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 后 记暨三卷版 跋最重要的,我要谨以此书,献给我的奶奶曹素珍、老爹爹管怀思。 好了,“卷三”这就算是正式“完结”了,也就是我这部“素人”的“回忆录”,至少是第一个版本的全书(或者说整个“以往”的故事),也就告一段落了。后面肯定还会有第四卷,因为生命还在延续、生活还在继续,还会有愈加精彩的人生故事发生,或者说正在发生着。第四卷是“未来进行时”,与前面所有三卷均为不同的是,我心目中,未来的第四卷,主要是写两个人的,一个是我,一个是她;也有可能这个第四卷,就是由我和她,共同完成整个故事,有分别进行对共同故事的各自写作和讲述,合起来,形成一个故事的两面体,就像一面镜子一样,我的身上映射出了她娇容,她的身上也呈现出了我的姿态,相互融合,成为一个完整、鲜活的生命篇章。 另外,不单单是作为第三卷的收尾,作为整个“三卷版”的素人回忆录的一个“跋”,我想在这里再对整个三卷版的“回忆录”,再次作个大致的内容梳理。 本三卷版的《素人回忆录》,近乎就是从我个人最最年幼时的眼下能够产生模糊“记忆”的第一个可以“回想”得起来的画面开始(就是我的奶奶抱着我在大达码头的大致“场景”,或许是虚幻的也说不一定),历经从下载乡下被奶奶爷爷的不弃与呵护,然后学龄时来带上海外婆家,对于儿时弄堂的记忆,然后再是回到“商业一村”爸妈身边,从小学三年级的广中路小学,到“长风中学”以及所谓的“高考”阶段,并以此形成了整个过程中的第一阶段,作为本“回忆录”的第一卷。我自己内心的感觉,我在第一卷里,自己投入的情感,应该是整个三卷里面是最多的,也是最深的;尤其儿时在乡下受到的来自奶奶爷爷的宠溺之恩,将是贯穿于我这辈子整个生命的,不论是身体的,还是心灵方面的滋养来源了。 第二卷的内容甚多,其实主打的也是一个感恩的,只是感恩的内容和层面,与卷一是有明显的不同。因为我是要感恩自己当时所处的那样一个大时代,给了像我这种根本不具备做生意特质的人,在当时的市场波涛里,可以那样的行进自如、如鱼得水;当然也要感恩那个时间段里,从不同层面给予我各方面不可或缺的引领和滋养的贵人和女人了。 第三卷,总体上看起来,不是那么的丝滑和舒畅,因为主要讲到了我和我八九十岁的老爸打官司,那样一种乍看起来“大逆不道”的荒唐举动。但是,我以为,作为一种自我救赎,我只有把这样一件实际上也是“难以启口”的事情说出来,我的内心才会获得新的平静和安宁,这何尝不是一种对于生命的感恩和礼赞呢! 从去年(2025年)的12月22日,我在“喜马拉雅”发出“卷一”的第一支语音条《素人回忆录之自我简介》到今天(2026年的4月9日),也就区区三个多月的时间,能把这部“回忆录”至少是整体的框架,都予以完成(而且语音和文字同步呈现),在正式开始投入这项有意思的工作之前,这样的“高效率”,我是没有预料到的。更早之前(2022年8月3日),还在昆山居住的时候,从我“起心”“发愿”到这次从喜马拉雅语音的发布,已经是整整6年多了,在这期间,我也仅仅是完成了整个三卷的第一卷。 不过,这部名为《素人回忆录》的东西,目前我也只是“静悄悄”地先是把它制作成语音条,以播客的形式,发布在“喜马拉雅”平台上;后来也将文字,以系列的形式,发布在“知乎”的专栏上。两者的发布,我都没有作过刻意的转发和推广——有缘人看到了就看到了;一时没有多少人看到,将来终归会以其它更为集中的形式,让更多人看到和听到的——至于未来究竟会以怎样的一种形态,“横空出世”在更多人的面前,眼下来讲,也就只能是“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了。 此刻,我突然想到,如果要对这部大致四五十万字的《素人回忆录》起个副标题,会是什么呢?或者可以叫做《感恩录》,或者也可以叫做《一个普通人的生命切片》?或者还可以叫做其它更为贴切的?
卷三 第五篇 月亮口(四)小刘和大刘总体来讲,大刘这个人吧,毕竟是生活在岳西这么一个“山城”里的,肯定会有他很传统的一面,比如在一些孝道方面,或者在其它的一些伦理方面,他是存在很深的传统烙印的。尤其我甚至还觉得他在对待他女儿的教育方面,也是存在一定的老式“家长制”的,动不动就以一种“爹味”很重的面目出现在他女儿的面前;即便是在他那位和他很能干玩得到一起的“娘子”面前,我觉得他的内心里还是植根了很深的某种“大男子主义的”,时不时会在一些细小问题上午“教导”他的娘子——好在他的娘子好像也知道他就这强调(或者好这一口),就好像也就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反感来,应该是都已经“习惯”了吧。 但是同样是传统的一面,有些也是很可贵的。经过大致一年多的时候接触下来,我时常感觉到,大刘这个人还是很讲“义气”的,就是那种爱憎分明,愿意无私地帮朋友做事情。正面例子是我前面提到过的,有一次我去安庆那边某个寺庙,半途中因为硬要爬那个“非铺装路面”的带有一定坡度的弯道,导致摩托车的“离合器”被我“拧”废掉了。那天是个大夏天,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打电话给大刘了。也是巧了,他那天好像正好也是在安庆附近干嘛来着,就开着他那辆面包车,还带着他另一位朋友“胖胖”(后面再聊他的故事),没多久就赶过来了。 当时摩托车的离合器整个就是废掉了,这个“车子”怎么移动到一定的地方去,大刘可真的够有耐心的,他让我坐上胖胖开的他的面包车里,他自己骑着我那辆基本上已经没法移动的摩托车,好几公里的路,他就那么一点一点低,很慢很麻像蚂蚁走路的速度,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把摩托车从那个“半山腰”的地方,一直“移”到一个稍微可以作短暂停留的地方;然后大刘开着车,把我带到他另一个岳西朋友,当时正在工作的安庆的一个“城管部门”,换了他那位朋友那里的一辆环卫用的小卡车(连同那位朋友),直奔那个停着我摩托车的地方,然后又把摩托车运到安庆市里面一家搞摩托车维修的(其实是类似4S店)的外面停着,(因为当天时间已经很晚了),就等着明天一早我去找人家换离合器了。 所以那天如果不是大刘过来帮我,我不知道那天我会如何是好了;当然也有可能就只好是花上一大笔钱,把开不了的摩托车从山里运到“城里”去了?但是大刘他们以来,至少我的心里是会安稳很多的,有他们这些“当地人”在,应该也就“安全”很多了,而且大刘这家伙,遇到任何事情,还是很有主意的。 另外,说起来,大刘一些方面的爱好,还是有着我没有达到的那种深度的,比如他对于摇滚乐在某个阶段的关注,尤其像他特别喜欢的一些在我看来都是比较偏“小众”的歌手和音乐,对我来讲有很多也是填补到我的一些认知空档里的。 还有就是他买过一本《禅与摩托车维修手册》的书,也是时分独特的,之前从来没有读到过这样的书,后来我不断从其它途径获得里面的一些语句,觉得也是很有见地的;另外,前一阵他和他娘子去日本玩,带回来一本很特别的摄影书,叫做《红色新闻兵》的,尽管是日文版的,但是主要是图片,而且内容都是在那个“特殊年代”里的各种场景。是作者李振盛当时担任《黑龙江日报》摄影记者的时候,以“红色新闻兵”身份深入现场,用镜头捕捉了批斗大会、武斗冲突、文化破坏等重大历史瞬间,也记录了伟人的追悼会、肆人邦倒台后民众欢庆等转折性时刻,据讲作者也是冒着巨大风险,将负面底片藏在他家中的地板下,最终保存下这些“历史证据”的。我就觉得,大刘在审美趣味上,还有有着我所喜欢的一定偏好的。 不过大刘这家伙有时候做事情也是有点过去“周全”了。就像是今年过年期间,我因为想要一个人好好写点东西做点事情,就很早以前各种“广而告之”,说是要在整个2月份里“闭关”一段时间,像小储他们知道以后,稍微说一下“还是一起过年吧”,我一旦明确了,今年也就没再过来打搅我(没有像去年我头一年下来,过年的时候,是这里吃了吃那里、老旧也是这里喝了再去那里喝);大刘在过年前的几天直接和小刘开车过来了,送了好多适合过年吃的东西。尽管我还是很感动得,毕竟人家是记得我的,知道我一个人在这大山里也是不太方便——但是说好的我是要“闭关”的,他只当没听到,我觉得这也是不是有点“过于热情”了。
