能拿出手机刷抖音,就能在同一个手机上读几段文字,全看你的选择。 2018年中国人均手机屏幕使用时间是每天6小时,到现在2021年我觉得这个数字不大可能下降,你可以打开手机看一下自己每天的屏幕使用时间。 这6小时中有多少用在工作、学习上,有多少用在刷社交媒体和玩游戏上每个人心里有数。 提到这些数据是想说,大部分人并不是真的忙到没时间读书,只是他宁愿做些别的。 回到养成阅读习惯这个话题,重点在于习惯,也就是要让阅读这件事,像起床刷牙一样,变成你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一个事情,不需要额外的意志力去推动,人的意志力是很有限的,也是非常不可靠的。 和把任何行为变为习惯一样,这就意味着要持续发生,所以一开始不要给自己太大负担,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定小目标然后持续下去,老外发明了一个说法叫作MVE,Minimum viableeffort,直译就是最小有效努力,做产品的对这个词肯定很熟,就是把MVP的product换成了effort。 最小有效努力,就是把每天的目标定的足够小,让你觉得实在没理由不做到,这样才容易持续下去,进而变成习惯,甚至爱好。 你现在每年会读几本书?当然还是按前面的定义,那些因为工作、考试之类要求而读的不算在内。 我们先来尝试订个小目标,简单算算看,例如上面提到的每天6小时的手机时间里,我们分出30分钟用于阅读,以我为例,我属于阅读速度比较慢的,一本20万字的小说或随笔大概需要8小时,如果是艰深一些的书时间大概要翻倍。 仅按我的速度来算,每天30分钟,16天就是8小时,也就是1本20万字的书,这样一年就能读完22本书,实际不少书其实只有10万字左右,所以这样下来一年的阅读量很可能在30到40本之间,这个程度已经是不小的阅读量了。 而这里还没有算上假期的时间,如果休息日你愿意花更多的时间看书,这个数字显然会更高,但到了愿意把宝贵的假期都用来读书的时候,你大概已经不再在意这个数字了。 觉得30分钟还是太长,那就20分钟,再少也就谈不上阅读了,这个时间你可以安排在每天睡前,提前半小时上床,或是早起,或是放在上下班的路上,全凭你安排,只要让这半小时的阅读每天发生即可。 另外还有几件事可能会有帮助。 一是不必执着于读完每一本书,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总是会强迫自己读完每一本开始读的书,只要这是一本公认的好书,我就会强迫自己读下去,结果导致读书变成了一种任务,那是我看书最少的一段时间,那时候不止读书,连看剧都是这样,真是浪费了不少时间。 现在我通常都是同时在读五六本书,有时一本书读进去了就一口气读完,更多的时候是随着当下的心情、兴趣继续读其中的某一本,或是随手翻开一本新书,有些书可能读到一半就这么搁置了,也有时候隔了几年重新拿起一本当初没读完的书,突然就看下去了,这都是阅读过程中的乐趣。 既然是非功利性的阅读,就没必要太为难自己,有太多好书适合不同阶段、不同情境的阅读,当阅读真正成为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后,你自然而然会开始阅读那些当初显得艰深、让人望而生畏的书,而当你再次翻开那本书时,可能会发现,似乎还挺好看的。 第二点是不必执着于纸质书,这又是我曾经莫名其妙坚持过的一件事,结果就是太多本可以用来读书的时间无法利用,家里囤积的书又让每次搬家变得无比痛苦。 估计现在还在坚持非纸书不读的人应该已经不多了吧,我现在情况是,在家里有大块时间时通常读纸书,外出或其他碎片时间都是电子书,使用最多的app是得到,然后是蜗牛读书,然后是kindle,主要是因为有些书只在特定的平台找得到,曾经也用过微信读书,但感觉太杂乱就放弃了。 而纸书现在读完觉得不会重读的就都卖给多抓鱼,也越来越多的在上面买二手书,新书也曾经是我的执念之一,现在反倒挺喜欢看到二手书上前主人的划线或批注。 最后是偶尔去书店转转,那种在物理空间被书包围的感觉是电子书无法提供的,漫无目的的游荡在书架之间,看到一个有趣的标题、一个精心设计的封面、一个熟悉的名字,就随手抽出来看看,扫一下目录,读上一两页,你的下一本书也许就出现了,不必去求什么名人书单,什么一生必读的100本书,如果你手中已经有一本看起来不错的书,就从它读起吧。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26 美剧推荐:《鹿角男孩》
