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林童话-第二十一章【矮人族的礼物】本篇最早收录于1850年第六版中,用以取代原本的篇182《豌豆上的公主》。第六版和最终版收录内容完全一致。1922年出版的定本中,著名插画师安妮·安德森为本篇所绘的夜访山丘剧情画,是格林童话最经典的插画之一。根据格林兄弟注释,本文选自哈勒市人索莫提供的原稿《山居精灵的馈赠——哈勒市民间故事口述》,但故事的后半部分剧情更复杂些:裁缝最后顺利娶了自己的对象。相反,格林兄弟只在原文中以括号形式对人物进行了标注。16世纪以来,类似情节的故事在整个西欧范围内皆有流传,情节大同小异。在格林兄弟留下的一份手稿中,还记录了另一个变种:两个女孩在洗礼仪式上帮忙,结果从一只蛤蟆那里收到了满满一围裙的煤块作为报答。这些煤块后来都变成了黄金。 在这样一类故事中,贪婪最后都会受到惩罚。对照文中矮人族近乎宗教仪式的异族行为描述,以及大量黄金作为报偿的细节,有可能是在隐喻16世纪时西班牙征服者对印加帝国的残酷剥削。
格林童话-第二十章【寿命】本篇最早收录于1840年第四版中。根据格林兄弟在第三卷注释本中的说法,这则寓言故事是卡尔·弗雷德里希·穆舍尔于1938年,从卡塞尔附近一处农田里的农民那里听来的,记录下来之后,寄给了格林兄弟。一个相关的变种来自古希腊寓言诗人巴布里乌斯,他使用抑扬格诗体改写的伊索寓言,在公元2世纪时曾经十分流行。现存抄本定本包括寓言诗140篇,以及50余篇散文寓言,与本篇相关的是寓言诗部分的篇74:马、公牛和狗向人类请求,希望在他的屋子里取暖,并且各自得到大麦、荚豆和剩菜作为食物。作为回报,动物们将自己的寿命分给了人类。于是,人类先是和马一样放纵又傲慢,然后跟公牛一样操劳,老了之后,又跟狗一样闷闷不乐。这则寓言的逻辑性不强,比不上穆舍尔提供的版本。 1865年时,威廉·格林已经去世,但他生前的一篇相关研究论文却发表了。在研究了希腊和希伯来语相关材料后,威廉·格林认定,本篇最早的德语版本,来自克拉那·哈慈雷宁斯的《歌集》篇100,1471年出版。 1840年第四版中,第三个来的并非猴子,而是小丑。小丑抱怨自己活三十年太长,因为自己的逗乐持续不了那么久,观众们很快就会厌倦,再也不会为他的表演大笑开怀。上帝仁慈,减去了他十年寿命。 接下来,当人类对上帝说出“把我的寿命延长些吧”之后,并没有与上帝对话和讨价还价的情节。第四版中直接陈述道:上帝应允了人类的请求,将他的寿命增加了四十年:这四十年寿命,恰恰是之前从驴子、狗和小丑那里拿来的。这之后的部分,除了将“猴子”同样换成“小丑”外,其余与最终版完全一致。
格林童话-第十九章【三兄弟】根据格林兄弟1815年初版第二卷中的注释,本篇来源是施瓦姆河流域民间故事。不过,注释中也提到,本篇存在各种不同的变种,这里收录的是其中内容最为完整的。作为一则历史十分悠久的民间故事,其传播同样广泛。舞剑避雨的故事,在16世纪的法国,就有不只一本故事选集进行了收录。初版故事与本篇完全一致。
格林童话-第十八章【聪明的小裁缝】本篇的来源是黑森州施瓦尔姆河流域民间故事。格林兄弟在1815年初版第二卷的附录中提到,本篇可与篇20《勇敢的小裁缝》互相参照。猜金银头发的谜语,在整本书的故事体系当中,十分特别。关于熊的部分,约翰·魏海姆·沃尔夫的《德意志神话学丛刊》卷一第360页的《吉普赛人和狼》是一个广为人知的变种。初版与最终版并无太多区别,最终版除了修改部分用词外,亦略微增加了细节描写。比如,在公主自以为小裁缝已经被熊吃掉,隔天一早起床时,初版中并没有“无忧无虑”这样的形容,只说她“心情轻松”。