卷三 第五篇 月亮口(三)骑摩托车被撞住院我开摩托车以来遇到最大的“车祸”也是一次“飞来横祸”。我记得当时好像是刚从江西(景德镇还是庐山)回来,那时候还没想到走高速,就这么三五个小时的单程,走到大概是那个叫“东至”的地方还是哪里的,在一个三岔路口,对面一辆装货的面包车,明明看到有我这个对他来讲是对向的车子要过路口的,他居然就直接来个大拐弯,我的摩托车正好拦腰撞到他的车身上了;我摩托车的轮胎,直接卡到他车子的轮毂里去了,我的龙头也弯掉了。后来还是在警察的帮助下,找了一家修车的人家,帮我把龙头硬生生地给掰“正”了(不过这么掰过,这龙头的牢度肯定不比从前了)。 最严重的后果是出现在事后一段时间以后的。在当时,除了车子的损伤,因为担心身体方面(那时还是“万一”)有所损伤,反正对方“第三方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过来了(池州平安车险理赔员,叫李锐),当场签了个协议,这才“各自回家”了。当然,肯定是对方担全责了,因为他是拐弯而我是直行;不过也带一次给我敲响警钟,车速的确是不能开太快了,上次被那个助动车撞,自己的车速也是不够慢的。 ——后来也幸亏那位叫李锐的“理赔员”帮忙了,后来的理赔都是他帮忙搞定的。 因为出车祸的当时,尽管看到自己右腿下面、脚踝以上部位,因为被自己摩托车的排气管烫了,产生了一大块伤口;但当时自己感觉不到过多的疼痛,而且那时候伤口的范围也不是很大,也就没多在意了。 但是后来就开始发作起来。几天过后,整个就下不了地的感觉了,一接触地面,那个部位就会钻心得又涨又疼地。起先以为是暂时性的,就去下面镇上买了些膏药来贴,后来就越来越疼了。好在还能开摩托车(因为脚不直接着地压力不是太大),先是去了潜山那个“市立医院”,配了些膏药来贴,还是不行,而且那个部位的肉眼看着越来越“腐败”起来;后来在下面车行小老板的提醒下(因为他说有一种“石化药膏”的很灵的),所以就去了安庆的那个“石化医院”(想想那时候也是真厉害,脚都烂成那样了,居然还能骑车一个多小时从这里去到远在60公里开外的“安庆石化医院”)。看了专家门诊,那位烧伤科的杨主任当场叫我住院治疗。 后来居然就在那家医院的住院部,住了大致20来天(三个星期)的院!现在想想那20天里,自己真是够受的。一方面那个住院部里,都是一些烧伤烫伤的人,我是算好的,幸亏是两个大区域的每个房间都住满了,我是在走廊里的“加床”上,空气还相对好一些,真叫我住进那些相对封闭的房间里去,我可能真的就待不下去了;另一方面,同样是因为在走廊里,而且就是在护士台的跟前,他们那个冷空调,吹得我呀(后来的那个“肩袖损伤”可能有一半的原因是冷空调吹的吧)。 还有就是每天的换药,也是一种“过关”的感觉。首先得时不时去看看,人少了再去排队。而且在换药的时候,因为里面都是清一色的女护士,至少在我看来都是些小年轻了,而我自己脚上是灰指甲很严重的,脱出来就很难看,所以有时候很害羞,就只脱一半,想着只要上面部位可以包扎就行了;但是好几次都被那些护士直接给拉下去。尤其后来因为了解下来她也爱骑摩托车的那个“小燕子”叫了朋友的,她说,谁还没个灰指甲呀,这有啥呀。说得我心里安稳了好多了。 不过我在住院的那些日子里,也是没咋“闲着”的,天气好的话就会自己骑车去附近的大商场,吃些好吃的,补补蛋白质(因为要长肉,蛋白质还是很重要的); 哦,另外,因为住院的地方洗澡是在洗手间里搞,洗起来实在不方便,所以我中间也去附近的“汉庭”一两次,每次买了一两个小时,洗一下澡再休息一下。那时候洗起澡来,也是得很小心才行,一不小心就要弄到包扎好的伤口部位了,弄湿了肯定会影响痊愈的。 这里要补充一个细节,就是一开始住院,那里的医生说每天都要抽血、验血,还要做其它的一些检查的,我是死活不愿意被抽血,一方面我觉得这多少会影响本身的健康,另一方面,那些抽血的针头还是尽量避免接触,万亿的万一,被感染到,不是艾滋病,就有可能莫名其妙被染上其它传染病。后来医生见我坚持,就让我写了个保证书,我就避免了被他们天天抽血了。 后来到了大致20来天后,伤口看起来是基本有所好转了,我向医院提出要出院,医院表示,你出院了,将来出现什么变化他们是没有责任的;就又配了一些专门每天做包扎的药品,后来回到月亮口后,小储找了他们村卫生室的一个人,两天换一次,慢慢也就差不多了。 对了,我在住院的时候,还给她们那些换药的护士,写了一封“表扬信”,送到他们办公室去的。因为我觉得那些护士的确是很不容易的,每天要面临着人数众多的病患,更换包扎,有些被烫伤的人,浑身上下每一块好肉的,有些人的伤口部位整个就是“皮开肉绽”,我看了都觉得会想吐的,那些叫人恶心的伤口,她们作为女的,其中一两个看上去还是女孩子,而且天天一来就是忙到晚,根本就没有停歇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再说回来,后来,包括住院啥的,各种费用,花去了大概八九千块吧,在那位车险“理赔员”的帮助下,也终于是都给报掉了的;但其实那次“车祸”,我受到的伤害是远远不止那个烫伤的,就像上面提到的,后来我慢慢又感觉到自己的右手很多时候是抬不到一定程度的,一往某个角度去动,就钻心地疼,一开始又去了潜山那个“市立医院”,片子拍下来也没啥的,后来慢慢知道了,那个就是“肩袖损伤”了。这个东西很麻烦,是没有简单直接的办法就可以治愈的。一开始小刘还带我去他们岳西的那家“中医院”,那里的医生也说是“肩袖损伤”,很难一下子通过什么手段就治好的;后来自己就每天留意稍微做一些类似“拉伸”的动作,慢慢慢慢地把动作做开,大概后来半年左右(应该是春节期间)才感觉到不是那么明显了;不过现在还是隐约会有些“障碍”的。 顺便提一下,前不久又感觉自己的左手手臂也有点问题了,最明显的就是每天早上刷牙的时候,左手举着漱口的杯子,刷好牙一下子往下放的一刹那,左手臂就会一阵钻心得痛——当然,那应该是其它时候造成的,一般熄火摔倒了我都是往右边倒下来的,可能某一次我是从左边倒了?搞不清楚具体原因了。 另外说一下,当时因为烫伤在安庆那个“石化医院”住院,我是没让其他人过来看望过的。小储这边我是出院后才让他安排的换药的“医生”;大刘小刘那边,我一开始是跟大刘讲了一下的,但是明确叫他不许过来;不过后来我中间有一天,他正好开车带他的几个阿姨出去玩回来,可能是路过安庆,就拐过来,把我拉到一家小饭馆,和他的几个阿姨一起吃了顿晚饭的。 另外,这次“安庆石化医院”的住院,的确是很难熬的,尤其我当时外出游玩的兴致正浓,就这样被关在医院里,我是有点沮丧的——幸好是有了小熊的在手机另一头的陪伴,尽管那个时候我和小熊的感情正处于一种暧昧的状态,是有点拉扯的;但小熊知道我在当时的心情是不会太好的,她通过语音也好、视频也好,给我带来精神层面的安抚和慰藉,是我那个时候十分渴求和希望的——尽管那时候我是拒绝其他任何人过来看我的——当然,关于我和小熊的故事,是要放到整个第四卷里再去讲述的,这里也就是稍微提及一下了。 