最近一段时间,感觉网飞的剧一直有些乏善可陈,周末看到又出了部新剧,改编自DC漫画的《鹿角男孩》,试着点开一集随便看看,结果就停不下来了,两天看完整季。
- 浅尝25 请远离这样的人
昨天偶然看了个韩国youtuber的视频,大致是讨论这么一件事情,冬天,下了场大雪,一对男女朋友走在路上,看到路边有个雪人,男的就很开心的一脚把雪人给踢散了,女的很不理解这种行为,男的表示开个玩笑干嘛这么严肃,之后女的就和他分手了。 这事在韩网也引起了一番讨论,有的人认为女的小题大做,有的人则表示分的好,这种暴力倾向早晚会落到女朋友身上。 我想到的是,这种破坏行为其实随处可见,于是就试着根据动机做了下分类, 第一类是为了存在感 大部分人都希望获得存在感,让他人注意到自己的存在,而获得存在感通常是通过两类行为来达成的,一类是创造行为,一类就是破坏行为。 创造行为可以是艺术家创作一件作品,也可以是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或者是在雪天堆个雪人,拍张照发到朋友圈,显然创造是要付出较多努力的。 而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创造的人,很可能就会选择通过破坏,来满足自己对存在感的需求,那个踢雪人的人有可能就属于这一类,通过破坏他人的创造物来博得关注。 显然比起创造,破坏要容易得多,而且更容易引起关注,获得利益。 西方最有名的例子之一就是古希腊的艾罗斯特拉特,他在公元前356年7月21日纵火烧毁了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阿尔特弥斯神庙。 而且放完火后他根本不逃,被捕后非常坦然的说出了纵火的唯一目的,就是名留史册,当时政府下令严禁任何人提及或记录他的名字,但到了今天阿尔特弥斯神庙是谁建造的已经没人知道,是谁烧毁的则传了下来。他的确达成了自己的目的。 第二类是发泄 这个就比较简单直接了,是人就有压力,而宣泄压力的途径之一就是破坏。 只不过有的人通过电影、游戏、运动等无害的方式进行,有的人则突破了私人的边界,牵连到他人。 可以说是最常见,所以也为害最大的一种类型,小到损坏公物,大到致人死亡,前阵子大连发生的恶性车祸就是个极端案例,据说是投资失败后蓄意为之。 第三类是占有欲 影视作品中反面人物的经典台词之一就是“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最近好像很少听到这句台词了。 而现实中,黄公望的传世名画《富春山居图》就差点被吴洪裕给烧了为自己陪葬。好在他侄子吴静庵在最后时刻,把画从火里给捞了出来,但还是烧出了几个洞,最终一分为二。 还有就是乾隆这位盖章狂魔,生怕有人不知道那些名家字画是归他的,有事没事就在上面题字、盖章,刚说的《富春山居图》也是在他手里被判定为伪作,好在没被销毁了。 第四类我称之为抱大腿 就是对于美好事物无法占有,也不至于给毁了,但是想要沾点光。 和平点的做法就是拍照留念,最典型的破坏行为则是在景点刻字,寺庙的梁柱上,石碑上,甚至我前不久去扬州个园,看到有好多种竹子,离近了才发现上面刻满了各种名字。 这种位置上都要刻字,实在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动物通过撒尿来标注领地的行为。 说起来都是写字,但乾隆至少是在自己的东西上,而这些人清楚自己的东西没什么能流传后世的,那就只好来糟践大家的东西了。 最后一类是为牟利 这应该是相对理性的一种行为,但结果一样是破坏性的,例如前几期节目提到过古登堡印刷术早期印刷的书籍,被称为摇篮本,流传至今的已经非常稀少,每一本都价值连城。 有些古书商就灵机一动,把书拆开,按页卖,还美其名曰,民主的破坏行为,因为只有那些有钱人才能买得起摇篮本,但是现在,你也可以拥有一页古登堡印刷术的早期作品。 还有些人会故意销毁部分作品,只留一本,让它成为孤本,再把价格炒作到比原来的几本总价还高。 当然许多违法犯罪行为也都归为此类,通过破坏规则获取利益。 我擅自划分的这些动机、目的并没有严格的界线,在一个破坏行为背后很可能是多种动机的混合。 总之,破坏是件简单而普遍的行为,一部呕心沥血之作,也许通过举报其中的一句不当言论就能让它全网下架,集众人之力花费数年建造的建筑,只要一把火就能毁于一旦,更不用说千年文明可以被一场战争就此抹平了。 