格林童话-第十七章【鹪鹩与熊】本篇来源是多萝西娅·菲曼口述。根据格林兄弟在1815年初版第二卷备注中的说法,故事虽然是鸟类与兽类的大战,但核心仍旧是狐狸故事。毕竟熊主动让渡出了自己作为指挥者的权力,只因为狐狸是兽类中最聪明的动物。考虑两个一语双关的德语谐音,本身就是推动情节的要素,可见该故事最初的发源地就是德国。 关于鸟类与兽类之间举行大战的描述,所知最早是在《伊索寓言》中。不过,寓言的主角却是蝙蝠:它既可以归作鸟类,也可以归作兽类,所以在战争开始时,故意不表明自己的立场,只是作壁上观。眼见兽类好像快赢了,蝙蝠立即加入兽类,但最终鸟类获胜,蝙蝠又出现在庆功宴上。 蝙蝠的行为遭到双方的谴责,最后被两方同时遗弃,只得过上昼伏夜出的山洞生活。
格林童话-第十六章【狼和狐狸】根据格林兄弟记载,本篇来源有三个,其一是黑森州民间故事,其二是施韦希民间故事,其三是路德维希·奥尔巴赫的讲述。奥尔巴赫的版本结尾不同:狼是因为喝光了全部的牛奶,才被卡在洞里打死的,之前几次狼狈逃窜,受到了狐狸的嘲笑。哈克森豪瑟家族提供的版本中,狐狸给狼摇树上的梨子下来吃,人听到后,狠狠揍了狼一顿。然后,它们去钓鱼,狐狸用狼的尾巴当钓鱼线,结果尾巴被冻在了湖里。最后是到山上的一户人家偷饼子,结果狼裹进了面团里,从山上一路滚了下来。 初版的篇73是《杀生堡》。第二版中的故事,与本篇内容几乎完全一致。
格林童话-第十五章【狼和人】故 事 虽 短 小 , 其 中 的 不 少 短 语 , 比 如 “ 牛 皮 大 王(Prahlhans)”等,时至今日,已成为德国人民挂在嘴边的俗语。故事的来源是帕德博恩的哈克森豪瑟家族,拜埃尔恩的路德维希·奥尔巴赫提供了另一个变种:狐狸让狼去攻击一个轻骑兵,骑兵抽出军刀,把狼给劈成了两半。狼在临死之前,误以为自己马上要被骑兵给吞食掉了:它将那把军刀,看成了一条明晃晃的长舌头,正在舔舐着它。 本篇最早的文字起源,或许是13世纪时的古德语诗歌集《凯勒故事集》篇528:狮子的儿子想要知道什么动物比狮子一族还强,它的父亲让它小心人类,因为他们有着长长的牙齿,身体两边还长着骨刺。长牙指的是长枪,骨刺则指腰带一侧别着的佩剑。 初版的篇72是诗体故事《梨树绝不会倒》。1819年版与本篇基本相同。
格林童话-第十四章【睡美人】本篇是童话史上最出名的故事之一,佩罗享誉全球的《林中睡美人》,与本篇情节十分相近。与格林版本不同,佩罗将故事的前半部分安排得更加温和、亲切。《林中睡美人》里,邀请来的仙女共有七位,第八位仙女之所以没有受到邀请,是因为她长期隐居在一座古塔里,五十多年没有出来,因此大家认为没必要邀请她。为仙女们专门订制的、使用巨大金盒收纳的纯金餐具,虽然有备用的,但金盒却少了一只,老仙女因而愤怒埋怨,用餐完后,就给出了纺锤诅咒。 不过,最年轻的仙女已经预想到老仙女会做这件恶事,她躲在一扇屏风后面,一直等到老仙女下完诅咒,才给出沉睡百年的愿望。为了不让女儿被纺锤刺到,国王也在全国发布了禁令。十五六年过去,公主同样去了一座塔楼,楼顶有位善良的老妇人,因为一直没有出过塔,完全不知道有禁止纺锤的命令,还在用纺车纺线。