最后,通过上面那次与对方的面包车的相撞,对有关驾驶员的所谓“强制责任险”是产生了一定的质疑的。因为那个车主明明就是完全责任方,但是在后来保险公司在费用报销的过程中,因为要他的签名,感觉那个“理赔员”还得想方设法去哄着他,甚至好像到了要反过来“求”他签名同意的程度了,好像万一弄得他不高兴,不给签字,我还真就拿不到那些报销的费用了?——简直是荒唐透顶的。 其实按理来讲,第三方责任险(即所谓的“三者险”),它的一个设计初衷,肯定不是为了“减轻”驾驶员当事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一定“压力”的,只是在事故发生后,避免责任方因无力赔偿而陷入绝境,同时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不被落空 。但它明明是一道经济补偿的防线,到了当时那个驾驶员那里,却好像反倒成了他肇事后的的免责牌和“护身符”了?
卷三 第五篇 月亮口(二)骑上我的“本田125”巡游四方那从在下面镇上买了那辆“本田125”,而且在不久重新拿到摩托车的驾驶执照以来(应该也有一年半左右时间了吧),除了上面相对比较近距离的轻松瞎逛,我更热衷的,是独自跑去更远的城市和各处好玩(其实也是“好拍”)的地方,随心狂奔,各种“打卡”和拍照。 一开始,我是没有意识到,有些更远的地方(动不动就是两三百公里的),其实是可以走“高速”的,那时候我整个就是安分守己、老老实实地,去到一些较远的地方,都得花上4到5个小时;后来尝试了一两下之后,我觉得有时候去实在很远的地方,通过高速的行走,的确也是可以节省好多体力和时间的。当然,走高速有一定的风险,还有一些过程中能“贴近”看到更多风景的一种损失。 尤其风险的话,一是因为,尽管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法理上讲,走高速是合情合法又合理的;很多地方出于自身懒政的考虑,都出台了一些自己辖区里对于摩托车的限制条款,所以有些地方,只能去尝试,是千万不能硬闯的,同时自己也要做好被扣分和被罚款的思想准备。就像我去年10月份去南京玩,明知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行走肯定会被监控拿住,但我去那里,就是为了上那个大桥的吗,所以自己心里有了准备,也就“撒开”了,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了。不过我运气也还算是不错的,首先我是从我们这里“沪武高速”的口子上去,直接去的南京,不管是时间还是体力,省了不止一点点的——至于在省油方面,尽管在高速上面,发动机一直在加大油门,但比地面上的走走停停,不断底重新起步,肯定也是会省油不少的吧。——所以尽管那次去南京,最后我是被扣掉2分,罚掉100块的,但是一方面,那2分我第二天再交管APP上做来 几道题目就重新补上了(现在驾照依然是0分),至于那100块罚款,我想着,这么长的高速路,如果开车,最起码也得好几百块的“过路费”了吧。 而且在南京,我玩了好几天,不管是去牛首山、还是玄武湖,还是去其它一些更加市中心的地方,我都当“限摩”不存在一样,最后也就只是被拍到这一次(是不是同一辆车只扣一次就不知道了)。 当然,走高速还存在另外一种潜在的“风险”,就是一旦在高速上,摩托车有所损坏(甚至出车祸),拖车的成本是“巨大”的、昂贵的。反正只有依靠自己在行进过程中,自己集中注意力,把车子开好了。 因为我每次跑去一些比较有意思的地方,都会把一些拍到的精彩照片罚朋友圈和小红书上,所以我接下去就对照小红书,罗列一下这一年半的时间以来,我大致跑去了多少地方—— 刚才说到南京,南京距离我这个“月亮口”,即使按照驾驶普通小汽车,走高速,也得有300多公里的路程距离了,时间要花上4个半小时;开摩托车,不可能拉得和汽车一样快,肯定在时间上得超过五个钟头了。我记得那次回来,我居然用了7个小时,也不知道是怎么一会事情了。 现在印象比较深的,还有同样也是在去年的10月份,我还去跑了一次号称是“皖南川藏线”的,距离更远,最起码得有350公里吧,基本上我摩托车,尽管走的是高速,没有5个小时也是肯定不行的。我有时候也真的是很“佩服”自己的精神和体力的,上面南京和“皖南川藏线”(宁国入口),都是在去年10月份完成的(可能正好那段时间里天气还可以吧)。 去皖南川藏线最“过瘾”的,是那天去跑“六道湾”,正遇上浓雾天气,能见度向当低,山上海拔又高,一路上盘山上去,整个过程还是相当惊险的,到现在我还是有点“后怕”的。 另外印象深的,还有一次(应该是去年5月份)是去九江、景德镇和庐山,还去了婺源啥的,好像去了还不止一次吧,拍到了很多好看的照片;还有就是去年7月份,去到了巢湖玩,当时正值盛夏,太阳大得不得了,我整个绕了巢湖一大圈下来,居然没有中暑,实在是有点厉害了;后来,我又特地去了一次芜湖,就是索尔文武君、小何的老家,不过那时候小何在上海,小刘和小晏招待了我,我们聊了很多事情,记忆也是很美好的。 当然,稍微近一些的,就是那个三祖寺,我已经去过三次了,每次去,都会获得一种不同的心里感受和体验;以后应该还回去。其它各种好玩的地方,以后成书的时候再详细写吧。 哦,对了,后来还去了一次小熊的老家黄冈麻城,也要在25公里开外了。在麻城,我终于可以用摩托车带着小熊一起跑了好几趟,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很甜蜜的。 反正光是我在小红书上发的“摩之旅”的文案,已经达到156篇了。前不久(2月4日),我发过一篇小文案,纪念一下我那个“老坦克”开了两万公里。 其实,在后来认识了小刘和大刘以后,还跟着他们跑了一些好玩的地方,这个等到后面再讲了。 最后想讲一点的就是,自打我自己发现和解锁了从月亮口区潜山的那条不走那个“京奥线”而走那个“八一路”的方向,一路上的风景,也实在是太好了,整个路程我现在已经走得滚瓜烂熟了,但每次走,我还是会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新鲜和轻松的;——哦,另外区岳西的那条路,有一段连续7个大弯头,也是很精彩的,具体也放到后面再讲吧。