甚至可以说破坏,才是更符合宇宙发展规律的行为,因为在不施加外力的情况下,所有事物的自然走向就是无序与消亡,也就是熵增的概念,一个房间不去打扫的话,它自然会变脏变乱,而不是维持原样,正因如此,才更显出创造行为的可贵。 当然,人总是复杂的,几乎每个人都是创造与破坏的混合体,但无论是基于哪种理由,如果身边有人习惯性的展现破坏行为,也许还是离他远点为妙。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24 童年的消逝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儿童节刚刚过去,今天我们就错峰来聊下这本《童年的消逝》,作者尼尔波茨曼,他最广为人知的作品应该是《娱乐至死》,在谈到对未来社会的想象时,《娱乐至死》经常会和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被放在一起提及,至少目前为止,《娱乐至死》是更准确的判断。 这本《童年的消逝》比《娱乐至死》写的要更早些,初版是在1982年,1994年再版时稍做了修改,但主体内容几乎没动。也就是说作者在1982年就做出了童年正在消逝这个判断,你觉得现在,也就是2021年,童年消逝了吗? 我个人的感受是,作者在1982年做出的观察和判断,大部分直到今天仍然是切中要害的,而且许多方面都在变本加厉,用今天的环境对照书中美国七八十年代的景况格外能体会到作者敏锐的洞察力。
- 浅尝23 《老友记》:我们为什么会反复看同一部剧
前几天看了老友记重聚特辑,这才意识到原来距离当年最后一集播出已经过去了17年,6个人里最小的Chandler都已经52了,而年纪最大的Phebe已经是57岁。 我最早开始看《老友记》大概是0102年的时候,和不少人一样,最初是打着学英语的名号开始看的,然后就变成了某种习惯,没什么特别想看的东西时,就开始重看《老友记》。 不像小时候,一到假期电视台就开始重播西游记、还珠格格那么几部剧,有意无意也就看了好几遍,但在今天还重复看同一部剧似乎是个不太合理的行为,毕竟现在有这么多选择,优秀的各国剧集几乎没人看得完,然而重复看同一部剧的人可一点都不少。 《老友记》整十季我看了不下十遍,身边还有不少朋友,也以同样的热情在继续看《生活大爆炸》《老爸老妈的浪漫史》《摩登家庭》或是《我爱我家》《武林外传》还有韩剧的请回答系列之类的各种剧集。 国外还会每年统计被重复收看最多的剧集,2020年的榜单上,完播16年后《老友记》依旧是稳坐榜首,top15里喜剧类几乎屠榜,但也有出人意料的选择,《美国恐怖故事》排在了第10位。 我所熟悉的重看方式大概可以分成两类,一类可以算作某种习惯成自然,我曾经有好几年,吃饭时、打扫房间时,很自然就会把《老友记》打开,身边拿《老友记》下饭的朋友还有好几位,还有一种带有某种仪式感,例如有不少人,每年都会看一遍《真爱至上》,好像不看就没有圣诞节的气氛一样。 但为什么我们会不断的重看同一部影视作品呢? 一部分原因正是刚刚提到的,现在有太多剧可以看了,哥伦比亚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当选择太多时人会出现选择障碍,在花费大量精力做出选择后,还会担心是不是选错了。选择本身就是挺累的一件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会在好几部新剧间反复斟酌后,最终还是打开了那部自己的最爱。 毕竟我知道,这部剧是不会让我失望的,至于新剧,也许改天有空再看吧。 另一个原因是怀旧,每个人到了一定年纪,都会开始有自己的怀旧情结,至于怀旧的方式,对不同的人来说,那可能是一首老歌,一些老物件,一个特定的场所,当然也可以是一部当年沉迷的电视剧,就像一个时光胶囊,当主题曲响起,仿佛就能随着剧中的人物重温那段时光。 最后一点,也是我个人感受最深的一点,是确定感。在看影视作品时对剧透这件事深恶痛绝的不在少数,但矛盾的是,我们对于悬念的喜好似乎并不是始终如一的。 有时候,当工作、生活让人过于疲惫、焦虑时,我们想要的不是悬念与紧张,而是确定与放松,重看我们喜爱的剧集也是一种放松的方式,我们熟悉那个故事,喜欢那些人物,我们知道他眼前的困难很快就会得到解决,此刻擦肩而过的两个人会有情人终成眷属,在这一小段时间里混乱的世界好像恢复了秩序,对未来的焦虑似乎也获得一些确定感。 所以在我刚开始工作的那几年,也是我最经常重看《老友记》的一段时间。 