公主要求老人让她试一下纺线,理所当然就被刺破手,陷入沉睡。老人见公主睡着后,四处呼救,人们用各种办法,也不能令她苏醒。与此同时,最年轻的仙女正在一万二千里外的马达甘王国,一个穿七里鞋的矮人将消息通报给了她,她马上坐一辆由群龙驾驶的马车,赶到了王宫。 因为担心公主醒来后,整个王宫的人都会老死,公主孤身一人难免惶恐。仙女便用魔杖点了王宫里的每个人,包括烤在炉火上的烤肉和火。但国王和王后没有睡,而是离开了沉睡的王宫。仙女又施了魔法,让城堡被荆棘环绕,不受外人滋扰。百年过去,一个与沉睡公主不属同一家族的王子来这一带打猎,看到荆棘之上的城堡尖顶,觉得好奇,便四下打听那城堡的来由,结果得到很多恐怖离奇的传说。只有一位老农民告诉王子,自己在五十多年前,听自己父亲说,城堡里有一位要沉睡百年的睡美人。王子听了这个消息,顿时热情洋溢,被爱情和荣誉驱使,决定去城堡一探究竟。 在进入城堡的过程中,荆棘全部自动为王子让路,他见到各种沉睡的人和动物,最后去到公主卧室里,跪倒在她身边。正在这时,诅咒解除,两人一见钟情,喜结连理。佩罗版还有后继部分,讲王子回自己国家后,隐瞒了和睡美人结婚的事情,说自己睡在一个烧炭人的茅屋里。其间多次往返两个国家,受到自己母后的怀疑。两年多之后,王子的父亲去世,王子成了国王,这才公布了自己的婚事。将睡美人和自己的一儿一女,阳光和晨曦,接回了自己的国家。但王母不喜欢睡美人,在国王出发去打仗时,她自作主张,将睡美人和孩子们迁到林间的一座简陋木屋里居住。过了一段时间,王母又分别要求吃掉晨曦、阳光和睡美人,但善良的御厨总管,每次都用动物的肉来蒙混了过去。 后来,王母在散步时,意外发现睡美人和孩子们还活着,就命人在王宫后院里架起一只大木桶,里面放上蛤蟆和毒蛇,要将睡美人和孩子,以及御厨总管一家全都扔进去。就在这时,国王碰巧回来视察,妖精王母气急败坏地一头扎进大木桶,被毒蛇吃掉了。 这个后继部分,正是本书篇31《没有手的女孩》的一个变种。至于《荆棘玫瑰》本身,则是玛丽·哈森普夫卢亲口讲给格林兄弟听的。在篇31的注解中曾提到,玛丽·哈森普夫卢也向格林兄弟讲过《没有手的女孩》的变种。玛丽的变种相比本篇,有可能会跟佩罗的《林中睡美人》更为相似些。初版当中,王后入浴时,爬上来报喜的并非青蛙,而是一只螃蟹。在初版附录中,格林兄弟也提到了佩罗的《林中睡美人》。
格林童话-第十三章【老苏丹】初版的故事结构,与本篇大致相同,唯独缺少一些后期润色的细节:狼没有喊狗“教父”,抢夺孩子的情节略有区别。孩子夺回之后,父亲说的并不是从自己的床上拿枕头给老苏丹做窝,而是“他可以拿我的枕头到他的床上用,只要他还活着”。农夫后来打狼时,只说狼毛掉了一地,没提用到的是打谷棒。 最大的区别在最后部分:狼骂老苏丹是个坏家伙,直接叫他出来解决问题。他们约在森林里见面,两边可以各带一个帮手。狼先到了约定的场所,并且把野猪叫来做了自己的帮手,狗除了一只有残疾的猫之外,找不到任何帮手,最后只好带上猫前往。不过,当狼和野猪远远看到他们走来时,因为猫走路一瘸一拐,他们误以为猫每走一步都在捡石头,这让他们俩感到很害怕。于是,野猪钻进了树叶堆里,狼跳到了一棵树上。两个对手走到约定地点之后,觉得很奇怪,因为那儿没有人在。碰巧,野猪正好在树叶堆里晃了晃耳朵,猫儿一见有动静,马上跳过去,又是抓又是挠。野猪尖叫着,一蹦老高,落荒而逃。逃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喊叫:“那边那棵树上,坐着罪魁祸首。”就连狼,也有恨不得在地上找个地缝钻进去的那一天。他灰溜溜地爬下树来,羞愧无比,不得不勉强平息怒气,与对方握手言和。 初版当中,尽管“老苏丹”这个称呼总共只出现了四次,但各种动物相比之下,却更为拟人化一些。猫尾巴竖起来,仿佛拿着马刀这个细节,初版是没有的,也没有专门针对“三脚猫”这一概念的描述。