卷三 第五篇 月亮口(一)初到月亮口我正式来到(安徽)安庆,来到这个位于潜山市槎水镇600米海拔山上一个叫做“月亮口”的地方,来到这个有着四面合围,基本上是形成封闭空间的小院落里生活,是在好几年以后的2024年的七月底、八月初了。 当时还是那个“老储”开着他那辆二手的什么“破车”,连同我的一些东西,一起把我送过来的。尽管已经来过好多次了,但真正准备要住下来了,而且最少就是三年,心里想想还是有点兴奋和充满了一种新鲜感的。 现在就来详尽介绍一下这个坐落在一个叫做“月亮口”的小院子—— 前面说了,这个地方属于安庆,号称是大别山“腹地”。全面来讲它的详细地址就是: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槎水镇金波村“月亮口”。 所谓“月亮口”这个地方,就是从下面一个叫做“槎水镇”的镇上,沿着一条曲曲弯弯的路,往上爬,一直爬到五六百米高度,有块小地方,住着也就三五户人家吧,这个地方在地图定位上,就叫做“月亮口”了。这里具体来讲,是属于“金波村”的,房东小储(“老储”的堂弟)就是这个金波村的类似村主任吧,他家有个老宅,是个四面都围起来的小院子。走进这个小院子,迎面就是一个(至少在我这个“城里人”看起来)不小的空间,因为它四周都是房子嘛,雨天屋檐有落水,所以在中间就弄了一个长方形的,就像是一个“天井”吧,上面是直接露天的,可以看到院子后面的群山和树林;下面整成一个像小花坛一样的,中间种了一些不大不小的植物(其中还有类似“黄杨”的),“小花坛”的四周是流出来一个“护城河”一样的水渠,是方便下雨天,屋檐上的雨水,直接就落到“排水渠”里,渗透都地底下去了。 然后这个院子的一边是分别作为厨房和吃饭的两个房间,另外一边是三个可以作为卧室的,然后其中一头另外还有一个空房间,我后来就弄来两个大音箱,作为我的“音响间”了(后来还特地弄了一套喝茶的茶具)。 一开始的时候,我如果要下去下面镇里,还是有些不方便的,因为我也没有车子。后来突发奇想,就去下面镇上的一家车行,花了六七千块钱,买了一辆本田125的摩托车——这已经是这家店里“最好”的、也是最像样的摩托车了——不过现在两万多公里开下来,车子性能还是比较靠谱的,中间有过一些损伤吗,也是我骑行过程当中造成的,不是因为摩托车本身的质量和性能问题。 当然,这辆摩托车,后面引发了我很多故事,这个就放到后面再讲吧。
卷三 第四篇 唐山路官司(五)上诉&重审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内心里是这么想的:一万条理由往往抵不过一条理由。原审法院的“理由”罗列了一条又一条,都是对其自身判决结论不自信的合理表现。究竟是以程序不符,还是以事实及法律的不合规,该判决自己也无从作出判断,只好能列的都列上算数。 而原告诉求的理由则只有一条:因为那份《购房合同》所依据的,是带有冒充原告签名的家庭买房协议;而这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事实判断上都属显著的违法,当判定“无效”。 后来,在有一年(2022年)的2月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我的再次上诉进行了立案(案号:2022-沪02民终1805号)。没过几天,在2月16号的下午三点,在“二中院”的204法庭,进行了再一次的庭审,当庭的审判长叫余艺,主审法官是张长青。 就在这次的庭审过程中,法官在中间休息的时候,向我和对面(被告)两边都做了一些思想工作,他们劝我说,因为我在户籍方面一些时间节点上,的确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尽管我当时可能因为对相关事情后果的意识反应比较迟钝,但毕竟我的身份证上那个“1011室”的标注是明确无误的,也就是说,我当时在拍身份证照片时,理应是知道自己的住址已经从当时的“909室”,变更到后来的“1011室”了。 我内心顿时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意识的迟钝;当时和曹文清做“先迪公司”已经接近后期了,但还是根本没有在意自己在“909室”房产上面的权利,正在一步步地被自己的老爸和哥哥蚕食,总体上也是自己的疏忽和反应迟钝,才让别有用心的人得了便宜。想到这里,我近乎是有种无力感产生了——我的这个官司,从2020年8月份打到现在,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历经了多次庭审、还有两次的上诉,其实那个时候,我已经是有点精疲力尽了。而且在这同时,我还在帮一位之前搞装修设计时结识的女客户打她那个标的很高的“离婚官司”,自己在精力方面着实是有点分配不过来了。 不过法官跟我说,我如果能够同意接受法庭调解,就不要作流程上的“判决”了,他们会让我的父亲选择适当的时候,来找我做一次当面(但是是私底下)的“赔礼道歉”(因为在法庭上,老人家应该是没有这份勇气做这个事情了);同时,对方同意出八万块钱,作为一种“道歉性”的补偿,因为老人家现在住养老院,再多的钱是拿不出来了,等等。 我明知道在钱这方面,我所要的,不单单是老爸的钱(他的所有的收入,现在都是放在我姐姐那里打理的,除了他们自己,是没有人知道那些钱现如今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的);而作为“豪取”整个唐山路“909室”房子的最大受益者,并没有在这次的诉讼过程中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利益损失,这其实也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 但是没办法,我已经竭尽所能了,中级法院都已经“发回重审”了,再次的上诉人家也受理了,如果不接受“现在”法庭调解的结果,以后就会走上一条遥不可及的申诉、抗诉、甚至是进京维权等,一路下去的漫漫长路。我想着,还是把更多的经历,更多地放到自己的日常享受中去吧,至少在帮别人的诉讼上面,还需要花很多精力去完成。 所以我最后接受了法院的“调解”,尽管如我所料的那样,我的老爸至今没有向我作过任何形式的所谓“赔礼道歉”,不管是电话的,还是视频的,甚至是当面碰头表达的。——也正是如此,我才要把这些东西都写下来,讲出了,让这些肮脏的事情能有一个很好的记录和时间上的“见证”吧。
卷三 第四篇 唐山路官司(四)起诉&败诉在起诉书的“事实与理由”中,我这样写到—— 原告系被告戴金葆的次子(或称三子,下同),为被告戴昂之同胞弟弟。本案所涉房屋(东汉阳路490号909室,下同)原为以被告戴金葆作为承租人(受配人)的公房。1989年7月25日,原告与上述被告在内的一家户籍共同由上海水电路199号601室迁至本案房屋所在户籍,直至2000年8月2日随被告戴金葆户籍迁至同为东汉阳路490号的1011室。在此期间,原告自始至终属于上述房屋的同住人,充分证据表明,原告对于本案所涉房屋,享有与两被告同等的法律权利。 2000年2月1日,被告为购买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原作为公房属性的东汉阳路490号909室为产权房,隐瞒作为其子/弟的原告、甚至擅自在相关“售后公房购房协议”上冒充本人签名及签章(并且可以笔迹断定,冒充者为被告戴金葆);并以其不具真实性的“售后公房购房协议”与被告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房屋的售后公房《购房合同》,剥夺了作为已成年同住人的原告应有的基本权利,其冒充签名行为尤其恶劣。 并且多年以来,无论是十年多来原告居住在同一屋檐下(同室居住),还是后来被哄骗将户籍迁出本案所涉房屋,上述被告均未向原告告知其应有的相关权利、包括冒充原告签名签章在内的任何事情真相,以至至今原告对期间各种相关内情,所知甚少。直至从相关物业部门查找到本案所涉房屋相关“售后公房购房协议”及与虹房(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购房合同,才意识到自身权利被身为自己父亲与兄长的两被告的长期隐瞒与剥夺。 ——也就是说,一开始的时候,“唐山路”那个房子,其实是所谓的“公房”性质的,就是平日里就交个租金,产权并不属于居住者的;到了2020年前后,社会上进行所谓的“房改”(也就是住房制度的改革),居住者可以通过支付价值很低的一些费用,直接成为该房屋的产权人;具体的费用多少,除了房子的面积,还有就是按照该房屋实际居住人的人头多少来衡量和决定的。我作为他们“家人”的一员,不论是一开始这个房子的分配(哪怕是置换),还是后来房改对于人头的核算,都是作为当时909房屋的“同住人”存在的。 “同住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掌握口径》(沪房〔91〕公字第226号文)第七条规定:“‘同住人’是指本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除特殊情况外),他处无住房或他处虽有住房而居住困难的。”对于新分配住房居住不到3年的租赁户,则以住房调配单和户口簿上的同住人为准。 所以,不论是哪哪条标准,我都应该确确实实都是那个909的“同住人”了。 具体来讲,关于以上案件的一些细节和时间轴,其实是这样的—— 我哥哥在2000年2月4日,通过与我爸合谋,以冒充我这个“相关权利人”签名的虚假“协议”向“虹房集团”购得相关房屋; 同年9月7日,我爸妈以赠与的方式,将我爸所“拥有”(本质上并非实质完全拥有)的所谓“二分之一产权赠送给我的嫂子,归她所有”,并与当年的11月14日对相关房产进行了“过户”(这里,赠与时间距离他们与虹房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如此一来,909室的房产,短短几个月就摇身一变,成了我哥和我嫂子夫妻两“共享”的房产了。 而后,在2012年4月17日,我哥哥他们夫妻俩,又通过“离婚”的方式,以分割财产的名义,将我哥通过之前与虹房集团那里所购、所“拥有”(其实并非完全拥有)的二分之一产权转移到他们共同且唯一的女儿(我侄女)的名下,以此形成相关房产属于(通过“离婚”所形成的)游离于“戴家”之外的产权现实! ——这是一个动作的三个步骤:起步(拿杆) → 跳高(击球) → 落地(落袋)! 而那个做球者,无疑就是我爸了。
卷三 第四篇 唐山路官司(一)后来的“家人”眼下有一个很“网红”的词,叫做“原生家庭”。我尚不能确定这个所谓的“原生家庭”,与我们之前所说的那个所谓的“家”、或者“家庭”,在具体的涵盖上,究竟存在一种怎样的分别;我粗陋的理解,是不是说,这个“原生”的意思,指的就是一个人的“来时路”吧,所谓“原生家庭”的意思,应该就是说的一个人的具体的“出处”,他的一个来龙去脉了? 所以,我现在要写的“我”的那个“家”,或许也是一种“原生家庭”的概念了吧。 前面说到过,因为学龄前整个都是在乡下长大的,到了该上学的年龄,来到大上海后,又被直接寄养到了外婆家,一直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才算是“正式”地“回归”到商业一村26号——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了。现在回想起来,与其说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倒不如说是“来到”了爸爸、妈妈和哥哥、姐姐,他们的那个“家”了吧——因为不论是一开始的商业一村,还是后来的同心路,甚至一直到那个“唐山路”,我在那个所谓的“家”里的状态,始终就是“游离”的,是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所排斥的。 先说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我的父亲(上海人叫嗲嗲),前面说了,我的奶奶,我的乡下,是在苏北乡下的如东县的(现在号称南通专区);而我的妈妈,却是浙江宁波人(好像是叫“鄞县”的,好像还是越剧之乡,像毕春芳、金采风,好像都是从当时的鄞县走出来的)。 我想说的是,我爸和我妈,他们是不是就像现在很多外地来沪打工的年轻人一样,在上海结识了从另外地方来这里工作的人,就地“结婚”成为所说的“新上海人”,所以才会有了这样一种老爸是苏北人、妈妈是浙江宁波人,这样一种“天南地北”的结合的。 之前上海有一种说法,叫做“跑码头”,就是很多人从外地各处来到上海滩讨生活(相对机会更多一些),跟当下的情形还是有点类似的。 不过刚才说“天南地北”,其实像苏北和宁波,按照进化的理论来讲,还是离得不够远的,最好恨不得就是广东或者海南的跟东北的或者西藏的结合,那样的“血缘”,离得就会更远了,生出来的小孩或许就会更优质?更聪明? 还有像我大妈妈是宁波人,遇到的我的大伯伯也是江苏人,是海门人。基本上也是类似的情形。 不过,现在再倒溯回去,对我爸妈真正的、还算比较“完整”的最初印象,应该是从“商业一村”开始的吧—— 就像前面所提到的,应该是从上小学三年级开始,我爸妈把我从上了两年小学的外婆家,接“回”到了他们的家,或者也可以说是接“回”到了他们自己的身边生活了。那个时候,我的爸爸就是在前面所提到过的,那个“上海汽车附件厂”工作了。他是做机修钳工的,据说是“八级钳工”,后来还被评为了“技师”(这应该是作为一名“钳工”可以拥有的最高“界别”了)。儿时对爸爸的印象,是有点瘦瘦的,大多时候都是那种板寸的头,喜欢喝那种泡满茶叶的浓茶,在戒烟前,经常也是会抽烟的,但好像也是作为一种日常的喜好,并不是那种烟瘾很重的“瘾君子”吧。 前面所说的那个“上海汽车附件厂”,其实就在中山北路上,距离我们“商业一村”是不太远的,所以,我吧那时候应该就是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的吧——相对来讲,我的妈妈那个“上海无线电十二厂”就要远很多了(现在查下来是在“广东路”那里,小时候是没有什么概念的),所以我妈妈上下班,应该都是坐公交车的(我现在还有印象,我妈妈皮夹子里那种“公交月票”的样子和画面)。 我妈妈那个厂子,当时是属于所谓“仪表局”的,是做那种叫做“电子元器件”的,我妈妈做的是那种“流水钱”(想来就是专门做一些“电焊”之类的吧),这种工作一天八小时下来,应该是相当枯燥和单调的,所说看上去活也不是太重,但是一直坐在那里,八个钟头做同一个动作,首先对腰就不会太友好;而我妈妈好像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有胃病了,反正也应该是日常生活过于紧张了,饮食方面不太合理还是怎的? 当然,我妈妈身上是有很多病症的,她后来去世前的好几年里,是每天都要做好几次那种“透析”的。这个应该是她那时候肾脏功能已经严重受损了,身体已经是没法有效地清除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这种“透析”其实就是用来替代肾脏工作的。(关于我妈妈最后的去世,也可能是存在着另一个“惊天大秘密”的,这个后面再详细说吧) 不过我妈妈患过的毛病,还有一个,是“高血压”。