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好像都很喜欢新东西,每天的新闻都会刷新你的记忆,新片上映,新的网红店大排长龙,新的联名款永远都抢不到,但我们又会去同一家店,点同一道菜,听同一首歌,走同一条路上班,反复的刷同一部剧。 在不确定的时代,有一些确定的东西,至少能让人心稍安。 卡尔维诺对经典的定义之一就是那些你会反复去读,而且总会有新收获的书。今天被视为经典的许多文学作品,在当初其实也是大众娱乐产品,所以谁知道呢,也许若干年后我们现在反复看的那些剧,就成了这个时代的经典。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 浅尝22 有品位的贼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今天来聊聊小偷这个话题。 听家里人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进过一次贼,大概是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偷,最后他拿走了一盆硬币,不知道为什么我家当时是用脸盆装硬币的,都是一分两分的那种,经年累月也攒了满满一盆,就这么被他搬走了,也是挺辛苦的,但那也的确是我家最值钱的东西了,倒也没给他太多选择。 让-克劳德·卡里埃尔家也进过贼,不过和我家不同,他家好东西可挺多的,卡里埃尔是法国最富盛名的编剧之一,当时小偷搬走了他家里电视机、收音机之类的东西,差不多值一万欧元,但是他家里最多的书,小偷们一本都没拿,后来卡里埃尔说,只要他们拿一本书就值这个数的五到十倍,还能省不少体力。他还补了一句,我们受到无知的保护。除了编剧的身份,卡里埃尔还是位大藏书家。 可见没文化当小偷都偷不到好东西,费时费力,收益还低。 不过好在卡里埃尔遇到的不是布伦伯格,否则他大概就没心情和别人讲述家里遭贼的故事了。 斯蒂芬布伦伯格 是美国迄今为止最负盛名的偷书贼,窃书总数高达两万三千六百本,足迹遍及美国四十五个州还有加拿大的两个省,共二百六十八家图书馆。 平均每个图书馆接近一百本书,而且他这两万多本书可不是随便拿的,都是精挑细选的珍本善本,1990年被捕时,这批书的估价就超过了2千万美元,最终在量刑时被调整为了500多万美元。 Blumberg可谓是知识分子型盗贼的典范,在庭审过程中,他对各图书馆藏书的了解经常超过坐在证人席的图书管理员们。 除了有文化,他的偷盗技巧也是出类拔萃,很多极其珍贵的藏书是收藏在图书馆专门建立的保险库里的,不只是一般访客,就连专家学者都很少能申请到查阅的机会。所以在他被捕前,这些图书馆根本没人知道,自家的镇馆之宝早就不在保险库里了,当警方想方设法调查这些书的来源时,很多图书馆都表示震惊,根本不相信自家的藏书已经丢了好多年。 被问起Blumberg怎样进入禁止一切外人入内的地方时。Blumberg的一位朋友答道:“据他描述,方法有十来种。从墙壁的一侧推起一块面板,随便哪里就爬过天花板,穿过管道系统。他曾经遇到一个钢栅环绕的珍本区,不过他说,筑造者的工作没有完全做好,因为钢栅与天花板之间有六或八英寸的空隙,他能攀爬过去。就像通风材料一样。他能沿着钢栅爬上去,再滑下来,进入里面,拿走更为珍罕、更为名贵的善本。” “有时,他会等到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离开,他对锁非常非常在行,我认为他就是一个锁匠。他会选某些锁打开,进入,进到图书馆管理员的房间,翻遍他们的钥匙串,他们的钥匙圈。如果能找到合适(珍本保存区)的钥匙,他就拆下来,照原样复制一把,第二天再偷偷地把原钥匙放回钥匙圈,这样他就有了自己的万能钥匙。” Blumberg自己也说过他善于在通风管上爬行,他说:“有一次在加州,我差点被压死了。那是在某个学院里,他们用电梯来回运送藏书。我当时在电梯井里往上爬。我没想到楼里还有别人,大概爬到一半时,我听到了一阵恐怖的声音,抬头看看,只见电梯正往下行呢。我赶紧缩成一团,挤进一个角落里。这些角落每层楼都有,是电梯停靠的地方,不过真的挺窄小。” 负责此案的一位特工说“我猜呢,要是这帮人挖了一个五十英尺深的大坑,把所有东西放进去用混凝土封存,他也许就没法子进去了,但对这个我也不敢说死。这家伙太聪明了,生来就是做偷书贼的命。” 从1980到1990十年间,他的生活就是四处旅行,寻找他想要的藏书,到对应的图书馆偷出来。