格林童话-第十二章【死神教父】死神确实绝对公平,他甚至给出一次原谅欺骗的机会。在《教父先生》中,教子的父亲获得成为神医的好处。到了本篇,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同样的好处给了教子,从而发展为一个延续两个世代的故事。 初版的本篇中,“医生”选用的词语是Doctor,而不是Arzt。医治病人的方法,也不是药草,而是让病人嗅一嗅死神事先给的一瓶液体,并在脚底下抹一下这种液体。选用更加仪式化方式的原因,在《三片蛇叶》的解说中已经提过,这里不再赘述。初版的国王也没有哭瞎。不少细节地方都做了修改。
格林童话-第十一章【小精灵们】初版当中,这三个与小精灵们有关的故事,是各自列了分标题的。三个故事的标题依次为: 《其一,关于鞋匠的故事:小精灵给他做事》 《其二,关于一位女仆的故事:她给小精灵们当了教母》 《其三,关于一位女士的故事:她的孩子被小精灵们偷换了》 鞋匠故事与本篇中大致相同,但收尾处两个小鞋匠并没有发表那番议论,穿好衣服,手舞足蹈一番,就直接离开,一去不返了。童话式的“自那以后……”的幸福描述,在初版中并不存在。女仆故事差别颇大,初版专门提到小屋门外有个专门堆放垃圾的地方,那封信就是在大垃圾堆里找到的。女仆在山洞里住了三天,外面过去的时间是一整年,而不是七年。因此,也就不存在本篇文末的那番描述。合辑式的编排方式,配以类似新闻叙事的标题,内容本身也是志怪式的片段侧写。这些要素结合在一处,难免给人以一种专事搜集奇闻逸事的街头八卦小报感觉。19世纪初,这样的文体是很受民众欢迎的,自有其生命力在。Wichtel也即小精灵,在德国的民间鬼怪体系中,这是种类似地精的智慧生物:他们拥有完整的社会体系,是杰出的手工艺人,并且掌握一些庞杂又神秘的巫术。英国著名民俗研究者凯瑟琳·布里格斯的巨著、四卷本《不列颠民间故事大辞典》中写到,Wichtel就是大不列颠的Brownie,也即粽仙。苏格兰民间传说中,粽仙是会在夜间偷偷帮人做事的精灵,从来不求回报。无论粽仙,还是小精灵,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地精的智慧生物,只要它们向人类提供某种定期服务,故事往往就会朝着某个固定模式推进:得到服务的 人类因为善意的好奇,或者贪念,发现了小精灵帮忙的秘密。然后,他们选择给予某种形式的奖励,或者企图得到更多好处。无论哪个选择,在大多数相关童话及其变种中,都会指向同样的结果:小精灵们一去不回。小精灵离开后,善良的人或许会额外收获一笔财富,或者幸运祝福;贪婪的人则会受到惩罚,也可能什么事都不发生——视乎故事讲述者的心情而定。根据第三版附录的记载,三则故事全都来自黑森州。第三篇的一个变种,在德国古日耳曼学教授卡尔·缪伦霍夫在1845年出版的著作《石勒苏益格公国、荷尔斯泰因公国、劳恩堡公国的传说、童话与民谣》中也曾写到过。