这个应该就是遗传的可能多一些了,因为我的大妈妈(也就是我妈妈的姐姐),还有我的那两个所谓的“舅舅”,他们也是全部患有高血压的;好像我哥哥也有——其实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经常怀疑自己也有“血压高”的,经常是一累、或者一激动,就会出现类似头脑涨热、有点晕乎的那种不适,不过每次有机会去到哪里测量血压,又都是没有什么显示不正常的,究竟是当时每次量的时候,我正好没有处在那种“高血压”的状态上,还是说,我小时候已经胜过很多病了,老天爷怜惜于我,就在“遗传”我妈妈高血压这件事情上,让我做了“漏网之鱼”? 另外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在当时那个特殊的疯狂切荒诞的年代里,在政治上都很激进的我的爸妈,当时居然是作为对立的两派纯在的,我爸属于“造反派”(后来被称作“三种人”),我妈则是所谓“赤卫队”、“保皇派”,和我爸在政治上是形成明显的对立的——但是他们两人之间,好像也并没有出现过什么为了自己的政治立场相互“大动干戈”的滑稽传说,可能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家庭,他们也就瞬间回归到相对的“理性”了吧。 ——再说回来。我至今的印象当中,我在“商业一村”那个“自己家里”的时候,我的爸妈,当时社会上是叫做“双职工”的。一方面这是一个好词儿,因为这表示夫妻两人都是上班的,都是有工作的,收入上“可能”会多一些;但另一方面,就是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照顾和陪伴自己的孩子了。所以,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爸妈能够让我“回”到他们身边,应该是觉得我的哥哥、姐姐已经长大了,多少可以充当一下我这样一个从乡下上来不久的这个木讷孩子的“监护人”了?因为那时候印象当中,我的哥哥整天“不学好”,又是学抽烟、又是“打群架”,我爸妈觉得他能够自己管好自己就算不错了,所以就把“管好”(看好)我这个弟弟的任务(或“权限”),整个交给了我的那个姐姐了。 不管后啦在“唐山路”房子这件事情上,我的哥哥是不是那个最大的获利者,但是至少,在当时(小时候),我觉得哥哥对我倒是没有什么“欺负”之类的事情的,最多就是也不怎么关心我这个弟弟的——可能同时也有我那个姐姐对我的“关心”已经过于“深入”了。 有关我那个姐姐,当时也就还是个小学高年级学生,但是她小小年纪,从那个时候对我的利用,小脑经已经动的很灵巧了,这些在卷一“商业一村”的故事里已经都有详尽描述了。反正总体上,我当时在“商业一村”,我的名义上的那个“自己家里”,我是感受不到多少“家”的温暖和温馨的;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整个世界也是根本不属于我的了。 后来,伴随着我们一次次的搬家,其实那个过程当中,我和我的哥哥和姐姐,也都是随之长大了。前面说过,我哥哥高中毕业后,先是去了崇明的一个叫做“长江农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发展和低下,就业岗位严重不足,所以尽管那时候还提倡所谓“光荣妈妈”,号召要多生孩子(可能是为当时所滋生的那种要“准备打仗”的妄念所驱使吧),但是真到了孩子们从中学毕业,就又没有那么多的就业岗位去消化那些毕业生,所以当时就有两种层面的“消解”方式,一种就是我哥哥那种,去一些所谓的农场“锻炼”;另一种更惨,就是直接的“插队落户”,直接作为一个“农业户口”,务农了。——要不是后来改革开放,提供了打量了的就业岗位和生存机会,那些“插队落户”的、或者那些去“农场”的,除非你可以顶替自己的父母回城(就像我哥哥顶替我妈妈,我的大表哥顶替我大妈妈),那就得在那些偏远的农村,过一辈子,了却残生了。 而按照当时的就业政策,既然我哥哥去了农场,我姐姐就相对来讲,可以留在上海工作了。但当时来讲,留在上海也是分成“硬档”和“软档”的——如果是像我大表哥那种直接的插队落户,那下面的一个(我大表姐),就可以是“硬档”了,直接进了某个工矿企业(当时这样的企业比较稳定、福利也好);而我姐姐,因为哥哥去的是农村,她就属于“软档”,所以她当时被分配去到的那个“求精机械厂”,当时就是属于那种“集体”的,不属于“全民”的(可能理论上来讲,一方面福利方面稍微差一些,还有就是没有“全民”的工矿企业那种“铁饭碗”那么“稳定”了吧)。记得当时还有另外一种被当时认为更“软”的“软档”,就是去一些商店里做营业员,那时候营业员作为服务行业,是被普遍不看好的,被戏贬为“柜台猢狲”。 其实上面所说的“硬档”、“软档”也好、“全民”、“集体”、甚至“柜台猢狲”也好,都是当时(计划经济)社会经济状况下的那样一种相对落后的生产关系所形成的价值观念,当后来整个社会改革开放以后,那些陈旧的社会框架和价值体系也就逐步被瓦解殆尽了——至于眼下又有些低等生物想要回到那个状态,那时另一种文本要讨论的话题了。 再说回来,后来就是,我的妈妈因为要让我哥哥回上海,好像就申请了“病退”,应该就是有些“提前”退休了吧(是不是就是“早退”的意思)——所以我妈妈她尽管也是在组织上的“老人”了,大半辈子都在不断地“奉献”的,但是牵涉到自己儿子的“前途”和未来,她还是考虑得更实际了,她平生为那个组织所一直在做的那种“奉献”,那时候也就戛然而止了。所以我哥哥就去到了我妈妈的那个“上无十二厂”上班了;而更幸运的是,后啦正好改革开发,很多企业进行所谓的“体制改革”,走向市场化,所以就有了我哥哥后来从经营厂里的类似产品的设柜批发,就开始了后来那些年里的“做生意”经历了。 而我哥哥后来讨的老婆,也就是我的嫂子了,就是当时在长江农场结识的,而且两个人的妈妈,居然就同在一个“上无十二厂”的。我那个嫂子,这个人是很难描述的,你可以说她很直率,说话从来就是没轻没重的,想说什么,好像都是不过脑子的;但是她每一次“无意”间的“粗鲁”,其实最后都是会有她自身所需的利益的获得的。 虽说我嫂子的妈妈和我哥哥的妈妈(也就是我妈妈)是在同一家单位工作的,但是她们一直就是相互看对方不顺的那种。所以我嫂子“嫁”进来之后,和我妈妈的关系,就一直存在着某种“前嫌”的,基本上就是面和心不和的,有时候面子上也是“不合”的。而我哥哥好像一开始就像是欠了我嫂子什么似的,反正在我嫂子面前,是缺乏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能力的—— 但这背后或许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那些都是演给别人看的,这从最后“唐山路”的房子整个转移到我嫂子的名下,也是可见一斑了(具体后面详述)。 至于说我的那个姐姐呢,去了那个“大集体”的“求精机械厂”,后来就遇到了她的同事,谈了朋友,后来也就成了我的“姐夫”了。这个里面其实也是存在着很多“精彩”的过程和故事的,但是全部写下来,这个“支线”过于“丰满”了,话题可能就拽不回来了,所以有机会就另起文案,写成小说,或许也是很不错的。 这里简单说一下后来成为我“姐夫”的。他们多少也是属于那种“高干家庭”了吧。我姐夫有姐弟四人,最大的是姐姐,然后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他们的父亲也算是为老革命了,据讲是曾经担任过黄浦区的副区长还是啥的,具体我也没去考证过。但是我去过当时他们在上海五原路的那个家里一两次,的确还是看得出来,家境也是够殷实的,一般人家很难匹配。 我姐夫的大哥,倒真是是担任过那个时候好像是卢湾区,环保局的局长还是副局长来着?我记得当时我姐夫还给了我一张当时很红火的“俏江南”的“金卡”,优惠力度很大,据讲就是他那个局长的哥哥管理下的餐饮企业。 其实光是我姐夫家里人,他们之间的那种可以说是尔虞我诈的那些争房夺利,也是可以单独成为一部很精彩的小说的,而且也是很能干折射出当时我们那个社会形态下人性当中的很多本质的,可惜在这里就不能作过多的叙述了。