从一间图书馆偷出几百本书,即便不是藏在保险库中的珍本,显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取下借书卡放入口袋里带走,取出夹在书籍装订里的图书馆防盗条。他会搜寻任何小小的金属报警装置。他还打磨书页边缘去除图书馆印章,他把书页重新装钉涂胶。他备有一小瓶胶水和一块刀片,切去有‘某某大学’字样的浮凸字体的书页,再把书藏进大衣内。每本书都是如法炮制,需要花费不少时间。他甚至用舌头去舔藏书票,直到胶水被洇开,才可以撕去藏书票。然后他粘上新的藏书票,再经防盗门出去。” 所以每家图书馆他会逗留许久,他会搞清楚图书馆保安的排班规律,不会在同一个保安的工作时段内多次出入。 他有知识、有技巧、有耐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不卖书,他偷的所有书都是用来自己收藏的,也就是说小偷最容易出问题的销赃环节他也避开了。 那么他到底是怎么被抓的呢? 答案是一位与他相交十五年的朋友为了得到美国司法部的悬赏而举报了他。一九九〇年三月二十日凌晨两点,Blumberg在奥塔姆瓦落网。而这位朋友经讨价还价后获得了五万六千美元赏金。 在说这位朋友为什么出卖他前,我们先来解决前面的一个小疑点,当说到Blumberg十年间全职偷书又不卖书时,估计有人应该会好奇他是怎么活下来的,完全就是广大打工人梦想的生活,我不是说偷东西,而是不用工作,只做自己喜欢的事。 答案也很简单,因为他是个富二代,他有一个家族信托基金,每年可以支取七万两千美元作为生活费,这放到今天都不是个小数目。 我们回到那位朋友,他很赞赏Blumberg,说他是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接着这位朋友说“有时候我真的很妒忌他。他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来去自由。他可以随时出发去任何地方,随心所欲,而他也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PS. 对这位偷书贼的故事感兴趣的话,可以读一下《文雅的疯狂》这本书的第十三章。
- 浅尝21 全家为什么不卖冰淇淋了?
大家好,我是雷恩,欢迎收听本期浅尝。 这两天突然开始升温,最高气温已经到了34度。 每年夏天酷暑难耐的时候,到全家便利店买个冰淇淋,在里面吹会空调,是我给自己紧急降温的方式之一,昨天也是一样,今年第一次感受到夏天的气息,就又想吃冰淇淋了,进了家门口的全家一问,说是没有,我以为是还没到卖冰淇淋的时候,就又问了下什么时候开始卖,答曰以后都不卖了。 没吃到冰淇淋,我就开始瞎琢磨为什么不卖冰淇淋了。 最简单的原因可能就是卖的不好,往年夏天我算是常到全家买冰淇淋,不过好像极少见到有其他人买。 像便利店、超市这种实体店面,寸土寸金,卖什么不卖什么的确是个重要的问题,最符合直觉的做法就是定期查看销售数据,销售不好的商品自然应该淘汰掉给热门商品更多的空间或是给新商品试水。 但这个思路不见得就是对的,以我为例,虽然是为了买冰淇淋进了全家,但很多时候会顺便买点别的东西,而冰淇淋的消失,对我来说就等于进店的理由消失了,最终不只是冰淇淋,而是其他连带的销售也会受到损失。 而像我这样的客户有多少,应该是能够通过数据分析出来的,也就是冰淇淋的关联销售数据。 美国的HEB超市就做过类似的调研,结果发现那些冷门商品的主要购买者,正是对超市利润贡献最大的那些客户,也就是说,虽然这些冷门商品带来的直接利润很少,但如果没有这部分商品,很可能就会失去很多大客户,毕竟热门商品是哪里都买得到的,也许正是一些只有你在卖的冷门商品给了这些客户在此购物的理由。 影视作品销售行业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看整体销售数据,少数的热门影片贡献了多数的销量,但如果因此就决定从库存中剔除掉那些销量堪忧的冷门影片,带来的结果可能不见得尽如人意,因为销售数据还显示,购买量最大的客户群体中,冷门影片的销量占比急剧上升,和前面的超市案例一样,很可能这些冷门影片才是这些大客户在你这里购买的原因,剔除了这部分看似多余的商品,也就剔除了自己的独特之处。 当然,我不是全家的大客户,损失掉我这个客户没什么可惜的,而且可能只是这家店不卖了而已,以后路过其他店我会再去看看。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