这个偷换孩子的故事变种很多,差别主要集中在怪物孩子用来比照自己岁数的提法上。正文中提到的韦斯特瓦尔德山脉,位于莱茵河右岸,横跨莱茵兰—普法尔茨州、黑森州和北莱因—威斯特法伦州。考虑到故事来源,这样的提法是十分合理的。波特小姐的童话故事《格罗斯特城的老裁缝》——尽管随着时代变迁,叙事上已经明显小说化了,但内容还是本篇第一则童话的模式,只不过将两个做鞋的小精灵,换成了二十四只受过老裁缝帮助的小老鼠而已。
格林童话-第十章【不莱梅的乐师】本篇来自冯·哈克斯特豪森一家,还有多萝西娅·菲曼的两次口述。初版当中并没有收录本篇,第28篇的位置给的是《死神与牧人》,一个宗教意味浓重的故事。1819年的第二版中,首次收录本篇,内容与最终版几乎完全一致,仅有少许的词句调整。1937年,第三版对应的附录中,与一首名为《公牛和驴子,跟伙伴们一道攻陷森林小屋》的童谣进行了比较。 在这首相当优美、押韵的童谣中,额外添加了公牛和鹅作为伙伴。审视故事本身,其实相当滑稽。虽然这些年老体衰的动物们,号称要去不莱梅当音乐家,但从格林兄弟和菲曼女士所在的卡塞尔,徒步前往不莱梅,途经哥廷根和汉诺威,可不是一两天时间能办到的事情。 尽管音乐家们最终没有去成不莱梅,缘于格林童话广泛的文化影响,在不莱梅市的大教堂广场上,却能见到四只动物叠在一起唱歌的铜像,算是圆了它们未竟的心愿。时至今日,人们一提到不莱梅这座汉萨城市,就会想起不莱梅的音乐家,以及它们所象征着的、不屈不挠的乐观精神。
格林童话-第九章【小红帽】卡尔维诺编撰的《意大利童话》中,有一则类似的小红帽故事变体,名叫《假装的外婆》。在这个故事中,小女孩听了妈妈的吩咐,去外婆家取筛面粉用的筛子。她带了一块圆蛋糕、一只油面包。因为约旦河拦住了她的去路,小女孩将圆蛋糕给了约旦河,让它把蛋糕当陀螺玩;之后又遇到一处大栅栏,便将油面包给了它,因为这种面包可以给门上的轴承上油,不容易生锈。终于到达外婆家之后,床上假装成外婆的,是一只吃人的女妖怪。在这个更加暗黑的版本中,外婆并不是被整个吞下去的,而是被煮熟了慢慢吃掉的,锅子里还剩下牙齿和耳朵。女妖怪骗小女孩,说锅里的牙齿是豆子,耳朵是油饼,让她当晚饭吃,但她找借口没去吃。在确认对方是女妖怪后,小女孩谎称去外面上厕所,赶快逃跑了。因为女孩之前给过大栅栏和约旦河好处,它们帮助了她,最终战胜了女妖怪。
格林童话-第八章【七只乌鸦】这是格林童话当中,十分容易被人忽视的篇目,因为《七只乌鸦》的标题,实在是太过普通了。不过,单从内容来讲,本篇却很特别。进入玻璃山之后的情节,仿佛《白雪公主》的翻版:女孩将每只乌鸦的食物都吃了一点,酒也喝了少许。跟白雪公主进入七个小矮人小屋后,动了每人的餐点,引起众人议论的情节保持了形式上的一致。 作为线索道具的小戒指,放在最后一只乌鸦将要喝的葡萄酒中,只有将杯中酒喝完,才能看见。且不论女孩是否早就估算到,第七只乌鸦在看见戒指后,会佯作不知,突然许愿。文章中照应开头的线索,竟是神秘的“许愿兑现”这点,就足够让人琢磨不透了。这就好像是——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地点,许下特定的愿望,这个愿望才能成真。其中或许包含繁复的规则,但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对这类规则秘而不宣。