卷三 第四篇 唐山路官司(三)妈妈的死我也不知道,妈妈去世的那天,我怎么会那么从未有过的,会产生对眼前这个已经去世了的妈妈的心疼,我到现在也没有把这件事情给想通、给想透。可能大概率,就是在这之前(春节的时候),妈妈向我耳语的时候,那种把我当做她生命当中“唯一”一个可以倾吐的人?甚或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但是后面发生的一个情境,或许给我带来的震惊程度(至少是影响的时间),会更加深刻?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几乎是)抱着妈妈的头,把自己的脸,和她的脸贴了一下以后,也就算是一种告别了;当时家人应该是安排了人家专门作死者尸体搬运的,但是接下来,那几个工作人员的粗暴整个把我给吓着了,他们让我碰着妈妈的头(可能因为哥哥没来,让我这个小儿子代替),他们大概一两个人,拽着妈妈的其它部位,要把妈妈的尸体弄到外面还是哪里(具体细节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那几个搬运的工人,他们的动作太快了,太过急切和匆忙了——也有可能是我反应和动作太慢了——还没等我做好准备,把妈妈的头给捧好,那几个人就直接拽着妈妈往外走,我妈妈的头,几乎就差点从我的两手当中滑落下去!——把我给吓得,连忙顾不上轻手轻脚的了,赶紧就紧紧抱住妈妈的头,就像跌跟斗一样,急匆匆地,跟着那几个人,把妈妈的尸体,抱到了是担架上还是那个上面了…… 也就是在那天,我在灵魂整个被震慑到的同时,一下子萌发了一个奇怪而又强烈的念头,就是——我不想在死后被人这么折腾了! 所以,我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想着我以后应该选择怎样一个“死法”,后来想到的就是像我在这部回忆录最一开始《自我介绍》的最后写的那段话—— 最后,真的是最后了,我想趁此机会交代一下自己对于自身“死亡”方式的一个设想和安排。总体上,我是想让自己来一个物理上的“自生自灭”,我的生命可以说是“生得憋屈”,到头来我不想再来一次“死得窝囊”,比如在医院的床上,口鼻各个有孔的部位都穿上管子,一直到死;我更不希望自己死后,殡仪馆的守尸人,职业习惯地、粗暴第抓着我已经冰凉的肉身,熟练地甩到接尸车里,然后在过几天的所谓“追悼会”上当着众人被拉走火化。 我处心积虑过的自己的死法,具体来讲会是这样一种场景: 大致75岁左右(也就是再过十来年吧),我已经预感到自己身体各方面出现了各种衰竭,趁着还能坐一下火车,我会强撑着来到我们东北的长白山附近,然后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慢慢挪进那里面的深山老林。因为一直听讲、并且搜索过无数次,一旦独自走进长白山深处,你是没有任何机会再能“活着”走出来的;于是我可以冻死在那里、或者饿死在那里,其实并不痛苦,也就跟睡着了一样,昏沉沉中离开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世间。 当然,为了不至浪费公共资源,比如派出所因为谁报了人口失踪就得下发各种材料往各地,进行例行的“搜查”,我会在此之前拟好一份公开的遗属,在相关的公正机构予以公正,证明自己是在思维清醒且主动、自愿得出情形下写的,公开告知自己的死法,并且要求(对,要求)社会上的任何一个人、一个部门,都不要对我的“物理性”死亡作任何的挽回和补救,甚至搜寻。我的死,将不会给社会、给任何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自己的肉身,可以在深山老林里,或被某个动物,或者秃鹰?叼走拉倒。它们吃剩下的也就直接作为微量的废料留在那里,也算是身后也为这个世间留下些什么了。
卷三 第四篇 唐山路官司(二)被设局记得那天的“家庭扩大会议”上(扩大的是两个舅舅和大表哥),我是结合现状,提出了我不同的看法的。因为当时国家正在准备开展一些类似于真正的“以房养老”的惠民措施的,其中宣传得最普遍的,就是明确了在包括上海等地进行试点,就是允许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去世后保险公司处置房产;尽管后来保监会的那个《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到2014年才正式发布,但当时上海类似的本地区的试点早就有了现成的例子了。——甚至另外还有一种更好的方法,就是类似一种“以房助老”、或类似的一种机制,根本就不用把房子卖掉,就可以获得符合我爸妈那种增加现金补贴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的完全保障的,更何况我的爸妈加起来(至少还有)每月五六千块的退休金的。 尽管我当时还没意识到他们这次“开会”背后更多的目的,我记得我当时还是中肯的提出了我的想法,我说,完全没必要急着把房子卖掉的啊,我们三个孩子都是有能力在妈妈的医药费方面有所承担的——尽管那时候我的生意和收入已经不像在“先迪公司”那时候处于一种高潮了,由由的生意失败,让我也背负了一定的债务;但在我看来,在医药费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是能够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一份的吧。 但其实这份东西,他们早就已经是确定了的,他们只是把妈妈的医药费作为一个借口,目的就是要把两位老人最后所剩下的这些东西(房子的折现也好、自己的退休工资也罢),完完全全地交给我的那个“挺身而出”接受他们照顾的姐姐的——因为很明显,只有姐姐是具备所谓照顾他们的那点可能性的——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所谓的“照顾”,就是在我妈妈去世后,把我老爸直接送去养老院了事了。 所以当时那天,不管我说的多有道理,不论我的态度有多抵触,他们早已经定了的东西,最终是不会因为我的真切表达而有丝毫的改变的。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两位老人最后所剩的那点东西,尽快完全交给我姐姐,这样一来,哥哥和姐姐就从我的爸妈那里拿到了他们各自的东西了,我这个一开始就被他们(所谓那个“家庭”)排斥在外的小儿子,就注定不会从这个“家”里得到一分钱的“财产”了,哪怕我在生意好的时候给了他们两位老人再多,哪怕在我这个小儿子小的时候他们对我的爱再少……
卷三 第五篇 瘟疫下的苏豪国际(下)。
卷三 第五篇 瘟疫下的苏豪国际(上)。
卷三 第二篇 与小雪重逢(下2)而且在这个案子的诉讼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充满戏剧性的小插曲。就是,每次在陆家嘴那个法庭开庭,因为我是没法进去的,等到小雪和律师进去后,我一般就会在那个法院的马路对面,有一家类似罗森的超市,他们有一个长条桌,就直接靠在橱窗玻璃上的,我每次进去,就直接买一些饮料或者是听装的小啤酒,一边喝着一边等他们,打发时间;而且法庭庭审一般中间会有一个中断,就是方便法官先后向原被告双方分别作工作,了解双方是不是有作法庭调解的意愿,如果有的话,各自的诉求具体会是怎样一个上限和下限,之类的。所以这个时候,小雪就会打电话给我,她把刚才庭审的情况大致告诉我,然后让我给他拿一下具体的意见,这种遥控的感觉,其实也是挺爽的。 但是有一次,好戏就发生了,我那天刚坐下来,就进来一堆人,而且还都是女人,一阵吉利哦哇啦的,我一开始想走了,因为太吵了;刚要走,就听见其中一个女人在提小雪哥哥的名字,我听到后感觉一阵激灵,哇塞,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因为他们是不会注意到我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的存在的——尽管我是去过小雪他们家里,而且其实那天因为是过年嘛,小雪的那个恶毒的嫂子,其实也是在场的;但是一方面,这都好几十年了、二三十年了吧,谁会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啊;另外一方面,我当时在厂里那时候,是个怎样的傻样啊,人是精瘦精瘦的,人也多少是有些“萎靡不振”的、虚虚弱弱的,那像“现在”啊(我说的是当时的“现在”),那时候我几乎从衣服到裤子再到鞋子,整个人就是全身铭牌,而且我那时候不知道哪来的动力,当时整个人就是自信心爆棚得快要整个溢出来了,即使她嫂子当场注意到我,也不可能会联想起二三十年前那个窝窝囊囊的“哮喘病患者”的了! 所以,她们几个女人只顾自己尽情地谈论,好像她“嫂子”说,等会儿他老公在法庭休息的时候打电话过来,实在不行就让他算了,这两个律师(指他们请的那两位)弄不出什么花头来了,本来就是想压她一下的(指小雪),现在搞到这种程度,好像是已经没啥信心了;而且,也没时间了,因为他们之前好像是有过一个出国旅行计划的,应该是签证已经办下来好久了,这次正好有个什么劳什子旅游团,好像是什么“特别活动”,很划算的,错过就可惜了,等等——哇塞!这个也是我可以听到的吗?我记得我当时整个内心“突突突”地块跳出来了。我怕这时候小雪把电话打进来,就不方便跟他们多讲了,就直接跑去另外一个相对空旷的地方,可以确保近距离是没有任何人了,我就用微信把我的决定发给了小雪,总体上反正就是——死死咬住160! ——你就说我这个人,能力强,还运气好!就问你服不服吧。
卷三 第二篇 与小雪重逢(下-1)记得在和小雪去外地那个地方游玩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在哪个商场过道喝饮料的地方小坐,她和我讲起说,她目前有两件事情一直让她很焦虑,一件是,她妈妈当时还在世,但是身体很不好,哮喘啥的特别厉害,她担心到时候她妈妈住院啥的,她就要过去陪着,女儿可能得不到“照顾”(其实是“伺候”吧)——其实我觉得她是害怕,因为小雪的爸爸早就因为好像是肝病去世了,她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原本人是可以的,但因为套了个老婆心思过于缜密,整天都在算计着他们家里的哪怕是一针一线的利益索取,所以小雪担心她妈妈一旦生病甚至去世,她就不知道要怎样应付到时候得那种不可知的局面了(尽管她妈妈平时对小雪也不是特别好的,但是真的生大病了甚至走了,小雪就更加没有方向了)。 小雪焦虑的另一件事,则是她自己家里的装修,已经拖了好多年了,家里各种隐蔽着的水管、或者其它一些,不管是功能性的、还是外观方面的,都早就到了(甚至早就过了)应该重新整理和装修的时候了。 不过还得说正经的——对于前面一件事情,我和小雪说,我虽然是有这么一个安排,去安徽(安庆)独住、独处一段时间(当时也提到了写回忆录的),我说,如果你真的很担心这种事情会发生,我是可以暂时不下去的(就是不去安徽的);我说,虽说你妈妈对我印象并不好,我的出现可能给你带来的也不会是什么好的事情,但是真到了要服侍她的时候,我会陪在你身边的,如果你妈妈到时候神志不清楚了,我代替你陪夜、甚至帮着护工做一些辅助的事情,那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是要小雪先放宽心,不要对还没有到来的事情整天焦虑不堪的、愁眉不展的。(后来没多久就是在疫情的时候,她妈妈就因病去世了,所以才有了后面我帮小雪跟他的哥哥打官司的事情了,这个一会儿再细说吧) 至于另一件事情,家里装修的事情,我和小雪说,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做了那么多年的木制品家装的吗?虽说我“退休”前做的,是侧重于木制品设计和安装一块,但是既然在这个方面做了这么多年了,跟家装相关的其它方面的流程,还有相关方面的市场行情,多多少少还是比一般的人有更多的了解的。所以我和小雪“半开玩笑”地说,你只管付钱,其它的事情,就都交给我好啦。
卷三 第二篇 与小雪重逢(中)说起这个新华路,简直就是一条集历史、文化、建筑美学与都市静谧于一体的独特马路,所以她被誉为“上海第一花园马路”,甚至于被叫做“国宾道”,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那个“外国弄堂”(属于新华路211弄、329弄),据讲它当时是由匈牙利建筑大师邬达克规划设计,29幢花园洋房呈马蹄形分布,融合英、法、西、意等多国风格。其中新华路329弄36号,是上海滩很少见到的那种双层圆形别墅,大家都称它是“蛋糕房子”,蓝色屋顶如童话般梦幻,被看作是邬达克的代表作之一;而新华路211弄2号,是那种英国乡村式住宅,陡峭坡顶与灰墙外观,被称作“呼啸山庄”,充满神秘感;还有新华路211弄1号,属于那种西班牙式花园洋房,螺旋形阳台与红瓦坡顶,极具辨识度 。 新华路的200号,据讲是原来“光佛寺”的旧址,后来改建为中国固有式建筑,琉璃瓦重檐屋顶、四角戗翘,融合中式传统元素,现在属于上海电影艺术中心;值得一提的是,它门口的石狮子和仿彩画装饰,各种细节都是很值得细看的。 与番禺路交汇处,就是那个上海影城了。前面讲朵雲故事的时候,已经讲得比较详细了。 反正整个新华路,都是哪种好梧桐掩映,老洋房林立的,而且有一种特别的静谧感,如果从头走到底,像是在参观一个庞大的博物馆,一路走下来,感觉像是穿越整个百年的时光。 我记得每次和小雪碰面和玩耍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在上海影城——也就是新华路和番禺路的四岔路口,作分别的;而且每次我总是看着她过了新华路,目送着她,沿着番禺路一直往前面走过去,一直到她消失在前面的梧桐树影里,我这才依依不舍地转身去到淮海路上的11号线“上海交大站”,坐上地铁,“打道回府”…… 我和小雪两个人,就像是要把前面28年时光补回来一样,就这么三天两头的“碰头”、做聚,甚至还去过虹口体育场那边的鲁迅公园玩,还拍了不少后来觉得“堪称经典”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