试想想看,如果许愿可以随意进行,当父亲说错话,将七个儿子变成乌鸦之后,他的妻子为什么不能再许愿,让他们直接变回来呢?就算妻子只是符号一般的设置,那么,他们唯一的女儿,这个有意将哥哥们可以轻松辨认出来的证物巧妙呈现的女孩,为什么非要走遍天涯海角,费尽周折,甚至切掉自己的小手指,也要进入玻璃山? 切去小手指来代替小鸡腿的情节,现存大部分中文译本当中,都直接删改掉了。联系吃人的太阳和月亮(如此的设定,在童话故事当中,极为罕见),本篇中出现了多达三处“食人”的描述。初版格林童话中,开篇时提及的是母亲而非父亲,儿子的数量,并非七个,而是三个。祈盼女儿出生、洗礼打水的情节,完全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三个儿子在教堂里打牌赌博——这一亵渎上帝的行为被母亲发现,一气之下,她许愿让他们统统变成了乌鸦。与此同时,早已是个大女孩的妹妹,因为很喜爱这三个哥哥,当即动身去寻找乌鸦。和本篇不同,她带出门的只有一把小椅子。饿了的时候,吃的是野生的苹果和梨子。作为线索物品的戒指,也不是从父母那里得到,而是乌鸦在空中盘旋时,直接扔下来的——那是女孩之前送给最小哥哥的礼物。 随身携带的小椅子,在所有修订版本中一直存在,也是件颇为玩味的事情。毕竟,同样的道具仅出现过一次,那就是女孩见星星时,每个星星都坐了一把小椅子。初版附录中,格林兄弟还额外比较了本篇与《十二兄弟》的异同 。 在 另 外 一 个 口 述 版 本 当 中 可 以 了 解 到 , “ 玻 璃 山(Glasberg)”与“玻璃城堡(Glasburg)”是互通的。本篇中将小鸡腿塞入锁孔开门的方法,在初版的这个口述版本中,有着十分详尽的描述:一个年轻人,为了破除某位公主所受的诅咒,动身前往玻璃城堡。这天中午,他吃掉了一整只烤鸡,并且将所有的鸡骨头都小心收集起来,带去玻璃城堡。玻璃城堡有很多道门,每上一层都要开一把锁。年轻人每次都取出一根鸡骨头开门。最后,所有鸡骨头都用完了,他不得不切下自己的小指头,开了最后一道门,并破除了公主所受的诅咒。
格林童话-第七章【风雪婆婆】1812年的初版当中,收录有两个不同版本。第一篇内容与本篇大致相同。第二篇是一个来源不同的口述版本,内容更类似民间传说。 其中,并不以美丑区分两个女孩,只是亲生女儿和继女的区别而已。 文章开篇时,两个女孩都在井边纺纱,掉到井里的并非纺锤,而是手工纺纱杆。井中遇到的是女水妖Nixe,而非霍勒女士。水妖命令女孩给她梳头。面包和苹果树的情节,并没有出现。为什么要取出烤炉里的面包,并且摇下熟透的苹果?一方面,虽然这两件事似乎并不影响与霍勒女士的相遇,但却是对两个女孩品质的初步检测。另一方面,也与格林童话中对数字三的追求相关:主角最好是遇到三次不同的事件,并在最后一次进入正题。这种处理方式,增加了讲述时的趣味性,充实整体内容,更容易引起孩子们的兴趣。“霍勒女士整理床铺”是一句原本流传在黑森州的谚语,意指天上下雪。霍勒又作霍尔达(Holda)或者胡尔达(Hulda),在德国民间传说中,她是同时融合女性三阶段的女神。这个词的词源是Halja,在古日耳曼语言中,为“覆盖”的意思。而在挪威,类似的词语意为“死亡”。因此,霍勒女士也具有阴间之神的一部分神格。本篇中女孩跳井,来到霍勒女士所辖的地界,也是情有可原。